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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高袁 爱似碘酊 作者:纤陌 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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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朗手里的叉子停在半空,那粗粗的意面慢慢地从叉子上滑下来,回归它温暖的色彩斑斓的家。
外面那个高城的怀里宝贝地抱着一个穿着爆可爱的碗豆装的粉嫩的小孩儿,全速向袁朗的方向逼近。袁朗有些吃惊地看着他,然后,他看见高城弯下腰在他眼前小心翼翼地把小碗豆放在地上,嘱咐了她几句什么,伸出手——哦,原来是小碗豆的鞋带散了,他给她系鞋带。
“当——”
袁朗本来拿在手里的叉子掉在了盘子里,声音有点大,引来了店里其它客人的侧目。袁朗连忙重新把叉子拿起来,叉进意面里搅来搅去,眼睛还是好奇地盯着窗外。高城给小碗豆绑好鞋带,宠溺地整整她的帽子,把她抱起来,大大地在她脸上亲了一口,逗得小碗豆格格直乐。
一大一小转过身去,走人。貌似一直都没有注意到与他们只有一块玻璃之隔的袁朗。
是他女儿吧。
袁朗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暗想,长得挺可爱的,一点儿也不像他。
袁朗有点怅然若失,自己都看见他了,他怎么一点都没注意到他呢?怎么说曾经也是战场上的死敌,好吧,他在忙着没发现他,按说他该主动打招呼,只是只见过一面的,在战场上撕了他胸条让他“阵亡”的人,连熟人都算不上的人,真的是欠缺一个打招呼的理由。
偶然在街头邂逅,仅此而已。
面已经凉了。
不吃了。

5

袁朗在总院有宿舍,但他不喜欢那个小小的单间,就在医院附近的小区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来住。常住人口两个:一个是袁朗,另一个是他的猫阿SIR。
阿SIR是只加菲猫,身材巨胖,脾气极其恶劣,小时候不是这样的,身体发福,运动减少之后才变成这样的。袁朗每天都很忙,给它喂沙丁鱼,它嫌不新鲜,根本不屑一顾,抬腿就走。袁朗不理它,它又郁郁寡欢,看着挺可怜的,或者就拿家里的东西撒气,让袁朗哭笑不得。
袁朗的老友稀饭倒是很喜欢它,跟袁朗提了好多次想把它抱回去,袁朗也动摇了好几次,想想还是作罢,觉得那样太伤人(猫)自尊了。

袁朗在马路边等红灯,绿灯亮起,他随着人流穿过马路。
不到半个小时之内在不同的街区碰到同一个人两次,高城觉得这几百万人口的城市也未免太小了点。
在咖啡店外高城是看到袁朗了,但他带着身边这个小家伙没好意思跟他打招呼,而且也没那时间,他得赶紧把他这宝贝侄女送回家去,老妈的电话都催了几次了。
在路边拦了辆出租车,回家的近路堵得正起劲,司机只好绕路。没想到在路口等红灯时又看见他了。
高城从车窗里看着那个挺拔秀颀的身影一点点地走出他的视线,让他在部队之外的大庭广众之下大声招呼某人的事情高城是怎么也做不出来的。所以他别无他法,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消失在人群中。
与人擦肩而过,这其实算不得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可高城还是觉得有些可惜。
但是袁朗应该是看见他了,他为什么不叫他呢?
不过离上次见面,也是俩人唯一的一次照面时间过了这么久,没准人家早就不记得他是谁了吧?所以他才会露出那个惊讶的表情,大概是在回忆他们是否见过面吧。
绿灯亮起来,出租车启动了,将那个路口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看到自家房子里的灯亮着,袁朗就知道稀饭那家伙又来了,他有他的家门钥匙。
稀饭,原名周舟,外号就由名字的谐音得来的。(周舟=粥粥=稀饭)从上小学那年开始到高中一直袁朗同班,有时同桌,在同一座城市里念的大学,毕业后又凑巧地在同一座城市工作。上学时一起打过小抄做过弊,一起逃过课,一起在游戏机室通宵,袁朗还帮他追过高中时的班花,那关系想不铁都难。工作后,他也时不时也跑来袁朗这儿赖上几天,美其名曰:帮你喂阿SIR啊,谁让你不肯给我?
打开门,不意外地看见稀饭同志抱着他的大胖猫窝在沙发上看电视,茶几上摆着的是袁朗的零食。
听见门响,他头都不回,“回来啦?”
袁朗脱外套,“你小子是不是又惹了什么事儿跑我这里避风头来了?”
稀饭往嘴里丢了块牛肉干,边嚼边说:“我说袁朗别把我说得这么不堪行不行?我好歹也是一业界精英,英俊潇洒人见人爱的五好青年哎。”
“是吗?我看在脸皮厚这一点上你倒是有谁与争锋的优势。”
“是是是,其实我是想你了,这回总可以了吧?”
“承蒙惠顾,不胜感激。”
“我自己随意就是,不用招待了。”
袁朗正在开冰箱,听他这么说,抄起半瓶矿泉水就丢过去,“招你个头。”
瓶子正中稀饭的头,他夸张地大叫,“喂——,很痛唉。”
袁朗喝着牛奶,问他:“吃了吗?”
“来你这儿当然得先填饱肚子啊,难不成指望袁大少下厨?”

