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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就驯化不了了,唉!”
墨雪知道,每件器具,炼金师会在炼出的第一时间驯化,以后才能使其认主。器具没有被驯化的非常少。一定是这个小贩的哥哥的朋友超精神力炼制,才会精神不济昏迷,以后也没办法驯化它了。
这件铠甲又是一件圣品,实力相当于圣兽了。
但是对于吸收了无字天书的墨雪来说,任何驯化问题都不是问题。“1000金币,我买了!暗夜,付钱!”
“哎等等,客人!”小贩急忙叫住墨雪,“1000金币太多了,一件没有驯化的圣器,只能当摆设,值不了这么多钱。”
见小贩挺讲道义,墨雪更不会占他便宜了:“你就收着吧,这件铠甲我非常喜欢,1000金币还是太便宜了呢!”
小贩见墨雪执意要给这么多钱,只好摸摸头,不好意思地又从一堆铠甲里翻出一件护臂。
这件护臂由青铜矿石炼成,中间有护肘,上部有繁复的花纹。
小贩有些尴尬地道:“客人,那,这件护臂也送给你吧。这个、也是我哥哥的那个朋友炼制出来没有驯化的圣品。”
墨雪和暗夜同时嘴角微抽,他哥哥朋友可真是个天才!
墨雪把铠甲和护臂收进空间戒指,带暗夜继续乱逛。
“暗夜!暗夜!我要吃糖葫芦!”墨雪见到竟然有卖糖葫芦的,亲切呀!
可是人太多了,让暗夜去挤吧。
暗夜看向墨雪的眼有一瞬间的宠溺,小姐毕竟还是个小孩子。无奈一笑,暗夜挤进人群去买糖葫芦。
墨雪和烈焰在原地等待,突然,远处一点白光吸引了墨雪的注意。刚刚的魔力波动是光系魔法师?是在青鸾帝国的又一个人类吗?
和烈焰灵魂沟通了一下,墨雪向发出白光的方向跑去。留下烈焰等待暗夜。烈焰和小雪的事暗夜是知道的,墨雪觉得暗夜作为她的贴身侍卫,总会发现这两只魔兽的存在的。与其到时候暗夜觉得自己不信任他,还不如早坦白的好。
转过街道尽头的拐角,墨雪在前面的大树上发现了他——一只精灵!
这一眼,多年之后,墨雪依然记得。他十三四岁,一头银发,身穿白衣灰裤,赤着双脚坐在树枝上。他斜斜地靠着树干,手中把玩着一团光元素。他的眼神迷茫,好像在回忆着快乐却已不再的旧事。他的神情寂寞,悲伤,却又带着点点自嘲。
“你怎么不去街道中心玩?”墨雪问。
精灵一愣,这才发现树下的小女孩。只见她梳着两个公主髻,穿着一件粉红带银边的衣裙,正用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自己。
精灵眼中一酸,什么时候,也曾经有人这么友好地看过自己?
“你叫什么名字?”精灵不答反问。
“雪儿。你呢?”不知道为什么,墨雪就是想和他亲近。可能是他的寂寞让自己想起了前世吧。她想让他感到温暖,就像前世的自己希望有人带给自己温暖一样。
“我没有名字,”精灵苦笑一下,“我是个孤儿,没有人给我取名字。”
墨雪跳上树枝,在精灵诧异的目光下坐在他旁边:“小尘儿,误落凡尘的尘。”
“好。”精灵眼睛一亮。
“你是光系魔法师吗?”墨雪随意问道,看到精灵眼中一闪而过的戒备时,马上补充道:“我也是!”
精灵讶异地看了她一眼,垂下头,轻声说:“我继承了父亲的光系魔法,但是我只是个见习魔法师而已。而且,我还是个盗贼。我、我的母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带我回了外公家,我外公也是个盗贼。”
盗贼在这个世界虽然也是正当的职业,但是对于高傲的精灵来说,魔法师和弓箭手才是适合他们的职业。他们对偷盗为生的盗贼是鄙视和厌恶的。所以少年精灵担心墨雪也看不起他。
“盗贼?哇!好了不起啊!”墨雪夸张地赞叹道。
精灵震惊地抬起头看着她。
“盗贼很厉害啊!他们不仅身法灵敏,还能偷盗各种各样的宝贝!而且,你听说过义贼吗?”墨雪笑嘻嘻道,眼睛散发着向往的光芒,前世,她也曾想过做一个劫富济贫的大侠呢……
“义贼?”精灵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称呼。
“就是有很强的实力,能偷到任何想要的东西,而且,最重要的是……”墨雪故意放慢语气,看到精灵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才接着说道,“他从来不偷好人的东西,只偷盗或者劫杀很有钱的坏人的财富,然后再把它们分给善良的穷人。义贼是恶人害怕,好人称颂的大英雄。”
精灵小尘儿看着墨雪眼中璀璨的光芒,暗暗做了一个决定。
墨雪怎么也不会想到,因为她这一席话,多年后,这个世界诞生了第一个伟大的义贼!
