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楼轻鸿微微额首,如果不是觉得这南宫翔人品还好,他们压根都不会跟他来这里吃什么劳什子的饭。
“在下先告辞了,如若明日得闲,可去看看今年的少侠选拔,我弟弟南宫翎已进决赛。”说罢,掏出一块牌子来:“二位拿这个入场,自会有人引你们去我南宫世家的观战席。”
夏苏苏不客气的收下,各个世家和门派的观战席可是最佳视角啊!今天她在散票的观众席压根就什么都没看清楚,看着看着还很丢脸的睡着了。
“谢谢南宫大哥了。”夏苏苏甜甜一笑,摆明了不给楼轻鸿拒绝的机会。
“呵呵,告辞。”知道白老板必定会照顾好他们,南宫翔也就不罗嗦,一个人除了仙客居。
“三叔,你怎么会在大理开酒楼?”
“你们两个小娃娃,怎么跑来大理了?”
楼轻鸿和楼燕瀚同时开口,说完,都愣了愣。对视一眼,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楼朝翼王,皇三子,名燕瀚,字炎瑞,年三十,妻未娶。
22。突兀
楼轻鸿和夏苏苏让五儿回了一趟客栈,将东西收拾齐了到这仙客居。
仙客居并非只是酒楼,也提供住宿,当然,收费也比一般的客栈要贵很多。不过对楼轻鸿和夏苏苏二人,自然是免费的。
自家叔叔开的客栈,还要收侄子的钱么?
第二日,夏苏苏与楼轻鸿还是去看了那少侠选拔。到了这最后两场,都是在以功夫见真章。如果靠运气在前两轮勉强混到了现在,在接下来就必定面临着淘汰的命运。
坐在南宫家的席位,视野不是普通的好。
夏苏苏看了两场,就觉得没趣起来。
吕印说过,练剑,是为了体会剑意,而每个人的剑意都不尽相同。
剑意是什么,夏苏苏不懂。可是吕印却说她的剑有剑意,她的剑意是平和。
每一个扭身,每一个刺的动作,都像是无意的挥出,看似轻飘飘的没有任何杀伤力,实际上却透着一股不能收回的肃杀。她的剑是温和的,如果不是威胁到自身,甚至可以一直缄默下去。
他所谓的平和,在夏苏苏看来,不过是自私。
但是,自私又如何,天下苍生太多,她拯救不了太多人,能拯救自己想拯救的,已经是足够。
楼轻鸿的剑意,是决绝。
一旦他的剑出鞘,必定是不死不休。
所以,一般情况下,他不会轻易的让他的剑出鞘,多数的时间,都是带着剑鞘的。
比如对着无理取闹的玉玲珑。
但如果真正对他,或是对夏苏苏有威胁的时候,他的剑就是凶器。
只是凶器而已。
可是台上的这些少年,有多少人懂得剑意?
剑,是武器,用来保护人,也可以用来杀人。但,起决定性作用的却是持剑之人的内心,为了某个目标,为了某个理想,为了保护某个人,有明确的目的,才会有剑意。
如果只是单纯的挥剑,单纯的学习招式,那么他们无论练习的多么熟练,无论是多么精辟的招式,永远都是不过尔尔。
即便是南宫翎,也是一样。
“真无聊。”夏苏苏打了个哈欠,有些困顿。原以为能看到些没见过的武功招式,结果就像吕印说的那样,其实天下武功,真的是大同小异。
无论是拳法,剑术,棍法或是掌法,其实讲究的都是一个意境。
路数,招式,在很多程度上都是可以互相转换的。但是意境却不能,如果体会到了某一个意境,那么这将会伴随着这个人一生,都不会再改变。
夏苏苏和楼轻鸿的剑意,是彼此独立,又彼此纠缠的。
不出意料的,南宫翎得了第一名,虽然夏苏苏有些瞧他不上,但还是向南宫行舟表达了祝贺。
那张老脸,昨日还被人冒名顶替,甚至想把他们几个抓起来。今日再看时,难免有些别扭。
不过人家很忙,压根也没时间跟他们叙旧,嘴上客气了两句,就又转头应付别人去了。前来祝贺的人一波一波的挤过来,仿佛获得第一的是这个老头子而不是南宫翎。
少侠选拔这一界的奖励是一把长剑,据说叫做雪冷,通体银白,很是漂亮。
不但漂亮,而且锋利。
第二名和第三名的奖励要差一些,但是比起什么都没获得的其他人来说,也算是很丰厚了。
玉玲珑没有出现,想来她也不会继续赖着南宫翎讨不自在了。
少侠选拔落幕,南宫行舟便代儿子宴请两位救命恩人。楼轻鸿和夏苏苏这一次自然也不会推辞,便随着他们去了仙客居。
怎么着也得顾着点自家亲戚的店啊!
