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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勃林禁区 作者:[美] 克利福德·西马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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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的一切。”
  “这就行了,”郡长同意地说,“再要多搞,牧场就维持不下去了。老艾默斯·威廉斯把这里彻底给毁了。他这个牧场主啊,真是太糟糕了……”
  “但是,土地得到了休耕,”迪尼埃斯回答说,“休耕十年,最好二十年,它又可长庄稼了。现在,它也许只是对兔子、土拨鼠或者田鼠有点用处。还有,这里的鸟儿确实不计其数,我这辈子还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鹌鹑。”
  “这里的松鼠一向很自如,”郡长接过话头,“貉子也是这样。我想,你们那儿这时节还有貉子吧?迪尼埃斯先生,您会不会打猎?”
  “我连猎枪也没有。”迪尼埃斯说。
  “这地方很美,”郡长深深地偎靠在椅背上,微微摇摇脑袋,“特别在落叶之前,那树叶简直象有人特地给它着了颜色似的。但是,真是怪事,您怎么会弄得遍体伤痕的,老是攀高爬低的……不过这里确实美啊。”
  “自古以来的一切,这里全保存下来了,”迪尼埃斯说,“四亿年前,海水最后一次从这里迟走。打那以后,从志留纪的末期开始,这里就成了陆地。我国北方如果不是紧接加拿大地界,那么一定可以找到一些地方,从古到今一直没有什么变化。”
  “您是地质学家,迪尼埃斯先生?”
  “哪里,哪里!只是略有兴趣罢了。老实说,我只是有所爱好,可并不精通。总得想点办法消磨时间呀,我就沿着山岗来回转转,攀高爬低的。住在山上,不管乐意不乐意,都得跟地质学打上交道。这就渐渐地引起我的兴趣了。有一回,我发现一些腕足动物的化石,决心弄个明白,就订购了一些书读起来,读了一本又想读一本,这样就……”
  “腕足动物,这是恐龙一类的吧?我这辈子还没听说过这个地方有恐龙。”
  “不,不是恐龙,”迪尼埃斯回答说,“我发现的那个东西比恐龙早多啦。它们的形体非常小,就象软体动物或牡蛎,只是贝壳的螺纹不一样。我说的腕足动物是非常古老灼动物,早在几百万年前就绝种了。但是,毕竟还有一些动物能完整地留传到今天。当然,为数不多。”
  “这件事可能很有意义吧?”
  “照我看,是这样。”迪尼挨斯说。
  “您认识老艾默斯·威廉斯吗?”
  “不,他在我搬到这里来以前就死了。我是通过一家负责处理他遗产的银行买下这块地的。”
  “老傻瓜和所有的邻居都吵遍了,”郡长跟他说,“特别是和贝恩·亚当斯。他和贝恩就在这里大功肝火着着实实吵了一架。贝恩认定,艾默斯不想整修篱笆。而艾默斯指责贝恩故意把篱笆推倒了,好让自己的牲口到艾默斯的草场去,还装得好象无意似的。顺便问问,您和贝恩相处怎么样?”
  “一般化,”迪尼坎斯回答说,“还没有什么可埋怨的。我几乎不认识他。”
  “一般说来,贝恩也并不上是牧场主,”郡长说,“他打猎,钓鱼,找人参,到了冬天,甚至还去偷猎,有时还心血来潮去找矿……”
  “这里山岗底下确实有矿,如铅和锌,”迪尼埃斯回答说,“但是,开采可划不来,得不偿失,按照今天的价值来看……”
  “贝恩总是不大安份,”那长继续说下去,“他呀,宁肯不吃饭,也要吵架,只想找人探消息,缠住人不放。但愿你不要跟这种人结仇。前几天他到我那里还造谣,说是丢了几只鸡。您也丢过鸡吗?”
  迪尼埃斯笑了起来,“离这里不远有只狐狸,它有时也到我的鸡窝里来拖走一些贡品。我没有生它的气。”
  “真怪,”郡长说,“似乎世界上再没有比丢掉小鸡更能使牧场主恼火的了。我也同意,小鸡是值钱的,可还犯不着大动肝火。”
  “如果贝恩丢了鸡,”迪尼埃斯回答说,“那么看来祸首就是我的狐狸了。”
  “您的狐狸?听您口气,倒象狐狸是您畜养的……”
  “当然不是,狐狸不属于哪个人。但是,它就呆在这山岗上,跟我一样。我和它也该算是邻居。我难得碰到它,我一直在注意观察它。也许,这在其种程度上就算属于我的了。如果说,它在那里观察我的次数比我观察它的要多得多,我也不会觉得奇怪。它比我灵巧嘛。”
  郡长迟缓地从椅子里站起来说:“真不想离开这里啊。请您相信,我今天能和您坐在一起聊聊天,欣赏欣赏您的山岗,感到极为满意。您大概经常欣赏那些山岗吧?”
