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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觉帅大叔轻轻一叹,温软的嗓音低低响在耳畔,“无论小琦做错什么,爸爸都不会怪你的,知道吗?”
我还是呆若木鸡的样子。
帅大叔,你确定你没认错人?!
此后,帅大叔因接到公司电话说公司有事然后安慰了我几句便匆匆地走了。
然后何妈也告诉了我一些关于‘我’的事——本人,米琦,18岁,现是大学生,刚转入圣英大学。父亲:米明,具说是某某大财团公司的董事长。母亲:苏梅,在我很小时去世了。管家:何妈,负责家里的一切杂事。
于是,种种迹象印证,我,米琦……穿越了。
而且还穿到不知名的异世界去,唯一庆幸的是,我还是我,还是那个一米6身高,一头自然卷的褐色卷长发;弧度微微弯的齐刘海,无语绝伦的精致小脸,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眸,明若秋水;脸颊一颗清晰明显的蕾痣,越显抚媚;适中的淡粉樱嘴,白皙异常的肤色,淡淡流露出病美人的肤质,让人不禁联想到弱不禁风四字。
从外表看来,我会是那种需要被人保护才能得以生存的病态美人。但又有谁会想到,外表娇美的我,骨子里头的好动因子却显露出了我的性格。
而我昏迷的原因——因为我‘不小心’把帅大叔的情人推下了游泳池,怕帅大叔责罚,于是便拾了些‘家当’,逃难到树上去又于是光荣的跌下去晕倒了……
何妈还告诉我明天要去圣英报道,嘱咐我早早睡然后便退下了。
躺在床上,滚来滚去的我哪睡的着!
唉,不知道老妈知道了她的漂亮女儿我的消息后要如何伤心了。
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简直就比到了天堂还难缠。至少天堂上还能在有空时垂首望向云层下,那正坚掘生活着的老妈。虽然对于她实行的用在我身上的哥斯拉重现计划而举旗反对,但我还是喜欢呆在她身边啊!那是我世上至亲的人,生我育我的人,是以一直以来承担着父母双陪爱护我的人,怎能说得出那分别的痛苦,离愁的辛酸。
是谁说过的,穿越这样东西,比起百年难遇一此的星宿现象还要稀少,现在的我,是不是认证了那一句祸不单行了?该说是幸,还是不幸?一直生存于这现实社会之中的我,尽管那刻脑袋里会时不时的蹦出一个怪异思想,有时候会想着,或许来一次奇妙的冒险也不错,因为至少这样,我会觉得自己的存在是多么的特别。
生于单亲家庭的我,一直这么平凡的生活着,那般平淡的活着,即使没有惊涛骇浪,至少拥有细水长流的淡淡温馨。我一直以为,这样真不错,至少我很幸福,真的,有一个疼我的母亲,足以。
现在,却要离了她身边。其实究竟是怕她的崩溃,还是怕自己一直濑以生活的所有被剥削了?我不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次写文,多多赐教。
☆、第二章 成真
“小姐,要起床了。今天是去新校报道的日子,迟到的话不好。”
“唔……老妈,人家昨晚晚睡啦,再让我睡1分钟,要不1妙钟也可以。”继续发春梦去。
“小姐再不起来不要怪何妈了。”语毕,一双魔爪掀掉我的被子。好冷! 然后对我进行着十大魔刑的抓痒功。
“哇——哈哈哈哈。”
我被魔刑‘折磨’的不得不睁开眼,然而看见的是一位妇人,而不是俺家的母老虎。
对了,我记起我在原来的世界死了,然后被上帝他老人家嫌弃丢来异世界了。
“何妈早啊!”掩下心间的泪汩,我凝眸傻笑着朝何妈笑了笑。
“小姐早!唉,小姐要是去了学校住宿以后谁叫小姐起床啊(喋喋不休中)……好了,快点梳洗完下来吃早餐吧。对了,新校服在衣柜里,还有这……还有那……”然后丢给我一个华丽丽的背影‘飘’走了。
看着这诡谲的阿飘步伐,我惊诧地看的目瞪口呆,暗地里却替她呐喊鼓掌。
梳洗完毕后,我走到衣柜那找到了传说中的校服。纯黑的西服样儿的外套,刺绣在左上方胸前的醒目盟黄主色校徽,里面搭上一件白色衬衫,菱角罅隙的百摺裙以及同款领带,还有……摊开手上刚才掉出来的徽章,银白的羽毛样式别针。
“这校服好像在哪见过?”两手轻捏起别针,我皱眉深思起来,“啊——这不是《霹雳MIT》里的校服吗?难道,我穿到《霹雳mit》的世界了?一,一定是的,哈哈哈……难怪昨天听到圣英大学的名字这么熟悉了。”
‘哈里路亚’‘哈里路亚’啊!真要唱几遍《米琦颂》呀。 我真是太高兴了!上帝老头,我决定原谅你把我丢来了!
