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笑了笑,“方才正想要去寻你。”
他也微微笑了笑,松开了我捏法印的手。一直放在背后的手伸到我面前,拳头慢慢展开,他纹路清晰的手掌中间是一个小小的发饰,蝴蝶形状的发饰上镶了红色宝石,十分好看,“送你。”
我拿起他手掌上的发饰,看了看,实在是对这些女孩家的东西没什么研究,“这个怎么戴?”
“那可要我帮你?”
我将发饰交到他手上,他上前一步,就在我不到半步的地方,动作很轻,轻到我毫无知觉。他说戴好了,我摸了摸头,确实多出了那么一件东西。
若是算来,那也是二十几年前的事了。
“秦公子,时候不早了,你看,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身边的小厮小声提醒道。
我也知道,这一天他随着我奔波了半坐城也辛苦了。
我偏头对小厮说:“嗯,我们回去。”
今日走了半座城,对苍弦的下落还是一无所获。看着街上依旧未散去的人群,让我渐渐感觉到,寻找苍弦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也许三个月,也许三年,也许三十年,或者,一辈子……
苍弦是为我而死,我便为他而活。
我是妖,寿命少则千百年,多则上万年,所以,若是这辈子找不到他,那便等他下次转世为人,如此轮回,我不信几百年后,我仍找不到他。
回到城主的府邸时,我让跟随的小厮先去用膳去了,便先回自己的寝房。
哪知,却不小心看到了不得了的画面。事情是这样的,我不小心地从一扇月洞门路过,不小心往里面伸了伸头,不小心看到了两个男子抱在一块,其中一个被抵在墙上,香肩半露,两人抱得很紧,差点将对方嵌进身体里。还看到了他们嘴唇咬着嘴唇,咬得津津有味十分投入。
我咽了咽口水,以前无意之中在二叔的床头寻得一两本彩色手绘本,上面就有和这个一样的场景,如今现场亲眼所见,果然比看图销魂得多。
我砸了砸嘴,那嘴唇咬嘴唇的滋味是什么样的?
眼前一黑,随即我便被一股力给拐走了,我挣扎了一下,但是不敢大声叫救命。走出了几步,我身上的那股力消失了,视线也清明了,看到的是墨晨。
“怎么,觉得好看?”他饶有趣味地挑眉看我。
我做呆懵状,指着刚才过来的方向,“刚才那两位公子在干什么?”
墨晨:“……”
被墨晨那种带有鄙视的眼神看着不舒服,我便垂了头,“我先回房了。”
“见过殿下。”突然出现了一个府上的小厮,行过礼,墨晨点了点头他便与我们擦身而过。看他走的方向正是刚才我们走来的方向,心想不妙,立马转身挽住那小厮的手腕,“等一下!!”
那小厮不解地看我,“公子有何吩咐?”
我笑笑,“敢问兄弟你这是要上哪去?”
“城主大人有点事找少主,我是奉城主之命去禀告少主的。”
我点了点头,想必刚才那两个搂在一起的人当中就有一个是他口中的少主。若是被他看到那样的场景难免会受不住诱惑而学坏,为了挽救一个还未失足的大好青年,我决定用善意的谎言骗他。
“兄弟,我刚才看见少主往那边去了。”指的正是相反的方向。
大概是本公子长得非常中肯,一看便知不是说谎的人。那小厮非常信任我,不住地感谢我,然后很欢快地往相反方向去了。
旁边轻飘飘地飘来一句话,“你倒是很会装。”
我斜睨了墨晨一眼,抱了抱肚子,“哎呦,肚子饿了,我先去吃饭。”
刚提步要走,后衣领却被拎住,后面冷冷的一句:“方向错了。”
我乍眼一看,正是刚才走过的方向,还好墨晨及时提醒我。不然我又要去坏人家的好事了。
我转身,对上墨晨那张笑得意义不明的脸,“还是你想继续看下去?”
我扯了扯嘴角,“你这是说的哪的话啊,我不是一时忘记了嘛。呵呵,呵呵,吃饭,吃饭。”
关于这里的伙食,我实在吃不惯。赤河城的人喜辛辣,每道菜之中不是加了红辣椒就是青辣椒,如果没有青红两种辣椒的话一定是加了花椒。这一点,我这两天领悟地十分透彻。
在这府上,我和墨晨两个是单独用膳的,城主他老人家也很是周到,特意地派了一位大厨过来掌勺。昨日的菜色过于辛辣我没吃多少,今日的菜色便清淡了不少,还有我爱吃的烧鸡和卤鸭。
我落座后,持起筷子便要夹烧鸡的鸡腿,哪知另一双筷子同时伸向了那只被烧得金黄金黄的鸡腿。这桌子上只有我和墨晨,不是他还有谁。我抬头,看着他那张很养眼的脸,想了想,像他这么正经的人啃起鸡腿来多难看,形象是要全毁的啊。难道他不要形象了啊!
