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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鼻、鼻、鼻、鼻、鼻血!
怎、怎、怎、怎、怎么回事?
我低头一看,原来经过刚才那一翻搏斗,我身上的睡衣早就被扯成了两半。现在我整个上半身都是光溜溜的,胸前的那两只小白兔,正随着我喘着粗气,欢快地一蹦一跳着呢……
哇!他的鼻血又、又滴下来了!
我、我要吐了!一想到被一个稀里哗啦流着鼻血的男人色咪咪压在身下,一股毛骨悚然的恶寒立刻从我后背扩散到全身,浑身起的那个鸡皮疙瘩哟……
不、不过,这一幕我好象在哪里经历过耶?
哦,对了,灵灵……
老天——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报应吗……
“恩,那、那个,这都是意外!意外!”变态蟋蟀结结巴巴的说。
“对对对。”我幽怨的瞪着他说:“麻烦你能不能让一让?”
“当、当然。没、没问题……”变态蟋蟀又偷偷瞟了我胸脯一眼,擦擦鼻子,有些不情愿的直起身子,准备站起来。
就是现在!
我咬咬牙,把全身力气都集中在右腿膝盖上,狠狠朝他两腿之间的某个部位顶过去。
“唔!”
闷哼了一声,这只蟋蟀低下头,吃惊地瞪着我,然后白眼一翻,晕了……
好险!我抚着胸口,长出了一口气……
要不是俺也是男人,知道男人在什么时候最没有防备,今天还真是没办法打倒你这只可怕的变态蟋蟀!
“叫你流鼻血!叫你流鼻血!”
我对着变态蟋蟀那张讨厌的衰脸一阵猛踩,直到他逐渐变成了一只猪头。
活该!谁叫你这么变态,居然对着一个男人鼻血长流。
我脱、我脱、我脱脱——
因为睡衣是没办法再穿了,所以嘛,哼哼哼哼,只有请你这只变态蟋蟀做一回光猪勇士咯。
衣服嘛,暂时当袍子穿吧;至于裤子,我用小刀一阵乱割,九分裤改七分裤,恩,穿起来还行。
麻烦一点的是靴子。自从稀里糊涂的被绑架了以后,我一直都是赤着脚。刚才和这家伙周旋了半天,我的双脚已经被石头划破了好几处地方。而且如果要想走出这个树林,没有一双靴子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想了想,我在脚上缠上布条,又往靴子里面塞上一些布条,靴子太大的问题(好在很轻),也就基本解决了。
接下来挑挑战利品。
小刀肯定是要的……
手套太大了,不要……
这个指环是个什么东西?
我咬了咬,是不是金的哦?
算了,带走带走……
对了!我一拍脑袋。钱呐!
翻来翻去,我失望的发现这只蟋蟀身上竟然没有一个像金币、银币之类的东西,不过倒是找到了十几块菱形的、有点像水晶的物体。
是不是这个世界的货币就是这个样子哦?
我心里一动,不客气的把它们通通揣到包里。
咦,这是什么东西?
我又翻出一个长方形的小盒子。它大概有十厘米长,五厘米宽,看不出用的是什么材料,黑呼呼的,摸起来有一种奇妙的温润感。
我好奇的把捣鼓了一阵,发觉它竟然没有开口的地方。也就是说,看起来它应该是实心的东西,就像木块或者铁块一样,不能叫做盒子。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觉得这个黑呼呼的小玩意就是一只盒子,而且它里面还装了什么东西。
摩珂婆罗多——
突然之间,我脑海里蹦出了这么一句话。
“摩珂婆罗多——”
无意识的,我跟着把这句话念了出来。
一瞬间,小盒子温度骤然升高,我感觉手心一阵灼痛,双手不由自主的一松。
小盒子并没有掉到地上,只见它漂浮在空中,表面不停的变换着颜色。
“波”的一声轻响,小盒子炸成了透明碎片,然后那些碎片就像艳阳下的细小雾珠一样,一闪一闪之后,很快就不见了。
我望着漂浮在空中的一只看起来像卷轴的东西,心中砰砰直跳。
这、这是什么东西?
