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胡思福一使眼色,有人拿过来一张纸,递到朱云天手里。上面详细写了他谋划杀死朱元璋的全过程,行动日期都准确无误。还有林光魏和刘德的死,都是他叫手下干的,几乎每一个细节都没有漏掉。
“呵呵,如果这张纸被这女孩看到了……当然,也许她早就知道了。但是如果她拿着这张纸去找到徐达、汤和那帮朱元璋的结义兄弟,你猜会发生什么事情?”胡思福终于说出了一句人话,这是他准备压在朱云天身上的第一个宝。
还好,这狗日的没长千里眼,没看到我跟宁巧的床上事,但事情已经够严重的了。朱云天心里拧成了一个肉疙瘩。不过他还是要嘴硬一番的,“这纸没什么用啊,我不承认,你又能奈何?而且我可以杀了徐达和汤和。”
“我知道,但是你签上自己的名字,再摁上手印就可以了,到时即便那两个笨蛋死了,我也可以让天下人都知道这件事,顺便告诉你,朝廷随时也有可能知道你是怎么弄死札朋的,嘿嘿,你不希望我们之间发生这种不愉快吧!”
这才是最致命的关键所在,胡思福不可能不拿来利用一下。
朱云天彻底没招了,“妈的,我算服了你了,老大爷,你牙都快掉光了,咋就这么聪明呢?!我认输,签字画押,来吧!咱们从今儿起……结盟了!”
“痛快!拿笔来!”胡思福来了精神。
“慢着,这个女人怎么办?”朱云天不放心的问。
“呵呵,那就要看你的表现了,如果我们合作愉快,我会替你杀了她的。”
“喔,这样好,这样好……”朱云天心里一阵绞痛。这番话纯属机械的说出,没经过大脑。
签了字,画了押,胡思福笑逐颜开的请他吃饭。饿了他三天,每日只是一碗清水,一小块拇指大的馍头,外加一小盘腌臭了的咸菜,已经让他饥肠鹿鹿,到了崩溃的边缘。见到满桌子的鸡鸭鱼肉,香喷喷的美酒,最流口水的是还有两位半裸身体的美女相陪,在后面为他捶肩。朱云天就像突然从地狱飞到了天堂,只是三天,但对他而言已经是久违了的感觉。
“小孩,跟着我混,爽吧?你看有鸡吃有酒喝,还有女人玩。如果你有兴趣,吃完饭就带着她俩去爽一把吧。”胡思福把他当成自己的小喽罗了。朱云天不理他,只是点着头,张着大嘴猛吃一气。
酒足饭饱,他左右手各领一个将两个古代妞拉到隔壁的房间大干一场,直到库存的火药发射干净全身直冒虚汗才善罢甘休。俩妞并非青楼女子,不知是红巾军从哪儿雇来的,身段容貌虽好但床上功夫极差,只晓得闭着眼睛瞎叫:“疼,好疼啊!”
“奶奶的,疼死你!”朱云天挺着屁股玩得更来劲。
胡思福放他回去之前,对他下了第一道命令,让他回到濠州立马给皇帝请旨,谎报军情,就说江浙省内妖人甚多,请大都拔派军马前来协助当地的驻军围剿。等军队行至滁州地带,红巾军自会冒充白莲教袭击元军,引起朝廷对白莲教的痛恨,彻底搞掉韩山童。
“我靠,你跟姓韩的有仇?这么急着要弄死他?”朱云天不太理解,这厮有多大的把握,可以保证红巾军不会被元军的精锐部队吃掉?要知道那些蒙古人并不都是吃干饭的,还是有不少能征善战之将的。
胡思福自信的说:“你放心好了,我了解元军的战斗力,他们和美帝国主义一样,都是纸老虎,另外,免费告诉你一个消息,我刚得到的探报,韩山童在河北正式竖旗谋反了,自称小明王再世,取了个名字叫黑巾军,哈哈。”
这个消息并没有让朱云天惊讶,自从威虎堂被他灭了之后,这一天早晚都会来到的。他感到有趣的是姓韩的这农夫真是死板,既然有人盗用了你的名号,干嘛还纠缠于什么“巾军”呢,用个“黑”字多不吉利!哎,人哪,怪不得他当了不到一个月的山大王就被灭了,心眼确实不多。
“嗯,一定照办,我负责把元军给你调过来,至于你们能否成功,就不关我的事了。”
“呵呵,当然。不过,你别想耍诡计,不然我随时可以杀了你,我有这个把握。”最后,胡思福冷冷的说,这时候他露出了一种冷酷无比的表情。让人觉得他杀个人就像踩死一只蚂蚁般的容易。
