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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他早晚会被抓住,可是这样说过不了信用卡公司那一关,特别是美国运通。他们正在大笔大笔损失钱财,一直吵着,“快点啊,怎么找到卡斯特罗啊?”我只好说:“等着他现身吧。”
当时你要是看看他坐的航班、买的东西、买东西的地方,就知道他过得多滋润了。他没有毒瘾,因为订上好酒店房间的人不会是个瘾君子。我想的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干?而不是,我得赶紧把这个混蛋绳之以法。我盼着逮住他,因为这是个很有意思的家伙。但银行可没这么浪漫。他们真是让这小子涮得够惨的。
第十章 转战日内瓦(1)
一九三四年十一月八日瑞士联邦银行法第四十七条
(1)任何人;以本机构成员、职员、代理人、清算人或银行专员、银行佣金观察员的身份,或以本机构成员或某授权审计事务所职员的身份,借助自己所从事的业务或利用职员本职工作将委托于他的秘密外泄,或促使另一人违反职业保密操守者,最轻处以6个月监禁或5万瑞士法郎以下的罚款。
(2)由于疏忽渎职而泄密,处以3万瑞士法郎以下的罚款。
(3)对于泄露秘密的行为,即便已经停止泄密,或有关员工已被停职,或秘密的持有人已不在银行界任职,仍要受到惩罚。
编号账户(根据国际银行文献改编)
账户开通后,账户所有人的姓名和账号分开,负责开户的银行经理将含有客户姓名和地址的文件都放入银行的保险柜里。任何人若想查阅该等文件,都必须履行非常严格的手续,银行经理和当局只能根据账号调用文件。瑞士银行不保有能将客户姓名与账号相匹配的注册信息。
相当无聊,嗯?对我来说,却很有意思。当我在2004年初读到类似信息时,似乎找到了一个能助我追逐钱财、瞒天过海的国家。从字里行间里不难读出,友好的瑞士人正告诉每个人去努力赚钱,然后把挣来的钱交给他们保管。无意中,我竟发现了一种能使我的个人活动趋于圆满的方法。我能从国际银行业的一个领域把钱偷走,然后存入另一领域。
这似乎好得难以让人相信,可是还不只如此。尽管几乎天天跟银行的信用部门打交道,我从十来岁起就没有真正用过银行户头。对我来说,银行是敌人,是隔在我和我企盼的生活之间的无名对手。能被一个银行接纳可真是太好了,我可以名正言顺,登堂入室了!
我在贝尔法斯特的新社交活动意味着得不断向人说明生意上的成功,无论对方是朋友还是陌生人,都一样。我干得还真不错,为我的一套说辞这里添点细节,那里加些背景,最后弄得我自己都相信确有其事。要记住我应该是什么人的最好方法,就是告诉自己我就是这个人。
有个银行账户来佐证我的故事,就在精神上最终强化了我的谎言。谎言在我脑子里越是像回事,事实所占的地位就越小,带来的恐惧就越少。(这对您来说似乎不可能,但我保证,您说上一个星期的谎试试,看您信不信!要是说上几年,要不信可就太难了)。
正是出于这些原因,我一头扎进有关瑞士的各种资料,这个国家对银行安全的立场真是太合我心意了。事实上,坐在前往日内瓦的飞机上飞越法国上空时,我读的正是这些东西。起飞地是曼彻斯特,其时从窗户看出去,英格兰东南部的平坦大地一览无余。
下面就是希思罗机场,那里有位叫伊斯盖特的家伙。我想起他手里那些文件和他可能正在打的电话。一种轻飘飘的、似乎与己无关的感觉。贝尔法斯特的公寓使我的生活比以前清白多了,呼朋唤友的愉悦使我更加远离过去像瘟疫一样纠缠我的恐惧。此次旅行使来自警察的压力显得那样遥远又久远。
在准备旅行的过程中,我把一切都安排得滴水不漏。电话和传真中留给托比的东西可能让人起疑,却无从查证。我为这次旅行置办的行头超级昂贵,全身上下还披挂了种种价格不菲的小饰品。当然,担心还是多少有点,他毕竟是替银行工作的,如果发现什么地方不对劲,一定会通知有关方面。
我在隆和大街的精品店里流连忘返,花钱如流水,然后回到酒店,请大堂侍者替我在城里最好的餐馆订张桌子。
