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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名-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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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砖头打中他们其中一人,其他人在两分钟内就会冲上屋顶,即使我逃离了,也没地方去。

我放下砖头,回到已经变成我家的秘密基地,蜷缩在突出屋顶底下的掩蔽处,我搓着毯子,咬紧牙关,试着忽视下方传来的低语声,以及不时穿插其间的刺耳笑声与无助啜泣。

第二十五章 插曲:渴求理由

克沃思示意编史家停笔,他伸伸懒腰,手指交错,放在头上。「我好久没想起那件事了。」他说,「如果你很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变成大家口中传述的克沃思,我想,你可以从那儿看。」

编史家皱起前额,「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克沃思停了很久,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你知道我这辈子被痛扁过几次吗?」

编史家摇头。

克沃思抬起头,露齿而笑,无所谓地耸耸肩,「我也不知道,你可能会觉得那种事情应该会深植在我脑中,觉得我应该会记得自己断过多少根骨头,缝过多少针,包过多少绷带。」他摇头,「其实我都不记得了,但我记得那个在黑暗中啜泣的小男孩,这么多年来还是记得一清二楚。」

编史家皱眉,「你自己也说你束手无策。」

「我可能有,」克沃思认真地说,「但我没去想。我做出选择,后悔到今天。骨头会愈合,悔恨却会恒久留在你心里。」

克沃思把身体推离桌子,「我想,关于塔宾的黑暗面,我已经说得够多了。」他起身,把手往头顶一伸,大大伸了一个懒腰。

「瑞希,为什么?」巴斯特突发一问,「为什么那么糟,你还待在那里?」

克沃思自顾自点头,仿佛他早就预期到这个问题,「巴斯特,我还能去哪呢?我认识的人都死了。」

「不是每个人,」巴斯特坚称,「还有阿本,你可以去找他的。」

「巴斯特,哈洛斐在几百里外。」克沃思疲累地说,一边往屋内的另一端漫步,移至吧台的后方。「几百里,没有父亲的地图指引;几百里,没有马车可搭或睡在里头。没人帮忙,没有钱,没有鞋,我想,不是不可能走到,但是对一个顿失双亲而不知所措的孩子来说……」

克沃思摇头,「在塔宾,至少我还可以行乞或偷窃,夏天我设法在森林里生存,勉强活了下来,但冬天怎么办?」他摇头,「我会饿死或冻死。」

克沃思站在吧台边,装满杯子,开始从几个小容器里抓取一小撮香料,然后走向大石砌成的壁炉,脸上一副深思的表情,「当然,你说的没错,任何地方都会比塔宾好。」

他耸耸肩,面向炉火。「但我们都是容易习以为常的生物,太容易就深陷于窠臼中,或许我还觉得那样的际遇是公平的,那是祁德林人来袭时,我没能在场帮忙的惩罚;是我该和全家人一起死、却苟活下来的惩罚。」

巴斯特张开嘴巴,又闭上嘴,皱着眉头,低头看着桌面。

克沃思往肩后看,浅浅一笑,「巴斯特,我没有说那是理性的。情绪本身就不是理性的东西,我现在不会那样想了,但我当时是那么想的,我还记得。」他回头面向炉火,「阿本把我的记忆训练得又清楚又鲜明,有时我得格外小心,才不会伤了自己。」

克沃思从炉火中拿了一颗烫热的石子,放进他的木杯里,传出嘶嘶声,屋内洋溢着烧灼丁香与肉豆蔻的味道。

克沃思用长柄汤匙搅拌着苹果酒,一边走回桌边。「你们也必须记得,当时的我脑子不太正常,大多仍处于震惊的状态,也可以说是沉睡着。我需要有某件事或某人把我唤醒。」

他对编史家点头,编史家不经意地甩了一下写字的那只手,放松肌肉,接着扭开墨水瓶。

克沃思往座位后方一靠,「我需要有人提醒我忘却的事,需要离开那里的理由,过了几年我才遇到有人那么做,」他笑着看向编史家,「那就是我遇上史卡皮的时候。」

第二十六章 蓝瑞的背叛

这时我已经在塔宾住好几年了,三次生日都在不注意下错过,这时我刚满十五岁。我知道如何在海滨区生存,已经是熟练的乞丐与窃贼。手轻轻一碰,锁链与口袋就为我而开。我知道哪个当铺会在只字不问下收买「叔叔给的」东西。