“小姐不要再慢慢吞吞了,换了衣服快下来吃早餐。”何妈苍绯的声音由门外传来。
匆忙应着,我以超高速度穿好校服,站在穿衣镜前转了个身,眨眨眼,恩,不错。
徒然一定,我看着镜子里此刻的自己,明明一双如此闪耀着璀璨旖旎的墨色眸子,此刻却那般的无神,疲惫的感觉瞬间席卷而来。
我喜欢随心随欲的活着,却不喜欢那些所谓的命运,让我糊里糊涂地来到这里,隔绝了我所有地一切,只有我独自的黯然落泪。
然而,命运就是命运,容不得半点抵抗。既然没有人能阻饶的命运,那么便笑着去面对吧!笑着,却面对一切。既来之,则安之,这样,也不错。
站直起身子,我深吸了一口气,朝着眼前镜面所投影出濑的自己,舒出一抹笑靥。即便如此,我依然可以随心随欲的活着,不是吗?
因着其间昨天才出现一次的那个我所谓的老爸,因为公司有会要开而不能跟我共渡早餐,只匆匆忙地跟我通了一下电话,嘱咐一些事情,语调关切了几句便挂了。
于是,我便急急忙的吃完早餐,迫不及待的挥别了何妈就拖着司机权叔去圣英了。
站在圣英大学校门前,那雕刻精美的古铜色大门,镶嵌在上面的花纹栩栩如生。气势凌人的建筑构造,远处便能眺目观赏得到,那磅礴萧条格式风格,让人越显神往。
轻抬头,往上望去,那光芒耀眼的‘圣英大学’四个灿亮大字。我勾起一抹看起来无辜又邪恶的笑容,“詹士德,真希望我们能有个好初遇呢。”
办好手续,到宿舍打点好一切,我决定先逛逛校园顺便‘勾搭’一下MIT的熟人。
心情愉快的哼着流行歌调,一边欣赏圣英的周遭景物。圣英称为名校当真受之不愧,景物不仅漂亮迷离,满苍林木的柏木树,虽没有春天般郁郁葱葱的绿,零星的冒出小小的嫩绿却点缀的尤其美丽。几只北方回归的小鸟悠闲地停在树上歇息,时不时哼出悦耳无比的歌调;走前一点,就有两个巨大花坛,里面的花朵琳琅满目,有着高贵典雅的黄色杜鹃,温雅圣洁的素心腊梅,害羞腼腆的茶花,红火如涂的一品红,花形别致的天堂鸟……百花争相,群芳斗艳,花香扑鼻;丝毫不屑于花满天下的春天。
校园建筑大且简洁,然而,正因如此,我——米琦,迷路了。
“左还是右——左?右?”站在分岔口前,我手指比划着。这该死的圣英,没事建那么多个岔路干嘛!这已经是我走的第三个岔道了。
正打算找个人来问下路,于是,我还未‘勾搭’到别人,便被人华丽丽的勾搭了。
“嘻!同学,有空陪我们去喝杯饮料吧。”我看着面前跟我说话的一位又矮又丑的委琐男,他后面还站着几名高矮不一的男生。其中一个男生双手环胸,高傲而又色眯眯的看着我,想必这位仁兄便是他们的老大了吧!
通常这种又丑又米用的人我会叫他做地头蛇。
哼,这几位仁兄太开小看我米琦了!好歹我也是空手道高手,对付这些个喽啰还是绰绰有余的。
“如果我不跟各位同学去又怎样呢?”我冲他们甜甜一笑,触势待发,要是他们敢对本小姐用强的,打到他们变太监去。
地头蛇他们看着我呆愣一会,正打算说话……这时从右边传来一把怯怯地声音,“你们,放开她!”
闻言的我们齐刷刷转头看向声音来源。咦?这不是天使老师的儿子,那个大魔王陆克英吗?
黑的自然的短发,红厚的嘴唇,怯怯的表情,无辜而又温和的眼睛。虽然没有我的007帅,但都算帅哥一名。我正在为我的思想感叹着。
那边的地头蛇看见是他,嘴角露出一抹不屑,“陆克英,不要以为你是天使老师的儿子有什么了不起,没有天使老师你只是一个垃圾而已,还想管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