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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真正强者的力量!
踏着莱德斯马留下来的碎肉,剑圣冷冷的走进大门。一群卫兵没有任何一个敢于阻挡,开什么玩笑,难道去陪莱德斯马走地狱之路吗?
艾笛跟在剑圣身后,心说只怕半个拉各斯城都被惊动了。方才那气势简直就如同一道长虹般撕碎了夜的寂静,城中的强者大概不是在猜疑就是已经赶过来了。啧啧,事情要闹大了!
不过这也是艾笛需要的效果,借着剑圣的势,狠狠的踩对方,踩到稀巴烂,凯瑟琳也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此刻的艾笛,就如同一柄出了鞘的神剑,既然已经出鞘,那就尽情的释放光芒吧!让所有剑下的敌人都战栗吧!
走进大门,身后的卫兵不敢跟上来,四周无人。剑圣微微侧过头,干咳一声道:“糟糕……方才出手太重了!”
“……”艾笛无言以对,他以为剑圣是要杀人立威,原来是失手了!
“你怎么也会失手?”艾笛苦笑着问,“方才干掉的那个,好像是个上校,你这算不算谋逆啊?”
“我三十年没出手了,哪知道现在的人这么不扛揍!”剑圣气呼呼的道,“都怪他学艺不精,连剑噬天下的一招都挡不住!”
艾笛无可奈何,剑噬天下可是顶级的武技,无数战士梦寐以求的神技!别说方才那位倒霉的上校了。就算是史诗级猎人安东尼只怕也不敢正面抗衡吧?
“看来我要忍一忍了!要是把那个妖孽招出来就不好了。”剑圣嘟囔了一句。
艾笛总是听剑圣提起某个妖孽,却一直不知道那妖孽究竟是什么人。不过能让剑圣痛恨不已,却似乎有点惧怕的人物,整个永恒大陆上只怕用一只手就能数过来。
艾笛正想问问妖孽到底是谁,就见一群人急匆匆的迎过来,为首一个人高马大的壮汉喝道:“什么人敢闯进……”
那人话音未落,艾笛就看到剑圣扬起手来,一团淡青色的斗气在他的手掌上流动着,夜色中看起来就好像是一团萤火!
“我来吧!”艾笛生怕剑圣再失手。别人失手是被打死,他失手是打死人!虽然是来找杰雷米算账的,可要是杀个血流成河,恐怕也不好交待!
剑圣略一迟疑,任由艾笛上前了。不过他特别提醒了一句:“不准用魔法!”
这就是剑圣要考验艾笛的武技了,一个月的苦练,两人之间虽有不少实战的机会,可那毕竟不是生死相搏,提高的速度比较慢。
眼前这群人气势汹汹,手持利器,正是一个检验成果的好机会。剑圣向后退了一步,好整以暇的看起热闹来。
艾笛也很想试一试自己的实力,面前这群人显然都是杰雷米手下的精锐。尤其是为首那个壮汉,双臂几乎比艾笛的大腿都要粗,身高更是超过两米,满脸大胡子,看起来不似人类,倒像是只开化的大猩猩!
“就用你们来试验一下吧!”艾笛信手一张,手掌心就握住了一柄剑。
这是随意在剑圣的铁匠铺取来的剑,是剑圣早期的作品,技艺平平,和市场上卖的那种两个金币一把的长剑质量差不多。
不用神兵的力量,才能体现出武技的精妙程度。源力疯狂的涌入剑刃之上。就见艾笛手中的长剑在地面上一撩,一道乳白色的风刃贴着地面,朝那群人席卷而去!
“剑技·裂地刃!”
除了疾风裁决,艾笛在一个月的修炼之中,当然也不会放弃基础武技的修炼。
这就好像是艾欧里亚那种史诗级魔法师,他的确能够施展毁天灭地的史诗级魔法,可总不能连打一只蟑螂都要吟诵半天的咒语吧?
无论多高级别的强者,某些基础是决不能忽略的。甚至很多基础的武技魔法,都能够随着实力的提高而变得更强。就比如艾欧里亚的一个火球术,只怕能瞬间灭杀一个辉煌级的对手。
类似裂地刃这种消耗不大,威力不小,发招快速的基础武技,艾笛学了十二三个,能熟练掌握的也有七八个,当然要找机会实战一下!
眼看着风刃贴地袭来,那为首的壮汉眼中闪过一丝愕然,他显然没想到对方如此大胆,不但闯进王子的府邸,竟然还敢动手。
“找死!”壮汉勃然大怒。两条粗壮的手臂高高扬起来,那蒲扇一般的两个手掌狠狠的往地面拍下来。
“给我破!”壮汉的吼声如同雷鸣一般,双掌上斗气涌动,焕发出红色精芒,一拍之下,整个地面都抖了一抖!
