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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传:神一样的传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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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整个广告画面充满了青春和动感。为了推广iPod,苹果甚至请来了大名鼎鼎的U2乐队参与广告拍摄并专门为iPod谱写歌曲。

除了广告之外,乔布斯特别擅长在各种展会、发布会上,利用明星一样的个人魅力,宣传苹果的公司形象与产品。

1984年发布Macintosh时,乔布斯穿着深色套装,打着领结,站在讲台上,目光锐利地扫视着台下的听众。突然,他走向一个纸盒子,打开Macintosh电脑的包装。电脑的屏幕在众人注视下闪亮起来,与此同时,电脑居然自己发出了声音,它对大家说:“嗨,大家好,我是Macintosh。能从包装箱里钻出来,真是不错呀。”

在场的2500人欣喜若狂。一种“拜苹果教”,或者更确切地说,“拜乔布斯教”正式诞生。当时,苹果的市场总监,后来加盟微软的迈克·莫瑞就坐在第一排,他激动地向乔布斯伸出了大拇指,说:“瞧瞧现场吧,这简直就是宗教。”

和早年穿西服套装登台的风格不同,近年来,乔布斯在Macworld展会或苹果WWDC世界开发者大会上作主题演讲时,总是穿着他那身标志性的“帮主服”——一件挽起袖子的黑色高领套头衫,就是俗称“龟脖衫”(Turtleneck)的那种,配一条蓝色牛仔裤,一副圆形细边眼镜,还有一双运动休闲鞋。

看一看近年每一次有乔帮主参与的苹果产品发布会吧。只要那身熟悉的“帮主服”一登台亮相,听众就必然热血沸腾。这个时候,任何展示、演讲技巧都成了多余的陪衬,只要乔帮主在台上,他说的每一句话,展示的每一幅图片,做的每一个手势,都有可能成为台下听众顶礼膜拜的对象。

实话实说,乔布斯在生活里其实是个寡言少语的人,如果不是对脾气的话题,或者谈得来的朋友,他宁可一言不发。但帮主就是帮主,他的语言天分和气质魅力天生就是为大场面准备的。一旦上了讲台,乔帮主就自然拥有了睥睨群雄、舍我其谁的架势。很多人想模仿乔布斯的演讲,我觉得,这就好比一个普通士兵要模仿拿破仑在千军阵前的讲话,即便你的嗓音、神态可以模仿得惟妙惟肖,你也永远不会拥有拿破仑的气势。有些东西,学,是学不来的。

当然,一定要总结规律的话,卡迈恩·加洛(Carmine Gallo)在《乔布斯的魔力演讲》一书中总结出的3个临场提升语言效果的技巧最值得我们学习:

注重目光交流:乔布斯在演讲前会作精心的准备,往往提前几个星期就开始排练。到真正登台时,他并不会逐字逐句地阅读讲稿,而是特别注重在演讲时与台下听众做目光上的交流。有时候,他会偶尔扫视一眼幻灯片,然后迅速又将注意力转移到听众身上。

开放式的姿势:乔布斯站在讲台上,很少双臂抱在胸前,或是把手背在背后。他总是用一种“开放式”的姿势和观众交流。乔布斯并不喜欢讲台,他觉得,演讲者和听众之间不应该有多余的障碍。进行示范演示时,每演示完一个功能,乔布斯都会立即转向听众,而不是总用背部示人。

手势:几乎每一句重要的话,乔布斯都会用手势加以强调。包括手势在内的肢体语言对乔布斯的演讲来说绝不是可有可无的。乔布斯最常用的姿势就是两手向外打开,同时肘部收拢在身侧,这样的姿势利于双手做出清晰、明确的动作。

除此之外,从语调、语速、幻灯片的设计、演讲内容的安排,到演讲时间的控制,乔布斯的演讲中有许多可以借鉴的东西。例如,通常每次苹果的产品发布都有多个产品需要介绍,而其中总有一件是最重要的。乔布斯会把最重要的产品放在最后,然后,在介绍完所有其他产品后,像是意犹未尽一样,突然对观众说一句,“我差点儿忘了”,或是“还有一件事”,以此来引出整个发布会的压轴大戏。

百闻不如一见,这里介绍得再多,也不如现场听一次乔帮主的演讲来得有效,或者,即便不能现场膜拜乔帮主,喜欢乔布斯演讲的人也至少应该到网上找他的演讲视频,反复观看,多加揣摩。

关于苹果的展会营销,还有一件有趣的事情。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了没有,苹果的iPhone和iPad广告图片上,屏幕上显示的时间总是9:41。其实,2007年刚发布iPhone时,这个时间是9:42。可是,为什么会选用9:42或9:41作为广告图片上的时间呢?这是苹果或乔布斯的幸运数字吗?

