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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身体重合的那一刻。
高城狂喜,他的袁儿终于能够放下心结,接受他的爱。所以,即使在Yu望被包裹陷入无边Kuai感的时候,他也依然保留了一丝温柔。
梦总有醒的时候,但醒得总是太快。他不过是陷入了一场自己和他人交替编织的美梦和阴谋。
如果可能,他是很想杀了那个睡在他旁边的人的,他第一次赤Luo裸地面对了自己的Yu望,得到的却是这样的结果。
冲进浴室洗刷掉所有的痕迹,出来时程林还躺在床上望着他,一丝不挂,仿佛在提醒他昨天的所有都不是一场梦,而是实实在在发生的真实。
令高城羞愧的真实。
“你昨天给我吃了什么?”
“只是一点最新出品的迷幻药而已,你昨天抱着我袁儿袁儿的叫,感觉不错吧?不过我还真意外,就那么个瘸子,原来你一直没出手,看来你真的很重视他。”
高城厌恶得看着他,“你想要我放弃竞标?”
“哎,我可没这么说。”程林乐了。
“告诉你,那不可能。我不会骗袁朗,也骗不了,”高城沉默了一阵,捏紧了拳头,“不管他讨厌我也好,憎恨我也好,不相信我也好,这辈子,无论发生任何事我都不会离开他,你要说就随便去说吧。”
“如果说,其实我是因为喜欢你呢。”程林半真半假地问。
高城不可思议地盯住他,仿佛在看一个疯子,“你真让人恶心。”
可他还是说谎了。
看着袁朗担心又怀疑的眼神,他突然丧失了坦白一切的勇气,他没办法对他说,在他等他回家过生日的时候,他和别的男人睡在一起。
他清晰地懂得了袁朗为何竟会对他说出那样的一句话,感同身受。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也很脏。
秘书敲门进来,他几乎是用吼的“叫你别打扰我”,然后被吓坏的秘书战战兢兢地说有人找您,他说他叫袁朗。
来不及跟秘书道歉,站起来就往外冲。
袁朗从来没到他公司里来过,也不会这样主动来找他,除非发生什么事。
但是袁朗坐在门口,好像什么事也没有,毫无异常。
他站起来,有点吃力,身体晃了一下,高城抢上一步扶稳。
“走得有点远,脚都软了。”他冲他笑笑。
压抑住内心的不安,高城揽住他的肩膀,让他靠在他的臂弯里,怀里的人很轻,轻得好像没有重量。
太累了,有人扶着的感觉真好。
关上门,隔绝了所有好奇的注视。
“难道你从家里走过来的?”高城问。
“啊,差不多吧。”
“你这整的哪一出?”
“就是想散散步,没成想走了那么远,干脆找你蹭饭。再说我还没到你公司来过,顺便参观参观,不打扰你吧?”
“怎么会?现在也下班了,腿还疼不疼,我这儿没药酒。”高城很懊恼。
“没事,你别瞎紧张。”袁朗很温柔地笑,老虎,你现在很内疚吧,很彷徨吧,从早上开始你都不敢看我的眼睛。
“我饿了。”
“哦,好,我去给你买,你想吃什么?”高城带着几分慌乱,笑得僵硬而勉强。
“我要吃寿司,鲑鱼的。”
“好,你等着,马上就回。”
袁朗看着他出去,没动。
秘书敲门,端着杯子进来,“高总特别吩咐给您泡的菊花茶。”
“谢谢。”袁朗和颜悦色地道谢,秘书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满脸好奇。
等她出去带上门,袁朗坐到高城办公桌前,打开他的手提电脑。
进入系统需要密码,凭他前老A的本事,破解这样的密码要不了十分钟。
密码是他和高城姓氏的拼音,中间加了一个很普通很常见的英语词汇。
GAOLOVEYUAN
一个字母,一个字母,仿佛在敲击自己的内心。
那么个粗线条的人,什么时候也学会肉麻了。
找到他的标书,拉到末尾那个巨额数字,看了一眼,袁朗把电脑恢复原状。
高城拎着大包小包的食物回来,袁朗躺在沙发上快睡着了。
“睡觉怎么不把空调温度调高点,当心着凉。”高城边警告他边把食盒一份份拿出来放到茶几上。
“等你等得无聊嘛。”袁朗打开盒子开始吃。
“少蘸点芥末,呛。”高城递张纸巾给他。
“你怎么不吃?”袁朗问。
“我不饿,你吃,我看着。”
袁朗看着他,不吃了。
“哎,我真的不饿。”高城连忙解释,“等你吃完了我再跟你说。”
袁朗低头,默默地吃着。
高城在旁边默默地看着。
盒子空了,袁朗拍拍手,“我吃完了,你可以说了。”
其实知道他要说什么。
高城走到他身边,蹲下,看着他:“昨天,我没回来,我和程林在一起,就是上次我们一起吃饭碰到的那个人。”
“哦,是吗?那又怎么样?”对于高城的坦白,袁朗不知该用什么表情,震惊?或不在乎?