大堂侍者露出有所掩饰的一丝轻蔑。他拖长声音答道:“要说哪家餐馆最好可不怎么容易。”
“那好,”我灿然一笑,“咱就去最贵那家吧。”他脸上的轻蔑连掩饰也丢掉了。
然而我给小费的本领够高,他还是在湖边一处辉煌所在替我找到一张桌子。我用弓起的眉毛或类似的可笑举止引来侍者注意,几乎一溜小跑过来招呼。沉浸在日内瓦为我提供的新鲜环境中,有种如鱼得水的感觉。对我来说,周围的其他进餐者都是同类——对金钱的共同追逐和掩藏钱财的愿望,是这里成功故事的源头。能成为这种新的亚文化之一员也许是我迄今为止最了不起的成就,我咀嚼着鲈鱼,脑子里想的就是这些。
快乐持续整个夜晚,从餐馆到酒店的酒吧到进入梦乡。早晨起来,我吃了些奶酪烤土豆泥当早餐,随后叫了一辆出租车驶向机场。我事先买了一些杂志在飞机上看,整个旅程中就漫无目的地翻阅各种旅游文章。到了曼彻斯特机场,在机场候机楼一个角落看到一张熟悉的脸,才猛然把我拉回现实。
那是詹姆士·麦克林律师,三年前正是他孤军奋战,说服别人我并不是以听诊为名占女士便宜的怪物。他独自一人坐在咖啡厅里,一下就认出了我。我走上前,只见他细细打量我的西装和随身行李,但无法知道他心里怎么想。握手寒暄一番,话题便转到各自奔哪儿。詹姆士•;麦克林要去伦敦办一件案子,而我要去贝尔法斯特谈生意。谈话眼看要冷场,我突然憋不住了:“我再没干那些狗屁事了,坑蒙拐骗什么的。”我的声音听起来那么幼稚而绝望,他似乎在沉吟该如何作答。
“好啊,”他语气中没什么表情。他微笑着,好像在说真的没什么关系。可我却更为不安。
我不肯放弃:“我没有。我在一家电脑公司上班”。
“好啊,”他再次说道,点了点头示意我打住。我额头渗出汗珠,脸颊发烫,含含糊糊道了个再见,便走向登机走廊。在飞机上我本该回味瑞士,回味隆和大街、日内瓦湖鲈鱼和大喷泉,但我脑子里只有詹姆士•;麦克林和他对我的不信任。
这使我懊丧之至,却弄不清缘由。他确实是个好人,可话说回来,他认为我是或者不是罪犯,又有什么了不起?相信我故事的人多着呢,我跟他们说自己在金融领域天赋卓绝,他们就信以为真。不管烦恼因何而起,一杯酒下肚,再加上贝尔法斯特越来越近的灯光,自信心又回到我身上。毕竟几乎可说是回家了。
跟您介绍一下我头几个月在贝尔法斯特结交的朋友吧。我已经提到过在“信仰”碰到的迈克尔和埃德娜。埃德娜开了一家酒吧,还参与推广贝尔法斯特夜总会的活动。迈克尔是“信仰”的全职酒保。两人加在一起,为我提供了离公寓咫尺之遥的现成伴侣,我们可以深入探讨音乐,贝尔法斯特有什么最新活动他们也会马上为我通风报信。
然后有贝林丹,相识多年的好朋友,他一直陪伴我到最后一刻。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一次派对上,他坐在角落里合着音乐节奏点头,一顶帽子几乎遮住整张脸。注意到我时,他瞪大那双本已够大的爱尔兰眼睛,问我看个什么鬼。这是个透着一股野性的年青人,几乎跟我对造反活动的热衷有一拼,并且带点儿笨头笨脑的幽默。他叫我“火箭人”,我则叫他贝林丹,那是爱尔兰的一个圣人,十二使徒之一。
除了这几位外,我还有一帮背景各不相同的狐朋狗友。基兰,什么都干过一点,没有长性。凯特林除了想方设法弄到晚上出去混的钱,几乎无所事事。多米尼克是一位兼职装潢师,全职酒鬼。另外大概还有几十个姓名和面孔跟我建立了不同程度的关系。
这也许有些令人吃惊,我突然有能力跟人结交并维持朋友关系了。但这事儿得放在我过的日子中看才对。2004年春天来临之际,我是贝尔法斯特最有名的夜猫子。
星期一,您会发现我在一家叫做“禁果”的同性恋夜总会里。主顾们踩着难听的音乐跳舞,竭力假装那天并不是星期一。星期二晚上,汤普森夜总会是学生之夜,数百个喝得醉醺醺的学生在这家热辣场所摇滚,把1英镑5一杯的啤酒溅到我300英镑一双的鞋上。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