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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流行病系列 iii)-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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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癫狂征服了阿修。
  
  可是无缘无故“魔鬼”爲什麽会出现?
  
  布莱德还是没有得到答案。
  
  他赶忙查看了一下随身笔的显示荧幕,找到最早那段录音的日期。
  
  那是大约半年前的事。而照第一段录音的内容来看,阿修那时候早已出现症状,见了心理辅导医师,才开始这个录音习惯的。
  
  看那密密麻麻一长串的录音日期——有的甚至还有标上1,2,3……到11——阿修发病的频率随著时间过去也越来越频密。
  
  到底阿修被什麽样的魔鬼摧残著他的精神,却一直没有告诉身边的朋友,譬如布莱德?
  
  布莱德忽然觉得心底窜上一股难以吞咽的怒气。
  
  他生气;是的,布莱德气阿修把整件事情隐瞒了那麽久,连布莱德也不告知;布莱德也气自己,这麽久了却一直没有发现阿修的异样。
  
  他这个朋友是怎麽当的?布莱德的怒火说来就来,他焦躁不安地跑到浴室,冲了个冷水浴。
  
  炎热天气给身体带来的闷热一扫而空。
  
  但是布莱德心里的那股闷气却还未消,反而越胀越大,像个失控的气球,膨胀到快爆炸的程度。
  
  他关上花洒,湿漉漉的身体坐在马桶盖上,头发垂著水珠,滴落他的胸膛。
  
  他双手交握,盯著厕所的地板。
  
  “钱拿来啦,暴发户的儿子!”上课期间几乎没有人经过的运动场墙边,几个人围著被打得眼睛红肿的阿修,校服被其中一个小恶霸紧紧地攥住。
  
  “把你身上所有的钱交出来!”恶霸盛气凌人地説道:“就是因爲你有钱,所以对你的收费才要高一点才公平啊!要不然怎样对得起其他也交保护费的同学呢?”
  
  阿修别过脸,一脸不屑:“要钱自己拿。裤袋也不懂翻吗?白痴。”
  
  恶霸扇了阿修一巴掌,阿修的脸上立时现出红色的指痕。
  
  出来上厠所的布莱德刚好目睹了这一切。当时年少轻狂的布莱德一头热地冲上前保护自己的好朋友:“喂,你们在做什麽?!”
  
  阿秀修转过头来,皱眉望著布莱德,只冷冷地一句:“不要管我。”
  
  “我马上叫训导主任!”才要开始用力大喊的布莱德,被两个小混混抓住捂住嘴巴,叫不出声。
  
  恶霸见情势不妙,赶忙从阿修的裤袋里挖出钱包,把钱全拿出来,再把空钱包扔到阿修的脸上。
  
  “记住,你爸爸赚的是肮脏钱,我们只不过是拿回我们应该拿的罢了!死小子!”恶霸恶狠狠地踢了阿修一脚,才和两个捶了布莱德一拳的小混混离开。
  
  布莱德赶忙跑前去扶起整个人瘫软在墙边的阿修;阿修摸著被狠狠踢过的腰部,一脸漠然。
  
  “我说了不要管我。”阿修冷冷地说。
  
  “我怎麽可能见死不救?”布莱德试图拉起阿修,却被阿修用力地甩开:“我说了不要管我!!不要插手我的事!!你根本什麽都不明白,你这个白痴!!”
  
  “不要再以爲你是什麽圣人!我不需要你的帮忙!你插什麽手?我叫你不要管我,你听懂了吗?”阿修发狠骂布莱德:“滚开!”
  
  阿修一个人坐在墙边的情景仍深深烙印在布莱德脑海里。
  
  布莱德抱著头,摇了摇头。
  
  总是以助人爲快乐之本的他,却连自己的好朋友都帮不了。
  
  呸,什麽好人。
  
  他又站起身,转开花洒。冷水哗啦啦照头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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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幻想 (1)

  “也许在他的灵魂里有著一个燃烧的火炉;然而无人前来取暖,过客只瞥见从烟囱升起的一缕青烟,匆匆路过。”——文森·梵谷
  
  第三章—幻想
  
  1
  
  凌晨一点钟,唐顺锦从自己的办公桌站起来,把听了一整晚,播放著提神音乐的耳机取下,关掉了电脑,起身去把咖啡杯洗净,拎起装有手提电脑的背包,离开了近乎无人的公司。
  
  踏出公司大楼,午夜冰凉的空气沁入骨肉,他不禁打了个冷颤,匆忙快步走到停车场取车。
  
  停车场里四下无人,只有几盏灯亮著,煞是可怕。顺锦环视了一下四周,忽然发觉这不正是鬼故事容易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吗?现在又只有他一个人。
  