  “是的,常常欣赏。”迪尼埃斯回答说。

  他坐在凉台上,眼望郡长的汽车驰去,看它越过远处的山峰,从视野里消失了。
  “这是什么意思呢?”他自问道。郡长不会仅仅是“顺路前来”的。他来肯定是有事。这一场友好的似乎很随便的闲聊必有深意,郡长一边聊天,一边机灵地提了一堆问题。
  可能,这次突然的来访和贝恩·亚当斯有什么关系?那么,这个贝恩究竟犯了什么过失呢?难道因为他懒得出奇?他是有点蛮横,有点卑鄙,但主要是懒得出格。也许是郡长听说亚当斯自己酿了一点儿白酒,使到左邻右舍来查访,希望哪个人脱口透露点什么消息?这当然是白费劲,谁也不会说漏了嘴的。邻居们根本不把酿私酒当一回事,私酒对谁都没有半丁点儿坏处。贝恩酿了多少酒,难道这也值得大惊小怪吗?贝恩懒得出奇,不管他想出什么点子,都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
  从山脚下面传来一阵阵铃铛的响声。迪尼埃斯的两头奶牛自己回来歇夜了。由此看来,现在的时刻比他估计的要晚得多。这并不是说迪尼埃斯重视准确的时间概念。自从他的手表从悬崖上摔下来碰碎以后,他已有几个月不去注意时间了,甚至都不想抽空把表送去修理。他并不感到需要手表。对了,厨房里有只跛脚的老式闹钟,但是它走时不准,无法计时。平常迪厄埃斯从来不去理会它。
  “再稍微坐一刻,”边尼埃斯暗自思忖,“然后就得动手料理家务了,要挤牛奶,喂猪,喂鸡,拣鸡蛋……”打从园子里瓜菜成熟之后,他几乎没有多少事了。当然,最近几天要把南瓜运到地窖去,再挑三四个最大的割开来送给邻家小孩做节日里玩的面具。就是不知道,是自己给他们把南瓜刻成假面具呢,还是让孩子们按照他们的想法自己去做,哪一种做法更好呢?
  铃铛的丁当声还远着呢,在这之前他还有不少时间。迪尼埃斯朝后靠在椅背上,一动不动地眼望着岗峦起伏的远方。
  这时在他的眼睛里,只见一座座山岗动了起来,形状开始变化了。
  早先发生这种情况时,他吓得昏了过去,现在已经有些习惯了。他看到过山岗改变了轮廓,山上出现来另一种植物和古怪的生物。
  这一次他看到了恐龙,一大群恐龙,不过身个儿不很大,想必是三叠纪中期的恐龙。主要是,他这次只是从远处观望而已,仿佛是从安全距离观看遥远古代的情景,而不象通常那样身临其境,进入到古代情景中去。
  幸好没有进入古代中去,因为还有许多家务事在等他做呢。
  迪尼埃斯细看着古代的情景,臆想着,现在他还能干些什么呢?他感到难以平静。使他不安的并不是恐龙,也不是比恐龙更早的两栖动物或很久很久以前生活在这些山岗上的其他生物,真正使他不安的只有那个禁锢在石灰岩底层深处的生物。
  应该,务必应该把那生物的情况告诉人们。象这样有意义的事情不能、也不该让其理没。这样等到将来,譬如说吧,一百年以后,如果那时候地质科学已发达到能够解决这一难题的高度,人们就能设法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或许还能使岩层深处的生命体重见天日。
  应该,当然应该留下一点笔记,详细的笔记。除了他迪尼埃斯,又有谁会去关心这个生物?他就这样动起笔来。一天又一天,一星期又一星期地记述着自己看到的、听到的、知道的一切。三厚本笔记本已写满了工整字迹,第四本开始了。笔记中,他尽力全面地、详细地、客观地记述一切。
  但是,有谁相信笔记里记载的东西呢?更要紧的是究竟有没有人去读这些笔记呢?很可能搁到某个角落的书架上落满灰尘,直到世纪终了谁也不会去翻动它们。即使什么时候有谁从书架上取下笔记,掸掉厚厚的灰尘,不辞辛劳地翻阅一下,又怎么能设想他或她会相信自己读到的东西呢?
  显然,首先得使别人相信自己记叙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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