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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瑜把牙膏沫吐出来,激动之下说了一长串中文:“实在没想到我们有缘千里来相会居然还有再见面的时候而且你还会讲中文我实在是太高兴了中午我们一起吃饭吧你看怎么样……”
雀姐睁着眼睛疑惑地看着甄瑜,然后用英文回了一句:“你说什么?”
于是甄瑜冷静了,她发现了一个不知该高兴还是该伤感的事实——雀姐会讲的中文只有她的名字而已。想想也是,汉语这么难学的语言,哪里是短短几个月就可以突破的。
此时,甄瑜学会了用全面的眼光看问题。她发现面前的雀姐穿着一袭性感的红色睡裙,又结合雀姐此刻出现在盥洗室的事实——甄瑜突然理解了珍妮的心情。不过,她还是被某个不死心的小鬼附了身,居然傻呵呵地问道:“你来找丽萨啊?”好歹,丽萨也是全班唯二的少女杀手之一,雀姐来找她的可能性还是占了百分之五十的!
雀姐奇怪地问:“谁是丽萨?”
闻言,甄瑜淡定了。她笑了笑,继续刷牙,只是心里暗暗诅咒:“你别想改名了,这辈子就叫雀姐!”
但下一刻,她又为自己的行为痛心疾首,继而是大惊失色——她有什么立场讨厌雀姐?!太危险了,太不道德了,事情发展不太受控呀!于是,她开始在阴暗的角落咒骂起罪魁祸首:“别以为把我名字教给她读,我就会原谅你!不对不对,名字是我的,你凭啥教给别人读!还有还有……什么时候教的?啊呀!还教这么纯熟!”甄瑜凶恶地吐出一大口漱口水,白了一眼雀姐后扬长而去。
雀姐无辜地看着她的背影,心里很奇怪,这见鬼的老房子怎么这么邪气,住这儿的女人个个都莫名其妙!她甩甩头,哼着歌继续梳理她的棕色卷发……
甄瑜今天没课,所以一整天都在客厅看书。同学们都出去交际了,她一个人在宿舍倒也清静,只是总有学妹学弟来按门铃,逼得她不得不充当收花收情书收巧克力的门卫。她把那些玫瑰花在客厅里一排排放好,红的、粉的、黄的、紫的……偏偏没有一朵属于她!气得她差点花粉过敏!
甄瑜吸吸鼻子,从早上开始,她清心寡欲的道行便被打破,根本没法抵挡一波波的持续刺激!此刻,一团无名邪火熊熊燃烧在胸腔之中,滋滋炙烤着五脏六腑,久久不能平静。
她烦躁地放下书,踱到长桌旁,抓起一把传单细细翻阅——W校的本科生会抓住一切机会寻欢作乐,又怎会放过情人节这么好的机会?从上周开始,每天都有不少派对传单送到半山腰的硕士宿舍,五颜六色,应有尽有。现在是傍晚七点,想去派对的话,时间绰绰有余。要不要抓住最后一个机会在情人节疯狂一把?
甄瑜捏着一张传单若有所思,睡衣派对?这是什么鬼?虽然不甚明白,但她飞快地脑补出自己穿着一袭红色睡裙的样子——喏,就是雀姐那种裙子。等她回过神来,立马慌了,她居然想要以毒攻毒了,看来中毒不浅呐!她像烫了手一样把那张传单甩了出去。
传单在半空打个转,伸展出一个美丽的抛物线,悠悠地落到了某人手中。汤姆抓着传单,低头一看,唇角即刻上扬:“有兴趣?一起去?”
甄瑜假装他是空气,理也不理,径直绕过他走向厨房。汤姆却拉住了她的手臂,把她转了一圈,对着他。他上下打量甄瑜,她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长衬衣,脚上是大头的毛绒拖鞋。他皱了皱眉头:“你一整天就这么待在宿舍?”
甄瑜没看出来有何不妥,回道:“怎么,不可以?”谁规定情人节不能穿着拖鞋待在宿舍?哪家都没这样的霸王条例!
她斜眼睨向汤姆,这才发现他穿着黑色西装,打着银灰领带,不同于平常的率性随意,竟是少见的正式。虽然甄瑜承认这装束很衬他的身材气质,但心里却微微泛酸——昨晚都和雀姐坦诚相见了,今天出去吃个饭还用得着装得人模狗样嘛!
她皱皱鼻子:“我在宿舍吃蛋炒饭,不用穿得美若天仙!”
