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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买一副眼镜。”我说。
“嗯?”原先还在扯七扯八的邓爷停下动作,朝我投射疑惑的目光。
“不过不知道镜片折射和放射光线的效果如何,但愿它能保命。”我自顾自地念叨着,心里期盼着这个能避免和蛇怪直视,毕竟有科林和贾斯廷这两项类似前例。
“你没有其他话要说?”
我抬头,揪着邓爷的胡子说:“没有啊,有能力改变什么的是你们,我即使有心也难免办坏事。我会把事情告诉你就是把事情托付给你了,具体怎么做就随缘吧,贫尼也看开了。”【啧,刚才因为怕死而讨要眼镜的家伙是谁啊】
“呃……”这回轮到邓爷没话讲了,他觉得刚才自己讲了那么一大串全都变成废话,早知道这样还特意叫她过来做啥子,搞得现在还得给她跑腿。
“记得眼镜不要买款式太老土的,折射率尽量好一些,有点度数我还是能够接受的。话说你晓得折射率是啥不?不懂就去麻瓜眼镜店买,那里的售货员什么都懂。但是如果和你吹嘘什么八心八箭,原价998现价99。8的千万不要鸟他们。”
面对我详细的叮嘱,邓爷欲哭无泪。
——————即将一秒钟变知性四眼妹的分界线——————
自从我带上眼镜后,所有关系较好的朋友见到我的第一句话不是“你脑子没病吧”,就是“你瞎了?”啧,你才瞎了,你见过盲人戴透明镜片的啊?真是没有危机意识的愚蠢人类啊。【那你算什么东西,具有危机意识的愚蠢人类?】
这些个俗人这样也就罢了,甚至连斯内普教授看到我时都要嘲笑一番。“别戴眼镜充学识,再厚的眼镜也掩盖不了你空荡的大脑。”
然而我只能用同句式的某个名言来反映一下我脆弱的内心状况:再牛逼的肖邦也弹奏不出我的悲伤。【切记,他才是那个‘即使全世界都不嘲笑你,他依然会对你嗤之以鼻’的人,这无关俗与不俗】
不过真要怪就怪邓爷那土鳖的审美,他鼻梁上的那副都比我现在戴的好看。不过,我依然顶着群众的质疑以及沉重的舆论压力,不受外界蛊惑,坚决把眼镜戴到底。这是一种怎样的精神,一种怎样的情怀,此刻我仿佛能听见全世界的人们在为我讴歌……【你打错了,应该是呕吐才对吧】
“莫尼尔,你在干嘛?”玛莎看着某人不但吃饭吃到一半就走神,还一脚迈到凳子上,双手高举并呈现出向梅林献宝的姿势,就非常想丢一个石化咒过去。现在餐厅中各种目光都往此处聚焦,要不是顾及昔日情分,玛莎一定端着餐盘到桌子的另一头去吃饭。
“什么?”我怎么突然觉得四周传递过来的注视有些炙热,让人浑身怪不舒服的。
“自从戴上眼镜后你就愈发突破你以往不正常程度的极限了。”玛莎叹了口气,认命一般地站起来把我的四肢拉回原来应该摆的位置,并将我按在座位上。“老老实实吃饭,OK?”
“哦……”我听话地埋头扒拉碟子里的食物,但眼睛却不听话地瞟向四周,所以我看到了在餐厅门口驻足的乔治和弗雷德。不过他们好像在和一个女孩说话,弗雷德的手还打在女孩的肩膀上。
此时我的内心瞬时警铃大作,这可不得了,玛莎还没放手去追呢,而弗雷德这是勾搭上了哪家的妹子了?
因为我和玛莎坐在比较桌位的位置,我连忙起身向双胞胎挥手示意,我必须要看看到底是哪来的再世袁世凯,敢窃取咱家的革命果实。但是随着他们一步一步的走近,我逐渐看清的女孩的样貌,红色长发,小雀斑,大眼睛,这不是他们家妹子金妮么?