摸、摸摸看——
结果白光一闪……
第一章:吟游诗人
最近我身边奇奇怪怪的状况还真多啊。
我叹一口气,揉了揉有些晕头转向的脑袋,摇摇晃晃站了起来。
这不,明明刚才还在一片小树林里,结果不小心碰到了飘在空中的那个奇怪玩意儿之后,脑袋就莫名其妙的一阵发晕,再等我清醒过来,人就已经到这里来了。
恩,从周围到处都是大块大块残垣断壁的景象来看,这里以前应该是一座宫殿吧。只不过它曾经的壮丽与辉煌,在现在看来,早已经成了过眼云烟。
看着倒在地上的那些恐怕十个人都抱不拢的巨大石柱,我痛心疾首地想道:可惜了这些宝贝啊,要是开发出来,搞个旅游景点什么的,那门票还不收得哗啦哗啦——
正走着走着,一阵丁丁冬冬的清脆琴声远远传了过来,不禁让人精神一振。
哇塞,根据本人多年的经验总结,能弹奏出如此美妙的琴声,十有八九会是一位风华绝代的乱世佳人哦……
赶紧赶紧,过去看看——
哎,等我兴冲冲跑过去一看,实在是大失所望。哪里有什么美女哦?
——那坐在一个残破的喷水池旁边,正弹奏着一把奇怪竖琴的家伙,分明是一个头发长长,打扮得有点花里胡哨的青年男子罢了。
切……
撇了撇嘴,我正准备转身离开。
“请留步!”
那个长发男停下手来,目光炯炯的盯着我的脸。
哎耶,好锐利的眼神。
“干、干什么?”
“这位小兄弟,”只见长发男微笑着,非常真诚的问道:“你有没有几个或者一个年龄比你大一些的姐姐?”
“姐姐?”我疑惑地看着他:“没有?”
“表姐堂姐总该有几个吧?”
我摇摇头。
“那么——”长发男咬咬牙:“请问贵府上还有没有年龄在十八岁以上,二十五岁以下的未婚女性?”
“没有。”我都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长发男叹了一口气,抱着竖琴站了起来,转身就要离开。
“喂——”我吆喝了一声,不知道应该如何称呼他。在这个异世界,是叫他先生?仁兄?师傅?还是像我们那边流行的一样,男必称“帅哥”?
“有什么事吗?”长发男转过身来,又仔细看了看我的脸。
“请问到混沌神殿的路怎么走啊?”天都快黑了,赶快得回去看看——但愿芙蕾雅能够平安无事哪。
“混沌神殿?”长发男愣了一下:“位于大陆西部丝卡拉山脉的混沌神殿?”
“应——应该是吧。”见鬼,怎么说得好象很遥远似的。
“那你应该顺着大陆公路向西走才对,怎么跑到这里来了。”长发男幸灾乐祸的裂了裂嘴。
“嘿嘿,这不是迷路了嘛。”
“虽然你是盗贼工会的人,”长发男指指我右手戴着的那个指环:“但是这么远的路,一个人终究不太安全。我建议你还是去大陆公路加入一个商队比较稳妥。”
“……这、这里离混沌神殿应该不远了吧?”我一阵干笑,心里突然起了个不好的预感。
“不远?”长发男奇怪的看着我:“你才走到普哈迪而已。按照正常情况,至少还有一个月的路程。当然,如果你能够骑着龙去,大概就只需要三天时间了。”
我石化了……
那个东西究竟是什么玩意儿?机器猫的任意门吗……
我郁闷啊——
“我叫做威尔克斯,是一个吟游诗人。”长发男拨弄着怀中竖琴,发出了一阵清脆声响:“这次到普哈迪的爱神之殿来游历,希望能找到一些创作的灵感。”
吟游诗人?难道就是传说中一天到晚弹弹琴,讲讲故事,顺便勾引勾引良家妇女的那种职业吗?
我嫉妒的看着他:身材修长,面容英俊,再加上一头飘逸的长发——唉,老天爷,同样都是男人,为什么你就这么偏心捏?
“我叫毛陶,嗯,要到混沌神殿去。”
就这样在傍晚时分,坐在什么爱神之殿(就那个废墟)附近一个驿站的篝火旁边,我和这个叫威尔克斯的长发男攀谈起来。
“你应该顺着这条路向西南走,一直走到艾多。艾多是大陆公路中部最重要的一个中转站,那里总是聚集着很多商队。”威尔克斯一边说着话,一边叮叮咚咚的弹着琴。
“谢谢。”我揉揉咕咕直叫的肚子,愁眉苦脸的抬头问他:“你有吃的吗?”
“没有。除了这把竖琴,我身上从来不带任何东西。”
真是了不起的好习惯——
“那是因为这把竖琴太重了,”威尔克斯笑嘻嘻的对我说:“光是抱着它就感觉非常吃力,没力气再带其他东西。”
“…………”
呜,好饿!算下来至少有一天都没吃什么东西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