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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遗风嘴角抽动,不知道叶炜与他说这些是何用意?
心中估量,步入江湖时日不长的李承恩定然不会是自己的对手。李君延身为少林俗家大弟子功夫自是不弱,只是并不善于此种拼斗恐怕依旧难得获胜。那个武镜……王遗风皱眉,他却是打第一眼就不喜欢此人,总觉得心机深沉的令人厌恶。相较之下他倒是觉得李承恩一行人看得入眼,虽然一般的心机深沉,却是从骨子里就透出一种正气。李忘生……此人,劲敌啊!胜负他也只敢说是在五五之间,但最让他拿不准的是号称剑圣的拓跋思南——
江湖传言难免失真,他最多也只信一半。但君华信中多次提到此人,隐隐间流露出对此人的期待,赞誉之情毫不掩饰。以君华的眼界,此人定然不会是简单人物。
“说起来剑圣倒是与师姐感情极好呢。”叶炜状似不经意的道,“昨日拓跋公子还欲赠深海青玉雕成的玉簪给师姐呢~可惜师姐不在呀,不然也算是一段美事了。虽说江湖女子不拘小节,但师姐已过双十,也不能当真将一辈子都埋在藏剑。可要找到一个配得上师姐的人也是世间难寻。”
叶炜语气遗憾眼中自豪的叹息:“这天下男子,能有几人可与藏剑君华比肩!”
“……屈指可数。”
王遗风感慨万千,藏剑大师姐巾帼不让须眉,确实无人可比。
“今日应当是武镜将军与李将军的比斗吧。”叶炜抱拳,“想来一定精彩。叶炜还有事,先告辞了。”
“……告辞。”
别回来了你!王遗风痛苦的捂脸,他已经连续三天不得安生了!
其实这次来到也不是为了宝剑,他虽然也会用剑,但大多为轻灵一路,正阳剑剑宽厚刃,重剑无锋,却不是他惯用的兵器,取来也是无用倒不如与高手一战来得痛快。
想起那日拓跋思南竟当着叶家两位少爷的面说出那种话,王遗风一瞬间心中略堵。随即又为这个人感到可惜,确实他与君华是很像的,两人心中都装着一柄剑。只是他的心中有了别人的影子锋芒自敛,而君华的心中黑白分明,最柔软的部分里没有他,自然也不会再装下他。
君华曾言,她甘愿化身为剑护得藏剑雨江湖之中平安喜乐。但她终究是剑客,不是无情的冰冷的剑,而一柄没有自我的剑只会是别人手中的棋,她绝不做别人的棋。
想象着君华一身嫁衣的模样,纵然已十年未见,他仍能想象到君华一脸漠然的表情。心中仍是有些不舒服,却还是笑了出来。
那般景象,当真想想不能。
“君子如风,素菊清雅,说起来君华的东篱酿还未曾品过。”
视线掠过不远处藏剑弟子衣袂袖沿的金色杭菊,王遗风心情莫名的好起来。
百花皆可入酒,这金菊与药同酿可成美酒,君华自名为‘东篱’,犬采菊东篱下’的悠然之意。江湖人总是离不开酒的,不过,恐怕少有人知晓君华不善酒吧?君华由来不爱酒,却又甚是挑剔,是以最爱以果汁代水,颇有些孩子气。当年自己曾提过饮酒之事,君华便盛情相邀,只可惜当年正随师父于昆仑学艺未能赴约。
不过~既然她自己不会喝,那这酒定然还是在的。君华此时不在,自己也就不请自来的小小的叨扰一下好了。
第29章 侠(三)
江湖上从来不缺风流人物,可若是如这般的剔透人儿却是少见得紧,若是空灵剔透的世家公子那便更是难寻。
江南叶家是世家,藏剑山庄是江湖之地。叶家的少爷小姐是真真正正的少爷小姐,藏剑山庄的公子姑娘也是真真正正的公子姑娘。
起床、下榻、洗漱、穿衣、束发,这一番下来却是要花上最精致的水磨工夫。江湖儿女可以随性,世家子弟却是不行。
叶英的作息十分严谨,除了被罚,他从不晚于亥时入睡,也不晚于卯时起身。这是自小就被师姐强制规定的作息,如今早已成了习惯。
叶英沉默地坐在椅上,身后是同样沉默不言眉目冷肃的少女拿着精致木梳打理着叶英细黑柔顺的长发,少女一身白衣唯有袖边衣襟处少少的绣有花开将谢的金莲——藏剑之内,唯有一人门下不绣杭菊绣金荷。
“姐姐的手艺真好,奴就差得远了,以后定要向姐姐讨教几招。”
