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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传:神一样的传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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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缙诟鋈说缒岳铮钤缡艿降笔钡缒悦宰放醯模挂闶荕ITS公司1975年初推出的Altair 8800。

Altair 8800外表是只漂亮的铁箱子,前面板有几排整齐的红色指示灯和金属开关。熟悉Windows操作的现代人一定会好奇地问:这铁箱子怎么用呀?有操作手册没有?

千万别提操作手册,在Altair 8800面前,一提操作手册,估计很多人会当场晕倒。那是一本100页不到的小册子,其貌不扬,里面满纸都是二进制之类的技术术语,几乎就是一本计算机系学生必读的《计算机原理》教程。对普通用户而言,简直就是天书。

为什么1975年的用户在使用个人电脑前非要读这么一大通天书呢?道理很简单,不懂得二进制和机器语言,面前这台Altair 8800就是一堆废铁。

刚买来的Altair 8800既没有键盘也没有显示器,程序的输入输出全要靠前面板上的开关和指示灯来实现。前面板中央每个开关代表一个二进制位,拨到上面是1,拨到下面是0。输入程序其实就是用手连续拨动开关。一段最简单的算数程序,就要拨动几十次开关。要是做个复杂的统计计算,几百次的开关拨动是必须的。程序运行后,前面板最上面的8个红色指示灯就会显示运行结果——当然,那也是一个二进制数字。

天哪,一定有人瞪圆了眼睛。这样用电脑岂不要累死人!这不是计算机,这整个是台弹指神通练习器呀!

想简单些?也可以,不过,你要再破费破费,给Altair 8800配上纸带阅读器、磁带机、电传打字机之类的家伙什儿。就拿当时最时髦的电传打字机来说,你可以用它的键盘输入程序,然后把运行结果直接打印到纸上。不过,这些便利的代价是:当时一台Altair 8800的售价大概在600美元,而一台电传打字机的售价却在1500美元左右!

知道了“史前”的个人电脑有多简陋,大家就不难理解Apple I的伟大之处了。其实,个人电脑历史上的每一次革命,绝大多数都是为了用户操作电脑更方便。就像iPad把我们从键盘和鼠标中解放出来一样,Apple I最重要的革命只有一个,把人们从要命的前面板、开关和指示灯中解放出来。

Apple I的发明人,乔布斯创立苹果时的亲密战友,电脑奇才史蒂夫·沃兹后来是这样总结的:“在Apple I之前,所有电脑都有一个难懂的前面板,都没有屏幕和键盘。在Apple I之后,所有电脑都有了屏幕和键盘。”

没错,Apple I虽然只是以主板形式销售,但那块主板里已经内置了控制键盘输入和屏幕输出的芯片。用户把Apple I买回家,直接连上键盘、显示器(或电视机)就可以工作,不再有讨厌的二进制开关和红色指示灯,不再需要练习弹指神通。毫不夸张地说,是Apple I最早定义了现代个人电脑的人机交互方式。

在Apple I的基础上,Apple II继续沿着革命的道路大踏步迈进。和Apple I以主板形式销售不同,Apple II有了一个漂亮的、塑料制成的主机箱。可不要小看这个塑料机箱,要知道,苹果之前的所有电脑,绝大多数都在使用冰冷、笨重的金属机箱,更简陋些的还在使用木质机箱。Apple II的塑料机箱第一次让电脑在外观设计上有了个人消费品的味道,拉近了电脑和普通消费者的距离。

更重要的是,Apple II内置了BASIC语言解释器。人们可以用语法近似英语的BASIC语言编写程序,而不再需要用二进制的0和1与计算机交流。Apple II之前,Altair 8800和Apple I虽然也支持BASIC语言,但必须从纸袋或磁带上加载BASIC解释器后才能使用。Apple II是第一台开机就能用BASIC语言的电脑。

说几句题外话,还记得为Altair 8800开发BASIC语言的人吗?那一年,有个大学没毕业的小伙子为Altair 8800编写了BASIC语言解释器,并因此创立了自己的公司。后来,小伙子的公司成了世界上最大的软件公司,小伙子也成了世界首富。小伙子创立的公司叫微软,小伙子的名字叫比尔·盖茨。

让人机交互更简单,让电脑更容易使用,让计算机成为大众消费品——这是体现在Apple I和Apple II身上最为重要的革命精神,这种精神贯穿苹果30多年,直至最新的iPod、iPhone和iPad,这正是乔布斯和沃兹赋予苹果的最独特也最有价值的DNA。

革命的产品自然会受到追捧。Apple II只用了短短6年就成了历史上第一部销量超过100万台的电脑。从Apple I到Apple II,是乔布斯和沃兹真正让普通人拥有了个人电脑,是他们开创了个人电脑的第一个黄金时代。

那么,20世纪70年代的乔布斯和沃兹,到底是怎样的两个小伙子,他们又是如何发明了革命性的苹果电脑呢?

