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湉儿,今天玩的过不过瘾呢?”女子伸出一只纤长的手指,轻轻点在女孩的小鼻头上。女孩皱了皱鼻子,抓住女子的手咯咯笑了起来,一双黑眸,弯如月牙。
☆、第94章 白头发的叔叔
再次踏足京城,面对记忆中的一景一物,有种仿若隔世的感觉。舒槨w襻
昊天攻打龙华的消息,在她带着女儿,离开生活了整整两年的岛屿时,就已经听说了。
祁墨怀究竟是什么心态,她不想去探究,也懒得去探究,现在她唯一感兴趣的,就是被重新洗牌的世界格局。宛东后来居上,反而让天下三分的局势变得更加稳固,龙华心高气傲,自然不愿与宛东联手,以祁墨怀的心性,必然也不会与宛东联盟,经过两年的时间,宛东虽然国力增强,但仅凭一国之力,也不敢同时与两国为敌,三国势均力敌,宛如一个坚固的三脚架,想要打破这种格局,势必要出现一个可以与之抗衡的第四方。
等待不如主动,既然能够打破稳固的第四方左等不来右等不来,那不如就由自己亲自创造一个。
当然,在羽翼丰满之前,她必须步步为营,小心谨慎。
以前就是亏在了自负上,鼻孔朝天,谁都不放在眼里,枪打出头鸟,她自发自动冲上去给人打,还能怨得了谁?人怕出名猪怕壮,还是悠着点为好。
所以,她才选择了一个最简便,也是最安全的方法。
找枪手。
枪手到哪找?枪手到这里找。
幸亏她记得,当初美女救英雄时有附加礼品赠送,虽然是两个不起眼的玩意,被她随手扔到了太女府的某个角落,但物尽其用,再不起眼的玩意也有派上用场的时候。
尖刀堂和血冥教,就是最好的枪手人选,烧杀抢掠,她自个儿不能出面的,都可以让他们去做,譬如现在,她要抢人,光明正大的抢,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她暂时还不能露面,所以,今天的主角,不是她。
但主角不是她,看戏的总可以有她,于是,她带上了小丫头,一起来到京城最高级的酒楼,坐在临窗的位置,一边吃着山珍海味,一边等戏看。
小丫头不足两岁,却比任何孩子都要聪明,不但早早学会了说话,连唐诗三百首都会背了,简直是神童再世。不知是遗传了自己的优秀基因,还是遗传自某某人……嗯,应该是自己,绝对是自己,必须是自己。
当初生下这孩子时,她竟然不是哭着来到人间,而是笑着来到人世的,这一点让她很诧异,曾几何时,她以为小丫头和自己一样,也是穿越人士,毕竟这种戏码听得多了,再结合自身,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所以,在女儿出世的三个月中,她不停地和她讲话,问她从哪里来,是不是穿越的,以前是做什么的,穿越之前多少岁,有没有男人,做婴儿的感觉怎么样,诸如此类。她不禁怀疑,女儿比同龄人过早地学会说话,是不是因为自己那三个月间不停发问的结果,总之,多项实验证明,这孩子确实不是穿越者,只是个智商比较高的普通孩子罢了。
因为孩子喜欢笑,所以,她就为孩子起名为笑湉。
笑湉笑湉,轩辕笑湉,希望她永远都能拥有美丽灿烂的笑湉,快乐无忧。
她对女儿做的每一件事,穆采颐都不怎么看好,甚至她让女儿学背诗,都被穆采颐唠叨了好几天,说这么小的孩子,不应该让她受苦。只有这个名字,她比较喜欢,每天小湉儿小湉儿的叫,害得自己不知不觉也跟着她这么叫了。
看得出,她很喜欢湉儿,如果有机会,她肯定愿意一辈子做湉儿的奶奶,看着她长大,看着她娶夫生子,可那个女人,终究还是骗了她,女儿不到一岁,她就离世了。走的时候很安详,没有痛苦,没有哀伤,只是,当看着她那一头白发和皱纹丛生的脸时,自己差点崩溃。
一声师父,三个响头,不足表达她对穆采颐的感激,如果没有她,这世上就不会再有轩辕梦。
她将穆采颐埋在小木屋前,与那个曾在岛上与她生活了十几年的男人埋在了一起,她只是不想让她太寂寞。
穆采颐走后的一个月,她点燃剩下的柴薪,整整二十九天,终于有路过渔船看到了岛上的黑烟,将她带回了这里。
人生从现在起,才算是真正开始,过往的一切,都已烟消云散,曾经的痛苦,曾经的绝望,曾经的背叛,现在只是她用以激励自己的一个故事而已,人需要向前看,而不是一味的缅怀过去。
经历过一场战事,龙华京都显然不如以前繁华,轩辕梦托着腮,有些心不在焉地看着窗外。
这时,对面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妈咪,那个叔叔在看你。”
叫她妈咪,完全是小丫头自己的选择,当初轩辕梦对她说,妈咪和娘亲两个称呼,她喜欢哪个就叫哪个,小丫头显然比较前卫,喜欢现代的称呼。
听到小丫头的声音,轩辕梦扭过头,顺着一根短短胖胖的手指看去,果然,在酒楼的楼阶口那里,一名男子头戴幕离,背上背着一把包在布里的长剑,脸的方向正朝向自己这边。
男子幕离遮脸,非说他在看自己也说不通,或许他也如她一般遥望窗外的风景呢?但直觉告诉她,这个男人,视线确实是落在自己脸上的。
两人一个面具遮脸,一个幕离遮脸,谁也看不清谁,有种狗看猩猩的感觉,却都看的聚精会神,异常专注,好像目光能透过对方脸上的遮挡物,直达心灵一般。
半晌后,男子率先移开了目光,轩辕梦得意一笑,小样,跟姐比定力,你差得远呢!
