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日光暖洋洋的,把洗好的披风挂了一院子,曲欢很有成就感地嘿嘿笑了两声,笑着笑着又忍不住抿着唇,往最先那件已经旧得有点泛白的披风上瞧了瞧,背着手在院子里转了两圈,喜滋滋地想,“不知道这算不算披风定情~”
她这么热情奔放大胆追求幸福的苗疆妹子,果然还是很有行动力的!看看这满院子的披风!
“什么定情?”李寻欢的声音从院子外传了进来,曲欢的表情立刻僵住了,这羞耻感……自己瞎得瑟被抓包,简直是太虐了!
甩了甩手上的水珠,再摸一把明显还湿漉漉的各色披风,曲欢木愣愣地看着从院门走进来的李寻欢,第一反应是捂脸,“阿欢!哈哈哈你逛街回来了好巧我也去了还买了很多披风你看……好吧,是我偷偷藏着的,你不许笑!”
“……”李寻欢在看见那挂了一院子的披风时也愣了一下,继而,就的确是有点想笑了。
李寻欢没有笑出来,也没有说话,于是曲欢又耐不住了,她低着头点了点脚尖,抬起头的时候就一脸怨念,“看吧看吧,明明我那么早就喜欢你的,你一直都不知道,还要我说出来。才不是怕冷呢,只是想要你给我加衣服,还要我暗示!”
想想之前自己分明是明恋却因为某人的迟钝变成暗恋的情况,曲欢不满地撅起嘴,唉,既然她更大胆,就还是由她主动好啦~
“这披风,是不是我在关外给你的那件?”李寻欢目光定在一个地方,也有些惊讶了,这早……未免太早了?
曲欢瞥一眼那素面锦缎的披风,好吧,其实李寻欢的披风总是这样的素色缎面,后来专门为她准备的就多了一点白色的绒毛毛,颜色也稍微明艳了一些。之前曲欢是有过抱着那披风入眠的,但那只是偶尔,而且那时候她也没有觊觎李寻欢的男色!
——可是现在想想自己行动得确实很早啊~
李寻欢这回忍不住笑了,“小欢,你脸红了。”
曲欢瞬间炸毛,把所有的不自在都给抛开了,“才不会脸红!我大五仙教妹子怎么可能会害羞脸红!”
“嗯,没害羞。”李寻欢应了一句,把曲欢拥入自己怀里,往她额头上亲了一下。
曲欢总是冷不丁地就往李寻欢脸上亲一口,不过这回不知怎么,脸烧得更厉害了,她咳嗽两声,声音发闷,“好嘛,我脸红了……”
“师父师父,师……”龙小云从院子外冲了进来,他正要赖到自家师父身边去撒一撒娇,表达一下自己和师父分别良久的思念之情,但是下一刻他就捂着眼睛出去了。他再一次坚定了自家师父是占别人便宜的那个,觊觎已久原来真的不是玩笑。
“你还没有习惯?”王怜花冷笑一声,和白飞飞两个都是不紧不慢地往曲欢的院子里走,不过是秀恩爱而已,哪天没有那么几次?很快他们俩就发现自己错了,果然是要瞎眼……
阿飞和铁传甲也正因为有事来找曲欢,看着这么满院子的披风……阿飞的表情是看不出什么的,某种程度来说,阿飞已经习惯了淡定,而铁传甲,老实人见过的阵仗总是比较小,他惊呆了其实很正常不是?
今天真是不好的一天——曲欢捂着额头叹气。
如果只有她和阿欢两个,这暴露了也勉强叫情趣,这么多人……她给自己的形象点了支蜡。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痴汉行为被发现什么的,还不止被一个人发现……
曲欢:QAQ你萌不是都走了么!
☆、第59章 关于金钱的故于事
被惊吓到也就那么一会儿的事,王怜花翻了个白眼;很不识趣地就那么站在院门口;一瞬不瞬地盯着曲欢和李寻欢两个人。
好吧,曲欢虽然有时面皮厚一点;但却也抵不住一群人这么巴巴地看着自己,尤其是在对着满院子自己黑历史的情况下;曲欢局促地敛了敛鬓发,努力让这样尴尬的气氛变得正经一点,“咳咳;现在可以说说,你们怎么今儿个来得这么齐了吧?”
“你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这么盼着我们几个莫要打扰?”王怜花很不给面子地驳了一句;他意味深长地环顾了一圈四周;提前过来看看的选择果然没错!
