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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上!
“茶。”紧随破碗出现的是“木头”冷冰冰干巴巴的声音。
白五爷瞅了那破碗一眼,额角顿时暴出一根青筋:“你叫我用这个喝茶?!”
“客栈,”
“只有这个。”
天哪!他已经快受不了他这一句话总是断成几截说的德性!
“真是榆木脑袋!几天啦?你就不会自己学着点儿?没见你家少爷我从来不用别人的杯盘碗筷么?!——取包袱里的杯子来!”
那根高大的木头气定神闲地回答:“你包袱里——”
“没有杯子。”
得!就让他干脆冲着这混蛋那不顶用的脑袋再补一刀,一了百了!
只见白五爷的双手猛攥成拳一下提起……顿了顿,却终还是放了下来,咬牙切齿道:
“你有种——”哇呀呀,真是笨得有种!
“你给我睁大眼睛看清楚!你家少爷我——”
“每天用的杯子到底放在哪里!”哇呀呀呀,最近真是气疯了,连他自己说话都开始一截一截的了!
三部并作两步进到里屋,便看见他那只特大号的随身包裹赫然摊在床上,如遭凌迟……
白五爷一张俊脸登时黑得堪比雷公,额角青筋乱冒,牙根发痒拳头捏得咯咯爆响……
他颇花了些功夫,才能从被翻得惨不忍睹的包裹中拣出个油纸小包来,递给身后那块木头:“打开!”
大手扒掉油纸,里面是一层桑皮纸;扒掉桑皮纸,里面是一层厚绢;扒掉厚绢,里面是棉垫裹着的另一层厚绢;打开这些,里面是一块织花白绸手帕;解开手帕,这才露出洁白如雪、莹润如玉、玲珑剔透的好一只瓷杯,里面兀自小心仔细地塞着棉花。
白五爷略有些得意地瞧着那只杯子,瞧着木头把它从一堆纸片布帛中拿起……
噼啪!
——惊心动魄的响声!
然后那根又冷又硬的木头就戳在那儿,木无表情地看着一堆碎片从指缝落到地上。
可怜那美仑美奂的名贵瓷器,也算跟着白五爷走过千山万水,此刻竟禁不起这木头蠢手一拿,霎时香消玉殒……
“啊!!我的暗香雪!”
※ ※ ※
这人世间独一无二的暗香雪,乍然瓷碎,坠落尘埃。
白衣公子眼睁睁看着,却出奇地没有暴跳如雷,只是突然怔住。
——太突然,太突然了……没有一点预警……
突然得就像……那天,那时,那一街角,突然出现的那人……
突然而来的那个拥抱……
突然得令他毫无防备,无所适从……
这杯,原是“他”所赠。个中情义,他不愿去深究,只将这杯子当作了生活的一部分,天涯相随。
却万料不到……
人命如纸,人情若瓷,当你习惯了它的时候,总会忘记它其实……易碎……
白衣公子的面色一时间苍白有如碎瓷,他木然走上前,看也不看那根闯祸的木头一眼,便蹲下去,自怀中取出一块素白绸帕,将那碎片一块一块拣拾起来包好。
蓦地,白绸上惊现一道红痕,手指被碎瓷片割破,他竟浑然不觉!
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天,“他”的眼睛……
径直自街角行来,直视着自己的眼睛。
在那一片暗淡的深黑之中,究竟压着什么样的秘密?
那时“他”说了什么?
自始至终,只有一句——
“……跟我走吧。”
——走?走去哪儿?跟你走?为什么要跟着你走?
不明白!!
光天化日,车水马龙,在繁华市井的睽睽众目之下,他亦不愿去弄明白——
最直接的反应就是怒,大怒!
愤怒中抓住了什么?暴怒中撕裂了什么?狂怒中……伤害了什么?
一声惊心动魄的裂帛——
※ ※ ※
嗤啦!
鞭影破空,狠狠地抽在锦衣汉子脊梁上,打得衣衫都裂了口子,人也向前一栽。
鞭稍却一卷缠住他脚踝,立将他绊了个狗吃屎,接踵而至的十几道鞭影纵横抽在他背上臀上,光鲜亮丽的锦衣霎时四分五裂,可怜方才还盛气凌人的大汉,此刻被鞭得连头也抬不起来。
与鞭影一起飞入场中的是个红衣少年,他下手颇重,鞭鞭到肉,仿佛与鞭下之人有什么深仇大恨一般。
“小飞,够了。”一把沉厚声音制止了少年的鞭笞,一位年轻公子分人群走了进来,“你在‘他’面前动手打人,岂非班门弄斧?”
