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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拉迪使出超过一个女人的常力,试图推倒把她挡在房内的拱扶垛;随后,当她感到那样做不可能时,便用匕首猛刺房门,有几处木板被她穿通了。
每刺一下便伴随一声可怕的诅咒。
“快!快!凯蒂!”当门闩推上后,达达尼昂低声说,“把我从这座房子送出去,否则要是让她有时间缓过气来,她会派家丁把我杀死的。”
“可是您不能像这样出去的,”凯蒂说,“您还光着身子呢。”
“真是这样,”达达尼昂说;这时他才发现自己仅裹着一件上衣,“真是这样;你能给我穿什么就穿什么,但我们要抓紧,你要明白,现在是生死攸关呀。”
凯蒂实在太懂了;转瞬间,她给他穿上一件花裙子,戴上一顶大帽子,又给他披上一件女用短斗篷,还给了他一双拖鞋,他光着脚穿进去;随后,她领着他沿着楼梯一级一级走下去。正在这时候,米拉迪已经拉过铃,叫醒了全住宅的人。看大门的听出是凯蒂便拉了开门绳。就在这时候,米拉迪半裸着身子探出窗口大叫道:
“不要开大门!”
第三十八章 阿托斯当宝从戎
年轻人已经逃之夭夭,而米拉迪还在有气无力地向他做着威胁的手势。就在达达尼昂的身影在她的视野中消失的一霎那,她晕倒在卧室里。
达达尼昂神色慌张,不顾凯蒂可能发生的一切,连奔带跑地穿过半个巴黎,一直到阿托斯的门前才停下脚步。他精神的失态,那刺激他的恐怖,追踪他的几个巡逻兵的叫喊,以及一大早赶路办事的几多行人的嘲骂,只是催促他加快了飞奔的脚步。
他穿过庭院,登上阿托斯的二层楼,声震屋宇地敲着房门。
格里默睡眼惺忪地前来开门。达达尼昂饿虎扑羊般地冲进前厅,几乎撞翻了格里默才闯进屋内。
虽然可怜的跟班素来缄默,但他这一次终于开口说话了。
“喂,哎呀呀!”他大叫道,“要干什么嘛,您这个横冲直撞的女人?您找什么,女人家?”
达达尼昂脱下帽子,从女人斗篷下伸出双手;当一眼看到他那胡髭和那无鞘的剑锋,可怜的小鬼才发现,和他打交道的原来是个大男人。
这时,他以为闯进了一个杀人歹徒。
“救命啊!来人呀!救命啊!”他大声嚷着。
“住口,可怜鬼!”青年人说,“我是达达尼昂,你认不出我啦?你的主人在哪儿?”
“您,达达尼昂先生!”惊惶不已的格里默叫道,“不可能!”
“格里默,”穿着睡袍的阿托斯说着走出套间,“我想你终于敢开口说话了。”
“啊!先生!这是因为……”
“别说话。”
格里默只是用手向他的主人指一下达达尼昂。
阿托斯认出了他的伙伴。虽然他秉性冷静,但眼前看到的这副奇特的打扮,逗得他哈哈大笑起来:歪戴着女人的帽子,长得拖到皮鞋的裙子,卷起的衣袖以及因激动而紧绷的胡髭。
“请不要笑了,我的朋友,”达达尼昂大声说,“看在上天的份上,请不要笑了,因为,用我的灵魂发誓告诉你,实在没有什么可笑的。”
达达尼昂说这番话时神态严肃,面部露出真实的恐怖,阿托斯立刻握住他的手大声问:
“你受伤了,我的朋友?你的脸色好苍白呀!”
“没有受伤,但我刚才发生了一起可怕的事情。就你一个人在家,阿托斯?”
“那还用问!这时候你想谁会在我家?”
“那好,那好。”
于是达达尼昂匆匆走进阿托斯的房间。
“喂,请讲呀!”阿托斯一边说一边关上门,随后又插上门闩以免来人打扰。“是国王死了?还是你杀死了红衣主教先生?瞧你一副惊慌的样子,说呀,我真的担心死了。”
“阿托斯,”达达尼昂说;他脱去女人的衣服,露出贴身衬衣,“你准备听一个难以置信的闻所未闻的故事吗?”
“先穿上这件睡衣吧,”火枪手对他的朋友说。
达达尼昂穿上睡衣,但因他仍心有余悸,把一只袖子当成另一只袖子了。
“是怎么回事?”阿托斯问。
“是这么回事!”达达尼昂倾着身,压低声音在阿托斯耳边说,“米拉迪的肩膀上烙有一朵百合花。”
“啊!”火枪手仿佛心脏中了一颗子弹似地失声叫道。
“这么说,”达达尼昂问,“你肯定那一个人真的死了?”
