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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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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同时移目望去,远处,两个孩子在荒草中奔跑着,一女一男,都是七八岁的样子,女孩是鞑靼人,戴着白绒毛帽,长发飘飘,男孩是汉族,颈间戴着闪闪发光的银链。他们跑跑跳跳,玩闹追逐,脸上笑容灿烂,仿佛无忧无虑的小鹿。那没膝的长草掩至他们的胸口,于他们来说,就好像是一片丛林。

上午的太阳茁壮耀眼,阳光从两个孩子的发丝和衣背间淹没而来,融融亮亮,带来无边暖意。

望着这画面,常思豪感觉身心一派松爽,骨头深处仿佛也跟着泛起阳光。

钟金想,也许这让他想起了女儿,于是喊了声:“喂——”向两个孩子招了招手。

女孩和男孩闻声跑近,脸上笑容依旧,却令常思豪的表情忽然凝固。

他发现,男孩颈上那条银链子长长坠下,另一端,是牵在小女孩的手里。

钟金呆呆怔住,忽然也变得无话可说。

小女孩望着无言的他们,觉得有些奇怪,轻轻一扯链子,带着男孩往河边走去。男孩侧头问她:“喂,乌霞,堆塔干什么?”女孩:“因为有人死掉了。”男孩:“死掉干嘛要堆塔?”女孩:“可以祭拜呀。”男孩:“祭拜是干什么?”女孩想了想:“为了不忘吧。”男孩:“忘了怎样呢?”女孩笑说:“那就真死了。”男孩:“死了就没了?”女孩:“死了就没了。”男孩:“没了不好吗?”女孩指头勾着下唇,没了声音,好像不知道怎样回答。

两个孩子的肩上,一个牧羊少年骑着小马,摇鞭把一片云赶过河畔,口里哼唱着古老的牧歌。

童音嘹亮,却每每嘎然,有一种断裂感,仿佛在为天地调音。

常思豪听着这牧歌,在心里逐字逐句,默默将它译成汉语:

蒙古包中千年铜壶在滴漏,泪水跌下爬起攀登着刻度。

死亡是否只是人生的破处?时光隽永为何你我会跑输。

一段风带着温暖徐徐入肉。一场梦给我一场晶莹剔透。

阳光她枕着云朵银发流苏,我是死还是活她全然不顾。

谁啊谁啊!牵手教我牧牛放马,谁啊谁啊!并耳听我敲响西瓜。

谁啊谁啊!光着屁股肚兜斜挂,谁啊谁啊!脸也不洗辫也不扎。

妈妈!妈妈!爸爸!爸爸!跟我走吧!跟我走吧!

哥呀!姐呀!妹呀!弟呀!跟我走吧!跟我走吧!

咱们顶着夕阳,烧了哈那,咱们套上鞍子,骑上大马,咱们磨着屁股,颠着鸡巴,咱们挥起皮鞭,高喊乌啦!

乌啦,乌啦!乌啦乌啦!乌啦,乌啦!乌啦乌啦!

哪里是家呀,哪里是家?哪里是家呀,哪里是家!

他听着、译着,心中重复念着那句“哪里是家呀,哪里是家?”不知不觉,泪流满面。

钟金有些不忍相看,轻声劝道:“时间是个坎,每个人都总有一天会绊倒在上面。别再伤心了,这里所有的人都是你的亲人,跟我回家吧。”

常思豪摇了摇头。

转身,迎着太阳行去。

钟金跟上一步,喊道:“你——你要去哪?”

常思豪没有回头,只是将一条手臂高高扬起。

钟金看着,看着那条手臂摇在空中,好像一株枯草,在阳光里摇摇瘦去。

《大剑·常思豪》大结局十二因缘

十二因缘之:无明

春风来了,这是江南的春风,是醉人的春风,像水流,在空中流过,暖暖地把春意注入江水,注入山溪,注入残冰,注入大地,那余冬的寒意渐渐无处可逃了,就带着恼去撩拨春风,却给春风逗笑了,呵暖了,含温了,抚懒了,恹恹地不想动,就委化在草边,零丁在石隙,靡缩在沟坡,绵融在树底,把那一份柔媚的心情,都交予复苏的绿意去托寄。

江边这片杨林中,一个人无言地走着,他的脸还年青,却有一头白发,直披到足跟,使人觉得那竟不像是白发,而是他的衣。

他的背上,负着一个深棕色的长条包裹,看起来并不沉重,可是他却走得很慢,慢得不像是在走路,而是在为上了年岁的母亲踩背,不敢深了,也不敢重了,一心一意,平平整整,慢慢地踩去,踩掉困倦,踩去僵硬,踩平皱纹,踩出一份笑容来。

