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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虫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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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几乎立刻从摇椅上跳了起来:“怎么不旱一点说!”我一抓起电话,立刻就听见 “她”的声音。 
  “她”当然就是方维梦。 
  维梦。 
  梦。 
  我的梦。 
  “你在哪里?可知道我每天都挂念着你,险些连老卫泡制的羊扒也咽不下去?”我把电话抓得很紧,唯恐它忽然会化作一块滑不留手的肥皂。 
  维梦的声音,似在梦境中迷迷糊糊地响在我耳边,她道:“我在一座美丽湖泊的底部,享受着和煦迷人的阳光,你能不能和我在这里会合?” 
  我毫不犹豫,一口答允:“要不要带备潜水衣,潜水用品?要是有需要,我还可以找几个潜水教练一起出发。” 
  她笑了起来:“你弄错了,我们需要的,也许是攀山队的教练。” 
  我皱了皱眉:“方大小姐,你到底在地球上的那一个湖泊?” 
  维梦娇笑一声,说出了一个地方的名字。她一说出这名字,我便立时恍然大悟,失声道:“原来如此。” 
  她似是隔着千山万水,透过遥远的空气给了我一个飞吻,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我立刻告诉老卫:“马上给我订飞机票,越快越好。” 
  老卫问:“往哪里去?” 
  我道:“加德满都。” 
  凡是熟识洛云脾气的人,都知道我做人有两大原则,第一是:言出必行。第二是:坐言起行。 
  所以,我很快就抵达尼泊尔的加德满都。对于这个古老的城市,我是常客,绝不陌生。 
  加德满都的国际机场,距离加德满都八公里,各为特里布位(TribhuVan)机场,设备并不先进。 
  才通过海关检查,出境大厅已有大量搬运员抢着要为旅客拿行李赚取小费。我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一直坚持自己携带行李。 
  在长途电话中,维梦已把落脚的居处告诉我知道,换而言之,她将会像个皇后般懒洋洋地等候我爬到她的脚下,让我激情地吻她纤秀动人的足背。 
  她是个混帐的女子,我恨不得把她当作是一匹雌马,狠狠的骑在她背上,一鞭又一鞭的抽个不亦乐乎。 
  但每一次,她都在我背上扮演女骑师的角色,把我鞭挞得体无完肤,我枉为男子汉大丈夫,更枉为惊奇俱乐部的会长。 
  她是我的灵魂,她是我的生命,两句说话合凑起来,她便也就是我的死穴。 
  上一次,她只是懒懒闲闲的拨了一个电话,我便巴巴的飞到非洲好望角,再然后从好望角亲自驾驶一架海猎鹰式战机,登上一艘奇哉怪也的核子航空母舰“伟大者号”。 
  在“伟大者号”我看见了天下间最匪夷所思的“猴子军事会议室”,更险些把一只完完整整的右拳,断送在一块不是玻璃的魔术玻璃之上。(详情请阅(新恐龙人))。 
  这都是拜方小大姐之赐。 
  人人都认为,洛云是一个又好奇又好胜又冲动的冒险家。 
  本来,这是铁一般的事实,但除此之外,我还有一个越来越比我更合符冒险家资格的未婚妻,这一点却从来没有人提及,更不会有人加以理会。 
  据说,她在早两年前,中了六合彩头奖,奖金对她来说不算太多,只有“区区三千多万”,但却已足够让她随随便便地推掉七八出电影的片约,来让她休息、充电。 
  但我知道,这是荒谬的谣传,维梦从来没有赌赙的习惯,投注六合彩这种事,她也许一辈子也不会干。 
  她本身是富家千金,又是著名的影后,她在经济方面永远都不会出现问题。 
  问题只在于她自己喜欢怎样度过她的每一天,如此而已。 
  还没离开机场出境大厅,忽然看见了一个似曾相识的中国籍男子。定睛一看,果然是他。 
  那是著名的大财阀温守邦! 
  温守邦是跨国企业集团的主席兼总裁,凡是经由他参与的庞大投资工程,金额动辄数以十亿美元计算。 
  像他那样的人,当然是十分忙碌的,而他行踪所及之处,通常都是和国际金融关系密切的大都市,诸如纽约、伦敦、东京、香港以至是上海等等。 
  可是,我竟然会在尼泊尔的一个机场出境大厅,遇上了这个超级大亨,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怪事。 
  而且,他分明正在等待着一个人的驾临。换一句又简单又直接的字句,那便是—— 接机。 
  堂堂纽约华尔街的一条“中国大鳄鱼”,怎会在这里“接机”?他在等谁?大概不会是我这个惊奇俱乐部的始创人兼会长吧? 
