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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道上的警员来来往往,这时候像是无声电影一样,在郑绍德的背后无声无息地移动。高组长在郑绍德还是新进警员时就认识他了,那时他由于某一个原因,从外局被调到本地来,才住了一年多,对于本市的一切尚且不甚熟悉,办案的时候还常常找不到地方;而郑绍德是土生土长的本市人,他很热心地陪同高钦福东奔西跑,于是两人便渐渐成为忘年之交。
经过这段时间的办案合作,高钦福可以说相当了解郑绍德。郑绍德的血液中好象有一种不容罪恶逍遥的正气,而他的聪敏与活力则使他的正义感贯行得更彻底。他常常能慧黠地看穿罪犯的伎俩,在破案时也会欣喜地松一口气,彷佛在这个罪恶如织的世纪末,仍存在使人振奋的正义。
“一个本市的小刑警,用微不足道的力量试图行使微不足道的正义,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他自己曾有点腼腆地这样对高组长说。
虽然并非每件案子的犯罪者都是十恶不赦,有些甚至隐蔽了令人同情的理由,但郑绍德却都能持平地对待罪犯。他同情命运坎坷的犯人,最憎恨的则是残酷,毫无人性的凶手。而高钦福几乎不曾见过郑绍德如此严厉的表情。
“你终于要提到死者了。”高组长说。
“林浩山的尸体,头不见了。”
3
“组长!组长!”一个警员拚命大声喊叫:“高组长来了没?”
此刻,在公司走廊尽头似乎发生一场大骚动,好几个警员骇叫出声,惊动了正在进行鉴识工作、正在处理林浩山尸体、正在照顾朱作明的全体警察。
有一些警察暂停了手边的工作,好奇地往公司走廊末端的办公室探看,结果也如同原先就在那里搜查线索的警察一样,恐惧地呼喊。
那间办公室,正是林浩山的办公室,也就是放着林浩山尸体的房间。
高钦福与郑绍德原本沉默地互相对望,因为他们正谈论着命案的核心——一具无头尸体。然而,他们到最后也不得不暂时停止这么一个不可思议却又如此现实的话题。 ※棒槌学堂の精校E书※
“无头尸体,是古典解谜推理小说中常用的诡计。发明这个诡计的,据说是英国大文豪查尔斯·狄更斯,虽然他本人真正被重视的部分是十九世纪的英国文学!但在推理小说方面却也有影响如此深远的贡献。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概念:凶手与被害者的身分互换。一具穿着A的服装的无头尸体,与一个逃逸无踪的嫌犯B。所有人都以为是A被B杀了:因为尸体穿着A的衣服。然而,事实上却是A杀了B,替B的尸体换上自己的服装,并将B的头带着逃走。如此一来,A可以让B背负杀人犯的罪名,而且永远逍遥法外。”
郑绍德闲暇之际偶尔喜欢阅读推理小说,因此也有一点这样的常识。不过在现实生活中,顶多会出现一些类似艾德·麦可班恩的八十七分局,或乔治·西默农的马戈探长那样的案子,至于类似岛田庄司的御手洗洁探案,则几乎是绝对不可能的。
“在一百多年以前的时代!这样的诡计确实有可能发生。当时的科学对人体的特征所知有限,血型及指纹等鉴识科学完全没有被建立起来,更别说是现代最先进的DNA比对技术了。然而,在现代每个人都可以透过鉴识科学技术证明自身的独一无二,失去了头、失去了脸,对于鉴定身分并不会造成任何影响。”
高组长点点头。
“没错,这种身分交换的概念随着科技的进步,就连推理小说家也弃而不用,更别说是现实中的罪犯了。况且,人类的脖子虽然脆弱,但真正要把头完全砍下来却绝对是一件麻烦而且费力的事。颈骨的抗力、喷出的大量血液,都会让砍头的进行和善后工作闲难重重。像中国古代还有斩首这种死刑的时候,还曾经有刽子手砍坏十几把刀都还砍不断犯人的头呢。现实之中的凶手会这么做,一定有不得不然的理由。那两个歹徒,必定有一些不管会造成多少麻烦,也要把头带走的原因。不过,在死者的身分已经可以确定的情况下,带走他的头颅又有什么意义呢?”