忽然间,他轻轻地绊了个跟头,扑在一个土包上。

回过神来,就发现了面前还有两个土包,土包侧面,竖着白色木制的碑牌。

“三个,三个……”

他缓缓爬起来,转到侧面,看着这三个坟包。

木碑上没有名字。

“三个……”他目光直直地,笑了,伸手指去:“这个是我,那个是他,这个是你……”

泪水忽然间就涌出来,汹不可抑。

他忽然趴在那个被他指为“你”的坟上,放声痛哭。

“阿璧啊,阿璧啊……”

野旷无人,纵任他撕天裂地。背后包裹随着他手掌拍地的摇震,发出轻轻的嗡响。

哭了半晌,他忽然坐直,“呵呵”、“呵呵”地笑了两声,跟着又大笑起来,拍着坟头道:“阿璧啊,我真傻,你又没有死,我为什么要哭呢?”

他把腿一抿,解下包裹。

包裹打开,里面是一张琴,他随手将包袱皮往旁边一扔,将琴横担腿上。

琴体在他腿上和地面投下一条长长的阴影,阴影中亮点疏离,宛若星芒。

他就这样靠着无字木碑,款弄丝弦,伴着叮叮咚咚的琴音,轻声唱起来,运指之时,琴下阴影中的星芒也随之明灭,仿佛光之伴奏。

唱的是:“且放手,淡却心嚣,遥遥远去踏春。独行自逍遥,不须同路,安步轻尘。径间闲花默,树婆娑,影指青云。雾起吞红日,天下茫莽氤氲。离群,胸无萧索,却一路,步声沉沉。林中虫鸣彻,百鸟唱风,唯少弦音。会当负瑶琴,携红颜,约赏黄昏。弹一曲,郎情妾意,羡煞旁人。”

哭笑了这许久,他的声音竟未受到影响,唱得珠圆玉润,最后郎情妾意一句,更是幽韵绵长,穿绕林中,久久不息。

柔音消绝时,颊边泪色已干,他身往后仰,躺在坟上。

明知道爱一个人,自己默默爱她就够了。

为什么,在她找到幸福的时候,自己却如此不甘?

难道,我终究也只是个自私的人吗?

峭直挺拔,是杨树的特质,他看着这些树,一时竟有自惭形秽之感。

忽然间,他发现坟边的树,树皮花纹有些特别。

他怔忡着坐直身子,爬起来。

花纹特别的树,有五株。

他走近,伸出手来,轻轻抚摸着。

这不是花纹,是字……是字……

一共六十个字,而且,是难得一见的龙形狂草啊!

这些字,刻上去很久了,随着树的生长,有些笔划已开裂。

他摸索着,轻轻读出声来。

率性莫过少年华,勇酬知己,纵气任侠。

潇洒江湖不知家,春风得意,拂柳分花。

尚能饭否莫相答,无怨无悔,无可嗟讶。

忘情何必去寻她?心归故里,身老天涯。

“心归故里……身老天涯……”

他喃喃地重复着。

“忘情何必去寻她……”

“呵,哈哈,哈哈哈哈!”

他蓦地回身抄起琴,反手抡在树上,琴体“卡”地一声,发出骨折的声响,露出白皙的木茬,断弦崩射,在他臂上抽割出一道伤口,鲜血涓流,滴嗒滑下,点着纤绿的草芽。

断琴落地,发出旷然木音。

“你做得到吗?”

说完这句话,他张开臂膀,仰起脸孔,让风吹起衣袖,吹起微笑,吹起头发,他的发丝根根透明,没有一丝重量,飘在空中,就成了风,风是绿的,世界也是绿的。

他感觉胸口微紧,像是筝线带来的一丝牵挂,他为此而开心,大张双手奔跑起来,穿过杨林,踏过草地,冲入阳光,奔向天下。

十二因缘之:取

东厂大院里张灯结彩,一片喜气洋洋。

曾仕权头戴乌纱冠,身着红官衣,在方枕诺和康怀的左拥右护下,步入东厂正堂。全厂干事在院中集合,站成方阵,鸦雀无声。

程连安在堂中宣上谕:“核东厂三役长曾仕权,于封虏事中决策果断、行事高效,上通下达,殚心劳苦,素且公忠体国,深得下心,经内廷提荐,升为副督公,协助冯保提督厂务,钦此。”

曾仕权谢恩,程连安忙下来,恭请他在中央帅位入座,自己站在一边,与方、康二人率厂内全体干事参拜见礼,千人一口,同声道:“恭喜督公!”

曾仕权扫了扫里里外外齐刷刷跪倒低头的干事,身子往椅背上靠了一靠,拉开腔调说道:“各位!世面儿上都说,咱们东厂的名声不好,我倒不这么看。有人说,咱们东厂的权力太大了,我要告诉他:设立东厂,是为了行使监查,咱们在权上执法,职权不可不大!有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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