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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星 作者:[美] 罗伯特·海因莱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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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想说,我接受你们的任务。你们也无需进行解释。博罗德本特朋友已经向我下了保证:这项工作不会使我的良心感到不安。我相信他。他既然跟我说他需要我只是干个演员,涉及舞台监督的有关细节和具体事务,我可不管。这样,我就接受。”
  多波伊斯有点儿怒形于色,但是忍住了没再说话。我猜想,博罗德本特会表示出满意和欣慰的样子;事实上他的表现并非如此。他仿佛郁郁寡欢,有点儿闷闷不乐。“好吧,”他一边表示同意,一边说:“我们就开始着手谈吧!罗伦佐,我们需要你干多长时间,现在还心中无数。我想,至多几天功夫。在这段时间里,你只要露一至两次面也就行了。每次大约一小时左右。”
  “只要给我充分的时间来研究如何扮演你们要我扮演的角色,别的问题就不大。但是你得说说大概要几天?我得通知我们的代理人。”
  “嗬!这可不行!你不能这样做。”
  “好吧,我就不去通知。那么,到底要多长时间呢?要长达一星期吗?”
  “不会超过一星期。如果那么长,我们就完蛋了。”
  “哦?!”
  “没关系。你看一天一百元金币怎么样?满意吗?”
  我迟疑了一下。想起他刚才为了急于见我,一口气就同意满足我的最低要求,现在我认为自己也应该讲点儿礼貌。钱的问题暂时放一放。“现在不要先谈这事。无疑,你给我的酬金一定会跟我的表演才能相称的。这点我很信得过你。”
  “好吧,暂且不谈也好。”博罗德本特有点儿不耐烦地转过身子。“雅克,先给发射场挂个电话。然后跟兰斯顿通话。告诉他马迪格拉斯计划开始执行了。要跟他保持密切联系。罗伦佐……”他示意要我跟他到浴室里去。他打开一只小盒子问道:“这种假货你搞得来吗?”
  他拿出来的真是“假货”,原来竟是一种非专业演员才会使用的化装用品,可价钱却特别贵。这种化装品是专门摆在柜台上向那些爱虚荣、一心想当演员的人推销的。我打量了一下那只盒子,显出有点儿厌恶的样子。“先生,你的意思是不是要我马上开始扮演?甚至连学习和研究的时间都不给?”
  “嘿,不,不,不是这个意思!我想请你把脸上化装一下,免得你离开这里时人家把你认出来,如此而已。这种可能性不是不存在的,你说是吗?”
  我生硬地回答说:“名人都怕在公共场合被别人认出来,这种精神负担是在所难免的。”可下面的一句话,我噎住了,没敢开口说出来。那就是:肯定会有不少人在公共场合认出我这大名鼎鼎的罗伦佐的。
  “是啊,所以我才叫你把脸化装一下,免得别人认出来。”说完他立刻就走开了。
  我叹了口气,察看了一下他交给我的那些儿童玩具——这些玩意儿在他看来,无疑是我的职业用品:小丑化装时用的油彩、臭气冲鼻粘假发用的胶水,以及看上去像是从玛格姨妈客厅里的地毯上折下来的绉丝茸毛。然而,连一盎司矽制的假肉都找不到,也看不到电刷子。总之,现代化的化装用品样样缺乏。不过,只要是个真正的艺术家,靠自己的天才,用上一根烧焦的火柴梗,或是在厨房里随地捡到的一些零星物品,同样能创造出奇迹。于是我把灯光调节到适当亮度,就开始进行创造性的艺术构思,看看怎样给自己化装。
  要使一张大家十分熟悉、一看就知道是谁的脸不被认出来,可以采取几种方法。最简单的一种办法就是要设法造成错觉。给一个人穿上一套制服,他的脸多半不大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你设想一下,你能把最近碰到的一个警察的脸究竟是什么样的回想出来吗?如果你下一回碰到他换穿了便服,你能把他认出来吗?按照同样一条原则,可采用另一种方法,就是用化装使脸部带上明显的特征,引人注意。例如给一个人装上一只大鼻子或酒槽鼻,破坏了他正常的外貌。这样一来,普通人看了就会给迷住,至少会把注意力集中到特殊化装的部位,而讲究礼貌的人看了就会扭过头去。但这两种人都不会注意你的脸。
