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不悔-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握着照片,贴在胸口,那种止不住的悲伤在一股股地涌出。究竟是做错了什么,要这么折磨她,她一直都受了那么多折磨,为什么不肯对给她一点点幸福。

白槿湖辗转几路火车,再转了两趟飞机,最后,到达了巴塞罗那。

距这时的沈慕西才刚刚到漠河,他匆匆的联系上了季云燃,两个男子,因为共同深爱着一个女子,从陌生到相识。

他们坐在一个酒吧,沈慕西听着季云燃讲述槿湖的在漠河的故事,季云燃对沈慕西转达着自己深爱的女子是多么的思念着他,那样的念念不忘牵肠挂肚。

最后两个人都喝的烂醉,相互搀扶着回到了云燃的院子,两个人就在地上躺了一夜。

鹌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沈慕西匆匆告别,他要踏上别的城市去寻找白槿湖,他就一座城市一座小镇这样慢慢的寻找,如果找不到她,就不回去了。

沈慕西指着隔壁的院落,说:那就是她住过的院子,房东本来要来收房子的,我租下来了,明明清楚她是不会回来住了,还是租着宁愿让它空在那里,我害怕,换成别的房客住进来,我会彻底死心。

我会找到她,弥补我给她带来的所有痛楚,请你相信我,季先生,谢谢你,我不在她身边,你给了她太多的关怀和帮助,很感激。以后,还会找你喝酒。沈慕西说着,跟着季云燃后面,进了白槿湖住过的院落。

院子里的石桌,她一定在这里坐着沉思或者发呆,地上的青石,她曾路过这里,留下的那些看不见也的痕迹。

沈慕西弯下身子,伸手抚摸着那一颗颗的青石,我深爱的女子,你在哪里,你可否依然记得我爱你,我一直都在寻找你,我从未放弃你。沈慕西痴恋着,贪婪地寻觅着她留下的气息。他坐在石凳上,好像她只是出去买菜,等一会,她就会回来。

总是忘记他们已经分开了一年多,就好像昨天还彼此相拥,唱着《游园惊梦》,她就躺在他的怀里梦呓。时间,过得这么匆匆,一别,就是经年。

沈慕西开始跑遍各个城市各个角落,凡是她无意间提起过的城市,他都一一跑遍,那种千里寻妻的执着。就像是在跑一场爱的马拉松,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会是尽头,也许只有找到她,他才能停止下脚步。

巴塞罗那的圣家族教堂,总是会有一个穿着黑衣的女子,不言不语,只是静静的坐在教堂的第一排。望着天主耶稣,她为那个只有五个月大的孩子祈祷,也为远在大洋彼岸的沈慕西祈祷。

她想起和第一次和沈慕西一起来这个教堂时,他抱着她闹着要她在主的面前保证对他负责,不会始乱终弃。

没有贫穷,没有疾病,却依然没有能在一起。她的两只手腕都带着那一对银镯,上面刻得是“无我原非你,从他不解伊”。就在加泰隆尼亚广场的那个老银匠那刻的,那个地道的巴塞罗那老人,用着生疏的汉语对她和沈慕西说你好。

她再去那里,却看见了一个老妇人,穿着白色大衣袍,苍老的脸在风中特别的凄凉。老妇人粗糙的手正打磨着一个银项链,认真地做着手里的活。

广场上有一大群鸽子在等着人们喂食,人群走过,鸽群一呼而散,在空中飞着。

白槿湖看到妇人的胸前别着一个铭牌,上面写着“某某的未亡人”,当地的习俗,死了丈夫的女人,就被称呼为某某的未亡人。

也就是说,那个老银匠,已经去世了。

手腕上的镯子还是沉甸甸的,那么精致,再次来到这里,老银匠却去世了。这才过了多久啊,她和沈慕西也不过刚刚才分开了一年,时间,却带走了这么多。

她想哭,没有眼泪,所有的眼泪,都为了沈慕西,哭干了,她再也不会掉泪了。她跑到广场中央的喷泉边,放声哀号。是为自己,还是为了未亡人?