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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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清晨,袁朗换了一身运动服到楼下的花园跑步。做医生,尤其是外科医生有时候也是个体力活儿,平时不多运动是不行的。
稀饭抱着胖得快要走不动道儿,睡眼惺松的阿SIR下了楼,站在路边等袁朗跑过来。袁朗在稀饭身边停下脚步,原地踢腿,用毛巾擦擦额上的汗水,瞥一眼对自己视若不见的阿SIR,“我说你天天抱着它也不嫌累得慌。”
稀饭笑得阳光灿烂,把阿SIR 放在地上,阿SIR就跟圆滚滚的一大坨肉似的蹲在那儿,连尾巴都蜷进身子里面。
“你呀,应该经常带阿SIR下楼活动活动,瞧你把它惯得这懒洋洋的样子。”
袁朗撇撇嘴,“这是我惯的吗?”他伸出个指头戳戳阿SIR肉乎乎的身子,“阿SIR,跑两步给我看看,快点儿。”
他家阿SIR别说动弹了,连胡子都不跟他抖一下。
“看见了吧?”袁朗抬头跟稀饭说,“它现在特别喜欢跟我作对,我说一它就偏做二,我是拿它没办法了。”
“那是因为你平时不够关心它。看我的。”
稀饭蹲下来,摸摸阿SIR油光水滑的淡黄间白的毛皮,哄着它,“阿SIR ,咱们一起来跑跑步好不好?跑完步,我给你买好吃的。”
不知道是不是稀饭的“好吃的”让阿SIR动了心,它很给面子地掀开了眼皮,四条小肥腿支着地,慢悠悠地站了起来,那滚圆的肚皮几乎要贴到了地面。
它真的需要减肥了。
袁朗伤脑筋地想着。
稀饭帅气的脸上洋溢着孩童般的笑容,以小碎步在前面领跑,边跑边拍拍手,弯下腰对阿SIR说:“来,阿SIR,咱们走。”
这阿SIR 还真就听话地晃着小短腿,颠儿颠儿地跑——不,严格来说是滚起来了。
袁朗站在那儿,瞧着阿SIR的滑稽样,笑也不是气也不是,这到底谁才是它的主人啊?
稀饭回过头,得意地说:“怎么样?”
袁朗无可奈何,“我算是看出来了,在它那儿啊,我是彻底失宠了。”
“哎,这就叫风水轮流转。想当初我可没少贴阿SIR的冷屁股,总算是熬到出头的这一天了,不容易啊。”稀饭感慨了一番,低头对阿SIR 说,“阿SIR ,咱们到菜市场买新鲜的小鱼去。”
稀饭意气风发地领着胖猫阿SIR杀向菜市场,临走还不忘问袁朗一句:“袁朗早餐想吃什么?我给你带。”
袁朗觉得好笑,说:“你看着跟阿SIR区别对待就行了。”
稀饭同志大手一挥,“收到。”

7

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又开始了。今年702团训练新兵的任务落在了七连身上,七连长高城把他最看重的三班长史今派去接兵,他相信以史今的眼力,一定可以招回一群好兵坯子。

高城跟七连的官兵们出完早操,吃了早饭正人手一把大扫把打扫清洁区。
团部陈参谋火急火燎地赶了过来,“高连长。”
高城停下手里的活,“啊,陈参谋,有事儿啊?”
陈参谋喘了喘气,说:“刚接到消息,说……这个,军区总医院的人要来咱们团搞射击训练……”
“怎么没提前打招呼?”高城手撑着扫把说道。
“本来他们是要去701团的,谁想去701的那条路不知道怎么回事实行临时交通管制,过不去,绕道吧又太远。结果就改来咱们702了,团长说让你们七连负责接待。”
“接待?怎么接待啊?”
“那还不简单,在纪律允许的范围内随便那帮机关的人想干嘛干嘛,再带他们到靶场上放两枪,完事儿,回城。你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赶紧准备一下,他们说话就到了。”
高城看着从外面大摇大摆地开进操场的两辆豪华大巴车,眯眯眼睛,对陈参谋说:“陈参谋,你可以改名叫陈半仙了。”

大巴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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