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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那个感觉。无论从背后、侧面还是正前方看,身形轮廓都应该是个美丽的女子,不过五官被垂落的刘海遮住,只留下一个樱桃小嘴,所以也不能妄自断言这是个美女,说不定脸上有什么瑕疵,所以才特意遮住呢,就算是女人,上了冷酷无情的战场,也免不了破相和残废。
谁也不能否认,女人是个颇有实力的战士,至少从当前的状况来看,她在蛮力上当之无愧。野蛮人是酒馆的熟客,很多人都知道其在力量上的优势。在扳手腕这个酒馆保留节目上,仅仅输过三次,三次的对手都小有名头,一个骑士,两个同宗地野蛮人。
此时酒馆中看热闹的大多数人,都暗中自承不是他的对手。
不过显然,野蛮人今天就要输第四次了,而且还是个女人。
口哨声、嘲弄、打趣、呼喝声此起彼伏。
“干掉她!不要输了,你这个软货。连上女人都脚软的白痴!”
“哈哈,别垂死挣扎了,快脱裤子认输吧。博得。”
无论野蛮人如何使劲全力,在僵持了一阵后,交握的手腕正渐渐向着对他不利的方向倾倒。尽管这个过程十分缓慢,但谁都看得出,野蛮人已经毫无挽回的余地了。他甚至用左手撑住桌角。立刻又传来一阵嘲弄。
野蛮人可管不了这么多,战斗是他发起的,赌注也是他订下的。女人输了就陪他上床,自己输了就要全城裸奔一圈,这个面子实在输不起。
他曾经试过用同样地方法调戏其它女战士,但大多数都不上他的当。当然,也有极小数满足了他的欲念。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这次可遭到报应了。不知是本能提醒他应该放弃了,还是别地什么,总之,在紧要关头。他的脑子里反而充满了杂思。甚至复又升起花花心思。眼珠子直盯着轻装上阵的女人紧束高耸的胸部。
紧身而又弹性的着装覆盖着身体大部分地肌肤,完全勾勒出胴体的线条。看上去就好像什么也没穿似的,但在胸部上方又稍稍镂空,露出半掌大洁白地沟壑。
真是青春火热的身体呀,手感一定很好,可是……
“混,混蛋!”野蛮人咧歪了嘴,屁股撅了起来,“你这个怪物!”
无论他辱骂也好,违规也好,女人的手就像铁箍一般紧紧按住他的手臂,以极其平稳地速度压倒。
这种举重若轻的做法,让其显得游刃有余,更让野蛮人心中骇然和愤怒,自己正被区区一个女人戏耍着。
他曾经试过自己歪倒手臂以示干脆,但对方丝毫不领情,这才让他心中慢了一种固执的倔意要顽抗到底。
难道非要自己嘴巴说出那个字不可吗?绝对不行!
“真无聊。”女人淡淡说,然后丝毫不顾野蛮人因为过度震怒而变得青白的脸色,若无其事地环顾众人:“这个就是最强的吗?”
“可,可恶,臭婊子,别无视我啊!”野蛮人腾起身子,双手猛地握住女人的手,倾下身体想要将它扳倒。
若是普通的战士,在他忽然爆发地蛮力下,恐怕立刻会断成两截吧。
可是女人地手仍旧纹丝不动。
这副举动像是给酒吧中哄热的气氛当头浇了一盆冷水,没人回答女人地问题,所有人都直愣愣地盯着小丑般的野蛮人。在他们升起更多的情绪前,女人的手臂猛然膨胀,紧贴肉体的紧身衣似乎要被鼓起的肱二头肌给撑裂。
碰!
野蛮人好似玩具一般,整个被砸进桌子中,随着木块碎裂的声音,他的惨叫声也传入诸人的耳中。
“我的手!”