据苹果负责iOS操作系统研发的副总裁斯科特·福斯托尔(Scott For…stall)透露,这两个数字其实与苹果的展会营销密切相关。

福斯托尔说:“我们通常把产品发布会设计成最重要的产品发布总是在全部发布会进行到40分钟左右的时候登场。当产品的巨大图片出现在现场屏幕上时,我们希望屏幕上显示的时间和听众手表上的真实时间相差无几。当然,我们知道这不可能完全精确。”

好吧,为了配合产品发布会,苹果连广告图片上的时间细节都考虑得这么清楚。之所以这么重视广告和展会方式的营销,原因并不复杂:苹果是打造时尚消费类产品的大品牌,广告和展会是塑造时尚类品牌形象,向消费者推介产品的最佳途径。当然,和所有其他公司的最大区别是,苹果拥有一位神一样的市场营销奇才——乔布斯乔帮主。

甲骨文公司CEO拉里·埃里森说:“苹果是计算机产业里惟一的生活时尚品牌。”

的确,品牌是苹果公司最有特点、也最宝贵的财富。1997年苹果风雨飘摇的时候,乔布斯就很清醒地看到,如果说当时的苹果还剩下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那个东西就是苹果的品牌。

不过,说起品牌,貌似是一件虚无缥缈的事情,不是每个人都能说清楚,到底怎么估量,或怎么增加品牌的价值。好事的媒体总是会用多少多少亿美元来评估一家公司的品牌值多少钱。比如,2011年之前,大多数媒体都认为谷歌是世界上最值钱的品牌,估值在1120亿美元上下,连续4年占据全球品牌价值排行榜的首位。但苹果的品牌价值却在2010到2011年间,奇迹般地增长了84%,达到了1530亿美元,一举超越谷歌成为全球最值钱的品牌。

其实,苹果这个牌子是不是真的值那么多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乔布斯从创立苹果的那一天起,就似乎有一种奇特的魔力,能把苹果这个牌子变成一种宗教,能让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一看到苹果的商标就热血沸腾。在全球品牌价值排行榜上,IBM的品牌价值靠的是百年老店的质量和信誉,普通人才不会在意IBM的CEO是谁;麦当劳的品牌价值靠的是遍布世界各地的拱形“M”标记,喜欢麦当劳的孩子可从来不会去打听麦当劳现在的掌门人是谁;可是,对于疯狂热爱苹果的“果粉”来说,苹果这两个字几乎是和乔布斯乔帮主分不开的,想到苹果就想到乔布斯,想到乔布斯就想到苹果,苹果品牌的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说,差不多就是乔布斯个人品牌的价值。

被咬掉一口的苹果商标是苹果这个1530亿美元品牌的最大载体。乔布斯创立苹果之初,就在商标设计上下了很大工夫。此前讲过,苹果最早的商标是罗纳德·韦恩设计的,图案虽然典雅,但从现代商标设计上看,十分繁琐和业余。即将发布Apple II时,乔布斯觉得,苹果需要一个更专业的商标图案。

当时苹果的市场和公关合作伙伴麦金纳公司派设计师罗勃·简诺夫来为苹果设计商标。乔布斯并没有给简诺夫提太多的要求,只是说,别把商标做得太卡通了。简诺夫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到超市去买了一袋子真的苹果,回到家对着苹果,画了整整一个星期,思考如何把苹果的外形简化成最好看的商标图案。

简诺夫画出了一个圆圆的,带有一片叶子的苹果。为了让这个苹果看上去比例更均衡,也为了避免这个图案引起农产品公司的联想,简诺夫在苹果右边画了一个苹果被咬了一口的形状。简诺夫很高兴地发现,“咬”这个词的英文“Bite”恰好与代表电脑的“字节”(Byte)一词谐音。这真是个完美的创意。

乔布斯几乎在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图案。他给简诺夫提出的惟一修改意见,是为这个苹果加上彩色条纹。简诺夫在单色设计稿的基础上,为苹果增加了横条纹的彩虹图案,但条纹的排列顺序和真正的彩虹不同。简诺夫后来回忆说:“我当时并不知道苹果公司的卖点所在,其实,苹果电脑当时最吸引人的一个地方是它的彩色功能。对我来说,苹果商标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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