男子似乎有些失望,站起身,将一锭银子放在桌面上,便准备离开。宽大的衣袍,遮盖住了男子颀长挺拔的身姿,却遮盖不住他俊朗如月的气质。背上的那把剑,被一袭蓝色绸布包裹,就像他的人一样,都看不到本来面目,不过,从男子离座后,小心翼翼扶了扶长剑的动作来看,不难知道男子定然非常爱护那把剑。
忽然,她对这个男子生出了一股强烈的好奇,这种好奇,强烈到她几乎想要冲上前,将男子脸上的幕离掀开,看看他的庐山真面目。她知道自己的这种想法很荒诞,但却怎么都无法抑制,像是一种发自于心底的驱使,不断地在催促她激励她,去了解那个男子。
事实上,她真的站了起来,并已经打算拦住男子,将心底的冲动付诸于实践。但就在她起身的刹那,酒楼外的长街上,忽然传来一阵锣鼓的响声,原本走在路中央的百姓,也自发自动地向两边靠去,让出中间的路。
轩辕梦已经迈出的脚,就这么硬生生收了回来。
今日是皇帝祭天祈福的日子,每年的这个时候,京城都会很热闹,但今年不同,听说代行祭天的,是被皇帝封为护国法师的转世灵童,也就是前太女的第六夫,因为身怀预知未来的本领,所以,皇帝特意将他迎入皇宫,供为神祗,此次的祭天大典,也由他来执行。
对这样一个能够预知未来的人物,人们皆怀着憧憬的心情,在载有灵童的轿辇行过身前时,纷纷低下头,虔诚地叩首,以示对神灵的尊敬。
白色的轿辇,白色的衣服,白色的灵幡,不像是去祭天,倒像是在出殡。
小丫头也很好奇,趴在窗户边,指着一排身着白衣的侍者,黑溜溜的大眼里满是好奇:“妈咪,是不是有人死了?他们全都穿着白衣服。”
轩辕梦将小丫头抱到怀里,柔声道:“湉儿,有人去世就一定要穿白衣服,但穿白衣服却不一定是有人去世,就像天上下雨地面一定会湿,但地面湿却不一定是天上下雨,懂了吗?”
小丫头咬着短短的小指头,似懂非懂地点头:“嗯……有点懂……又有点不懂……”
轩辕梦低头在小丫头的额头上亲了一下:“没关系,等小湉儿再大一点就会懂了。”
“哦,那我要快点长大。”小丫头很兴奋。
轩辕梦搂紧了小丫头,没有说话。
因为此刻,街道上因为突然窜出的一群黑衣人而乱成了一锅粥,用鸡飞狗跳来形容最恰当了。
街道上的战况越演越烈,甚至有人打着打着,就打到了酒楼上来。
负责保护南宫灵沛的侍卫也不是那种打几下就散了的豆腐渣,所以这场戏还算有看头。但这么个打法,能有心情看戏的,估计也就只有轩辕梦了,不,还有坐在轿辇中一动不动仿佛雕塑的南宫灵沛。
那边打得热火朝天,她却一边悠哉悠哉地用餐还一边和小丫头聊天,“小湉儿,这里是不是比岛上有趣多了?”
小丫头点头:“嗯。”点完头,自动张嘴,轩辕梦夹了一只水晶虾仁,塞到小丫头的嘴里。
轩辕梦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