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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十一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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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我得去赴约,”我说,我意识到自己不想同她说再见,“下次吧,下次你什么时候旅游?”
  “我以为你只是路过这个地方。”
  “正如你所说的,这儿住了很多好人。你是不是经常带人来。”
  “经常带人来。”她双颊红红他说。
  我看着已士开出了停车场,开上了街道,我看了看表,四点四十五。离晚餐时间还有至少一个小时,离我上床还有至少五小时。
  我进了旅店,又改变了主意,就出来上了车,开车去找科罗斯的办公室,这样,明天早晨我就不用费事儿去找它了。
  这办公室并不难找。在六十号高速公路边上,这个城镇的南端,稍微过了八号快车道一点点。那辆旅游巴士不在八号快车道的停车场中,也不在希尔克瑞斯,也不在沙兹车道。他们肯定去了罗斯威尔或特鲁库卡利过夜,我又看了看表,五点过五分。
  找驱车穿过城镇,想找个吃饭的地方,麦当劳快餐店,塔哥贝尔快稷店,伯基王快餐,其实快餐并没有什么地方不对,就是它太快了,我需要伐个地方,等上半个小时得到一份菜单,然后再等上二十分钟,直到有侍者过来听你点菜。
  我在比萨饼店吃了饭,(那地方炸比萨饼只花五分钟,否则就不收你的钱。)“这儿有没有旅游巴士的业务?”我问那名女招待。
  “在波达利斯?你在开玩笑。”她说,“除非你真的没有注意到,波达利斯的位置异常偏僻。你需要把剩下的比萨饼装回去吗?”
  用纸盒把剩的比萨饼装回上倒是个好主意,她花了十分钟去找来一只纸盒,这意味着我离开的时候近六点了,还剩下四个小时的时间。我给汽车加了油,买了一杯可乐。在店里,杂志边上有些精装书。
  “有没有杰克·威廉姆逊的书?”我问柜台边的小孩。
  “谁?”他同。
  我慢慢地创览着书架。约翰·吉瑞思翰,丹尼尔·斯蒂尔,史蒂芬·金。没有杰克·威廉姆逊。
  “这城里有书店吗?”我问。
  “啊?”
  看来他也从没听说过这个。“就是我能买到书的地方。”
  “艾尔柯那儿有书,我想。”他说,“但他们五点就关门。”
  “那么杂货店呢?”我想起了《惊险故事集》。
  他仍然一无所知,我放弃了,付了汽油费和饮料费,往汽车走去。
  “你是指有阿斯匹灵和其它杂货的杂货店吗?”小孩子说。“有一家叫冯·温克的杂货店。”
  “他们什么时侯关门?”我问。
  冯·温克是一家小百货店,有两排架子卖“阿斯匹林和其它杂物”,另一排卖精装书。有更多的吉瑞思翰,《吉瑞克斯公园》,汤姆·克南希,还在杰克·威廉姆逊的《时间军团》看上去它在那儿已经有一段日子了,封面是五十年代的风格,色彩黯淡,书页卷曲。
  我把它拿到收银台上。“同一位著名作家住在一个地方的感觉怎么样?”我问那位中年收银员。
  她拿起这本书。“写这本书的人在波达利斯?”她问:“真的吗?”
  时间到了六点二十二,但至少我有了可以一读的东西。我回到波达利斯旅店,回了自己的房间,开了一听可乐,打开了所有的窗户,坐下来看这本《时间军团》。这本书讲述了一位女孩子回溯到古代去向一位英雄预言未来的故事。
  “未来与过去一样真实”,这本书写道。书中的那位女孩能往返于时空之中,如同往返于新墨西哥州十八号高速公路一样。
  我合上书,回想着这次旅行,他们没有一架照相机,不怕响尾蛇,他们看着大草原的样子仿佛他们从没见过田野和牛群,而且他们都知道谁是杰克·威廉姆逊,不象加油站的那个小孩和冯·温克百货店的收银员。他们都愿意花两天的时间来看废弃的木棚和肮脏的道路——不,花三天时间,托尼娅说昨天他们去了杂货店。
  我忽然想到了一个主意。我拉开抽屉想找出电话簿,没有。于是我下了楼,向接待员要一本。那位染蓝色头发的女接待员递给我一本,大小同《时间军团》差不多,我翻到了黄色页簿。
  这儿有一家史威夫特杂货店,是家连锁店。但看上去不象在市区,“B和J杂货店在哪儿?”我问,“离市区远吗?”