待众人看清野蛮人的右手,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腕部以下的部位反方向折断,尖锐的白骨已经刺穿了皮肤。这只手完全是废掉了,就算能接好,恐怕连能不能提起武器都成问题。更何况,变得畸形的概率更高。
痛嗷声似乎刺入每个人的心脏,没有一个人上前照顾伤者。
即便做出了如此残酷的事情,女人的语气仍旧淡泊,气势也一如既往的普通,就像路边随处的石头一般,没有丝毫特异的地方。
她的表情藏在刘海中,让人看不清眼眸中的狂热。
“还有谁来?我在寻找能够掰赢我的男人,如果有人赢了,就可以上我,这个身体随便怎么玩也无所谓。”
女人站起来,像是将奖品示众般缓缓转身。
所有人的目光从野蛮人身上收回来,却不敢和她对视,只能垂涎打量着那副青春惹火的肉体,吞咽唾沫的声音在静悄悄的空气中格外清晰。
没人答话。
“没种的家伙。”女人淡淡地说,然后转身离去。
围观的人自觉地让开一条通路。
“听说……”有声音从人群中传来,女人顿下身形,那不知是谁发出的声音怯怯地说:“只是听说而已,城主大人、基丽大人和城主新收的野蛮人女仆护卫很厉害。”
女人环视了酒馆一眼,没有找到说话人,于是朝诸人都点头失礼。
“蛇发者吗?”她跨出门外,眯眼打量着反射阳光的屋檐,一直沉默的嘴角裂开散发着血腥味的笑容,“嘻嘻!这里果然很有趣。”
白森森的牙齿,好似要噬咬此时并不存在的猎物。那……那个女人是谁啊?”待到她的身影消失,才有人从牙缝间迸出那么一句。
“谁知道呢,最近城里的水越来越混了,日子真是不好过啦。”
“谁来帮帮忙,总不能让博得躺在这儿吧。”
“啊,对!赶紧送他去治疗,看他的样子,似乎连站都站不起来啦!”
“什么啊,都昏过去了,这个软脚虾,不就断了一只手吗?”
“不……不对!”一个人高声叫了起来,“情况不对啊!他的身体……”
试图扶起野蛮人的战士手一颤,差点就要将伤者摔回地上。此时从他臂弯传来的感觉,原本因为痛苦和强韧体质,应该紧绷得铁板一块的野蛮人,却像是被甩开了骨头的蛇,全身绵软,本人更是早就咽了气。
“他全身的骨头都碎了!”
几个眼明手快的人立刻拥了上来,双手在野蛮人身体上一抹,立刻脸色苍白。野蛮人已经完全没了呼吸,唯一完好的地方,恐怕只有头骨了。
几位于他生前有点儿交情的朋友迅速冲出酒馆,如同呆头鹅一般,愣愣望顾着来来往往的人潮。
第二卷 炼狱城攻略
第十七章 使命
自末日荒野一战后,帕德菲斯和蒂姆搬进了美杜莎家族特地为两人准备的别墅…………一栋三层的小楼,附有精致的花园。这是美杜莎家的产业,每天都有仆从打理。在这里,很少有人打扰他们,军队也好,仰慕者也罢,全都可以置之不理,不需要应酬,也不需要为其他琐事分心,就像一个真正的隐士,钻心于自己的课业。
对于期望全身心捕捉法术领域的奥妙,不喜欢经营人际关系的人来说,是梦寐以求的世外桃源。
蒂姆很喜欢这种清净的环境,在这段时间,他反刍着三日之旅所获得的经验,它们就像催化剂一样,让囤积在脑子里的知识发酵膨胀,直到现在,仍旧未能全部消化,但就眼界来说,已经差不多可以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师了。
他所欠缺的,仅仅是法力而已。不过,或许是那场大战激发了深藏的潜力的缘故,法力等级的提升十分迅速。身体是罐子,法力是水,现在不仅罐子的容积增加了,注入其中的水的流量也在增大。
法师学徒在冥想和求知的闲暇里,总会不自觉回想起那三天的艰难旅程。它在他当前的生命中是如此灿烂耀眼,几乎掩盖了其他的东西,想要忽略是不可能的。但他同时也明白,如果沉湎在过去的金色里,前方的景色将会变得黯然失色,甚至让人失去前进的动力。
老师告诉过他,过往之所以美妙而壮丽,是因为自己希望如此,它的本质被顾念的虚幻掩盖,让人难以认清事实。
而确认真实和本质,才是一名法师该做的事情:
现在,因为某些理由。你成为了世人传颂的英雄,拥有非比寻常的勇气和功绩,但实际上。将那些事情一一细剖,你在那三天里什么都没做到,不是吗?你只是投了几个无用地蛛网,然后作为累赘在别人的保护下幸存下来。就算勇气是真实的,但既没有给予敌人伤害,也没有阻止敌人地阴谋。
你站在那里。什么都没做到,仅仅是在那里而已。然后,你成为了英雄。
这算得上什么辉煌耀眼,值得回味骄傲的过去?这难道不是命运的嘲讽和戏弄?
蒂姆睁开眼睛,灵魂深处的声音咆哮着,将他抛出平静的冥思,心中那种“必须要做点什么”的想法更加剧烈了。因为自己曾经什么都做不到,所以,一定要找到某个自己能做地事情。可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