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泯泽几乎将牙咬碎,从小到大一直是别人给他下跪,长这么大,这对膝盖已经许多年没有沾过地了,现在竟然要给一个小伙计下跪!
对泯泽来说,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可就算是天方夜谭,此时也是真真切切地发生了。
要么给他下跪,要么饿死,做惯了皇帝的泯泽这才明白原来做老百姓这么难。
但只要泯泽一想到自己是为什么放弃了帝位,一想到自己是为了琉采……
扑通一声,泯泽硬着头皮跪在地上,鸡啄米一般连连磕了三个头,“可以了么?”
泯泽尚且不知,自己越是顺从就越会被人看不起,这世道,欺软怕硬已经成了常理。
一看到泯泽磕了头,小伙计不屑地耸肩笑了两声,便往后厨去了。
从地上爬起来,泯泽已经连膝盖上的土都懒得管,呆呆站在门口。这样的日子不知道还要过多久。
正这样想着的时候,泯泽就看到小伙计已经从门里出来,扔给他两个馒头,那馒头硬邦邦的好像石头一样,扔到地上时,外面的硬壳裂开,露出了里面灰绿色的霉。
“你这是什么意思!”泯泽再也忍不住,“这东西能吃么?”
小伙计讪笑,“你也只配吃这个,能填饱肚子就行了,不然就去死得了。”
泯泽箭步窜上前一把揪住了小伙计的领子,正要发作的时候,一个熟悉并有些颤抖的声音在泯泽身后响了起来,“陛下!”
泯泽惊愕回头,一看竟然是吏部侍郎!
这让泯泽感到又惊又喜,惊的是竟然在这里遇到旧日部下,而且他还这样恭称自己,不像是那些忘恩负义甚至想要自己性命的狗东西;喜的是幸好刚刚的那一幕没有被吏部侍郎看到。
称呼一喊出来,吏部侍郎撇到小伙计脸上惊讶的表情,连忙收声,他知道泯泽现在的处境,连忙将他拉到了一遍,声音也放低了很多,“陛下在这里是干什么?”
“没什么……”
吏部侍郎将泯泽上下打量了一番,顿时明白了许多,“陛下愿否赏光到府上去?让小人准备些酒菜款待陛下。”
料想到吏部侍郎是看出了自己的窘迫,泯泽很不好意思,“不必了。”
“陛下……微臣知道陛下最近……”
泯泽将音量稍微提高了一点,虽然一身便服,却难掩身上的帝王气质,“如果你真的想帮我,给我两个馒头就够了。”
吏部侍郎惊愕万分,吩咐属下去买了两个馒头交给泯泽,又从怀里掏出银票,谁知泯泽看都不看银票一眼,转身便走。
☆、第一百零七章为爱皆可抛(上)
泯泽手中捧着两个馒头往琉采坐着的街角走去,她正乖巧地坐在石头台阶上,表情像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女,时不时露出个微笑。
这样的表情让泯泽的心情也如同有三月日光抚照一般温暖,至少看到她开心的样子,这是琉采之前在皇宫中从不曾表现出过的表情。
轻轻坐在琉采身边,她仿佛并不惊慌,“你回来了?”
泯泽饶有趣味地打量着琉采,“你怎么知道?”
琉采抿嘴一笑,“这么久,也听惯了你的声音,就算是茫茫人海之中也能分辨出来。”
“行了行了,我已经不再是……你不用这么拍我的马屁了,快点吃东西吧。”
摸了摸手中的馒头,已经是冷的,琉采差不多意识到什么,“你吃过了么?”
泯泽点头,“当然吃过了,我去买了两个馒头,你一个,我一个。”
“那我们现在去哪儿?”
“你先吃东西吧。”
琉采颦眉摇摇头,“不了,我们先上路吧,一边吃一边走。”
说到上路,泯泽心头一阵迷茫,根本不知道该要到哪里去。今天的事情已经让他意识到生活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衣食住行,每一样都是一道坎,不仔细考虑的话……
“我看到镇子外不远处有间破庙,我们现在那里休息上一天,等养足了精神明天再走怎么样?”
“好吧,你先背我过去吧,我们一边走一边吃。”
泯泽将另一个馒头塞进怀里,把琉采背在了背上,琉采嚼着馒头,甜香的味道钻进了泯泽的鼻子里,让本来就饥肠辘辘的他更是饥饿难耐,好在街上人多,声音嘈杂,不然估计琉采甚至能听到他的肚子咕噜咕噜响的声音。
破庙看来很久没人住了,泯泽抱着琉采,抚掉了蒲团上的灰尘,将她放了下来,泯泽有些忧虑,以前所有从未碰到过的困窘处境都在这时候冒了出来,“你……冷么?”