“嗯,关于这一点我也想不透。从现场的血迹分布状况推测,歹徒应该是在朱作明办公室里,于朱的面前用刀子割开林浩山的喉咙,当然是一刀毙命。然后歹徒将尸体拖到对面的办公室,也就是林自己的办公室。他们在那里砍下林的头颅。从走廊沿着林的办公室地板,流了一大滩血迹——所以我们才会不慎踩到——而他的尸体也是双手被反绑,倒在地上——那个房间,真像一座刑场!”
郑绍德看起来有点颤栗。高组长很清楚目睹无头尸体对平常人会造成什么样的震撼,就算是经常接触凶杀案的警察,也几乎不可能有机会亲眼见到被谋杀的无头尸体。
“你们有没有仔细搜索过现场,看看是否能找到林浩山的头颅呢?毕竟,人的头颅大小跟排球差不多,歹徒会随身携带而不被发现的可能性实在很低。如果——如果没有比较正常的理由,唯一砍下人头的原因大概只有泄愤了吧……”
“我们大略找过了,但没找到。我们都认为歹徒们是真的把头颅带走了。”
“这么一来,事情就有点奇怪了!”高组长再度沉思了一阵,然后说,“这里又有一个疑点,不过——等等,搜查过尸体身上的口袋没有?”
“有,里面的证件都是林浩山本人的。进一步的身份确认虽然还是要等法医来鉴定,但若没有什么意外,尸体的身分份以确定是林浩山……我才不敢想象,会出现另外一具不知名的无头尸体呢!”
郑吐了吐舌头。他自己也知道,其实在现在这种时刻并不适合讲类似的笑话。
“你刚刚还提到两副狗头面具,检查过了吗?”
“组长,这是在这件残忍的案子理,我们唯一获得的物质性证据了。由于那种面具是全罩式的,所以戴的时候要整个头套上去。很幸运,我们在里面发现了几根头发。不过,其实情况也不一定乐观,现在的歹徒这么聪明,我想没有罪犯会笨到留下指纹或头发。也有可能是故意遗留,用来误导我们的。除了狗头面罩以外,我们还发现两件黑色的的血衣,这应该是歹徒们在动手砍下林浩山的头时,用来避免沾上血迹的。”
高组长微微点头,不发一语。
郑绍德合上笔记本。
“更多的细节,得等到朱作明可以接受问话的时候才能知道。对了组长,你刚才有个疑点……?”
高组长直视着郑绍德:“朱作明目睹林浩山被杀,不过,朱作明在被发现时头上罩了一块黑布。也就是说,朱作明看到林浩山被割开喉咙致死之后,歹徒就强迫他服下安眠药,并且将黑布蒙住朱的头。然后歹徒们将林的尸体拖向对面的办公室,在那里砍下林的头颅,是吗?”
“嗯,我们是这样想没错。”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郑有点困惑。
“割开喉咙一定会造成大量出血,事实上朱的办公室也确实遗留了很多血迹。而在割开喉咙后再将尸体拖到对面,不就会把血液弄得到处都是?如此一来,歹徒们不慎沾上血迹的可能性会增高。既然朱作明已经服下安眠药、蒙上黑布,歹徒们又因为某项原因必须砍下林的人头,为何他们不直接在朱的办公室进行呢?”
“这……”
“你们一走到走廊时就沾了血迹;而在林浩山的办公室里,则放了两块沾了血的大黑布。这样不是很矛盾吗?歹徒们穿上黑布砍下林的头颅,是不希望沾到血迹,但他们却移动割开喉咙的尸体,弄得鲜血到处都是?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郑绍德陷入沉思。他们两人的目光交会良久,但双方都没说半句话。
“天啊!”
不知何故,公司走廊深处一群警察开始议论纷纷,还不时传来警员的惊呼。高、郑两人同时不安地望向警察人群的聚集处。
“这……这这……高组长在吗?高组长!”
高钦福立即起身走向林浩山的办公室,并且回答:“怎么了?”郑绍德则尾随在他身后。
“组长,你快来看一下,有件事要请你处理……”
“到底是什么事啊?”高钦福小心避开走廊上的血迹,穿过面面相觑而且表情惶恐的警员们,将头探向林浩山办公室里面看。
尸体已经看不到了——已经装进运尸袋,放在担架上随时等待被抬走。从运尸袋不自然的凹陷处,可以想象得到林浩山失去头颅的惨状。办公室的墙壁及地板上全部是白色的,是以地上黑红色的斑斑血迹在对比之下看起来特别地怵目惊心。
另外,两具狗头面罩和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