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芃芃很喜欢王菲,自己也像王菲一样越来越酷,我对王菲没有特别的感觉,如果说喜欢,也是爱屋及乌的喜欢,我知道林夕欣赏王菲,好词总是给她。
我喜欢林夕,喜欢他天马行空的词,喜欢那些抓不住的意境。
说白了,我有点小资情调。
正如我喜欢张爱玲,沉溺于那些没落年代里的没落情感。
我喜欢余杰,笑着看他把北大人的狂傲自大发挥到极致。
我喜欢王家卫,虽然他的电影一部比一部难懂。
我喜欢方文山,然后爱上带他横空出世的周杰伦。
我们班织毛衣最拿手的是南北双雄。
南面这个是我的宝贝同桌刘卓艳,黄涛考上了武汉大学,所以卓艳要把爱心毛衣千里迢迢送情郎。不过我常常骂她:你有时间织毛衣,怎么没时间做作业阿?你还考武大呢,考得上才怪!然后,卓艳总是可怜巴巴地看我,我这个人,就是那么善良心软,立刻掏心掏肝地去给她讲解数学试题。
北面那个叫宋志雅,她和我们同班的钟波同学出双入对。这对于视早恋为洪水猛兽的老师们来说,无疑是头号难题。
有一天晚自习过后,姜老师埋伏在校园里的一排紫杉树后面,亲手逮捕了这对手牵手看月亮的鸳鸯。
终于东窗事发,于是姜老师请来了双方的家长,对两只鸳鸯分别进行深入的严肃的思想教育,最后,让两人写了检讨书,保证信,保证今后井水不犯河水。
宋志雅天天哭,钟波天天喝酒,好像现场版的琼瑶剧,悲情得很。然而两个人表面上屈服了,私底下却更加海誓山盟,发誓一辈子不离不弃。
我们这群同班同学,都为他们执着的坚贞的爱情所感动,给与了他们深刻的同情和支持。
我们自己是没有勇气这么破釜沉舟爱一场了,支持他们,就好像支持我们内心一个风花雪月的梦,为了见证我们并不激扬的青春。
可是,这样爱得死去活来的一对人,上大学之后没有束缚反而散了,宋志雅出国了,钟波去了一所三流学校,时间空间的阻隔让他们放弃了这段青涩恋情。
我不明白,是他们离弃了爱情,还是爱情将他们抛弃。
也许
爱禁不住空间的考验。
誓言敌不过时间的风化。
那时候我很喜欢听徐怀钰的《分飞》:
“……
雨纷飞 飞在天空里是我的眼泪
泪低垂 垂在手心里是你的余味
谁了解 真心的付出换来是离别
我知道 爱过后会心碎
我相信 爱情没有永远”
但那时的我并不赞同最后一句话,在我心里,仍相信着童话,仍相信着爱会地久天长。
可是,长大之后的我反而动摇了,或许只有等到万水千山走遍,我们才肯相信,爱情真的没有永远,所谓永远其实只不过是一瞬间。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我不小心听说秦可喜欢上隔壁班的一个男生。
“天下奇闻啊,秦可也会喜欢男生啊?”我瞪着眼问。
呵,原谅我,我不是怀疑秦可是Lesbian,我只是没想到这样一个强势的女孩居然也会怀春。
卓艳说:“什么时候你喜欢上哪个男生,传出去才是天下奇闻。”
我呆愣住,苦涩难言。
我不是早就喜欢上了吗?难道我真的伪装的这样好,骗过了所有的人,甚至,也骗过了无极。
无极,无极。
我很想他,想给他写信,虽然搞到他的地址有点难度,但这不是重点,我只是害怕爸妈和老师异样的眼光,怕他们把我当作宋志雅第二来处理。
我想写日记,记录下自己的心理历程,可是,我对日记这个东西完全没有信任感。小时候我的日记被我妈翻过一回,心事全被发现的感觉就像赤裸裸的站在光天化日之下,里面情情爱爱的不健康思想还被父母反复教化。
我愁肠百结,却无处倾诉。
我只好继续潜心学习。
我的数学试卷总是做得很工整很完美,后来姜老师就把我每次的考卷复印给全班同学当作标准答案。以至于此后我考试,不敢信笔涂鸦,不敢错一个符号,因为我总觉得我是在做标准答案,万万不能误了天下苍生。
很快,我们迎来了会考。我从不担心自己能不能拿到九科全优,我只关心自己能拿多少个满分。
这就好像打靶,打一个十分,有一次满足感,谁不想打个大满贯?