不过……吃饭的时候主角就变成了那只穿越的兔子。它捧着蹄膀啃的津津有味的小样,就是南宫行舟这样的老狐狸也看的直傻眼。
这是什么妖孽兔子啊,竟然吃肉!
当然,兔子是吃不了一整个红烧肘子的,何况桌上那么多菜,它才不会为了一个红烧肘子放弃整桌的美味佳肴。
管他什么南宫世家,管他楼轻鸿夏苏苏,兔子就是要放开肚皮了吃……反正,就算有人当它是妖怪,那个楼轻鸿和夏苏苏也一定会保护它的!
最后,兔兔真的吃到撑不下了,白白的小圆肚子挺着,就像是怀里一窝小兔崽子一般。
只能躺在桌子上装死。
夏苏苏好笑的拿筷子戳戳兔子的小肚皮:“吃饱了没?”
兔子翻了个白眼,兔头动也没动,但是一声细细的兔嗝却从它的嘴里溢出,弄的兔子好不尴尬。
都是贪吃惹的祸啊!
捂着嘴偷笑了下,把抱着肚皮翻白眼的兔子放到膝盖上,夏苏苏对着看傻了眼的南宫行舟和南宫翎道:“我家兔子从小吃肉吃惯了的,二位别见怪。”
拿肉养兔子,和仆从同桌吃饭……果然是怪人。
南宫翔因之前已经见过兔子吃肉的场景,这时虽然还是有些讶异,却不像另外两个人一般,感觉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不会不会……”虽然说着不会,南宫翎的眼神还是不由自主的溜到兔子身上。只是兔子被放到了夏苏苏的膝上,看不到。不过还是会不由自主的扫过去。
“翎儿!”南宫行舟咳嗽一声,提醒二儿子的举止有失当。南宫翎连忙正襟危坐,一脸肃然。
这南宫翎,看来很怕他老子嘛。
“爹,孩儿有一事禀告。”南宫翔忽然跪下,道。
南宫行舟有些奇怪的看向自己的大儿子,有什么事情需要在这地方说?且不说还有外人在,这地点也不对啊。若是大事,那更该在自己的地方说。翔儿这孩子向来有分寸,今日是怎么了?
不过当下他也不好拦着,便无奈的道:“说罢。”
“孩儿想娶文清姑娘为妻!”南宫翔抬头,铿锵有声的道。
“大哥,你!”南宫翎一脸震惊的看向自己的亲哥哥。
“文清是谁?”南宫行舟显然还迷糊着,见二儿子一脸的讶异之色,直觉有些不妥。
“文清是孩儿在路上买回来的侍女……”听见南宫行舟的问话,南宫翎连忙道。那女子哪里配的上他大哥?娇娇弱弱的一个女子,长得也不算绝色。虽然有些骨气,但骨气有什么用?哪个女侠没电骨气的?“不知道她用什么手段诱惑了大哥,等回去我就赶她走……”
“翎弟!”
“你说,你要娶个侍女为妻?”南宫行舟拧起了眉头,有些不高兴,但是碍于夏苏苏和楼轻鸿在场,也不好多说,便道:“此时回去再议,当着客人的面,你也好意思说着儿女情长的话!”
夏苏苏和楼轻鸿对看一眼,心道这又是演的哪出?
那个文清,该不会是玉玲珑多管闲事买回去的侍女罗文清吧?
那个女子,竟然有让一个江湖大侠倾心的本事么?
23。牙牙
大理城里的百姓都知道,不是谁都住得起这仙客居,也不谁都能住在仙客居。
不过这会,却有两个小客人,不用花一两银子,就可以在这住着。而且是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把这当家都没问题的那种。
夜半,凉风习习。仙客居的屋顶之上,坐着个眉目里全然是天真笑意的少女。
楼轻鸿的三叔,唔,就是那个眉目里全然淡漠的楼燕瀚,把楼轻鸿叫了去。长谈,能谈些什么呢?一个十七岁的腹黑,一个三十岁的老狐狸,能谈出什么结果来?
夏苏苏怀里的兔子,脖子上用一根红绳系了一小颗夜明珠,那夜明珠是楼燕瀚送给夏苏苏的见面礼之一,不过一转眼,就被这不只好歹的小丫头转送给了那只可悲的兔子。
兔子转了转红色的眼,在一旁的沙盘里扒拉出几个汉字,若是叫别人瞧见,定会惊得不知该如何是好。一只兔子,纯白无害的兔子,会写字?
在想什么呢,小丫头。
“别叫我小丫头,若论来到这个世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