“我跟他,就是……”高城很费力的解释,也找不到合适的措辞。
“我明白,你不用说了。”袁朗怜悯地打断他,他想不到,其实他知道,不仅知道,还看到,看得清清楚楚。
“不管有什么理由,我都没办法请你原谅。”高城把头埋进他的膝盖,“袁朗,很多事,错了就是错了,没法补救,我不指望你能原谅我……”
“不明白的是你。”轻柔地抚摸他的头,“其实我从来都没有怪过你。”
高城猛地抬头。
“你不觉得,有些事,藏着掖着比什么都摊开来晾着更好么?有些事,我情愿不知道。”
手指从他的头滑到脸颊,以前那道触目的痕迹,淡得多了。
脸上的疤能淡,心里的呢?
“要我骗你,我做不到。”抓住那只手,带了几分绝望,仿佛一松手,他就会变为沙砾,从指缝溜走。
袁朗没有抗拒,他知道,如果他拒绝,高城会彻底崩溃。
所以这是我们最大的不同。
有些事,我情愿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有些事,我也情愿你什么都不知道。
身体慢慢靠近,颤抖的嘴唇微微触碰,带着淡淡的芥末清香。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谐老。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是轰轰烈烈的山盟海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归于现实的平淡幸福。
而现实中的轰轰烈烈总有燃烧殆尽的一天,现实中的平淡幸福却也总是一个奢侈的童话。
日子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除了高城竞标失败。
他以1分之差输给了荥阳,对方竞标价比他高出1000万,这1000万的价值就体现在了那一分上。
高城很愤怒。
并不止是那块地,还有输给一个卑鄙无耻的混蛋。
连月来所有人的辛苦都白费了。
自从上次平地一声雷,把秘书的胆都吓破了,看见高城就像老鼠见了猫,大猫。
可没法子,谁让她干的就是炮灰的活呢?
“高总,”咬牙,“荥阳程总来了。”
“他来干什么?”平地又一声雷。
秘书欲哭无泪,我哪儿知道啊。
刚想再吼我不在,转念一想,特地来示威,似乎犯不着,还是先听听他放什么P再说。
“算了,你让他进来吧。”高城决定月底加秘书500块奖金,作为炮灰损失费。
程林一反之前的飞扬跋扈,他穿的很得体,一身黑色的西服,态度很沉稳。
他生在大富之家,父母常年在外,各忙各的,各玩各的,他在全日制的寄宿学校,周末才回一次家,其实就算回家,家里大多时候也是空荡荡的。
但他从未感到寂寞。
他六岁时的生日礼物是一部迷你版的保时捷,时速可以达到20公里。
那时他就发现,钱是个好东西,可以买到很多东西,也可以控制很多东西。
他迷恋控制一切的感觉,从小到大。
大学毕业,他开始接管父亲手上的生意,如鱼得水,这个游戏天生就是他玩的。
但和所有人一样,任何东西到手得太过容易,反而没意思了,他已经记不清,自己还能对什么东西产生执念。
直到一个叫高城的男人出现为止。
那是个正直得让你不可思议的人,程林很怀疑,他是怎么在这个尔虞我诈的社会生存下来的。
但是,很快发现,他常用的一切手段都起不到效果了,很简单,真理面前,永远没有歪理站脚的地方。
这大概是高城成功的原因。
程林很好奇,生平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兴趣。
就象飞蛾扑火,哪怕是最黑暗深处的蝙蝠,也有向往光明的时候。
但是,在这个叫做高城的舞台上,已经没有他的角色。
有人干了一辈子的配角,总在为别人作嫁衣裳,那是他最不能忍受的。
要做,就要做主角。
“我们真的没法成为朋友?”程林身体稍微前倾,问道。
高城冷笑。
“人都说一夜夫妻百日恩,我就真的那么招你讨厌?”
“程林,别废话了,我不知道你到底想干嘛,我不了解你,也不想了解你,如果你来只是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