  想著想著,他背脊都发毛了,连忙加快了脚步,只求快点看到自己的车子。
  
  一打开车门,进入车子,把车锁上之後,他惊惶的感觉才舒缓了一点。
  
  他拉开了几个领口的纽扣,拉了拉倒後镜,可见自己的倒像,双眼无神,脸色蜡黄,黑眼圈发紫,整个人像鬼一样。
  
  顺锦摇摇头,发动引擎,驾车出了停车场,往水哥野味档的方向开去。
  
  水哥野味档营业到深夜,专门招待半夜肚子饿又嘴馋的夜鬼,三更半夜仍留著一柴薪火,烧、炖、焖、煮著一碗又一碗清香甘甜的蛇汤,一煲又一煲暖入心脾的药材炖果狸,在到了深夜就显得清静的巴刹旁边,仿似夜里路上人的中途客栈,饱餐一顿,才好上路。
  
  虽然已是凌晨,档口里还是坐了零零散散几个客人。
  
  “顺哥,来客鳄鱼炒木耳?”才坐下,老板就殷勤地上来招待。顺锦已经是这里的熟客了。
  
  “好,来一客吧。还有——”顺锦还没说完,老板就很爽快地接上:“一支皇帽,大瓶装,马上来!”
  
  顺锦朝老板水哥笑了笑,水哥早就摸透了顺锦来这里的消费模式。
  
  未几,热腾腾的鳄鱼炒木耳上桌了。香味特别地惹人垂涎,白色的鳄鱼肉片和姜片、木耳,淋上花雕酒调味的浓稠酱汁,表面滑亮亮的,无比诱人。顺锦夹了点白饭,配上鳄鱼肉片,一口吃下,滋味无穷。
  
  接著又喝了一口啤酒,清凉的口感,凉下一团胸腔的闷火。
  
  一口白饭一口鳄鱼片,再一口啤酒,顺锦就这样吃完了一餐宵夜,水哥还热情地送上一碗椰子炖鸡汤,椰肉、枸杞和鸡肉的鲜甜味混在一壳精华,一口接一口马上就喝光了。
  
  此时野味档的客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顺锦一个人。水哥搬了张椅子坐在顺锦旁边,也陪顺锦喝起来。
  
  “今天又过得不怎麽好?”水哥问道。
  
  “还不是那样,做死一份粮。”顺锦擡眼望了望水哥:“工字不出头,还是水哥你好,自己做老板。”
  
  “来,干一杯!”顺锦不等水歌接话,就把酒杯举起,水哥也举起酒杯,和顺锦的杯子碰在一起,再一口饮光杯里的酒。
  
  然後又不知怎的顺锦叫多了一打啤酒,才一下功夫,顺锦就开始感到全身燥热,脑袋晕眩,视线模糊。
  
  水哥也差不多了。
  
  “喂我说水哥你……搞野味的,是不是自己吃过很多山珍海味?”趴在桌上,顺锦醉醺醺地问水哥。
  
  水哥摇了摇头,拍了拍胸口:“我什麽都吃过,但有一种肉我没有吃过。”
  
  水哥凑近顺锦,故作神秘状说:“你知道是什麽肉吗?”
  
  “什麽肉?人肉?”顺锦脱口而出。
  
  “哈哈哈!”水哥闻言仰头大笑,笑完才喘著气说:“你真会开玩笑!不过我真的没有吃过人肉!”
  
  “我也没吃过。”顺锦皱眉道。
  
  “那……要不要试试看?”水哥晃著脑袋説道:“吃吃看人肉的滋味?”
  
  “听説人肉有灵力,吃了延年益寿。”水哥说完,又哈哈大笑起来。
  
  顺锦也跟著哈哈大笑起来。
  
  都快早上五点了,顺锦才回到家里。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麽驾车回到家里,一切模糊而空白。他连衣服也没有脱,就直接躺在床上,呼呼大睡了。
  
  第二天他准时上班,顶著一颗仍有点晕眩的脑袋。
  
  但是顺锦有让自己清醒的法宝——咖啡和音乐。他套上耳机,炸著自己喜欢的音乐,喝著一杯超浓的咖啡乌,喝完一杯再一杯。果然整个人精神了不少。
  
  望著电脑里密密麻麻的文字和号码,顺锦不知不觉又度过了几个小时。他发现咖啡杯又空了。他揉了揉太阳穴,擡起头。
  
  办公室里大家都在埋头苦干;他看见女经理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讲著电话,她的手部皮肤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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