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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刘老大同意,我们倒不介意去见识见识寡妇岭的神秘!”小李如此一说,我们几个也是点了点头,表示想法一致。
“那好吧,既然弟兄们都愿意为地方百姓出一份力,刘某自然也不例外,”刘老大说,“史队长,你先去准备一下,事不宜迟,我们下午准时出发。为了到寡妇岭以后行动方便,大家都别骑马了,一律步行。吃喝用具各自准备齐全!”
县长和师爷他们看到我们几个愿意前往效力,自是感谢连连,表示等着我们凯旋归来,一定亲自把杯庆贺。
在离开县衙回去的路上,李师父告诉我们说,那史队长并没有撒谎骗人的样子,估计寡妇岭上真有什么恐怖骇人的东西。
所以,你们几个切切不可大意,不要以为经历过一些怪事、接触了一些异物精怪就大意轻敌,要知道自古以来都是善游者溺、善骑者堕。
更何况说阴沟翻船、被雁啄眼的事儿,更是数不胜数……
我们当然是虚心受教,表示此次不但带足弹药给养,而且还会带上巫贤他老人家当年所用的那两件上古法器以防万一。
李师父仍是不放心地叮嘱我们说,有时候刀枪子弹那一套对无形邪物来说,并不见效。
而巫贤他老人家当年的法器,也绝对不是万能的,那毕竟只是巫门中的灵物而已。举例来说,它对那种并非妖邪的猛兽毒虫,就丝毫没有什么作用。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既然我们已经答应县长他们,协助警察一块前往寡妇岭,当然不会反悔,只能准备周全、小心行事而已。
吃过午饭,我们就背上充足的弹药给养和巫贤的那两块法器,与前来迎接我们的十多个警察一块出了东门,直奔寡妇岭而去。
一行人走在前往寡妇岭的路上,还在对寡妇岭的种种传奇往事议论不已。
特别是那几个新婚不久的警察,一边走一边抱怨着,只怕自己这次有去无回,让自己的老婆变成了寡妇。
大傻兄弟就吓唬他们说,老子们打了这几年的仗,别的没有学会,就总结出了一个百试百灵的经验,那就是每次上战场前怕阵亡、怕受伤的家伙,最后负伤牺牲的也就是那种人!
你看看我们几个,哪一个不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打仗时从来都是冲在最前面,反倒是连根汗毛也没少!
小李兄弟也是随声附和着大傻的说法,说是你越害怕,心里越有鬼,那些邪物越喜欢找你的麻烦。
就像与狗狭路相逢一样,你越是撒腿就跑,那条狗越是拼命地追着你咬;要是你根本不怕它,拿个家伙追着打它,它反而是吓得夹着尾巴转身而逃。
其实都是一样的道理,所以不是有句俗话说,鬼怕恶人吗?越怕越出事儿……
只有刘老大心平气和地告诉他们,我们这么多人、这么多枪,又有上古法器随身,其实什么都不用怕的:
那寡妇岭上面害人的,要是巨蟒大蛇、猛虎怪兽的话,我们十多条枪放上一通就行了;
如果是鬼怪妖邪的话,有上古法器随身,那就更不用害怕;
如果真有什么吃人的地下精灵,那就用手榴弹对付它们,轰隆一下炸飞它!
小李兄弟狡黠地说,要是寡妇岭上面有思春寻夫的母夜叉呢?
我们则是异口同声的叫道,那就留小李在上面算啦,你小子不是羡慕人家三妻四妾吗!
那些警察知道由我们一路同行,肯定是不能虚晃一枪就能回来的。所以听了刘老大的鼓舞以后,也就不再磨磨蹭蹭的了。
嘴上说话不停,脚下亦未停歇,加上我们都是转战千里的国军步兵,急行军对我们来讲那是家常便饭。只是苦得十多个警察一路累得是气喘吁吁的。
虽然我们出发较早,但那寡妇岭离朱雀城毕竟有接近五十华里的路程,所以等到我们赶到那荒无人烟的寡妇岭时,天色已是不早。
“刘营长,要不先在这岭下歇一晚,等明天再上寡妇岭如何?”史队长建议说,“毕竟白天更安全一些!”
“嗯,也好!”刘老大点头同意史队长的看法,“找个开阔的地方,大家一块动手,整理干净些,晚上砍柴生火烤肉吃!”
