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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所有的不舍所有的不安所有的留恋。
——以及,那些无法言喻的情愫,那朵心底里的花。
楚延歌没有说话,只是将她抱紧,再抱紧。
她忽然间又是那样难过,原本捶打着他的那只手变拳为掌,另一只手也不知什么时候从他的禁锢中挣脱了出来、
她的手搭在了他的背上,然后,缓缓收紧。
她抱住了他。
这一刻,她什么都没有想,什么都不愿想,一切都是出自于本能,或是心底最深处的想法和愿望。在这时,仿佛支配着身体的已经不再是头脑,而是灵魂。
“楚延歌。”
她的声音很轻很轻,轻得连她自己都以为那只是源自于心底的一声叹息。
他同样轻轻地应了一声:“我在。”
她又唤:“楚延歌。”
他再应。
当她第三次唤出“楚延歌”三个字的时候,他依然应了。
她笑了,却有泪涌了出来。
这段看似毫无意义的对话,却是她此刻所能说出的全部。千言万语,化作简单的三个字,重复地不经意地执着地,一遍遍地唤着。
而那个人,也没有问她为什么唤他,只是一遍遍地应着,始终应着。
“楚延歌,”她说,“我以为你会问我为什么唤你的。”
“棺儿想唤便唤了,我想,没有为什么的。所以,这也是我总是唤你棺儿的原因。”
他答得很自然,却使她一时有些凝噎。这时,她又听到了他的声音。
“许多人都以为我能言善辩,其实不然。在有的时候,在所有的语言都无法表达心中情愫的时候,我唯一所能够说出的,便是一个人的名字。”
他将头埋在她的颈间,像个孩子似的呢喃着。
“棺儿……”
鼻息暖暖的,落在颈间,竟让她有些轻微的战栗。她后退了一步。
“棺儿?”他的语气里有惊讶,也有疑惑。
不知为什么,她竟不敢面对他的目光,低下头去。地上,那枝梅花和他的剑交错着,一柔一刚,如此沉静地落在一处,竟是分外的和谐。
剑锋上泛着绯红,那是他的血。
“棺儿。”他走上前一步,而她,也后退了一步。
那一刻,她忽然有些莫名的害怕,想要逃离。她转身就想跑出去,却被他一把拽了回来。她从不知道他的手劲是如此之大,大得可以将她整个人拽回来,按在墙上。
他眼里的神色,复杂得看不到底。
她正想转过头去,他的手已轻抚上了她的脸。她心里一颤,却没有躲开。
那是他的右手——那只,持剑的右手。
许是由于习武的原因,他的指尖已起了茧。微显粗糙的指尖触着她光滑的肌肤,有些奇异的冰凉,好似一个沧桑的行者那般诉说着经年累月的坚信和风尘,声音喑哑而苍凉。
先前由于猛烈的撞击,他的虎口已经裂了,丝丝鲜血渗了出来。他的手离她是那样近,她甚至可以嗅到隐隐的血腥味,混合着屋内香炉中的芬芳,那是一种奇异的味道,亲密而疏离,就像有些时候,他眼中那看不透的神色。
他的手指在她的颊边流连许久,终究只是轻轻地将她的鬓发拂到耳后,然后垂落了下来。
“手还疼吗?”
他摇头轻笑,眼神中隐隐一丝落寞,看得她心里生疼。
他不知道,那一刻,其实她是期望他点头的。或许这样就可以隐藏起她心中那些不为人知的情愫,名正言顺地轻触他的手。
即使那中间隔了一个云水咒,隔了那么多望不穿的烟云,隔了那么久、那么久的光阴。
这些心思他并不知道,以后也不会再知道。
“你脖子上的伤口虽然看似愈合了,其实还没有痊愈,行止都要小心。手上的伤口也要包扎,我去给你拿药。”
说完这些,她落荒而逃。
“棺儿……”
他似乎还想说什么,然而她已经到了屋外,逃一般地走开。
但是,她并没有离去。
在转角处,她停了下来。那是一个从屋中视线所不能及的角落,却看得到屋中。她站在那里,看着不远处的白衣男子依旧立在原处,一动不动。
过了许久,他弯下腰来,拾起了地上的那枝梅花。
那是一幅极美的画面,白衣的男子持着一枝梅花静静凝视着,衣襟舞起,映在雪中,漫天飞雪自廊边灌入,仿佛将刹那凝固成永恒。
☆、十四、往昔谣(1)
夜幕降临。
阿棺去找箫映弦的时候,明珠正巧也在。
