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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空中看上去挺近的故宫,这下里走起来居然这么远,我走了老半天,也没见到故宫的影子。路边的农田里有个老头在锄地,我笑眯眯的走过去打招呼:“老爷爷,请问故宫怎么走啊?”
走近了,才发现那个老头居然穿的是仿古的棉布汗褂子,长辫子盘在头顶上,几丝花白的头发溜了出来,显得老头的头顶乱糟糟的。老头眯着眼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然后放下锄头冲我摆了摆手道:“姑娘找别人问去吧,老头子我见识浅薄,没听说过什么故宫,皇宫我倒是知道在哪里。”
皇宫和故宫有区别吗?我摇了摇头,笑道:“那么,老爷爷,请问皇宫怎么走呢?”
老头再次上下的打量了我一遍,朝我走的那条路努了努嘴道:“这条路一直走下去,中午就能到城门,从城门到皇宫,约莫要走两三个时辰。”
时辰,历史老师说一个时辰等于两个小时,我向老人家道了声谢谢之后就朝着皇宫出发了,边走边在计算着时间,没走两步,我就楞住了:时辰,那个老头说时辰,而不是说小时。
我心里打起鼓来,大白天的,不会是遇见鬼了吧?仔细想一想,那样的装扮,那样的说话方式,怎么看也不正常啊。越想越害怕,我打了个冷战,以平时三倍的速度逃命似的朝故宫跑去。一路上又碰到好几个农夫,我的心里越来越不确定了,那几个农夫,不论年老或者年轻,都与刚才那个老头装束相似,一个个都是长辫子盘在头顶,上身穿着对襟褂子,腿上套着黑色收脚长裤。
我一路狂奔,不知道跑了多久,终于远远的望见了一座城。走得近了,便看见高耸的城墙根下有一条宽阔的护城河,十好几米宽,一座宽阔的木吊桥连接进城门。大青石垒砌的城门高且阔,三四层楼高的城门顶上,盖着红色的琉璃瓦,城门拱顶上是一块白色的石匾,匾上写着几个苍劲有力的红色大字:朝阳门。
我站在吊桥之外,仰望着城门,心里的震惊和恐惧简直无以复加。
朝阳门,以前学历史的时候听历史老师讲过,文化大革命的时候,朝阳门作为四旧的象征,被彻底的拆除掉了。那么,我眼前的朝阳门又是什么呢?
我麻木的拖着腿朝吊桥走去,心里擂鼓一般的砰砰直跳。吊桥尽头城门边上,两队士兵整齐的列队站在门口:红色短穗斗笠帽,淡灰色的棉布制服正中一个白色圆圈,圆圈中间是一个大大的“兵”字。
我眼前一黑,赶紧扶住吊桥的木头柱子,才让自己不至于昏倒。我这是在哪呀?难不成是穿越了?
我的确是穿越了。
当我晃晃悠悠的走进城门时,我就已经快要确定我是穿越了。
当我晃晃悠悠的走进一家酒楼的时候,我就已经确定,我真的是穿越了。
“先生,你们这是在拍戏吗?”
我不死心的问着酒楼的伙计,虽然他头戴黑色瓜皮帽,脑袋后面拖着一根长辫子,身上罩着斜扣的长袖褂子,下面穿着一条收脚的黑色灯笼裤,脚下是一双青皮黑底的布鞋,可我还是希望他这么打扮仅仅是为了招揽顾客而已。
谁知那伙计一点也不绅士,用鼻孔对着我上下打量了一番,然后嘴巴一咧,叱了一声,喝道:“去去去!哪里来的疯子,别挡着大爷的门。”
我失魂落魄的出了酒楼的门,没有摄象机,没有工作人员,有的只是形形色色的清代服饰,和一群看我象看怪物一般的古装群众演员。
上哪去再找一次空难穿回去呢?这个年代里,美国造飞机那两兄弟还不知道从娘胎里出来没,我可没那勇气用羽毛做对翅膀飞上天去。看样子回二十一世纪是没有指望的了。
我漫无目的的在大街上走着,心情渐渐平复了下来,最初的惶恐和茫然被冷静所取代。
清朝吗,就当是一次遥远而没有归期的异乡旅行罢。我想我有能力活下去。我仰着头,对着天在心里大喊了一声:大清,我来了。
安家落户
生存,对我来说,不是个问题。
记得我高中毕业的时候,对于如何选择专业的问题,妈妈曾经说过:从事一个自己喜爱的职业会另你事半功倍。
我喜欢的职业应该是绘画和设计吧。我的老本行是景观设计,不过在清代,不管是清初还是清末,似乎都用不上,那么只能选择绘画了。
我不是个爱进取的人,我喜爱应该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生活,钱对我来说,只要能满足温饱就行了。开画廊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在朝阳门大街上逛了一圈,还没看到一家卖字画的铺子,而街上来来回回的文人雅士似乎还不少,优秀的字画应该是会有市场的,要开铺子就得有本钱,本钱从哪里来呢?
