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骨魂-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那本来空无一物的眼眶里,有两点东西在跳动,红色的小火焰,代替了眼球。

这让我看起来更加恐怖,并且更夸张的是我左边的脸浮现着一些类似希腊符文一样的东西,它们时隐时现仿佛从骨髓里浮出来一般,有一种晶莹剔透的光泽,如同骨头上的刺青。我狠狠地踩下刹车,轮胎在路面急剧地摩擦,发出刺耳的声音,那两个乘客尖叫着,差一点就撞到挡风玻璃上。

我缓缓地转头望向他们,往车外一指,他们两人如避开瘟神一样,连爬带滚地下了车。我用力地关上那边车门,拉下连体衣的拉链,果然不出所料,刚被十字架烙到的左肋骨引发了全身的痛楚,从左肋到左手到左侧头骨、左侧盆骨最痛的这一片,全都出现了这种花纹,这些符文看上去,如同那些上好的洁白古玉的光泽一样,明显和右边骨头的白森森不同……但那他妈的不是古玉啊!那是老子的骨头啊!

我现在算是个什么?一个披着长发,眼里闪着两点火焰,左边骨头出现了符文的骨架子?噢,不,左脚还没符文……总之我是说骷髅不像骷髅,说腐尸不像腐尸,就算是受辐射的变异生物,也没变异成这样的啊!天啊,我不知道就算找到DNA再造机,会再造出一个什么样的我!

不知过了多久,我从方向盘上抬起头,天已黑了,我下了车发现,那两个乘客还缩在车边。妈的,我一把扯起那个布鲁斯,甩下手套露出左手那布满了符文的手骨,古玉一样的手骨,我望着这家伙只觉得我很饿!我想对于这个家伙,因着我对他的厌恶,杀他,用他来满足我的饥饿感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情。这就是丛林法则!

他看着我把那只布满符文的左手慢慢移向他的头顶,他失禁了,哭泣着说:“阁下,阁下,不要杀我,你杀了我也没有用啊。难道你杀了我你会开心吗?我只是,只是一个无名小卒而已,你要杀,也得杀那些让人恨得牙齿发痒的家伙,那样才是英雄的作为啊,不要杀我啊……”

我扔开他,不是因为他的话,我不是编剧,杀什么人才让大众爽,与我无关。自从醒过来,我干掉了不少生命,不论是变异生物,腐尸,还是人,没有一个是为了爽才杀的,而是我必须杀他们,他们影响到了我的生存。

但这个布鲁斯没有,尽管他的行径让我觉得恶心,尽管我让他上车就为了找个借口杀他!但如果我这么无缘无故地杀了他,我能对自己说,我还是一个人吗?我又不是腐尸,只有腐尸这种变异生物,才会有攻击人类的天性。

我是人,我是人……我不停地在心里重复这句话,我不是一个什么英雄或者伟人的坯子,但在这个废墟里,如果不坚守点什么,我会活不下去。我想坚守我的小雀斑,没有守住,她去了;现在,我必须坚守这条底线,我是人。

望着黑夜里远处无数点绿荧荧的光,我知道那是变异后的狼狗的眼睛,它们似乎不必坚守什么吧?我有点心酸,不知为什么,就是有点心酸。

布鲁斯的身上,有一件近乎神器的玩意儿——核爆以前,街上到处有得卖的PDA,也就是便携式掌上电脑。

不过PDA的概念,在这个时代已经演变得和二十一世纪这玩意刚发明时有点不同,只不过人们还是习惯于这么叫罢了。这个PDA只有一个男用指环大小,布鲁斯和左照,跟老孙一样,核爆时刚好在地铁里,并且没有处于核爆中心地带。当然,这个戴在手指上的PDA能保存下来,仍是一个奇迹。据他所说,当时躲在那个地铁站台里的人不下一千,许多人纷纷在抱怨PDA和手机都坏了。

但是布鲁斯手上的这个玩意,虽然可以使用,也是坏坏的,有许多功能失灵了,比如说无线网络,也许是因为发射塔倒塌没有中继站的原因吧?谁知道?记事本这样基本的功能还是可以用的ZE i8。电子书,但我是绝对不会在废墟里用这时灵时不灵的PDA来记事的。当然还可以听里面十来首吱吱歪歪的西班牙语歌曲,不过我不喜欢这种曲调,一到手就被我删了,最后就只能调出地图软件了。