  可是,他一看见了我,便首先用一条雪白的丝质手帕抹汗,然后似笑非笑地颤动着脸颊上的肥肉,大步大步向我这边走了过来。 
  他的人还没到,又肥又多肉的手掌已尽量伸前,要跟我握手:“洛会长,你能够赶及这一班飞机,实在是太好了。” 
  我对温守邦这个人,谈不上有什么好感,但也不怎样憎恶。对于他整个人的评分,我认为是五十五十,不过不失,勉强算是及格。 
  他看见了我,热情得像是一个恭候阔客久矣的舞女,我脸上不动声色,心中却是暗呼不妙。 
  我巴巴的赶到这个国家,只想见一个人,那是我的未婚妻子方维梦,除了她之外,我什么人都不想见,管他来的是大财阀还是克林顿总统。 
  但我一看见温守邦的神情,便知道我这次行程,又再度给维梦暗中摆布。我不晓得她在搞什么把戏,但事情一定和温守邦有关。 
  我被逼跟这个越来越肥胖的大亨握了握手,只觉得对方的手掌,全是黏黏濡濡的汗水。 
  同样是握手,由于对象不同,心情也就并不一样。要是现在跟我握手的是方维梦,我的五只手指一定会热情得多。 
  我相信,任何人和温守邦握手,都会是很热情的。因为他有钱。 
  但这人曾经秘密发展先进的科技工业,制造出神乎其技的“万能传真机”,也因为这个缘故,我被卷入一个不可思议的危险漩涡,在一列豪华车方快车之上,和一座“日本人山”齐藤景夫握手…… 
  握手!可以是一件最普通的事,但也可以是复杂得不可思议,就算用最先进的电脑再加上天才横溢的人脑,也没法子可以详细地分析出来。 
  在这短短一瞬间,也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握手动作,在我脑海中闪过的种种往事和念头,大可以用“罄竹难书”这些字眼来形容。 
  当然,我只能够知道自己的感受,至于温守邦的脑袋里想着的是什么事情,也就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 
  我们的握手礼,几乎是乍合即分,但温守邦却长长的吐一口气,道:“在今天上午,我甚至以为再也没有机会跟你握手了。” 
  我奇怪地瞧了他一眼,道:“只有三种人,是不能跟别人握手的,第一种是死人,第二种是双手都已断掉的人,还有最后一种,是和死人没有什么分别的植物人。敢问温总裁,你会认为自己几乎会变成了哪一种人?” 
  温守邦连想也不想,便答:“是第四种人。” 
  我嘿嘿一笑,脸上的神情肯定是不屑兼不满,这个大财阀,分明是存心要跟我抬杠。他在商场打滚多年,自然也是一条“挑通眼眉毛”的老狐狸,看见我神色不快,立时解释:“事情十分怪异,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应该从何说起。” 
  我冷冷一笑,道:“既然不想说,根本毋须多费舌唇。我是来渡假的,你有什么样怪异的遭遇,大可以找别的探险家从长研究,再见。” 
  我越来越习惯拒人于千里之外,也正因为这个缘故,至今未婚。 
  我嘴里说再见,脚步已朝着大门直走,温守邦大是着急,他一急之下,竟然抢着要和我拿行李。 
  我奇怪地望住他,道:“这是什么意思?你老人家大概不会跟其他搬运员争饭碗吧?” 
  温守邦苦笑了一下,隔了半晌才道:“两天之前,我曾经和方维梦小姐,谈过有关于惊奇俱乐部第七十九号会员的事。” 
  我陡地脸色一沉:“你说什么?”对于这个富商忽然在我面前提起惊奇俱乐部的其中一位会员,我的反应几乎像是一只给别人踩了尾巴的山猫。 
  毫无疑问,在许多人眼中,温守邦绝对是一位成功人士,但那只是别人的见解。 
  但对于我这个迹近乎愤世嫉俗的狂人,我半点也不羡慕温守邦。他虽然富可敌国,权势薰天,但他也同样失去了许多属于正常人的生活乐趣。 
  最少,他的婚姻生活并不愉快,儿女对他也不怎么孝顺,甚至是公然跟他顶撞,更甚至要脱离父子、父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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