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男人不再穿戴孙贝特式的衬衫、领带与灰色西装:他们的服饰又回到天鹅绒和丝绸的华丽,只要喜欢,再鲜艳招摇的颜色也披挂上身;罗马军人式的发型已不流行,如今他们乃披头散发怡然自得。
女人哦,女人才真是灿烂夺目!春暖时节,她们已裸露一如埃及法老王时代的仕女参;她们或着及膝短裙和束腰外衣;或穿男人式长裤与衬衫;高兴的话,更把衣服里紧,全身曲线毕露。她们时而浓妆艳抹,披金戴银,连走进杂货店也不改其艳;时而红妆素里,一无装饰,正是随心所欲,听凭自然。她们有的头发卷得像玛丽安东尼皇后一般,有的乾脆剪短,任凭发丝迎风飘扬,无拘无束!
也许,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女人跟男人一样,活得坦荡自在,活得有声有色。
这是美国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并非当年豪门刻意雌雄难辨,刻意追逐声色之乐的放荡!更不是中产阶级革命之士嗤之以鼻的颓废堕落!
从前古老贵族能享受的声色犬马,如今人人可得而享之。这正是中产阶级革命预期的实现:人人生而平等,有权利可以爱,可以生活富裕,可以享受欢愉。
百货公司铺张一如东方美妙的宫廷。琥珀色的灯光,诡异的音乐,色泽美好、柔软的地毯,各色商品陈列。廿四小时营业的药品杂货店,洗发精紫色绿色的瓶瓶罐罐,在玻璃架子上恍如珠宝闪闪生辉。女侍得以驾驶时髦皮椅汽车上班;码头工人夜晚回家以後,得以在自家後院的温泉游泳池戏水;杂役女工和水电匠,每当工作完毕,就能换上剪裁合宜的成衣,看上去毫不寒酸。
事实上,自古以来,地球上诸大城市常见的贫穷污秽,如今已几乎消失不见。
你见不到外来移民变成巷道饿殁;见不到一个小房间挤住八、九个人的贫民区;没有人随便把剩菜污水往水沟倾倒。乞丐、残障者、孤儿、无救的病患是如此稀少,以致在乾净无瑕的街上,你根本看不到他们的踪影。
就算是那些长年睡在公园、车站椅子上的醉汉和疯子、也有正常餐饭可吃,甚至有收音机可听,有衣服可以换洗。
然而这犹只是浮面观察而已,事实上,这个世纪引人敬畏潮流的许多剧变,常常令我为之惊心动魄!
就拿某些魔术般的时代变迁来说吧!
古老事物未必依循惯例以新来取代,相反的,周围人士英文的说法,即与一八??年代没啥不同,某些老俚语如「时机正好」、「真倒楣」、「那正合理想」迄仍是流行话语;只不过某些有趣的新片语如「他们把你洗脑了」(they brainwashed you),「太佛洛依德了吧」(it's so freudian),「这可与我无乾」〃 (i can't relateto it )等等,人人挂在嘴上。
艺术与娱乐圈里,世纪之最节目循环演出现象更见显着;音乐家的演奏同时可包容莫扎特、爵士和摇滚乐;人们今晚欣赏了莎士比亚戏剧,明天则可以赶一场新潮法国电影。
巨大霓虹灯闪烁的商店里,你可以买到中世纪的五重唱录音带,在行车时速九十哩的高速公路上,悠然自得的聆赏,书店里,文艺复兴时代的诗集,和狄更斯、海明威的小说在书架上并摆;性爱手册和埃及的死亡之书也在桌上并列。
有时候,环绕四周的富裕和整洁,竟变成一如幻觉,大让我自以为已神经错乱!
经过商店的橱窗,我傻傻地瞪着各式各样、颜色五花八门的电脑与电话。庞大的银色礼宾车,航驶在狭窄的法国区街道,恍若难以名状的海中怪兽。老运河街委顿下陷的砖屋建当中,闪亮的办公大楼,有如埃及尖塔,高耸直入云霄。数不清的电视节目,不断将各类映像,传送到旅馆的每个冷气房间。
然而,这可不是什麽系列的幻像。就某种意义言,二十世纪正继承了地球所有丰富的资产。
这些前所未有的奇迹,生活在自由和富裕的现代人类,巨细无遗竟全视为当然,实在是荒谬而无知!基督教的上帝已死亡,如同一七??年代,但是,迄今尚无任何新兴神话信仰,得以取代古老宗教的存在。
话说回来,这个时代的一般人,对世俗伦理道德的遵循,其坚强绝不输我所认识的虔诚信徒。知识份子虽然引领风骚,不过,分散在美国各地的普通平民,对有关「和平」、「贫穷」、「地球」,自有他们的热情关注,有如被神秘主义所感召驱使一般。
人类决心在这一世纪赶走饥荒匮乏,任何疾病不计代价设法消灭;他们热烈讨论犯罪、死刑问题与堕胎问题;对於「环境污染」、「毁灭性战争」议题的争论,热烈更一如早年对妖术和异端的讨伐。
关於两性之别,其间已不复存在迷信与恐惧,对与性有关的宗教联想也一并铲除无遗。所以人们敢於袒胸露背走在街头,敢於拥吻相抱在街头。他们高谈阔论道德、责任和人体之美;生儿育女乃至性病问题,当众讨论起来也面不改色。
唉!二十世纪!唉!巨轮之运转!