我气愤地摘下眼镜,拉起袍子的一角就开始擦拭镜片,心里还一边破骂:靠,这个眼镜搞啥搞啊,这么近都看不清,邓爷又被无良销售员骗了吧!【你别自己眼睛脱窗还赖眼镜,就像人穷不能怪政府,人蠢不能怪父母一样】
“弗雷德,金妮怎么都闷闷不乐的?”玛莎与他们打完招呼后问到。
“不知道为什么,金妮最近没来由的紧张。”弗雷德揉了揉金妮的头,我第一次发现恶作剧之王也有心疼妹妹的时候,这种手足情深的场景太正常了,但发生在双胞胎身上反而让人觉得很不正常。
“我们的各种玩笑都无法让她重展笑颜,让我们这些做哥哥的实在是心碎。要是谁能让我们的小金妮笑,我就把她嫁给谁!”乔治说到后半句的时候音调提高了不止一个Key,吓得金妮慌乱地扯着他的衣服,似乎想攀上去捂住乔治的嘴。
我坐在一旁满脸黑线,你当这是童话故事《金鹅》么,这样一个熟知童话故事的男人是怎么长大的啊。
“少女情怀总是诗,你们不懂的。金妮有什么心事不好说出来的话,可以写在日记里啊。”玛莎提出了一个具有普遍效果的建议,不过这明显不适合金妮。因为一提到日记,金妮的脸色顷刻间变得煞白,手里抱着的书也不小心散落一地。
玛莎立刻蹲下帮金妮捡起掉落的课本,然后放回金妮的手里,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踩到了金妮的痛脚。“怎么这么不小心,你们或许该带金妮去医务室看看,她好像不是很舒服。”
“哦,好。”双胞胎也都察觉到金妮神情不对,便带着金妮走出餐厅。
因为饭也吃得差不多了,于是我和玛莎也起身准备去上课。不过我的脚好像踢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是个黑色的旧本子,估计是刚才拿漏的。我抬头打算叫住金妮,却发现他们早没影了。
我看着脚边的本子,总感觉它上头环绕着一股黑色的怨气,而且怨气的触角已经狠狠地缠住了我的小腿!我脑门上的某根筋开始不断地抽啊抽的,右眼皮也止不住地乱颤,一种不祥的预感像十级台风一样猛烈地向我扑来。
“你傻愣着干嘛,还不走?”
玛莎已经在催促我了,而此刻我却早已化身为苦逼的哈姆雷特。
To be or not to be ; that’s a question 。你捡或不捡,它就在那里,不消不散,就为气死你。
作者有话要说:惨了,我现在已经堕落到周更了怎么办…………在瓶颈的情况下,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开一个新坑……
《汤姆家的杰瑞(hp)》,这是天山童姥一般的女子以及蛇脸魔王之间的故事,Just a 短篇,就当是看此文猴买一送一?希望大家多关照,多忍受我写文的不足。
链接: 汤姆家的杰瑞(hp)
☆、日记本君
最终我还是选择捡起那个本子,我随手翻开封皮,第一页里果然写着一个模糊不清的名字:汤姆?里德尔。还好我没有选择忽视它,不然这种危险物品丢在人来人往的餐厅里恐怕会引起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到了晚上回宿舍后,我就坐在书桌边,对着桌上的黑色日记本干瞪眼。我该怎么处理它呢?还给金妮吧,日记本君会从她那吸取更多的力量。拿给邓爷吧,他肯定会找机会还给金妮,日记本君依然会从她那吸取更多的力量。留在我这吧,我是嫌命太长想死了是不是!
算了,我还是找个时间还给金妮好了,或者是直接丢到桃金娘所在的盥洗室,反正哈利最终拿到日记的时候它就是躺在那里的马桶或者是其他什么地方上。
解决了日记的归宿,我的内心就犹如大石落地,之后才有心情仔细观摩这个魂器。它可是七分之一的伏地魔耶,现在我正摸着它咧~
常言道:好奇害死猫。但是人类泛滥的好奇心单凭一句警戒是无法克制,特别是拦不住某人犯贱的手。
我翻开日记本,里面一页一页完全是空白,没有丝毫写过字的痕迹。我将羽毛笔插进墨水里蘸了蘸,然后把一滴饱满的墨水甩落在日记的第一页上,墨水在纸上鲜艳地闪耀了一秒钟,接着竟渐渐地被纸张吸收了进去。
我把第一页纸翻到背面,确定后面也空空如也之后,便开始惊叹这纸张的瞬间吸收能力之强。超薄的体积,无底洞般的容量,完全不用担心侧漏和后漏,相比之下苏菲、护舒宝、ABC什么的实力真是弱爆了!这简直是全世界妹子的福音有没有!虽然纸质糙了一些,但是完全可以改进,问题是它还可以循环利用,这样一辈子省下的钱够老娘去欧洲五国十日游啊!【我该庆幸这是言情小说么?我该庆幸这文的群众都是女生么?如此丢人现眼的你让作者情何以堪!】
为了测试该物对其他液体的吸收效果是否一样良好,南瓜汁、果汁、稀释的颜料、洗脚水等等我挨个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