而这对我来说,也足够了,我决定先去医院,因为那里一定会有大型的DNA再造机,然后再去一趟大使馆,不论如何,去看看。我也不想进去,就是想去看一下。我讨厌这片废墟,没有的士,没有地铁,没有凉茶可以降火,没有鱼蛋面,没有炒河粉,没有肉夹馍也没有东坡肉,更没有土笋冻或乌龙茶了,连被认为是垃圾食品的汉堡包和炸鸡翅也没有。满街都是腐尸和变异动物,人类统统把自己包在厚厚的作战服、防护服,或者可以遮蔽射线的长袍里,如果不是不想以骷髅的形态死去,我早就用胁下的白银手枪结束自己了。

我确认了医院的方向,按地图上来看,也就向北十几公里的距离。我刚想校正一下大使馆的位置,这部PDA突然冒出了火花和电弧,我眼睁睁地看着它在我的手骨上燃烧起来,而我除了扔开它,一点法子也没有。

不过这对于我而言,也是足够了。

烧了一堆营火,他们两人围坐在那里,我独自坐在黑暗之中。以前几个老哥哥一再地和我讲过,黑夜中坐在火堆边,只有一个结果,就是当靶子。当时我和他们一起去旅行,总觉得避开营火的他们很变态,而现在在这废墟里,我想小心一些总是好的。尤其,天知道那美丽而邪恶的海伦纳什么时候会出现?

我脱下手套点了支烟,把烟头笼在袖子里慢慢地吸了起来。一条变异后牛犊大小的金毛巡回犬,跑过来吻了吻我的手骨,我并不惧怕变异狼狗,并且它们变异后身体没有腐化,不像腐尸那样散发着让人恶心的尸臭。我想伸手去摸它的头,却不料它悲吠了一声,害怕地躲闪着,趴在地上望着我,那身上久不梳理的长毛不停地颤抖,如同末日的到来。

犹豫了一会,我才发现,它害怕的是我那古玉一般光泽,透着很多银白符文的左手,我弹开烟头,用右手去抚摸它,果然,它这次没有躲闪了,也安静下来。于是我就和它一起呆在这黑夜里,我不知道它是否有思想,但它和我一样不作声,也许我们都喜欢黑夜,黑夜可以让我们忘记身在这废墟,让我们想起往昔家中,夜晚里平凡的快乐。

但天总是要亮的,当天际从黝黑变成白茫茫的一片,也带来了光亮。前面几幢倒塌的房子上,已开始蔓延出一些鲜艳的菇类了,这一夜,原来我是坐在倒下的公用电话亭上,而身边这条变异狗却是趴在一个电脑主机上,我除了在心里苦叹一声,实在也不能做些什么,连苦笑也做不到,因为我脸上没有肌肉。

当我发动车子时,那两个挤在火堆边上的人惊醒了,我从车窗里探出头,向他们招招手,尽管我讨厌他们,但我知道如果我离开,周围的变异狗一定会把他们撕得粉碎。我是人,总不能眼睁睁见着同类这么死掉,尽管我极度厌恶那个布鲁斯,但毕竟,另外一个是美女。

那条陪了我一夜的狗,不做声地跟在我车后跑着,弄得我看着倒后镜里它的身影,很有点不忍心加速。这么开了几公里,我停下车来,打开后厢望着那条狗,它毫不犹豫地窜了上去,嗯,比腐尸聪明灵活多了。

“先生,那只变异的怪物……怪物……危险啊!”布鲁斯哆嗦着望着后厢,那条变异狗正透过玻璃向他咧开嘴,布鲁斯的脸色很苍白,断断续续地说,“这,先生,太危险了……”我望了他一眼,指了指车外,他很聪明,明白我的意思是让他不爽就滚蛋,于是他不做声了。

如果现在有危险,我打赌,后厢那条狗,绝对会比这两个人对我更好些,起码它一定会留下帮我;而他们两个?如果只是自己跑掉而不是帮手把我卖了,我已经得承认,世界上也是有好人的,也会知恩图报的。

但谁知赶去医院的路上,我加了两次油,前后干掉了五六伙在撕咬人类肢体的腐尸,开了两个白天还没有到达目的地。以前我一路游荡没有目标,从铁路拱桥到教堂,又有一条很长的隧道,但这次去医院,走的是公路,我一直不停地在绕路,公路上有几十层摩天大厦断裂砸下来的七八层楼的废墟,有崩塌的高架路,有三四十辆连环撞在一起的汽车……

终于在天黑时,我远远见到医院楼顶残破的牌子了,应该只有两三公里,也许很快就能到吧,但前面的路又被几幢塌下的三层楼房拦死了。尽管我恢复身体的欲望,足以支持我弃车爬过去,但前面的下水道不知为什么破裂了,许多排泄物淌在四周,混合着尸臭,让有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