我松了筷子,倒要看看他啃鸡腿的猥琐样。
万万没想到他夹起了那个鸡腿却没有往自己的嘴里塞,而是放到了我面前的碗里。我蹙了蹙眉,莫非是他认识到了啃鸡腿会有失形象,所以才会立马悬崖勒马将鸡腿放到我碗里?恩恩,这确实有可能的。
“方才不是说饿了么,怎么不吃?”
我回过神来,点了点头,“恩恩,马上吃。”用手捻着鸡腿的关节骨便咬了一口,鸡腿肉香嫩可口,丝丝入味,果然是大厨,做起菜来总要比街边客栈的厨子美味些。
对面的墨晨抿了一口酒,“今日上哪去了?”
我满嘴的鸡腿肉,好不容易咽了下去才回答他的话,“就是去街上逛了逛。”
他没再继续问,我也没继续说。
醉翁不在酒中意
但是,在我吃了两个鸡腿,两个鸡翅,一块鸡胸肉后,对面的墨晨还只是浅浅地抿着酒,一双筷子闲置在一旁。我想,他要保持形象也不用什么也不吃吧,用一条性命来换高雅的形象这多不划算。
“墨晨,你还是吃一些吧。”我好言相劝。
他放下手中的白瓷杯,“我用过膳了。”
原来如此,我低头继续啃着鸭腿,微微抬眼扫了一眼桌子上的美味佳肴,一共是七道菜,既然墨晨吃过了那这些都是为我一个人准备的?这时候小仓不在,可惜啊,可惜。
在城主府上住了七日,第七日那位被墨晨拒绝的小女子便上门来找我。她娇滴滴地称我一句秦公子。听得我身上的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
她来是邀我一同去庭院里赏花,理由也是很充足的。就是府中无人作陪,看我也是闲着便过来找我。被她这么一说,我自然不会拒绝,毕竟我还要在她家住上一段时间。
说到赏花,我着实没什么兴致。从前,紫阳山满山的花我一出门便看到,看了五百年早就对花什么的失去了审美。听旁边的小女子捻着兰花指指着那一朵朵开得妖艳的花,说:“秦公子,你看这朵,开得真是好看。”
我点头,“是啊是啊。”
她轻移莲步,又指着那边的一朵木槿,“秦公子,你看,那一朵比方才的还要好看。”
我又点头,“是啊是啊。”
在不知说了多少个是啊是啊之后,小女子终于反应过来,“秦公子可是不喜欢赏花?”
我愣了愣,总归还是不要骗她,她这般娇滴滴,经不起我这般粗鲁的哄骗。我拱了拱手,做出几分文雅的样子,“在下确实是对这花花草草没甚研究,亦不得小姐这般闲情雅致,若有怠慢还请小姐莫要责怪。”
“倘若你不喜欢花草,那你可喜欢舞剑?”小女子天真地问我,毕竟我的身份是墨晨的侍卫。
想到如果我说会的话,她定会让我示范,只好如实相告,“在下天生病弱,并不适宜练武,自然不会舞剑。”
“那你可会行军打仗,运筹帷幄?”
“在下未曾上过战场。”
“那你可会抚琴奏笛?”
“在下不才,不会。”
“那题诗作画总会吧。”
“不会。”我垂头,小女子,你这是在逼人自卑啊。
“可是,我方才说的这些墨晨表哥都会,且样样都精。”
我恍然大悟,她她她,她这是抛砖引玉,不是不是,她是为了赞扬墨晨而特意拿我来做垫底的!!我终于知道墨晨为什么会拒绝她,倘若不拒绝,待有一天她见了哪位比墨晨好的全才,还不把人给说得活活地自卑含恨而死!
我总结,娶她绝对是要这世上最优秀的,排名第二便有可能被她的一番话给说得无地自容,轻则投缳,重则自焚!!
“秋岚,你这不是欺人太甚嘛。”我闻言抬头,看到的是一个身着锦衣手持折扇的男子。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