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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对财富的渴望已经深深的印进了骨子里,成为了一种本能。望着黄金,这些人的眼中,流出了贪婪和渴望——对财富的贪求,注定这些人只能一生碌碌无为,不会有大的成就。
过些平凡人的小rì子,也好。
叶枫想着,摆了摆手。
周兴、虎卫等人,马上开始了黄金的发放工作,场内的数万人,每人都得到了一锭黄金。于是,这些失败的人,欢天喜地的离开了。
送走最后一批人,天sè已晚。三阁的主人略作商议,各自选定了险峰,拳阁入驻莽兽峰,剑阁入驻青霞峰,丹阁入驻万佛峰,安顿好各自的弟子,三人又与叶枫聚在了一起。
霸拳宗,主殿内。
四人分主次坐好,霸拳宗的高层,在宗派正式成立以后,第一次聚集在主殿的大厅之中。
叶枫坐在高高的王位之中,看着下首三人,道:“今rì,宗派刚刚成立,虽然有你们三人扶持,但需要做的事情还非常多。第一件事,今rì我们共招收了一千名弟子,还请梓馨和曾大哥多多调教,假以时rì,让他们成为我霸拳宗的栋梁。”
“叶枫哥哥,那些小娃娃,就交给我吧,不停话,就脱了裤子,打屁股。”任梓馨说着,突然觉得这后半句话有些熟悉,蹙眉一想,脸顿时就红了起来。
曾易笑了笑,道:“宗主,我收这五百人,心智还算可以,至于以后能有什么样的成就,还要看他们的天赋和rì后的努力。”
“恩。”叶枫点点头,又道,“第二件事,我从水牢中带出来几百个弟兄,他们的武器,早就被赵玉平收走了。所以现在,他们都是赤手空拳,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空有一身修为,却无法最大程度地发挥。另外,剑阁弟子以剑为武器,五百人,需要五百柄剑类神兵,梓馨的丹阁也需要五百个炼丹炉,这些都是我们目前面临的问题。所以……我要去北部主城一趟,买一些高级神兵和优质的炼丹炉。”
“买?”曾易眉心微微一皱,“宗主,元力两万以上的神兵,可是黄金买不来的。枪王庙宝库里的那些俗世的东西,只能买些柴米油盐,除此之外,再没用处。”
“我知道。”叶枫微微一笑,“我也有一些东西,是黄金买不来的。”
说着,叶枫随手一捻,取出一把碧霜草。
碧霜草,炼制回天丸的核心草药,亦是沧虹大陆最难寻的草药之一。自然,那白玉人参果比碧霜草更加奇特罕有,但叶枫不想让其他人知道自己身怀此果。
看着碧霜草,曾易哑然失笑,道:“宗主,我倒把这忘了,刚才的话,当我没说好了。”
眼见叶枫不知从何处捻出一把草药,聂远露出了惊诧的颜sè。叶枫便简略的跟他解释了一番。
“哦。”聂远恍然大悟,“原来宗主身上带有一枚空间戒指。”
“空间戒指?”这一次,轮到叶枫惊讶了。
“不错!”聂远点点头,“这空间戒指,乃是非常稀有的一类宝贝,无一不是上古遗留,在聂家的历史上,曾有幸得到过三枚,但后来,全部流失了。空间戒指之内,封印着一个dú lì空间,可做存储,也可在内部种花种草。”
叶枫明白了。
这古戒的本质,就是一枚空间戒指,内含庞大的空间。古戒的上一任主人,在其内部种植了一片大大的药园,又在药园的中心,栽种了一株白玉人参果树,历经万年、十万年、甚至百万年的发展,古戒药园演化成了dú lì的系统,才有今rì生机蓬勃的景象。
上古遗留,那上古,距今究竟有多远?
叶枫又想起了古戒的上一任主人,那须发皆白的老者的话:天已经裂开了,这个世界的毁灭,已不可逆转,所有的强者都将陨落……
似乎,那上古文明,要比人类现有的文明强大得多。这样强大的文明,究竟因何为覆灭,始终是一个谜团。
而那强大的仙宝,应该也是那上古文明的遗留。
想到此,叶枫下意识地握了握拳头。
因为,他又想起了那狰狞恐怖的血sè骷髅。
很显然,这血sè骷髅,是一个组织。灭掉任家村的杀手,是此组织的人,那怪人兰波,同样是这个组织的人。尤其是怪人兰波,手持仙宝戒尺,在百回合之内,击败曾易。那么,这血sè骷髅组织,究竟强大到何种程度?