  可我决定不采用这种原始的化装术。因为,照我推断,我的雇主只希望我不被人注意就可以了,而不是要人家记住我有一副怪相,从而认不出我的真面目。要真的做到这一点也并不容易;谁都可以出头露面,可要做到不叫人家注意,则要有一套真本领。因此,我需要化装出一张平淡无奇的脸相,让人看了印象淡薄,记不住。可惜的是,我天生一副贵族相,而且特别突出,也太英武俊秀。这对扮演剧中人物的演员来说,是个非常令人遗憾的缺陷。
  我父亲时常这样说:“嘿,拉里,你长得太帅啦!要是你的懒散劲儿不改,加上不务正业,混上15年,最多只能扮演个少年角色;而不幸的是你却误以为自己早已成了一名演员,最后只能落得在剧院大厅里卖糖果杂物的境地。要记住‘愚蠢’和‘漂亮’正是娱乐圈最要命的两个严重缺点。可这两点你一应俱全。”
  我父亲讲过这番话,总是越说越有气,多半是讲完就解开皮带把我狠抽一顿。这样打得我不得不开动脑筋。我父亲是个很讲究实际的心理学家。他认为,用皮带抽打屁股上的肌肉,可以把小孩子脑袋里过剩的血抽掉。尽管这种怪理论不见得站得住脚,可实践证明,对小孩子真的十分有效。不过15岁时,我已经能倒转身子四脚朝天,头顶一根松驰的钢丝,一页页、一行行地把莎士比亚和肖伯纳的警句倒背如流,或者,只需点燃一支烟,就能把观众的注意力吸引过来,真的练成了一身本事。
  正当我全神贯注地进行这种艺术构思时,博罗德本特把头伸了进来。“真是活见鬼!”他厉声叫道,“怎么你还不动手化装?”
  我冷冷地盯了他一眼:“我猜你是要我使出绝招的,对不对?那样你就得有耐性,急不得。你设想一下,一个第一流的厨师在飞奔的马背上能做出一客风味独特的菜来吗?”
  “什么马不马的,见鬼去吧!”他抬手看了一眼手腕上的手表。“你顶多还有六分钟。要是在六分钟之内你完不成任务,那我们只能冒险了。”
  嘿!六分钟!有充分时间当然更好,不过问题不大。我过去在《休伊·郎之被刺》一剧中充当过我父亲的替角,学过点儿快速化装以适应换演不同角色的本事。就是那出戏,要求在七分钟之内快速化装换演十五个角色。我曾经试过,速度之快,比我父亲还快九分钟。
  “你给我呆在原来的地方吧!”我怒气冲冲地顶了他一句。“我立刻就来!”
  然后我把自己化装成《无门之屋》一剧中的杀人犯本尼·格雷。这个剧中人物相貌无大特征,化装起来很方便。只轻快抹上几笔,在我的双颊从鼻子到嘴角画上几条皱纹,显出无精打采的样子,只要画成像我的松垂的眼泡皮一样也就可以了。涂的油彩都是法克特牌5号灰黄色, 从开始到结束,化装用了不到20秒钟。化这样装我闭着眼都能干。因为《无门之屋》一剧光是灌制唱片前就上演了29场。
  化完了装,我就把脸转向博罗德本特,他惊讶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天呀!我简直无法相信!”
  我只顾一本正经地装扮着本尼·格雷。听了他说的话,我根本不作回答,脸上也不露笑容。博罗德本特是个外行,完全是个土包子,他以为化装少不了擦香粉、涂油彩。其实,化这种装根本用不着油彩,可为了敷衍他,我用了一点点。
  他仍旧两眼盯着我瞧。“喂,”他低声说,“你可以给我也化个装吗?能快速化一下装吗?”
  我刚要开口说不,便突然噎住了。我意识到这对我的职业是个考验,其中颇多妙处,很令人向往,也十分值得回味。我想了一下,要是他在五岁时被我父亲狠狠地训练一下,调教一番,必定大有出息。不过当时我没有说出口。
  “你只要求不被人家认出来就可以了,是吗?”我问道。
  “是的,是的!你能给我脸上涂抹一下,或装上一只假鼻子,或者想些什么其他办法?行吗?”
  我摇了摇头。“不论我怎样给你化装,只能使你看上去像个化了装准备参加变戏法或参加文娱演出的小孩。你不会演戏!更何况到了你这种年纪,再学也学不会了。我还是不碰你那尊容为好。”
  “嘿,可是我这鹰钩鼻……”
  “听我说,我敢断定,你那高贵的鹰钩鼻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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