胡思福给他的这个任务倒是提醒了朱云天,他心中生出了一个大胆的计划。要借此把红巾军全部干掉,顺便再削弱一下元军的实力。危险是肯定的,万一被这老不死的教授知道,自己难逃被他追杀的下场。
妈的,为了长治久安,拼了。朱云天被蒙上眼罩,由一队红巾军士兵送出了陈乡里,扔在了皇觉室山下。当他看到熟悉的已经被烧成一片黑炭的皇觉室时,突然想起了宁巧还在胡思福的手中,心中生起了一股怅然之情。那天晚上的温情时刻,每次想起都令他神经衰弱,这是他长这么大做得最衰的一件事。他对不起宁巧。
救,还是不救?怎么救?难道要把这楚楚可怜的美人杀人灭口……
钟离村一千村民被屠杀的那天晚上,宁巧拖着失贞的身子跑到了濠州城的护城河边,缩在城角,抱着腿一直睡到了公鸡打鸣。村子被人全灭了,当时她并没看到。她一心一意要逃离永安乡,逃出濠州,去找一个安全的地方,做暂时的歇身之地。
怀着报仇的念头,她四处打听起义军的消息,想求助他们的力量去跟朱云天对抗。但到处都是流民和乞丐,没人敢回答她的问题??有人怀疑她是官府的密探,特到民间来试试口风,如果有谁说知道起义军在哪里,说不定当场给砍了。
1343的冬天,她终于从路人的闲谈中得知,一个姓朱的汉人在濠州官府当上了军官,势力大得惊人,手下皆是能人,兵士众多。那就是我的仇人了!他爬得可真快!宁巧咬着牙,蹲在河边洗了一把脸,露出了本来的漂亮面容。她一直靠要饭生活,多亏了人们见她是女流之辈,常多施舍她一些饭菜。对着河水梳理着长发,她忍住了泪水,一个劲的告诫自己别哭。
“你会手刃仇人的!”她对自己说。
她记得朱元璋跟几个和尚有过来往,于是便去了皇觉室。那里焦黑的断木残梁和荒芜的山顶让她更加断定,自己的弟弟死得很惨,绝不是朱云天轻描淡写说的“我没有责任”那般轻巧。这个骗子,魔鬼!她遇到了两个白莲教徒,神色慌张向北逃窜,从他们口中听到,威虎堂也被朱云天剿灭了,下一个计划可能就要杀掉小明王。
“他太可怕了,他想要干什么,他到底是谁?”每一个孤独寂寞的夜里,形只影单的宁巧躲在田野或者树林的避风处,半睡半醒,她就无数遍的这样询问。对于一个刚成年的女孩子来说,这样的问题过于沉重了。
她试图通过这样一种无聊的方式,找到这个年轻男人身上蕴藏着的“密码”,去解开所以疑问的答案。直到最后,她发现朱云天已经深深的印在了她的脑海中,无时无刻都忘不了他。她忘不了她的第一次,那种感觉让人痛苦,让人愉悦,让人铭记一辈子。
那个人兴奋的脸,眉头上的汗水,发紧的股肉,高潮时全身的颤抖,猛烈的抽动和激烈的喘息,每次想起时,她仍免不了要心跳加速。可他还是她的仇人。
“他是我的仇人,我要让他付出代价!可我为什么还这样想着他?甚至在晚上找地方睡觉时,最想知道的事情却是他正在干什么?”
这种感情,宁巧无法参透。她理解不了自己,就像我们每个人都无法看到自己心底的秘密一样。
血海深仇!却也是沉甸甸的惦念!
春天来了,她没能走出濠州的地界。江浙地区爆发了大面积的蝗灾,庄稼变成了黄色的虫类的海洋。人们束手无策,眼睁睁的失去了土地,接着就是成千上万的人被饿死,骨瘦如柴的尸体被乡亲邻居们扔到案板上,剁成一块又一块,再扔到沸腾的锅里。元未的农民们用一种最原始的兽欲意图维持自己的生命。人吃人的社会原来是这样的简单:粮食没有了,人就开始吃人。只需要这一个条件,就足够了。
路边,野地里,水沟里,到处是白骨,已经不可能再发出臭味,因为死者身上的任何一丁点的纤维组织都会很快进入活着的生物的胃里,连腐烂的机会都没有。当时朱云天正忙于挑动札朋和撒里不花的内讧,根本没心情注意这一幕残绝人寰的大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