我还是穿得破破烂烂的,常常饿肚子,但已经摆脱饿死的危机。我渐渐累积急用金,即使严冬常迫使我花钱找温暖的地方入睡,我已经存了二十几分的铁币,那就像我的宝库一样。

我住得愈来愈习惯,但除了多存点急用金外,我的生活毫无目标,毫无驱动力。没什么值得我期待的。我整天就只是在寻找偷窃的目标和自我娱乐的方式。

不过,几天前,这状况在查比斯的地下室里有了变化。我听到一位小女孩以惊叹的语气说,有个说书人一直待在坞滨一家名叫「半旗」的酒吧里。他似乎每天六点都会讲一个故事,你点什么故事,他都知道。她还说,他会让人下注,如果他不知道你点的故事,他会给你一银币。

我当天一直思索着那女孩的话,我不太相信,却又忍不住思考获得一银币可以做什么。我可以买鞋,或许买把小刀,给查比斯一点钱,剩下的还够让我的急用金倍增。

即使下注的部分是骗人的,我还是很感兴趣,毕竟街上娱乐难求,我只能偶尔看流浪剧团在街角演默剧,或是在酒馆边听到有人拉小提琴,多数真正的娱乐都需要花钱,那些得来不易的钱币都太宝贵了,不能这样挥霍。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坞滨一带对我来说并不安全。

我应该解释一下,一年多前,我看到派克在街上走,那是我到塔宾的第一天在巷子里遭受他和朋友的袭击、弄坏我父亲的鲁特琴后,第一次见到他。

那天,我大多时候都小心翼翼地跟在他身后,保持距离,潜伏在暗处。最后他回到坞滨的死巷里,一个类似我秘密基地之处。他的秘密基地是他自己用破板条箱拼凑起来抵挡风雨的。

我整晚都伏在屋顶上,等待他隔天早上离开。后来我进到他的窝里,环顾四周,里面很舒适,充满几年累积下来的小东西。他有一瓶啤酒,我把它喝了。还有半块奶酪,我也吃了。我还偷了一件上衣,因为那件没我的破烂。

进一步翻找后,我又看到许多零碎的物品,有蜡烛、一球线绳、一些弹珠。最令人惊讶的是几块帆布,上面有女人脸孔的炭笔画。我得搜寻近十分钟,才找到我真正想找的东西。藏在这一切之后的是一个小木盒,看来摸过无数回的样子,里面有一束白色缎带绑好的干燥紫罗兰,一只鬃毛快掉光的玩具马,以及一缕金色卷发。

我花了好几分钟才用打火用具升起火,紫罗兰是不错的易燃物,没多久浓浓的烟雾就窜向空中,我站在一旁,看着派克挚爱的东西化为乌有。

但我沉浸在当下太久了,派克和朋友因为看到冒烟,冲进死巷里,我被逮得正着。愤怒的派克攻击我,他比我高六寸,比我重五十磅。更糟的是,他用细绳缠住玻璃碎片的一端,做成土制小刀,拿在手里。

他用刀刺我的右大腿一次,我把他的手压到铺石上,碎毁那把土制小刀。他又给了我一个黑眼圈,打断我几根肋骨,后来我才设法踢中他的鼠蹊部,成功脱逃。我迅速离开时,他在我后方跛行,大吼他会为了我做的事杀了我。

我相信他会的。包扎好大腿后,我拿了所有的急用金,去买浓到足以让嘴巴长水泡的五品脱便宜劣酒。跛行到坞滨,等着让派克及他的朋友发现我。

没多久他们就看到我了,我让他和两位朋友跟踪我半里,穿过裁缝巷,进入蜡油区。我一直走在大马路上,知道他们不敢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下攻击我。

但是我冲进边巷时,他们怀疑我要逃走,连忙跟上,只是他们一拐弯,却发现巷里没人。

派克想抬头时,我正好从上方低矮的屋顶边缘,把整瓶劣酒倒在他身上,那酒淋湿了他,溅满他的脸与胸膛。他大叫,抓着眼睛跪倒在地。我点燃偷来的火柴,朝他丢下,看着它劈啪燃烧,亮起火光。

我内心充满小孩特有的极度恨意,希望他着火变成一支火柱。他没有,不过他的确着火了。他再次尖叫,身体摇摇晃晃,朋友猛拍着他,想帮他把火扑灭。我趁他们忙着灭火时离开。

那次之后,我已经一年没见过派克。他没试着找我,我也远离坞滨一带,有时还会特地多走好几里路,绕过当地,而不是从那附近穿过。那是一种休战,不过我相信派克和他的朋友都记得我的长相,万一他们发现我,一定会想报这个仇。

我考虑再三,觉得还是太危险了,即使可以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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