如此的进展,不仅远远超过我做梦也不敢的梦想,而且,古老时代的顽强先知,相对之下,无疑也变成了傻瓜。
无罪论的世俗伦理道德与乐观主义,曾经让我沈思良久。这个灿烂辉煌的世界,人类生活价值之伟大,对我而言,乃空前所未有。
在大旅馆房间的昏暗朦胧灯光下,我观赏着一部不寻常的电影《现代启示录》。这是一出多彩多姿的交响曲史诗,叙述了一个西方世界对抗邪恶的古老战争故事。必要时你必须与道德败坏邪恶者为友。高棉杀戮战场上的疯狂将领,如此说。对此,西方人的回答当然是:」〃 绝不。」
不,邪恶与道德败坏是、永远不能免罪的、他们没有真正生存的价值,真正的邪恶根本无处藏身。
这正意味着我也无处藏身,不是吗?
也许,我只能容身於断绝邪恶的艺术;诸如吸血鬼喜剧、恐怖小说、哥德式怪诞老故事;或是加入摇滚明星的嘶吼咏唱行列,跟他们一起戏剧性的战胜邪恶。正如凡人与自我邪恶在内心交战一样。
新时代中,种种这些互不相干的颠倒倾覆,足以令一个古老世界的妖怪,在地下蠢蠢欲动,想重回热闹世界;足以让他躺下来彷徨哭泣!更足以让他变摇滚乐手。当你想到这里。
只是,其他古老世界的妖魔鬼怪到那里去了?我极感纳闷。在这样的世界里,每一个死亡纪录都必须打入电脑,每一具体都必须送往冰冷墓穴,一个吸血鬼如何生存下去?不管他们多麽擅於探讨哲学,组成多少集团帮会,恐怕也只能如讨人厌的昆虫,隐藏在阴暗角落!
唉!一旦我跟着〃 魔鬼出现之夜〃 乐团引吭高歌,恐怕也就是引蛇出洞的时候了。届时我的同类都要从阴暗步入光亮啦!
我延续着自我的教育。阅读以外,也跟车站、加油站和高雅酒吧的凡人聊天;在时髦的店裒,我把自己闪亮如梦幻的肌肤,妆扮得人模人样;或穿白色圆领衬衫、卡其裤与猎装,或穿灰色天鹅绒外衣,系上开司米尔羊毛围巾。我的脸浓浓敷粉,让我得以在化学光闪烁的超市、汉堡店,还有嘉年华会似的脱衣舞夜总会中,一路通行无阻。
我学习着,我爱死了这一切。
唯一的困扰是,可供饮血的恶人,实在寻之不易。
在如此阳光亮丽的世界,人人丰衣足食,无无虑,从前那些强盗窃匪,那些无赖恶棍,似乎全不见了。
尽管如此,为了生存,我还是要另谋出路;好在我一向是个好猎人,不久之後,我已大有斩获。我喜欢留连在灯光昏黑的撞球室,在那里,绿色的桌台上孤悬一盏灯,仿佛往日纹身的罪人全聚在一堂;此外,我也喜欢徘徊在大饭店里引人注目的俱乐部。终於,我找到好猎物了,他们乃毒贩、妓院皮条客,再加上摩托车黑道帮派。
有了这些恶徒,善良之人的血当然绝不再喝。
时间到了,我得上门拜访我的邻居,自称〃 魔鬼出现之夜〃 的乐团啦!
一个潮湿的星期六夜晚,六点半,我按了阁楼上音乐工作室的门铃。年轻漂亮的歌手,穿着彩虹色丝衬衫,绷紧的棉布裤,正躺在那里,一面抽烟,一面抱怨因困在南方演唱,难以出头的霉运。
他们拥有乾净蓬松的长发,猫般的跃动,他们戴着埃及式的珠宝首饰,即使只是练唱,脸上和眼睛也不忘涂涂抹抹。这一切,看上去像极了圣经上的天使。
仅仅看着他们艾力士,拉瑞和丰润的小乖「硬饼乾」,我已被兴奋和喜爱淹没了。
仿佛世界猛然停止运转,在奇妙的那一刻,我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