  “有几个街区。”老妇人说。
  “它营业多久了?”
  “让我想想,”她说,“当诺娜还很小的时候它就在那儿了,我记得她得哮喘就是上那儿买的药。那时她六岁,或是得麻疹那次?不,得麻疹是在夏天……”
  我得去问B和J杂货店。“我还有一个问题,”我希望这次得到的答案同上个问题不一样,“明天大学图书馆什么时候开?”
  她递给我一本册子。图书馆八点开门,威廉姆逊藏书部九点三十开门。我打电话到B和J杂货店试了试自己的运气,但他们是不会开门了。
  天色变暗了,我拉下窗帘,又打开了书。“世界是一道长廊,时间是照亮大厅的明灯。”书中写道,几页后又写道,“如果时间只是空间的一种延展,明天是否同昨天一样真实?如果有人能向前——”或回溯,我想。“杰克·威廉姆逊自一九四七年……”托尼娅说,停了一下,接着说,“至今住在这房子里。”我以为她看我那一眼是为了观察我听到这个名字的反应,但如果她想说的是,“自一九四七至一九九八年”或“二零一五年”,会不会有这种可能呢?
  她在说话过程中不断停顿,是否因为她不得不记着说“杰克·威廉姆逊是……”而不能说“杰克·威廉姆逊曾是……”,或者“从事写作”,而不能说“曾经创作了……”,是不是因为她得牢记现在是什么时候,而哪些事还没有发生过呢?
  “‘如果这块土地足够硬的话’,”我记起了托尼娅在农场上引述的话,“‘我们就可以从时空中传送物体,而不是仅仅看到影像,’”那群人都笑了。
  如果他们就是那被传送的物体呢?是否这次旅行是穿越时空而至的?但那毫无道理,如果他们能穿过时间漫游,他们会选上一个杰克·威廉姆逊在家的时候,或是开讲座的时候来。
  我继续往下看,希望能找到答案。书中谈到了量子机和概率,谈到了改动过去的某一点儿小事儿能如何改变未来。也许这就是他们选中查克·威廉姆逊不在的时候到了这里,以避免改变他的未来。
  或者这次直达旅游没安排好,他们选错了时间,他们都没带相机,因为他们都忘了。他们只是纯粹的游客,而《时间军团》只是一本科幻小说,我在这里胡思乱想是为了避免想到科罗斯和那份工作。
  但如果他们是普通游客,他们于嘛要花上一天的时间到穷乡僻壤里去看一间坍塌的棚子?即使他们是来自未来的游客,也没有理由回溯到时间之中,只为了看一位科幻作家,而不去看总统,明星之流。
  除非他们的时代中的一切与他书中预言的一样。如果他们有基因工程和太空飞船呢?如果在他们的世界中他们进军了火星,开发了银河系呢用口会使杰克·威廉姆逊成为他们的先父,他们的奠基人。可是,他们想回来看看一切是如何开始的。
  第二天早晨,我把东西放在波达利斯旅店里,去了大学图书馆。我想等到我找到点什么之后,再决定是否接受那工作。开车去那儿的路上我路过了B和J杂货店,然后是大学杂货店,但他们都没开门。我无法从外观上判断它们的历史。
  八点图书馆开了门,放杰克·威廉姆逊藏书的房间九点半开门。在九点一刻的时候,我透过玻璃看着那些书。墙上有一块青铜星球仪板。
  托尼娅说“现在藏书还不是很多,”但我却发现,那些藏书已经够多了,一排一排装满了每个小橱。
  一个戴金边眼镜的年轻人开门让我进去。“来吧,排队进来,你是第一个。”
  我问:“是不是有很多人上这儿来?”
  “很少,”他说,“比我想象的要少——对一位实际上创造了未来的人来说太少了。他想像了很多美好的东西。两周后人会多一些,那时威廉姆逊要开讲座,到时候游客就会多一些。”
  他开了灯。“让我带你四处看看。”他说。“我们总在不断扩充藏书,”他取下一只扁盒子,“这是杰克的《超越火星》,我们保留了他的手稿。”他打开一个橱箱,取出一叠发黄的打印纸,“你见过杰克吗?”
  “没有。”我望着油画上一位和善的白发老者,“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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