叶枫根本无法给出准确的判断。
现在能做的,只是尽快增强自己的实力。
于是,叶枫说道:“凡事宜早不宜晚,聂前辈,明天一早,你便带族人将族内的女眷接到宗内。稍作安定以后,我带你前往祭拜聂傲天前辈。”
聂远点头应了下来。
叶枫又道:“梓馨,你选的,全是孩童,但凡孩童,总有一些顽劣的天xìng,你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让他们明白,修炼,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恩,我明白。”任梓馨难得的严肃了起来。
“至于曾大哥……”叶枫看向曾易,什么也没说,只微微一笑。
二人共同经历生死战斗,早已形成了默契,只相视一笑,曾易便点了点头,道:“请宗主放心,我会令剑阁新收的五百名弟子先进行劈砍练习,让他们知道,要踏上武者之路,不脱掉一层皮,是万万不行的。”
叶枫本想取出一些白玉人参果,让新收的千余名弟子直接晋升为天阶中期武者,但经过权衡,最终放弃了这个想法。用这种方法提升境界,未免太容易了些,或许会令这些还未踏入武道的新人心生骄奢,认为武者修行,是一件无比轻松的事。
让他们吃些苦头再说吧。
第九十二章:初入炽凤城
宗派刚刚成立,有一系列急需解决的问题摆在叶枫的面前。。。 经过这次短暂的商讨,基本确定了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
商议结束后,聂远与曾易回到各自的居所,以便进一步安排阁内的各项事宜。任梓馨本应回到丹阁去,但她闹着非要与叶枫一同住进宗主的宅院,没有办法,叶枫只好让虎卫带了一百人,暂时入驻丹阁,代为照料那五百个孩子。
这宗主豪宅,原本隶属赵玉平,各处装饰华丽自不用说,主房占地百丈,轻纱罗曼,极尽奢华,更不用说,单单是女子的闺房,便有上百个,花园更有三处,几道清澈的小溪交错着,从每一处房前潺潺流过,溪中红鲤游曳,时而搅动水花,掀起涟漪,意境优美,与那皇帝的宫殿相比,撇去几分奢华,更多了几分雅致。
人世享受,不过如此。
叶枫并不是一个贪图享受的人,但对于堪比皇帝寝宫的华丽大宅,他是不拒绝的。在刚住进大宅的当天,叶枫便砸烂了一处花园,命周兴将其改建成演武场地。
第二rì,拳阁阁主聂远带聂定西、聂定南以及族内一百人,离开宗门,前往接取族内女眷。叶枫也在同一天出发,带周兴、快刀李三等一百名宗主近侍,赶往炽凤城。
炽凤城,北部的交易城市。
在兴业时,叶枫听说,此城市隶属古剑宗,但从曾易的口中,叶枫了解到,传言并不属实。这炽凤城,乃是武者汇集之地,而炽凤城的掌控者,是一名圣贤。
圣贤,已经超过了一般武者的范畴,不仅拥有极强的实力,更知识渊博,上通天文,下知地理。二十年前,曾易跟随李鹤,拜访过这位圣贤,因此与此人有过一面之缘。按照曾易的描述,这名圣贤是个鹤发童颜的老者,如竹林中的古仙一般,风度翩然。他虽然是炽凤城名义上的掌控者,但崇尚宁静,常游走在沧虹各处,见到俊奇美幽的山林,便依林而居,因此常人难寻其踪迹。
叶枫很想拜访这位圣贤。
但现在,购齐兄弟们所需的神兵,才是最紧急的事。
一行人离开霸拳宗,赶往炽凤城,一路疾行,月余之后,远远见到了炽凤城高耸的围墙。
好一座城市!
叶枫驻足山峦,俯身一观,不由发出了一声赞叹。
炽凤城,城如其名,形如一只俯卧的火凤,凤首高昂,尽显百鸟之王的霸气。城墙高达百丈,如同一面屏障,将所有弱者摒除在外,叶枫有理由相信,在这座城市中,即便是普通的小伙计,也有天阶中期的实力。
这里,绝对是强者的天堂。
叶枫振臂一挥,喊道:“兄弟们,走了!”
说着,一马当先,向炽凤城飞掠而去。
掠到城边,叶枫身形丝毫不停,猛在地上一踏,整个人如同一只大鸟一样,飞身而起,轻巧地踏上了城墙的边缘。
嗖、嗖……
顿时,周兴等人全部飞射了上来。
立在城墙之上,叶枫俯视整个城市,但见两条宽阔的主干道十字交错,将炽凤城划分成了四个大区域,各区内巍峨的阁楼林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