白飞飞瞪了王怜花一眼,缓步走过去挽住了曲欢的胳膊,把她拉离了李寻欢身边,然后才曼声在她耳边笑道,“你大婚时,我们便可以送你一样大礼了。”
上官金虹的功夫能在兵器谱上排到第二,当然是不差的,再有,金钱帮敢放言“铜钱落地,人头不保”,那也可见他势力之大了。最为难得的是,拥有这么大势力的上官金虹并不贪图享受,衣食住行也堪称简陋,只因他悟得金钱不过身外之物,帮名金钱,概因其为天下第一好用之物。
手中无环,心中有环,这境界已是十分难得。
曲欢眨眨眼,只略略想了想,就道:“那金钱帮的大麻烦,你们已经出手啦?”
“哼,这也算什么大麻烦?不过是翻手间的小事。”王怜花微微一笑,怎么看怎么的不怀好意。
其实按说上官金虹的功夫十分了得,王公子不另辟蹊径,光和这人一对一比武,还真不知花落谁家,可惜王公子总是不爱按着规矩来的,他可不是为了面子就愿意去和别人玩硬碰硬的。
白飞飞瞧出曲欢一脸不可置信,心中莞尔,一点没有如王公子的愿说出他们的计划,来让他炫耀炫耀。龙小云跟着王怜花学了一肚子坏水,这时候勉强乐意为王怜花说两句话,也给自家师父一点提示,“近来这城中可多了好几家棺材铺子和香烛店。”
“……我也用不着那个吧?”曲欢一头黑线,这两样东西,可都不吉利得很,王怜花开个酒楼子布匹店,她还能去白吃白拿呢,这个……谁稀罕啊?
白飞飞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也不管王怜花做什么脸色,慢悠悠地开口,“可不就是这不吉利的东西,他这是惦记着那从棺材铺里爬出来的俏美人呢~”
这又是一桩旧事,王怜花曾掳走朱七七,很让这位大小姐很吃了些苦头,最后便是从热闹的棺材店里逃了出来的。王怜花还使过那偷天换日的计谋,用香烛店蒙了沈浪一回。这回他开店,又开了个叫王森记的棺材铺。
明白了,曲欢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诡异的目光飘向了王怜花——口味真重!
王怜花暗自闷了口气,却也知道自己再去争论朱七七到底是从棺材铺的地道里出来的,还是从棺材里爬出来的,也只会把话题扯远了,落了下风。所以他只是简略地用几句话鄙视了一下曲欢的脑子,又把功劳都往自己身上揽了揽,这才慢条斯理地步入正题,“上官金虹到底是眼中只看见了权,可自古权钱不可分,他帮派名字取了金钱二字,却还不懂其中真味。”
“这话……”李寻欢先是思忖半晌,继而就心情微妙了,金钱帮的势力,固然是离不开武功高强的上官帮主,可是帮中无钱,上官金虹要做什么,到底是束手束脚了,“想来那几间新铺子,原该是金钱帮的势力。”
曲欢见不得王怜花这幅趾高气昂的样子,就算王怜花气度外貌皆是出众,做出这种模样也仍旧好看……笑话过她的人,还打算让她夸赞什么吗?曲欢撇撇嘴,美色对她而言是没有用的!嗯,除了阿欢的美色!
“上官金虹既然知道金钱是世间第一好用之物,必然也不会任由你去动他的铺子,他又不傻。”
“他的确不傻,但比起我来说,便是个傻的。不会享受的人,赚钱的本事也就那样了。”王怜花就是个极会享受的人,那话怎么说来着,玩的是梁园月,饮的是东京酒,赏的是洛阳花,攀的是章台柳,吃喝玩乐,无不比旁人精贵些。他花钱花的快,却从来不曾为钱财烦恼过,“不会花钱,哪里会去琢磨赚钱?自己都不享受,他那些手下还敢多做什么?”
分明是歪理呢,偏就王怜花能说出花儿来,让人觉得,真的只有把大把大把往外撒钱的冤大头,才是最最该富贵起来的人,当然,王公子可不承认自己是冤大头,他只是偏好些享受罢了。
曲欢把虫笛在手里转了两圈,轻哼一声,算是认同了王公子的说法,又转向龙小云,细细询问,“这些日子可都做了什么?没人欺负我的乖徒儿吧?”
“我同王前辈学了些经商的东西,从我爹那问了几间铺子练手呢。”龙小云笑得格外灿烂,不过说到这儿又顿了顿,说实话,龙啸云手上的店铺财物,大多还是李寻欢当年送出去的。正主儿在这,龙小云不免有些尴尬,但是这不打紧,他很快就调整过来了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