这时,墨雪收到烈焰的灵魂传音,暗夜已经回来了。
“我要走了,你要不要去我家玩?”墨雪问小尘儿。
小尘儿先是眼睛一亮,随即又想到什么似的,“不了,我、我还有事。”
墨雪也不勉强,在空间戒指里将刚刚得到的两件圣器驯化,招出那件护臂,递给小尘儿:“送给你!”
小尘儿傻傻的看着墨雪逐渐消失的背影,眼中除了寂寞和悲伤,还多了一种莫名的情绪——叫做“温柔”。
回到原地,暗夜和烈焰已经在等她了。“发生什么事了?”暗夜关心道。
“刚刚认识一个新朋友,不用担心,没什么的!”墨雪欣喜地接过暗夜手中的糖葫芦,顺手取出刚刚驯化的铠甲:“驯化好了,送给你!”
没错,她看中这套铠甲就是因为觉得它和暗夜的气质非常相符。
“小姐……”暗夜差点热泪盈眶,这么宝贵的礼物,小姐竟然送给他?
“本来就是给你买的,别太感动哦!”墨雪玩笑一声,率先走向“文采比试区”寻找墨雨。这个暗夜啊,也只有在她面前才会有其他的表情和情绪,对外人都是冷冰冰的,所以还是快去找三姐吧,不然暗夜感动得对着自己哭怎么办?墨雪YY着。
☆、第十二节 凌霄太子
白墨雨此时正在一处诗词比试的场地作诗,作出来的诗词越有文采,赢得的奖赏就越好,最高的彩头是一件金黄色绣着火红花边的长裙。这件长裙虽然不是什么武器,但是它是由传说中曾经存在过,后来在大路上销声匿迹的和青鸾凤鸟比肩的帝王超神兽——金羽火凤的翎毛凝结成线,再织成布做成的,手工精美,华贵美丽。
白墨雨自幼就爱金黄色,当然想得到这件天下独一无二的长裙了。虽然她现在还小,但是可以长大了穿嘛!不止白墨雨,很多人也都看着这件衣裙双眼放光。姑娘们希望穿在身上,青年们希望送给心爱的女子,商人们想赢来再高价出售,也有很多人想收藏的,想研究金羽火凤的……总之参加笔试的人非常之多。
墨雪好不容易挤进人群,找到墨雨。
“三姐,你在比试什么?”
墨雪挨到墨雨身边。
墨雨大致说了下情况,然后愁眉苦脸道:“题目要求用菊花来表达对丈夫的思念,还要有意境,有真情,”又摆了摆手,“我还这么小,哪能写出思念丈夫的真情啊!”
墨雪黑线,这也太巧了吧?这题目是为李清照的《醉花阴》量身定做的吧?
随即趴到墨雨耳边,轻声念出《醉花阴》。只把墨雨听得眼睛越来越亮,最后只差兴奋地跳起来了!
“雪儿,你怎么文采这么好?”墨雨虽兴奋,但是还没忘记狐疑地问了妹妹一句。
墨雪嘿嘿一笑:“我聪明呗!”
虽然剽窃了人家的诗词还大言不惭,但是墨雪的聪明确是不容置喙的。前世又是训练又是任务,墨雪还挤出了时间学习了各种知识,而且每个科目都有很深造诣。
墨雨宠溺地冲妹妹一笑,上前交过比试用的号码牌道:“我想好了。”
大家都一愣,发现竟然一个十来岁的孩子竟然最快最好诗词,不禁纷纷看向她。
墨雨也不扭捏,用适当的语气不急不缓的念道:
“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销金兽。
佳节又重阳,玉枕纱橱,半夜凉初透。
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
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寂静,片刻的寂静。“轰”的一声,人群炸开了,随即是经久不歇的掌声。
“好、好啊!”
“全篇没有一个‘菊’字,却比用菊花更让人觉得凄清。”
“好感人的爱情啊,我都快哭了!”
“我以后再也不为了生意离开家那么长时间了,我要多陪我娘子!”
“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