“砰”的一声,脚下坚硬的青石板连同艾笛的攻击一通化为齑粉!壮汉这一击竟然有数千斤的力量,真是让人瞠目!
“咦,居然是野蛮人战士!”剑圣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来,“艾笛,你要小心一点!”
“野蛮人战士!”艾笛一愣,随即想起某次休息的时候,曾经听剑圣谈起过。
在永恒大陆之上,人类是最庞大的一个种族,不过所谓的人类只是一个统称,其中还有很多的分支。
以民族来论,火烈国和罗曼帝国的人种就略微不同,这从肤色和眼珠的颜色就能分辨出个大概。
而以血统来论的话,某些同时拥有人类和异族血统的人种,也会被归入人类。不过大多数时候,他们看上去更像是异族!
比如兽人族,他们经常会浑身生满长毛,容貌更像是野兽。而非人类。
再比如眼前这个壮汉,两米多高的身材,粗壮的四肢,还有千钧的力气,还真是和传说中的巨人一模一样!
巨人是人类的一个分支,据说他们的祖先中曾经有过身高十米以上的巨人。不过根据记载,他们大部分的身高都在两米多,最大的种族天赋便是一身用不完的蛮力!
因为蛮力惊人,而且智商一贯不算高,又都生活在永恒大陆的一些偏僻地方,也有人把他们成为野蛮人。
虽然在大多数的人类看来。野蛮人上不得台面,可没有人能够否认,野蛮人个个都是天生的战士。如果他们能够掌握斗气的话,就更是厉害无比!
眼前这个壮汉,分明就是一个掌握了斗气的野蛮人战士。他用巴掌粉碎了艾笛的攻击之后,络腮胡子掩盖的眼珠子变得通红,口中发出一声含糊不清的怒吼,一个箭步冲了过来!
跟普通的战士不同,野蛮人们很少使用武器,他们粗壮的双臂就是比锤子和斧子更强大的武器,皮糙肉厚,普通的武器根本无法伤害他们!
眼看着野蛮人左手化成手刀,右手握起重拳,狂猛的扑过来,艾笛并没有丝毫的慌乱。
一个强大的战士,最基本的条件是什么?不是磅礴的斗气,也不是天生的力量,而必须是精妙的步法。
无论斗气再强,无论力量再足,打不到敌人也是白费力气。一个战士若没有精妙的步法作为基础,无论是攻击和防御都会陷入困境。尤其是对上法系职业,没有冲锋和断筋之类的技能,那就干脆变成一个靶子算了。
而近身职业之间的战斗,步法就更重要了。只要能擅用步法,甚至有可能让对手摸不着自己的衣角,就已经胜了!
在剑圣的调教之下,艾笛的步法比起之前自己的摸索学习,要快捷了几倍!
“疾风步!”艾笛看似不经意的一步迈出去,却恰好就从野蛮人庞大的威压下脱离出来。不过这只是第一步而已,号称最强步法的“疾风步”可不是这么简单而已!
第一步脱离攻击范围,艾笛再跨出第二步,就已经来到了野蛮人的侧翼。
这时候野蛮人才觉察出不妙了,他努力的收回重心,准备跟艾笛来一场贴身的肉搏战。以他强大的攻击和防御,就算赤手空拳他也有信心砸烂艾笛的脑袋。
可就在他刚刚将重心勉强稳住的时候,艾笛又跨出了第三步!就在野蛮人眼睁睁的注视下,艾笛消失了!
“人呢!”野蛮人惊呆了。这家伙又不是盗贼,怎么会无缘无故就消失了?
艾笛并没有消失,他只是跨出了第三步,闪到了野蛮人的视线死角。
这一刻,野蛮人不但失去了重心,还失去了目标,完全陷入了迷茫的状态。他的浑身都是破绽,随便艾笛攻击。
艾笛的长剑一抖,就抵在野蛮人的喉咙上。这里是他的弱点,就算别的地方再坚硬,这里也一定脆弱不堪,只要他的剑刃微微一动,野蛮人就会血溅当场!
第0223章 精神烙印
“嗷”,野蛮人虽然被长剑抵住要害。却如同一头发了情的野马,不畏生死的猛地一歪头,脖子上顿时被剑刃撕开一道血痕。
淋淋的血洒落,野蛮人却好像不知道什么叫做疼痛,猛地扭转身,两只大手如同两个铁钳,往艾笛的脑袋上抓下来!
“好悍勇的家伙!”直到此时,艾笛才知道为什么野蛮人被称为天生的战士。
抛开天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