这青年一身白绫单袍,外罩淡灰羽纱,绣着连绵的蔓陀草纹,腰系一条龙首银扣宝带,容貌英武,举止潇洒,端的一副好派头,站在村民中间,仿佛鹤立鸡群。
旁观的聂风注意到,黑衣一眼瞥见他,便是微微一笑。
只见那贵介公子向着执鞭的少年说罢,便转向锦衣汉子道:“久闻‘蜀中一品拳’郝元礼郝大侠威名,早盼一见。不过今日似乎事不凑巧,赶上大侠在此……”顿了一顿,似在努力寻觅措辞,“……修炼奇功,律某是否要等大侠回去换身衣裳再来一叙?”他抬起头,脸带微笑。
人群中就有人惊呼出声——郝元礼拳法精奇,在蜀中道上颇有些名气,谁曾想今日竟会出现在这小小市集的铁器摊子前面?
锦衣汉子郝元礼却瞪大了双眼,也不知是痛的还是惊的,满脸油汗噼里啪啦直往下掉。
一直看着一切并没发言的黑衣,此刻才缓缓走到郝元礼身边蹲下,用仅有他俩才能听见的声音道:“我只点了你哑穴而已,不用一直趴着不动。”一面伸手向他身上一拍,解了穴道。
郝元礼一张脸立刻红到发紫,这才跳将起来,狠狠看看黑衣,又盯住灰衣公子,忽然大叫:“律南天!你……你是万樱庄主律南天!”
灰衣公子微笑着拱拱手,算是回答。
人群中响起更多惊呼之声——江南万樱庄不仅以世代相传的碎宇剑法闻名江湖,更是江南首富,连大名鼎鼎的庄主律南天也亲来此穷乡僻壤,今日这小小的藏离镇,真可谓风云际会!
郝元礼阴沉的眼光在律南天和黑衣脸上扫来扫去:“妈的!想不到连你也跟这朝廷鹰犬沆瀣一气,今儿算我郝元礼认栽了!”
黑衣却当他空气一样,径直走到灰衣公子面前,抱拳笑道:“律大哥一向可好?”
律南天抱拳回礼:“托福托福。”
黑衣笑眯眯地道:“多年不见,万樱庄越发兴隆,你这生意都做到蜀中来了,不得了不得了。”
律南天笑道:“哪里哪里,律某天生贱命,虽靠着父辈家业,这守财奴却是做不得的,哪怕为一笔小买卖也要走动走动方才舒泰。这不,也正好上蜀山览胜。”
两人竟自顾自地寒暄起来,完全视正在挑衅的郝元礼如无物。
“小马,”黑衣看向身后的聂风,不忘为他引见,“这位律大哥,是我昔年旧识。”
“幸会。”天……这究竟是怎样一个世界?他必须重新认识整个江湖!
律南天也注意到了聂风:“这位是?”
黑衣道:“新结识的朋友小马。”
律南天打量一番,不由赞道:“好个俊俏少年。”皱了皱眉又道:“……他的眼睛?”
“他曾从山上跌下,左眼被锐石所伤,我碰巧路过便救了他,就这样认识了。”黑衣笑笑道,“现在天天帮着我做事,倒成了我半个伙计。”
他所言实与事实有些差异,聂风心中奇怪,转念一想或是黑衣不想那律大哥追问不休令自己尴尬,故此敷衍于他,便索性不作声,转眼去瞧律南天所带的一班随从。
到底是江南首富,五个跟人都穿得十分体面,其中最抢眼的要数那持鞭少年——少年约莫十五六岁,一身赭红劲装,一条鸭蛋粗、丈余长的牛皮软鞭盘在腰间,大眼睛,瓜子脸,清痩秀气,颈上一只银项圈,衬着麦色肌肤很是夺目。
聂风发现,任凭其他仆人对他恭敬非常,他自始至终也不发一言。不禁想起云师兄少年时亦是这般沉默,只不过比他更加冰冷孤僻。
此刻围观的村人渐渐散去,黑衣已将摊子执拾完毕,正要将两只麻袋搬上马背,红衣少年便过去搭手。黑衣见他举起几十斤铁器也毫不吃力,便向律南天笑道:“这小哥儿根骨不错,确是块练武的材料。”
“小飞是我贴身僮儿,”律南天道,“这孩子一家三代都没离过我万樱山庄,他的父亲亦是家父的亲信……”话犹未完,已被黑衣的惊呼打断!
“当心!”
郝元礼不知何时出现在背后!众人发觉同时,他杀意凛凛的一拳已向小飞后脑轰去!
大伙早将他晾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