“好,你们先做准备,兄弟我在这儿转转,打上几只野兔什么的!”大傻兄弟不愿意做那些整地砍柴的细活儿。
“人生地不熟的,一个人不安全,彦真你们几个和大傻一块去,争取多打些野味,其他的活儿我们来做!”刘老大安排道。
小李、狗蛋和我当然是喜出望外,连忙放下身上的包袱,掂着枪朝大傻兄弟追去。
刘老大和史队长他们忙着砍柴为宿营作准备,我们自然也不能瞎转悠,要是不弄上几只山鸡野兔什么的,肯定也是无法交差。
我们几个在寡妇岭下转了好久,仍然是两手空空——这寡妇岭不但了无人烟,就连个飞禽走兽亦没有发现。
就在我们深感失望的时候,小李兄弟给我们作了个禁声的手势,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嘿嘿,前面十丈左右坡地的灌木丛中,草尖野藤一阵乱晃,很明显,里面藏匿的是个大家伙!
大傻兄弟作了个手势,我们几个心领神会、慢慢靠拢,小心翼翼地向前摸去,丝毫也不敢粗心大意,因为不知那乱藤之中藏匿的,到底是个什么大家伙——要是里面盘着一条巨蟒毒蛇,或者是猛虎怪兽,稍有大意、非死妈伤!
就在我们几个离那片荆棘乱藤不过数丈远的时候,突然从里面窜出来一头身长半丈的黑东西,犹如利弦之箭般猛地向上冲去!
“砰砰砰”几声枪响,那家伙明显身中数弹,却是没有击中要害,身体顿了几下,不但没有倒地不起,反而再次向上猛冲,妄图夺路而逃!
这个时候我们都已经看清楚了,那个大家伙就是一头颇为壮实的成年野猪!
那头野猪大约有半人来高,估计不下三百来斤。颈背的黑色硬鬃毛长达数寸,看来是头公猪,也许是头野猪王呢!
那家伙浑身上下疙疙瘩瘩的,是头全副武装的挂甲王!
所谓“挂甲”,也就是说那些野猪平常喜欢在油松上蹭痒痒,浑身上下粘满了粘糊糊的油脂,然后在乱石粗砂堆里打滚,时间一长,身上便形成厚厚的油砂混合物。
那层油砂混合物非常坚硬,堪比盔甲,所以老百姓就称之为挂甲!
挂甲的野猪不好打,如果不击中要害的话,普通的刀枪差不多像给它挠痒痒,所以有经验的老猎人常说,一猪二熊三老虎,这排在第一位的便是挂了甲的成年野猪。
不过,一头成年野猪有数百斤重,当然比那些山鸡野兔强多了,只要我们打死了这头野猪,十多个人自然是吃不完的烤肉!
那挂甲王身中数枪,却是都没有击中要害。也许是看到我们人多势重、枪声太密吧,所以它没有反身扑来,而是拼着那股蛮劲一路向上冲去!
这寡妇岭山鸡野兔不多,加上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们今晚的烤肉,还全靠这头挂甲王呢,自然不能放过它。
只是它皮粗肉厚不惧疼,在荆棘乱藤中如履平地,而我们在这种连个路眼儿也没有的荒芜草丛中,自然跑不太快,只能一边尽力向上,一边对准乱窜的挂甲王开枪射击。
虽然没有击中要害,但那挂甲王仍是身中数枪,所经之地都有一股剌鼻的血腥气儿——相信它跑不多久,就会血尽而倒,到时我们几个拖它下去,就可以剥皮开膛、大啖烤肉!
那挂甲王果然皮粗肉厚蛮力大,身中数弹仍然疾驰如风,把我们几个给远远地撇在了后面。
“不要懈气儿啊,弟兄们!”大傻兄弟边跑边喊,“那家伙撑不了多少时间的,这几百斤肉我们一定要弄到手!”
大傻兄弟说的不错,那挂甲王血流如注,它越用力,血流得越多,最后肯定会力竭血尽而倒。
而我们几个,现在一只山鸡野兔仍未打到,全靠它交差呢,自是紧追不舍。
挂甲王拼命向上、想要摆脱我们;我们则是紧追不舍,不赶上它誓不罢休。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也不知我们究竟到了寡妇岭的什么方位,直到眼前越来越模糊的时候,这才意识到天色将黑。
“别追了吧,差不多快到寡妇岭半山腰啦!”狗蛋首先提醒道,“大不了回去吃干粮算了,不能为了一只野猪,就让我们四个夜闯寡妇岭啊!”
“咳,怕什么!那家伙肯定已经倒在前面了,空手回去多没面子!”大傻兄弟不以为然地说,“再说跑到这寡妇岭半山腰,除了这头野猪之外,鸟毛也没见一根,有什么好怕的嘛!”
“再往前走走看吧,要是还没有发现那头野猪,我们就转身下去,”小李兄弟折中地说,“也有可能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