脑海中跃出“正巧”两个字的刹那,她便意识到并非如此,不是正巧,而是明珠原本就应该在的。
是啊,她忘了,他现在不只是她叔叔,更是另一个女子的夫君。
“阿棺,你来啦,身子好些了吗?”见到阿棺,明珠很是高兴,走上来拉住她的手嘘寒问暖。到底是年岁相差不多,因而便自然比他人多出一股亲切来,然而那亲切却让阿棺心底忽然有些莫名的伤悲。
“好多了,正是怕你挂们念所以才来看看的。我现在该如何称呼你呢?叫你明珠似乎不大合适,若是安辈分来叫,那就应该是……”
她笑了笑,说道:“婶婶。”
明珠的脸骤然红了:“阿棺,你……”她似乎不知该如何是好,顿了顿,又说:“当初与你初见的时候,我不知道原来相公口中说的十几年来和他相依为命的亲人就是你,直到你唤他叔叔的那一刻我才明白过来,原来我们这样有缘呢。你还是叫我明珠吧,婶婶这个称呼听了怪别捏的,我喜欢你叫我明珠。”
“好啊,明珠。”阿棺笑道,“是啊,我们真是有缘呢,不过你和我叔叔更加有缘,否则也不会在短短的数日之中就结为伉俪,琴瑟甚笃呢。”
“我和夫君……”明珠的脸更红,头低下了去,声音微不可闻。
就在这时,一直微笑不语的箫映弦说话了。
“明珠,方才拂雪差人过来说胭脂楼中新请来了位做糕点的师傅,手艺极佳,比锦和居的更加精妙。听说你喜爱吃这些,便邀你过去品尝一番。那时你不在,我原本打算等你回来后告诉你的,却不巧偏偏忘记了,直到现在才想起来。”
“啊,好,我这就去!”明珠如蒙大赦一般松了口气,面上的憧憬之情也溢于言表,踏着小碎步跑了出去。
阿棺望着箫映弦,而箫映弦却望着那个离去的背影,眼睛里是难得一见的温柔。
“叔叔可还记得我最喜欢吃的,便是锦和居的糕点?”她在桌边桌下,把玩着青瓷制成的茶杯,目光却好似没有焦点般地看向别处。
“怎么会忘记呢?”箫映弦轻笑着,“我还记得在你很小的时候,一个下着大雪的冬夜里,你非要吃锦和居的桂花糕,怎么劝都不听,于是我便冒着大雪赶到桐溪城敲开了早已关闭的锦和居店门,为你买了来。谁知等我回到家里的时候却发现你早已熟睡了过去,梦中还在隐隐啜泣着呢。”
阿棺心口一窒,那个雪夜叔叔没有忘,而她,更是不会忘记的啊……
那时的阿棺仍是个孩子,那个夜里,她并不是非要吃桂花糕不可,只是气恼叔叔,恼他竟然几天都没有回家,也没有告诉她他去了哪里。那时的雪好似现在这般大,一连下了几天,积雪足有尺余厚。她在夜里涉着那么深的积雪去找他,自然是找不到的,她难过地哭了,泪水刚涌出都冻成了冰珠儿。她怀着失望的心情回到家里,却看到叔叔正在灯下坐着喝茶,肩上发梢没有一滴水珠。
夜已深了,雪也愈发大了,她走到他的身前,什么也没有问,只是说:“叔叔,我要吃锦和居的桂花糕。”
那些难过,那些悲伤,都悄然埋藏在漫天飞雪里,留下的,看到的,唯有这样一个看似不可理喻的要求。
如今,过了这么多年,那一夜的情景依然时时在她眼前浮现。
胭脂楼的雅间里,阿棺倒了一杯香茗,递给箫映弦。胭脂楼中用茶亦非凡品,茶香中沉稳透着灵动,竟似酒香一般让人有些微醺的感觉。
“叔叔,我吟一首诗与你听,可好?”
☆、十四、往昔谣(2)
说罢,不待他做出回应,她便站起身,吟了起来。
“千峰待逋客,香茗复丛生。
采摘知深处,烟霞羡独行。
幽期山寺远,野饭石泉清。
寂寂燃灯夜,相思一磐声。”
诗吟完了,阿棺坐了回去,没有说话,而箫映弦自始至终没有任何语言,只是凝眸看着杯中的茶水,微微含笑。
“古人说,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如今,依我看却是阿棺之意不在茶,但究竟意在何处,便无从知晓了。”
叔叔一语道破了她心中所想,这也是她先前便料到的。睿智如他,定然能够明白她意在何处,只是没有说出来罢了。
寂寂燃灯夜,相思一磐声。
相思一磬声啊……
相思未改,而眼前的叔叔,却似乎已经不是她记忆中的那个人了。他穿着深蓝的衣衫,腰间佩了纯白的玉佩,而不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