乔布斯和沃兹的名字都叫史蒂夫,却是两个性格截然相反的年轻人。乔布斯在认识沃兹之前,是个我行我素的嬉皮士,长发、胡须、流浪、毒品、汽车、流行音乐乃至参禅悟道,这些年轻人用来显摆个性的东西一样不缺。沃兹则正好相反,是个内向、腼腆、闷骚、古怪,一门心思只愿意鼓捣电器元件的超级宅男。相貌上的差别也非常明显,乔布斯潇洒、倜傥,风度翩翩,沃兹则敦实、壮硕,憨厚可爱。

IT史上,双雄会的组合方式并不罕见。例如惠普公司的创始人威廉·休利特(William Hewlett)和戴维·帕卡德(David Packard),谷歌公司的创始人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但在硅谷所有二人组中,很少有像乔布斯和沃兹这样反差如此明显的联合创始人了。这种反差甚至从他们小时候就可以看出端倪。

乔布斯生于1955年2月24日,双鱼座。喜欢“天才转世论”的人不难发现,1955年正是爱因斯坦去世的年份,但乔布斯生下来,可没有表现出任何在基础物理学或宇宙学方面的敏锐直觉。他一出生,就被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无力结婚并抚养孩子的亲生父母送给旧金山的保罗·乔布斯(Paul Jobs)一家收养。没几年,保罗·乔布斯就带着全家搬到了后来的硅谷核心区——山景城(Mountain View)。

在山景城的蒙塔洛马(Monta Loma)小学,乔布斯虽然学习成绩不错,但绝不是个听话的好孩子,恶作剧是他的拿手好戏。在他眼中,做作业纯属浪费时间,听老师的话也完全是大人的无聊说教。他屡屡因为调皮捣蛋而被学校勒令退学。他还是个爱哭的、不合群的男孩子,被同学戏弄后,他会悄悄躲到角落里流眼泪。一位老师为了调动他的积极性,居然用钱来贿赂他,只要他做完作业,就给他5美元。

初中第一年,乔布斯是在山景城的克里腾登(Crittenden)中学度过的。和蒙塔洛马小学相比,这所学校简直就是地狱。小混混成群结队,无赖学生惹是生非,警察经常因为学生打架而光顾校园。乔布斯虽然顽劣、孤僻,但绝不是无赖,又没有《逃学威龙》里周星星的本事。忍无可忍时,年仅11岁的乔布斯毅然找到父亲保罗·乔布斯,告诉他说:

“这学校糟透了。我要是再读下去,非要混到监狱里不可。”

“可我们住在这里,按就近的学区,上这所学校最方便呀。”

“我不管,”少年的乔布斯已经显露出了个性上的倔强和坚持,“宁肯不上学,我也不要在无赖扎堆儿的地方读书。”

无奈之下,为了能靠近一个好学区,让乔布斯读一所好学校,保罗·乔布斯只好选择搬家。一家人搬到了洛斯阿尔托斯(Los Altos)的克里斯特路(Crist Drive)11161号。苹果迷们应该记住这条街和这个门牌号码,乔布斯一家搬到这里差不多八九年后,苹果公司就诞生在这所房子的一间卧室里。后来,大约在1983年,这所房子的门牌号被换成了2066号——如果今天去膜拜的话,记得不要找错了地方。

搬了新家,乔布斯也如愿以偿,进入了更好的学校。他先后在位于库比蒂诺(Cupertino)的两所中学——库比蒂诺中学和霍姆斯泰德(Homestead)高中读书。在中学,乔布斯参加了电子学兴趣班,接触到了不少电子学方面的知识,也跟着老师做了许多电路实验。

乔布斯的邻居拉里·朗(Larry Lang)是惠普的工程师,他经常带着乔布斯和一班小孩子到惠普,给孩子们讲电路原理,教孩子们用电脑。12岁的乔布斯在惠普第一次看见了电脑。他觉得,电脑真是个神奇的玩意儿。

有一次,乔布斯想组装一个电子设备,却又缺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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