正在思索着如何筹本钱,一抬头就看见了一家当铺,我居然把这个给忘了,电视里的角色一般在落难的时候都会找家当铺,当点小东小西的,维持一下生计。我摸了摸脖子上挂着的蝴蝶玉佩,温润光滑,似乎还能感觉出妈妈将它挂在我脖子上时的温度。玉佩是不能当的,那是我二十岁生日的时候,妈妈送我的礼物。
我的耳朵没打孔,因为怕疼,所以也没有耳环可当,就只剩腕子上的那只翡翠镯了。那镯子是翔送给我的礼物,当我把第一次给他之后,他将这镯子套在了我的腕子上,说那是他家的信物,是祖上传下来的宝物。
镯子的做工相当精细,顺着翡翠天然的花纹,一条深绿色的龙盘旋在镯子上,首尾相连,将浅翠绿色的浑圆镯子包含其中,龙的鳞片细小而分明,姿态昂扬激越,神态傲然,这样细致的雕刻落在镯子上,可见制作者的雕工何其精湛。虽说戴在手上的东西雕得这么复杂难免偶尔会胳着手腕,但是我打心眼里还是喜欢的,不仅是因为这是翔的礼物,更是因为这镯子本身就是一件难得的艺术品。
做事谨慎,是我的一惯风格。虽然此刻的形象实在是不雅,但是也不能一无所知的就进当铺当冤大头。四下里逛了逛,各种商铺似乎都不欢迎奇装异服的乞丐,我进不得门厅,只能在附近打着擦边球,不过还是大致了解了一些物价行情。
这家叫做“再来”的当铺,铺面相当干净整洁,暗红的旧门框没有一丝灰尘,看得出来主人做事的严谨态度。铺子并不大,三面墙雪白,却没有窗户,正对大门便是高高的柜台,胡桃木色的台面高度甚至超过了我的肩膀。
一个精瘦的老头在柜台后面不动声色的打量着我,似乎想从我褴褛的衣服和披散的头发上看出点什么来。眼光里有轻微的鄙视,但是更多的是惊讶。
他的惊讶,就如同在北京王府井大街上,看到一个留长辫子穿琵琶大褂的男子在溜街是一个效果。我心里讪笑了一下,将镯子退下来,轻轻的放到了柜台上。老头眯着打量我的目光迅速的放到了翡翠镯子上,转身取了只眼睛戴上,又将镯子小心的捧着细细翻看,看了老半天,又从柜台下面摸出一只放大镜,再仔细的看了看。
“姑娘,您想当多少?”老头开口问道,这下子鄙视的目光全然没有了,只剩下过度的震惊。
开玩笑,我怎么知道当多少,这里的度量衡我还没闹明白呢。少说少错,我将问题又推给了他:“老板你说呢?”
老头看了看镯子,又再看了看我,伸出了一只手,在柜台上晃了晃。真是个鬼老头,五什么五?五十五百还是五千?我自是看不懂他的手势,但也不代表我就处在劣势。恨恨的白了他一眼,然后伸手就要拿回镯子。
老头连忙收手,将镯子握在手心里,深怕我抢去了似的,惴惴的道:“姑娘请稍等,我去叫东家出来。”说罢将镯子拿进了后堂。一分钟不到的功夫就出来了,后面还跟了个老头,胖子,肚子腆得老高,穿着墨绿色锦缎对襟褂子,亮闪闪的一身,好不贵气,这种行头,一看就知道是奸商。
“这镯子是姑娘的?”胖老头问道。
“正是,还请老板交还于我,我好找别家当去。”也不知道这个时代的人说话用不用这么拽文,反正这个情况下拽一拽估计也可以唬一下那俩老头。
胖老头指了指瘦老头,满脸堆笑道:“姑娘别与他一般见识,他不识货,三百两,姑娘觉得可好?”看样子,方才瘦老头出的价是五十两。买东西砍价有个原则,不管对方出的是不是高价,你一律得瞧不上,作出换别家的态势,如果已经够高了,拿到下家去用这个价格卖掉也可以。
“老板,你好没诚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