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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小李飞刀同人——李寻欢
【作者】安迪
【简介】你喜欢阿飞吗?那个倔强的狼一样的少年,也许他才是李寻欢最后的慰籍!
知道王怜花为什么一直追随沈浪的脚步吗?还有叶开到底是什么出身?不同于古龙的文笔却也向你娓娓道来,别有一番心动!
引子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雪将住,风未定。
这种天气,又是大年三十的下午,人都回家对着暖融融的炉火吃年夜饭了,中云小镇的青石板街上,只有零星的身影缩着脖子匆匆而过。
镇上唯一卖豆腐的洪阿三,早早收了豆腐摊子,给先生送点束?。出了先生家门,乱琼碎玉中,拉着儿子洪庆一步一滑赶回家:家里有热呼呼的年夜饭,有女主人盼丈夫儿子早点回家的笑脸,拜灶神爷的甜果子上有香喷喷的豆粉。。。。。。
闷闷低头走着,才十一二岁的孩子终于忍不住,问:〃我们能请先生回家吃饭吗?他咳嗽得很厉害。。。。。。那屋子里真冷。〃
〃傻庆儿,大年夜都要拜自家灶神爷,哪有上别人家吃饭的?〃当父亲的笑。
不是洪阿三不好客,他对儿子这么说,当然也只是借口。其实,刚才他邀请过先生。起身送客的先生只微笑,然后默默摇头,紧接着就是一阵要命的咳嗽,客气推拒的话终究是没说出口。
卖豆腐的人家,本来儿子哪有机会念书科考?
多亏两年前李先生来小镇开了个小小私塾,什么学生都肯收,不太计较束?多少、也不追究学生家的门第,只要一心向学、肯下功夫念书的孩子,他都教。才学了两年的生童,还真有考上秀才的,听说主考的县太爷还直夸〃锦绣文章〃。
顿时,小镇萌生了一种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希望: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每到大年三十,小镇但凡有孩子念书的人家都会默默念着佛,风雨无阻去先生门上拜谢,顺便送点年货。
放关门鞭炮祭完灶王爷,一家人团坐吃年夜饭。
〃要是孙姑娘没走,这大过年的,先生就不会一个人闷着喝酒了。〃洪三婶子突然说。
洪阿三摇头叹气:〃原来听说孙姑娘为尊亲守孝三年,满日子就嫁给李先生。眼看着快三年,人却。。。。。。唉。。。。。。〃
喜气洋洋的烛火中,当母亲的往儿子碗里夹了几块红艳艳、油汪汪的红烧肉,也跟着叹气:〃先生年纪是大了些,又有痨病底子,眼看是没寿数,还是有爱读书人的姑娘愿意嫁给他。街东头柳媒婆上门说和几次了,还说这事积德,分文不取,李先生愣是说身体不好,怕耽误人家,不肯点头。〃
〃好人没好命啊。。。。。。〃
孩子着急:〃要没有先生了,我还能念书吗?〃
听见儿子的担忧,摇曳油灯光中,做父母的眼神在半空中相遇。
过了很久,都下意识缓缓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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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旧的油纸窗户、薄薄的木板壁,勉强挡住了冰雪吹进屋子,却挡不住彻骨寒意侵袭,更挡不住天地间的寂寞。
送走最后一位感恩不尽的客人,李寻欢对着四邻带孩子送来的一桌子菜,缓缓坐下。
两条长腿在木色已陈旧的桌子下伸直。
李寻欢已不再年轻。他眼角布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眼睛很奇异,竟像是碧绿色的,仿若春风拂过的柳枝,温柔而灵活;又像夏日阳光下的海水,充满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端起装黄酒的小坛子,慢慢注满一碗。
酒不错酿酒侯老师父的孙子念完了《千字文》,刚开讲《大学》,下午送来自酿的状元红,是五年陈。
他喝得并不快。
大口喝酒时,总是会痛苦地躬身,大声咳嗽。搜肝抖肺的咳嗽,使他苍白的脸上泛起病态的嫣红,仿佛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着他的肉体与灵魂。