连一向拿不到一百的英语,我都创奇迹的拿了满分,但却在数学上马失前蹄。要命的是,除了胖子和秦可,还有不少人数学都拿了满分。不难想象这种感觉吧,就好像武林第二不是被武林第一杀死的,而是被个九流剑客误杀般的不甘心不情愿。
我有点沮丧的对卓艳说:“真是撞鬼了,96分。”
林梦飞回头来对我说:“96你还嫌低啊?想想我90都没上呢。”
我对她扯出个感谢的笑,如果她这么说是想安慰我的话。
人人都有对自己的标准,这一点,我和卓艳都看得很清楚,但是梦飞却无法领悟。所以,我那句话也不是说给她听得。
有钱人,永远不要在穷人面前说自己没钱,这我很明白。
可是,梦飞却偏偏耳尖地把这话听了进去,那时我已经知道,她确确实实把我、秦可和胖子当作对手。我很佩服梦飞,人有目标总是好的,坚持一个自己努力成千上万回也达不到的目标,需要勇气。所以,我对梦飞有一种尊重。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和生活方式,我开始思考一些哲学命题。
“诺言,要不要一起去吃午饭啊?”卓艳问我。
“我基本上是要去的,但是也可能不去,这个问题取决于多个因素。”
卓艳开始翻白眼:“你疯啦?”
我说:“尼采疯了。”
后来,关于我的谣言四起,最灼灼其实的一个版本说:高二五班的诺言因为不堪学习重负而精神失常。
我听后大乐,仰天长笑,似乎这枯燥学海中也只有这点小流言能让我们暂时轻松了。
高二文理分班的时候,十三又分回了我们班,后来换座位,十三搬到我和卓艳的后面和胖子同桌。
我们年级最红的两个帅哥啊,居然同桌了。胖子很酷,十三很狂,然而这两个人的人气都高得没话说,我都搞不清楚怎么回事,难道现在女生的口味都这么奇怪?专门喜欢那些不容易亲近的人?
十三笑起来有些狂野有些不羁,他是个真性情的人,就为了我当年让他抄作业,什么时候见了我都总是热情的打招呼。
虽然很久没有接触,他却总给我一种亲切的感觉,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直到有一天他迎面向我走来,忽然轻扬嘴角对我笑:“Hi”。
我的心忽然被撞了一下,无极,如今的十三很像无极。
越是观察十三,我发现他们之间的共同点越多。
十三也总是爱穿白色衬衫浅灰色长裤,只是,无极看起来飘逸优雅,而十三则多了一些邪气和狂放。
想想觉得可笑,十三曾经是我和苹果之间的那根针,尽管他什么事都没做。
如今苹果对十三早就没有了当年的迷恋,有时候两个人还能哥们儿似的打打闹闹,我好羡慕他们现在的关系,如果我也能断绝对无极的痴迷,或许,我不会这样痛苦。
而我和苹果,虽然没有了十三,我们之间却再也无法修复从前的默契。
有一天晚上,教学楼停电了,教室里一片漆黑。
大多数人的抽屉里都备着蜡烛的,因为我们这个区停电并不是罕见的事。
但是我的蜡烛刚好用完了,卓艳压根没准备过蜡烛,她就是命好,什么事都可以赖着我这个保姆。
我们只好四处求助,看有没有哪一桌的人有多余的蜡烛。我一回头,见到胖子和十三的桌上点了三根蜡烛,眼前一亮。
“可不可以借根蜡烛?”我客客气气的问胖子,他却埋头在书本里面装作没听见。
“胖子,借根蜡烛!”我可是先礼后兵的哦,虽然我忘了自己正有求于人。
胖子抬头,斜视我一眼,转头去和别人说话。我知道,他总是对我叫他胖子耿耿于怀。
算了,士可杀不可辱,我不要受他的气,所以我一扭屁股转回去。
“来了来了!”卓艳献宝似的捧着一根不到一厘米长的蜡烛放到我们的桌上,我哭笑不得,忽然听到十三在后面说:“博阳,借诺言她们一根蜡烛吧。”
接着,我感到有一根棍子戳着我的肩。
我接过蜡烛,对十三展颜一笑,用最温柔最甜美的声音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