琉采摇头。
“肚子饿么?”
琉采又摇头,从怀里掏出了馒头,她只吃了不到四分之一,“太难吃,都已经酸了,拿去扔掉吧。”
“酸了?”泯泽疑惑,随即心生悲凉,他看着手中的馒头,肚子不争气地叫唤着,也顾不上是否酸掉,塞进嘴里大口吃了起来。
馒头……泯泽从没觉得馒头如此好吃,也并没有馊掉,他惊愕地看了看琉采,立刻明白了她的用意,鼻子倒是不争气地发酸。
“你放心,”泯泽坐在琉采对面轻声说着,“这样的情况只是暂时的,这两天我就去想些办法。”
琉采浅笑,稍稍侧着头,“你能想什么办法呢?赚钱不是那么容易的。”
泯泽自然知道这个道理,不过他刚刚来时看到了一个表演杂耍的人,如果自己去表演的话,应该也是能换上些散碎银子的。
太阳已经偏过当头,泯泽三两口吃掉馒头将琉采留在这里,“我去去就来,在这里好好等我。”
“好。”
泯泽有些不放心地看了琉采两眼之后,才转身往门外去了。
大街上人来人往,泯泽在街上来回转了几圈,在商铺卸货的地方要来了一根绳子,绑在了街角的两根柱子上,学着刚刚看到的杂耍艺人一样吆喝了起来。
不知是因为好奇心还是泯泽俊秀的外貌,人们很快围拢起来,泯泽像模像样地抱拳拱手,跑江湖的话他不怎么会说,干脆纵身跳到了绳子上表演起走索。
只见泯泽身轻如燕,在那拇指粗细的绳子上步伐稳健地往前走着,他的脑袋里回忆着自己曾经看到过的走索表演,模仿人家在绳子上做出倒挂金钩的姿势,下面的人们立刻叫好声一片。
就在泯泽心中正得意的时候,绳子突然往下垂了一尺,好像是又挂上了什么重物,转头一看,一个身穿青衣的年轻人正挂在自己旁边,饶有趣味地看着自己。
两人这样对视着,围观的人还以为是一起表演的,更是连连鼓掌。可泯泽的心里没这么轻松,他屈起膝盖猛地往下一垂,趁着绳子弹起的时候又翻身跳到了绳子上站稳,那青衣男人马上模仿着他的姿势也跳了起来,两人的动作一模一样,要说学舌鹦鹉也比不上这青衣男人。
泯泽有些不悦,低声道,“这位公子,这是干什么?”
“我叫云雨欢。”云雨欢笑眯眯地说着,依旧是那张迷死人不偿命的笑脸。
“我不认识公子,在下只是来这里讨口饭吃,如有冒犯公子的地方,还请多多原谅。”
云雨欢有些失望地摇头,“堂堂天子却来走索,这种事情说出来岂不是被人笑死。”
“抱歉,”泯泽声音沉稳,并未被云雨欢激怒,在外生活的这些天里,他见识到的事情也不少,早就已经不会轻易生气了,“我不是什么天子,不知道公子说的话,在下只是个走索艺人。”
“原来是这样啊……”云雨欢无奈地耸耸肩膀,“那没办法了,你既然没那么大的面子就不能在这里表演咯。”
“为什么?”
云雨欢声音轻松轻佻,“因为我也是个走索艺人,你要是在这里表演就是砸了我的饭碗,怎么办呢?”
泯泽将牙咬得咯吱咯吱响,常言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一向娇纵惯了的泯泽只以为现在的下场都是老天对自己的惩罚,可是如果连自力更生的机会都不给自己的话,岂不是太过分了!
看到泯泽那表情,云雨欢忍不住笑了,“这样好了,不如我们看看到底是谁技高一筹,谁就可以留下来赚钱,怎么样?”
这云雨欢虽然穿着非常低调,但是仔细看来,身上的衣料配饰都可称为价值连城,泯泽看得出来他是想要故意跟自己找麻烦。
答应的话,泯泽心中自有顾虑;不答应的话,那就是拍拍屁股走着,两手空空地来两手空空回去……
深思熟虑了片刻,泯泽咬着牙,“在下心知自己技艺拙劣,此发财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