曾经枕着沈慕西的手臂,问他十年后会发生什么,他们之间会成什么样子。

沈慕西说她会做沈太太,会是一个贤妻良母,会每天写写书散散步带带孩子,做世间凡俗女子最简单而醇厚的幸福。

没有十年,只有两年相隔,他们就距离咫尺天涯。

她在巴塞罗那住了一个月,跑遍了他们以前一起走过的地方,她围着半米长流苏的红格子披肩,想让自己温暖起来。在街头,人来人往中,思念他。

最终,她还是选择回到南京,沈慕西正在海南寻找着她。杨菡最终还是和他离了婚,不是被他对槿湖的真情感动,而是当初抛弃她的台商又找了回来,台商在台湾的妻子不能生育。杨菡生了一个儿子,台商做了亲子鉴定,承认了这个孩子,母凭子贵,终于和台湾的发妻离婚。

台商要娶杨菡,她很自然的就和沈慕西痛快的离婚了。

这世上的很多事,是不是很滑稽,让人哭笑不得。

第一百一十七章:那是一场可以用生命来交换的遇见

沈慕西千里寻找爱人引来了很多媒体的关注,他对着镜头,沧桑的模样,像是老了十几岁,他不再是戏里那么俊美的小生,他有了白发,像是个老头。

他嘶哑着声音说:我找遍了每一个城市,如果海南没有她,那我就去国外找,去巴塞罗那,天涯海角,我都要找到她。

他哪里知道,她就在南京,就在他们共同生活过的那个城市,她住在江心洲,每天坐着船去江心的小岛上。一次在船上,突然起了大风,船摇摇晃晃,像是要翻了一样,船上的人都害怕的惊叫着,只有她,心一点都没有胆怯。

就算船翻了,她淹死了,她也不怕了。沈慕西,我连和你分开我都不怕,我还会害怕生死吗?她内心沉静,独自过着生活,隐姓埋名地生活在小岛上,院子里种着葡萄,换着笔名给一些杂志写写稿子。

距寂寞的时候,嘴里含着薄荷糖,对这电视机不断的换台,一遍又一遍。

看到陆澍更加红了,开始走三栖的路线,唱的歌也很好听,发行的唱片也畅销。陆澍和张丝安到底还是离婚了,他身边不乏一个又一个绯闻女友。

他淡淡地站在美女丛中,浅浅微笑,她望着,像是看到了多年前的那个蔷薇少年,他站在楼上,观望着院墙外的那一丛白蔷薇。

鹌白槿湖拿着一个橡皮擦,在自己的头顶上,一遍遍擦拭着,橡皮屑落得满脸都是,睫毛上,肩膀上,落了一层橡皮屑。

沈慕西,我多想用橡皮,擦掉我脑子里所有关于你的记忆。

她觉得自己有些抑郁症了,每天要吃很多的薄荷糖,才能让自己冷静下来,她剥着糖,指尖都凉了。

多少凄然哭泣之后,终归要说出“我是不喜欢你了,而你也是早就不喜欢我了”这番话来。举案齐眉,花好月圆,不过是彼时心境。

时过境迁时,是尤三姐最后一刻回眸的眼神,不过诠释着四个字:恩,断,义,绝。

生命里,有过那么多的人,来来往往,最后她还是孤孤单单一人。她把电视开得很大声音,想让自己的院子变得热闹起来。

养了一只笨狗和一只懒猫,都是流浪在岛上的,那只狗,好像是个白痴,只会摇尾巴,而那只猫,除了睡觉,就是吃。岛上的人都很讨厌这些流浪的东西,长满了虱子和皮疹,呆头呆脑的。

她把它们细心的养着,带着它们坐船到对岸的街道宠物医院里,给它们打预防针看皮肤病,她照顾它们,把它们变成了可爱的两个小家伙。她分别叫它们:慕慕和西西。

沈慕西,即使有天你变成了它们的样子,我依然都要你。她望着两个渐渐快乐起来的小家伙,觉得安详了很多。日子,就这样过去吧。不去哭,也不去闹,好好的活。写书,听戏,唱歌,自言自语。

直到看到电视上,那个苍老的沈慕西,她几乎都没有认出来,这是我的沈慕西吗?他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在漠河的那场雪里,他也没有苍老如此。

她抱着电视机,抚摸频幕上沈慕西消瘦地高高突起的脸颊,泣不成声。说好了不会再为你哭的,可看到你这个样子,让我的心多么疼,沈慕西,你怎么了,为什么不照顾好自己,为什么要找我,你为什么不好好过你自己的生活。

沈慕西说他要去巴塞罗那去寻找她,找不到她,就不回来。他还是围着着当年她给他织的大红围巾,他瘦的不成形但还是满怀信心的说:下一站,也许我就可以带她回来。

电视栏目频幕的下方,有栏目组提供线索的电话,她拿起手机,按下那个号码,她多想告诉沈慕西,我就在南京,我就在原地等你,你回来吧,我一直在这儿。

她努力作自己的思想工作,却犹犹豫豫终究没有打那个电话。

她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