喝得再慢,酒坛子也是会空的。
远远近近不间断的鞭炮声中,这房间里并没有喜气洋洋的过年味道。
他只觉得每一天都太长、太寂寞。他不但已觉得疲倦,而且觉得很厌恶他平生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
人生本就充满了矛盾,任何人都无可奈何。
李寻欢叹了口气,拿起把小刀,开始雕刻。
刀锋薄而锋锐,他的手指修长而有力。
削硬木块的手法极其纯熟,木屑纷纷坠落。过了没多久,似乎就可以看出来,他在刻的是一个人像。
轮廓、线条柔和而优美,就像被慢慢被灌注进生命和灵魂。
木块刚刚能看出人形轮廓,他突然像被鞭子抽了一样,浑身剧烈抽搐,然后,停下了雕刻动作。
他已经不知道该刻什么,不知道谁的轮廓可以这样被纪念:
曾经用十二年时间苦苦相思的林诗音,已带着受伤的表情离开。多想一次别人的妻子和母亲,很可能是对她亵渎多一点,甚至是在给她添无谓的负担。
曾经矢志追随他的孙小红,温柔而热情地陪伴了他两年多,终于对不肯从醉乡中振作的男人失望了。少女的热情一旦幻灭,勇气也就不必再浪费,所以,李寻欢护送她回到家族,去和血亲们并肩奋斗,试图振兴武林中荣耀过的姓氏。
而另一个人。。。。。。虽然深深刻在李寻欢的记忆里,深深嵌进了他的生命里,却不应该被用对情人那种忧伤而甜蜜的心情去思念。用这种心思每想一次那人,就添一重罪孽。
经历过太多的事,李寻欢早已经深深明了,相思刻骨并不是最令人伤感的。真正无奈的,是连念记的资格都没有。
所以,他再打开一个封得很漂亮的黄泥小酒坛子,又开始喝酒。
不停喝酒,不停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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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黄昏时更猛烈的鞭炮声零星炸响,很快,脆响的炸裂声就连成一片,浓浓的硝烟味儿漫进窗棂。
将近午夜,人们在辞旧迎新。
喜气洋洋的喧闹,衬得简陋的小屋里格外孤寂。
呆呆望着空了的小酒碗,李寻欢突然醒悟,自己是在等着什么。但。。。。。。等来了又怎样呢?想到这里,嘴角慢慢漾开一丝无奈的苦笑。
那个木叶凋零的秋,雾一般雨丝飘洒的某个日子,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最后一次出手,刚刚杀了金钱环上官金虹。胜利后最软弱的那一刻,背总是挺得很直的少年剑客说,他将要去遨游四海。
〃三年后,我一定会回来。我回来的时候,你们当然要请我喝酒。〃
喜酒。
第三个秋天已经过去。这夜过去,第三个念头就已经结束。
他真的会回来吗?
归来却喝不到喜酒,他会不会也。。。。。。失望?
突然,响起敲门声。
噼啪炸裂的鞭炮声中,居然听得很清晰。
呆了片刻之后,李寻欢突然跳起来,冲过去开门。动作很敏捷,跟刚才慢慢倒酒的速度相比,简直不像同一个人。
门外,零星雪粒飞舞着,有李寻欢正在等待的人。
他有一张江湖上你能见到的最英俊的脸:眉很浓,眼睛很大,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一条线,挺直的鼻子使他的脸看来更瘦削。只穿很单薄的衣服,被体温融化了的雪水顺着湿透的发根往脖子里灌,但他的脊背仍然挺得笔直。
李寻欢还记得,五年前雪地初相见时,面前这男人还是少年,但整个人就像是铁打的,冰雪,严寒,疲倦,劳累,饥饿,都不能令他屈服。没有任何事能令他屈服。
那时候,他的脸使人很容易联想到花冈石:倔强,坚定,冷漠。
如今,南方海洋的热辣阳光把他皮肤均匀染成蜜色,咸腥的海风如刀,令成熟的脸轮廓更深刻。
在这样的风雪夜,一灯如豆的微光中,也能很容易看出来,他的眼底不再冷漠,而是汹涌着大海一样深沉激烈、南方阳光一样灼人而凌厉的热情。
就这么简简单单往门口一站,却让整个房间突然温暖起来。
因为他在笑,笑容明朗炽烈,如海之南的阳光。
就像当初第一次见面一样,才看见这张面孔,不仅仅是目光,连李寻欢眼角的皱纹中都有了笑意。
他的双臂做了一个下意识的动作,像是想狠狠拥抱面前阔别三年的人,好好发泄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