汤姆一怔,马上理解了她的意思,他爽朗地笑起来:“你是在怨我没请你吃饭?”俊眉一展,两汪碧潭中落下飞鸟的影子。
甄瑜本是赌气,被说破后真的恼羞成怒了。她哼地一声,想甩手走开。
但汤姆牢牢地钳着她的手臂,不急不缓地说:“我已经吃了晚饭,没胃口再陪你吃一餐。”甄瑜气得脸色发白——我也吃过饭啦,谁想和你吃,谁吃谁拉肚子!(呃,好像不小心又诅咒雀姐了。)
“——但是,鄙人是否有幸请你听音乐会?”他的碧色眼睛澄澈干净,发出的邀请真挚热切。
甄瑜一窒,这是什么状况?!她又上上下下扫视他的装束,的确像是去听音乐会的样子,但是,带个室友去和女友约会——这是什么恶趣味!甄瑜正要翻脸,却听汤姆认真地说:“我顺便介绍一个人给你,我刚刚和她吃了饭。”
“我认识雀姐,上次你介绍过了!”甄瑜大叫。
汤姆惊异莫名,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谁说我和她吃饭了?”
甄瑜马上闭嘴,有新情况?雀姐在情人节被小学妹撬墙角了?这么快?甄瑜的余光瞥向客厅里那一大堆玫瑰,心里再也无法为眼前的这个男人辩解了。她终于不得不承认:汤姆是一个土著的美国人,不能用仁义道德这么高深的中国传统文化标准来要求他。然后,她忽然又想通了,既然是美国人,那么一切皆有可能,带着室友和女友一起听音乐会,那不是像买菜一样寻常嘛!
于是,甄瑜怀着融入美国文化的心态,轻轻巧巧地答应了。
汤姆狐疑地看着甄瑜变幻莫测的表情,最后终于嗅出了大义凛然的味道。不就是和自己去听音乐会嘛,用得着这么勉强吗?他心里有点失落,他总是不知道如何处理和甄瑜的关系。从第一眼看到甄瑜,他就知道这是个特例。以前她结了婚,所以不会那么危险;但现在她离了婚,他就不知道是喜是忧了。对待感情,他一向聪明,一个女孩子喜不喜欢他,他一眼就能看出来,如果自己恰好喜欢,便会一往无前地冲上去,鲜有失蹄。
但偏偏甄瑜不一样,他看不出她是否喜欢自己,有时候觉得有意,有时候觉得无意,于是他犹豫了。他很想掠过不提,却偏偏放不下,而且渐生的情愫远远超过了寻常的“喜欢”。他该怎么办?他发现自己站在了一个尴尬的位置。若用惯常对待女孩子的方式,必会唐突了她,所以他一直小心翼翼地试探、退却、再试探、又退却,在退无可退或受到刺激时,他会鼓起勇气迈出一大步,但这种时候,甄瑜往往飞速后退,然后站定在那里左顾右盼,最后视死如归地接受他的心意——只是,并不是以他期盼的方式,她的眼神分明在说:“哦,这就对了嘛,美国人不都这样!我才不大惊小怪!”这种时候,他只能躲到小角落默默舔伤——美国人哪会这样啊!这点程度的示好,是会被笑话的好嘛……
此刻,他就用那种幽怨的小眼神看着甄瑜。甄瑜大度地一笑:“我们走吧。”
汤姆叹一口气:“虽然你是被迫陪我的,但给点面子,换个行头好吗?”
甄瑜的衣柜里几乎没有正式些的裙装。她把衣服一件件摊开在床上,双手一翻,盯着汤姆:看吧看吧,我没骗你,真的没有什么礼服啊。
汤姆在衣柜里扫了两眼,拿出了一件宝蓝色的无袖旗袍:“这件就可以。”
甄瑜马上拦住,凶巴巴地说:“你想冻死我啊!”要知道,二月的W镇还是很冷滴!
汤姆不为所动:“就你现在穿着的,也好意思站我旁边?”然后,他不由分说地把其他衣服丢回了衣柜。甄瑜叹一口气,下了舍命陪君子的决心,只是……冻死在情人节,会不会被当成殉情啊?
话说,这件旗袍还是万晖买的呢。某个暑假他回国,甄瑜溜去上海见他,两人拐入一条小胡同,逛到了一家韵味十足的旗袍店。甄瑜一眼就相中了这件旗袍。宝蓝色的云锦面料上织着银色的腊梅花,绣工细腻,美轮美奂。更合她心意的是,它不是带拉链的改良式旗袍,而是全部用手工盘扣连接的传统旗袍,一溜玉扣从脖颈处开始,顺着右侧身体曲线一直钉到旗袍下摆,所以整件衣服可以从右侧打开。这件样衣像为甄瑜定制似的,穿到身上,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师兄看着镜中窈窕的女子,爽快地付了钱。甄瑜还嫌它贵,师兄却说,等甄瑜见婆婆时就可以穿了。当时甄瑜红了脸心里窃喜,之后就一直小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