罗浮仙一直站在一旁,此刻走上来打量着叶英,两鬓长发结成麻花状细辫向后结起,将刘海儿分明的留出,长及腰际的黑发束以缀玉金冠,插上一直纯白玉簪,高高垂下好似无声黑瀑,额角一点朱红更显颜色。她家少爷,果然是最好看的。
少女点头,收起梳子就要退下。
“无墨,姐姐还未回来么?”叶英忽然道。
“尚未。”
叶英目光扫过名为无墨的少女,垂下眼帘。藏剑之中二代弟子身边大多都有侍女剑童,如今二代弟子中唯有叶招魂一人出师,可她却没有收徒之意。是以藏剑之中尚无三代弟子。叶招魂平日虽喜自足,但身份摆在那里,待遇总是不能差的。
姐姐是个很寂寞的人。因为她从来不需要别人。
可是爹说,寂寞和孤独是会杀人的。
她说,她知道。
叶英记得那个时候自己还很小,姐姐温暖的手就那样很细致的描画着他的眉眼,眼神温暖柔和,看着他,也在看着不知道在哪里的另一个人。
叶英恍惚的觉得,姐姐因为孤独才会如此的强,也因为强,所以孤独。
之后姐姐就捡回几名孤苦幼女充当侍女。
无墨无花无琴被藏剑弟子戏称‘溪客三无’,无墨冷淡寡言与叶招魂如出一辙,负责照顾起居,跛足。无花目盲,只在水华小院中照顾花草。无琴双耳失聪却精通琴艺。
再后来招魂常年闭关或是行踪不定,便干脆让三人来照顾叶英。
绸缎金艳,流云若飞,腰坠美玉,发束玳冠。
没人能说这样一名少年不绝世。
可再绝世又如何?空有皮囊骨肉,却无一可玲珑七窍心,更无天下无双惊鸿剑,这样的人只能是一个琉璃玩物,他人手中棋。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最懂棋子的人往往是执棋者。叶孟秋不是,自然不知道粗石之中的美玉无瑕。公孙大娘不是,但她是一面镜子,她看出了粗石下的玉,却也不知道这玉究竟有多美,多么无瑕。
但叶招魂是。
她爱剑,剑不离身,人不离剑。却没人知道她的一双眼睛,比剑还利。
叶英木讷不言,习武不成,文字不就,所有人都以为这终究只能是个光彩美丽的娃娃。却不曾想过,叶招魂早就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将一切都教给了他。
慧心自蕴。
叶英随众人观剑,来人纵然不是武功盖世,也依旧是江湖英豪。
一场比斗胜负殊无悬念却也令人热血沸腾,场中少年雄姿英发,意气昂扬,败而不馁。一杆缨枪圆钩似月,动人的不是枪法无双,而是枪中正气。
江南多是公子嘉树,女子多娇,叶英第一次里领略何为热血豪情。那样的豪迈似乎是男子骨血天性的部分,就好像他曾听姐姐讲述金戈铁马一般心生向往。
也只能是向往。
责任二字,终究枷锁。
更何况,那样的热血豪情三弟却是比他多的更多。三弟天资卓越,又极为刻苦,纵然是不爱出剑教人的叶招魂也总是被年幼的叶炜缠的没法子。叶招魂博识败家武学,并不拘于剑道一路,是以叶炜最爱抱着木剑前去挑战。纵然每每失败而归但年轻气盛百战不馁,如今剑术也已小有所成。
二月末夜听风雪,扬刀一剑战英豪。叶招魂十五岁于扬刀大会大胜而归的事迹是藏剑弟子最崇拜的故事,强大这样的字眼总是令人热血沸腾的。
也罢,若是有缘倒不妨结识。若是无缘,东都江南天各一方何须强求。
一场败下,李承恩并无气馁之色,反倒是精神奕奕,擦拭手中银枪默默回味方才一战所得。
缓缓吐出一口浊气,心境平稳下来,略受震动的内腑也不再难过。他这才注意到客院中很静,太静了!这才不正常。
若是往常,依着那两个冤家的性子总是没三句话便要打得你死我活遍体鳞伤,菡茗也少不了要火上添油一番,自然就苦了秦大哥在一旁拉着菡茗又要劝架。今天竟然如此安静?
抬眼一扫,落雪满园,朱窗青瓦,别有一番雅致。院中除了自己就只有表妹菡茗,其余三人都是不见踪影。菡茗坐在另一张石桌前,桌上放着那张夏多烨骨为她寻来的漠北部族最好最强的弓,手中是她才用的精铁箭失——箭簇箭杆被利刃从中一分为二。
李承恩瞳孔微缩,没人比天策府的兄弟更清楚李菡茗的箭术,弓开若满月,箭去似流星。军中没有一人能够轻松的避开菡茗的箭,他也不行。而如此精准的将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