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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首领再次发傻了。
硝烟弥漫的战场上,杀伐声已经止息。人类全身溅满星星点点的鲜红色,虽然杵着手中的长剑,但人类的高大的身形依旧笔直得象一颗庄严的大树,只有从他还没有完全平息的沉重的呼吸可以感觉到他的精疲力尽。
一阵带着焦味的风刮来,人类面前四散的烟尘中浮出银色的光,光近了,灿烂的光华内是一张美丽但和人类一样疲惫的俊秀面庞。
“我们胜利了。”精灵低声叹息着,目光关切地在他的战友身上徘徊,“还好吗?你身上有很多血。”
人类没有回答,却伸出了空闲的手臂,手臂向前,指尖触到精灵的额头。
原本洁白没有瑕疵的额头上,也不可避免地染上几块黑色的灰烬,甚至还夹杂着一抹刺眼的红。幸好,指尖上的触感光滑依旧,那抹刺眼的红色应该是敌人的鲜血吧。人类放下心,却又皱起眉头,他没有收回手指,试图把那些染上白玉肌肤的污秽之物擦去,抱歉的是,他忘了自己的手现在更加好不到哪里去,指尖那么一抹,反而弄得一团花。
人类苦笑,精灵微笑。
“你放心,这些血没有一滴是我自己身上流出来的。”
精灵说道。
人类这次终于开口了:
“奥克斯污秽的血不该弄脏这么美的一个埃尔达贵族。”
精灵闻言一怔,许是未曾料到人类说话那么直言不讳,对他的爱护又那么细微备致。不过,他很快又微笑起来:
“奥克斯的血也是一样的红色,和我们的血并没有任何不同。”
这回轮到人类一愣,人生阅历丰富的他差不多快赶上精灵的敏锐了,所以他立刻发现精灵故作平淡的口气中有一些让他隐隐不安的心绪波动,而他无法确定那是什么。
可是,看得出精灵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他抬手握住人类还在他脸上游走(水支插花:耶~~~~被吃豆腐了耶~~~~~)的手指,继续微笑着重复他一开始问的问题:
“你身上的血可是我的两三倍还不止,有没有受伤?我看到那个野蛮人骑着马把你撞倒了,可后来我的视线就被烟雾和战斗隔开了,当时还真怕你会有事。那可真是个蛮力十足的大个子!”
“因此当我的剑从下面刺穿他的喉咙的时候,我没来得及闪开喷出来的血柱。不过我不确定殿下您提到的野蛮人究竟是哪一个,总之他们是让我现在看上去血淋淋的罪魁祸首,可惜他们最多只能让我‘看上去’血淋淋而已,结果全部是些不自量力得让人没办法的家伙。”
人类故意有点夸张的骄傲语气让精灵大笑起来:
“而你呢,埃斯特尔,你就是一个自大得让人没办法的家伙——不过你不要老叫我‘殿下’吧,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称呼从你口中说出来总让我觉得暗含讽刺呢?自大的杜内丹人啊,看来你有必要重新修习一下有关礼貌的课程,要知道尊敬并不是在形式上,而是在心态上。所以,在你尊敬我的心态正确树立之前,你还是直接叫我的名字比较好。”
“这样说的话,我往后都没办法再用‘殿下’来称呼你了。”
人类压低嗓子嘀咕道,并赶在精灵拿眼睛瞪他前转了口风:
“我怎么会不尊敬中州最高贵的精灵之一的你呢,莱戈拉斯——不过既然你那么认定了,我就遵从你的意愿称呼你的名字——老实说,抛开你的尊贵的身份不提,就是现在我仍有求于你,可不敢有丝毫不敬。”
“因为有求于我所以尊敬我?”