“哪一个人?”阿托斯说话的声音是那样的低,达达尼昂几乎没有听清。
“是呀,就是有一天在亚眠你对我说过的那个女人呀。”
阿托斯双手抱头,低吟一声。
“这个女人大约二十六、七岁。”达达尼昂接着说。
“金黄头发,是不是?”阿托斯问。
“对。”
“淡蓝色的眼睛,闪着奇特的光,长着乌黑的睫眉?”
“是呀。”
“高个子,很苗条?左上颌犬齿旁缺颗牙。”
“对呀。”
“百合花不大,颜色是红棕色,像是在上面敷了一层颜料后又退了色。”
“不错。”
“而你说她是英国人?”
“别人都叫她米拉迪,但她也许是法国人。不管这一些,反正温特勋爵只是她的小叔子。”
“我想见见她,达达尼昂。”
“当心,阿托斯,当心呀!你过去曾想干掉她,而她又是一个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女人,她不会放过你。”
“她什么也不敢说的,因为她一说就等于不打自招了。”
“她什么都干得出来!你可曾领教过她发火?”
“没有。”阿托斯说。
“那简直就是一只母老虎!一头母豹!我亲爱的阿托斯!
我真害怕给我们俩招来一场可怕的复仇!”
达达尼昂于是叙述了事情发生的一切,米拉迪失去理智的狂怒,以及她以死相拼的威胁。
“你说得对,我以我的灵魂起誓,我可以为一根头发献出我的生命,”阿托斯说,“幸好,我们后天就要离开巴黎,十之八九是去拉罗舍尔,而一旦动身……”
“她会对你紧追不放,直至天涯海角,阿托斯,假如她认出了你。那就让她的仇恨在我一个人身上发泄好了。”
“啊!亲爱的!她杀了我又怎么样!”阿托斯说,“难道你突然以为我是个贪生怕死的人?”
“在这一切背后有某种可怕的秘密,阿托斯!我相信,这个女人是红衣主教的间谍。”
“要是这样,你倒要当心。如果红衣主教为伦敦事件没有对你高度赞赏,那么就会对你深怀仇恨;但归根到底,由于他丝毫不敢对你公开指责,而又必须让复仇获得满足,尤其这是红衣主教的仇恨,所以你倒要当心呀!倘若你出门,不要一个人;倘若你吃饭,心里要有数;一句话,对一切要提防,哪怕是你的影子。”
“只要能顺顺当当地挨到后天晚上就万事大吉了,”达达尼昂说,“因为一入伍,我们要害怕的只是男人了,我希望如此。”
“这期间,”阿托斯说,“我就放弃隐居计划,陪你到处走一走。你现在就该返回掘墓人街,我陪你去。”
“可是不管离这儿多么近,”达达尼昂说,“我也不能像这样回去呀。”
“可不,”阿托斯说,他拉了一下铃绳。
格里默走进屋内。
阿托斯向他打一下手势,要他去达达尼昂的家拿回一些衣服来。
格里默用另一种表示回答说,他全明白,然后就出发了。
“这下行啦!不过这并不是提前装备我们哟,亲爱的朋友,”阿托斯说,“因为,倘若我没有说错,你将所有的衣服都留在米拉迪的闺房里了,她大概不会想着再还给你。幸好你有她的蓝宝石戒指作抵押。”
“蓝宝石戒指是属于你的,亲爱的阿托斯!你不是对我说过,那是一枚你的家传戒指吗?”
“是的,据家父过去告诉我,他花了两千个埃居买来的;是他送给我母亲结婚礼品的一部分,那只戒指美极了。后来家母又将它给了我;而我呢,我真发了疯,不但没有珍藏那枚戒指,反而把它送给了那臭女人。”
“那么,亲爱的,你就收回那枚戒指吧,我明白,你应该珍惜它。”
“我,经过了那个臭女人的手我再收回来!绝不会要!因为那枚戒指已被玷污了,达达尼昂。”
“那就卖掉它。”
“卖掉我母亲传下来的钻石!坦率告诉你,我把这看成是对圣物的亵渎呀。”
“那就当掉它,一定能当上一千多埃居。有了这笔钱,你的事就好办了;等你以后有了钱,再去把它赎回来。当你再拿到那枚戒指时,它的旧污点已被洗掉了,因为它被高利贷者的手摸过了。”
阿托斯莞尔一笑。
“你是一个可爱的伙伴,亲爱的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