精灵有意挑剔。
“是啊,”人类面不改色,“首先,我需要一个骑着快马的信使;其次,我需要一张床。”
对于人类自信满满他的需要一定能得到满足的表情,精灵耸了耸肩,然后顺着他握着的人类的手指挽上了人类的胳膊(水支:不要理解歪了哦,古时候男人手挽手是最平常的友谊的表现哦^^):
“你真是自大得叫人快受不了了,埃斯特尔——跟我来——如果我说不会满足你的愿望,想必你早就听见我吩咐阿姆诺斯去准备快马的命令,你笃定我不会拒绝你。况且虽说我们和林谷的埃尔隆德大师有好些年没有怎么联系过,也不能在听说他们将遇到危险时连个消息都不帮着传达。”
精灵一面说着一面带着人类走过战场,胜利一方清理的工作仍在继续,见到他们的精灵和人类纷纷暂停工作表示敬意。这时一阵“得得”的马蹄声快速接近,一匹有着长长深紫鬃毛的骏马和一个外貌英俊的骑士飞奔而来,在精灵和人类前面不到二十步的距离下飞马猛地一顿,骑士已经稳稳跳到马下,左手平举到胸口,向精灵深深弯腰表示敬意。
人类注意到骑士的马没有鞍具和缰绳,这是精灵才有的骑马方法,可他的耳朵一点儿也不尖,虽然容貌不差却没有半点精灵的光辉。
“从某个方面来说,阿姆诺斯和埃尔隆德大师及埃斯特尔你的祖先的情况有些类似,他是一个半精灵。他的曾祖父有一半西尔凡精灵的血统,以后就一直是和人类联姻。”精灵在一旁解释,看到人类微微有些吃惊的表情不由得一笑,“我知道你一直以为人类和精灵的联姻只有两次,贝伦王子和露西恩公主,图奥王子和伊德丽尔公主。说到底这不过是因为只有这两次联姻本历史给记载下来,被诗歌所传唱下来——为着他们贵族的身份。阿姆诺斯,还有很多历史和诗歌忽略的混血儿的父母就不是贵族了。不过呢,无论阿姆诺斯的血统和身份如何,他却是黑森林里数一数二的骑士,他对森林里即使是最隐秘的小路也了如指掌,年轻时更因为不受精灵的外表的限制到过黑森林以外很多地方旅行过,其中也包括林谷,只是林谷人大约不怎么记得他,把他当作一个普通的迷路的人类吧。如果你不介意,埃斯特尔,我还可以提供给你一点有关阿姆诺斯的那次林谷之行的见闻。算来时间离得很近,就是几年前,在黑森林和林谷一次失败的外交努力后,阿姆诺斯‘碰巧’在林谷见到了我们精灵的长庚星,‘天仙’埃尔温公主和一个高大英俊、气势非凡的人类并肩在那幽静的河谷中散步。”
“真是一位了不起的骑士和旅行者啊!而他的主人就更了不起了!”
人类听到这里大声赞叹起来。
半精灵骑士含笑也向他的主人的朋友行了一礼,感谢这位人类王子对自己的称赞。
现在人类知道他绝对有一个好信使了,就放心地把早准备好的一个封有精灵之印的信卷交给半精灵骑士。骑士接过信卷后第三次行礼表示告退,跳上他的紫色坐骑沿通向黑森林幽暗林地的道路而去。
“现在我们去找你的床。”
精灵继续带着人类走路,接下来一路上他们没有再对话。人类忽然变得沉默起来,精灵也忙着应对路上见到的莱克人的欢呼和赞美——赢得本没预料到胜利后,莱克人的心情还胜过大敌来袭之前。
最后他们来到莱克首领的府邸,莱克繁荣富裕了那么多年,作为首领府邸的房子也算富丽堂皇。蒂默曼大人虽然在大难临头时头脑迟钝,却深谙待客之道。首领府邸的花园中,打扫得纤尘不染的精舍早已备下。这里也没了各种闲杂人等的干扰,人类被精灵带到一个弥漫着水气的房间里。
会有那么多水气,是因为房间里有一个注满热水的池子。也就是说,这是一间华丽的浴室。即使不华丽也无所谓,弥漫着水气的房间,已经比弥漫着硝烟的战场可爱许多。浴室里没有第三个人,从刚刚莱克大街上那么一路被欢呼着走进来,让人不由觉得十分宁静。
(水支插花:耶!耶!耶!浴室浴室!偶终于写到浴室了!只有两个人在浴室里~~~~~)
精灵放开挽着的人类的胳膊,拍拍人类的肩:
“我觉得再给你找一张床前最好还是先把你扔到水里刷干净,”他半开玩笑地说着,“刚刚把阿姆诺斯介绍给你时,我提到一些不太愉快的事,希望你洗完澡后心情好些,不要再这么板着脸看我。”
“我不知道精灵也有对自己的同胞使用间谍的习惯。”
人类挑挑眉。
比人类矮半个头的精灵抬头望进人类的眼睛,人类深色的眼里映出蔚蓝的眸子,海天开阔处升起一道淡得几乎无法察觉的暗影。
“阿姆诺斯是父亲派去的。可我不会说这不管我的事,因为我也一样想知道究竟是什么让埃尔温拒绝我。就算是精灵,也不会对每件事都那么豁达的——我和你一样爱她!”
“你如果和我一样爱她,就不会只派个间谍去看看抢走本应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