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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粗糙无光的头发,便全是光秃秃的,像削发的僧侣。噢,看出来了,埃勒里忽然想道,他还真有点像那尊苏格拉底的半身雕像呐。
为了这个场合,记史人从他的袍子里掏出了一件非同寻常的小装备。那是两片玻璃,嵌装在一个木框子里,从木框两端的小孔里穿了两根末端打了环的皮条。直到老人把这东西拿到眼前,并把两根皮条的环儿套到耳朵上,埃勒里才确实看明白了,那是一副自制的眼镜。似乎,老人透过那镜子比不戴它看东西还费劲得多,所以显然,这镜片是来自外面世界无从知晓的某个地方,是人家淘汰不用的,拿回来装在了木框上。或许这镜子跟这个职位相般配吧。
「你说的是这个意思吗,埃尔罗伊?」记史人带着粗哑的颤音问道,「你来的那个地方,年份有数字,没有名字?」
「是的。」
「噢,老天作证!那么那些人(咂嗒!)也是有数字的喽?」
「不,有名字,除非他们行为不端。是的,今年是我们的一九四四年。」
「(咂嗒!)一九四四什么,埃尔罗伊?」
「是A。D。。这表示公元。用的是耶稣纪元。也就是基督教的纪元。」
「简——简——简直是(咂嗒!)闻所未闻哪。」
「按照奎南的历法,记史人,现在是哪一年呢?」
本来记史人正凝望着刚才应埃勒里的请求去档案室的贮藏罐里拿出来的卷轴书,听见埃勒里的问题,便从那卷轴上抬起头来,一脸不解的神情。
「现在是哪一年?(咂嗒!)赞美世界!我怎么能知道啊?」
半是觉得有趣,半是感到迷惑:「那么,谁能知道呢?」埃勒里问道。
「嗨,没人知道!谁也不知道!(咂嗒!)你知道的,一年没过完之前没有名字。怎么可能知道呢?至高会都是在末日那天开会来决定给这一年起什么名字。刚过去的这一年,最近才起了名字,叫『黑母羊生双崽之年』。往前一年是『大李子之年』。再往前一年是『毛虫之年』。然后是『大风之年』。然后……」
埃勒里听他数说着往前,往前,往前……数过了「未得丰收之年」,「地震之年」,「大雨之年」,「老师娶巴齐尔为妻之年」,如此等等,直到最后是「东行朝圣之年」,即奎南人迁出旧金山的那年。那一年,确实是一八七三年。
「这样你瞧,我们在这个山谷里已经待了有……七十年,对!(咂嗒!)七十年啦。我算出来的就是这个数。这个数是可以用以往的文字记载加以证实的。」
记史人朝那部卷轴书指了指。那书上的笔迹同样是那种「高等法院体」,埃勒里曾经在抄写室里看着继承人写过的。有没有可能,在久已消逝的过去的某个年代,某位「老师」或「继承人」曾在伦敦某家法律事务所供过职——甚至在比狄更斯记述议院辩论还更早的年代?
可能吗?在这个地方,埃勒里想道,任何事情都是有可能的。
「以往的文字记载,」埃勒里嘟嚷着,「这些记载,记史人,有没有关于那五十块银币的?」
记史人跳了起来,将那卷轴塞回它原来所在的陶罐,盖上盖子:「有的,有的!」他一溜小跑着过去,把罐子放回架上,又取下另一只罐子,小跑回来,「让我来看看(咂嗒!)『最后朝圣之年』——是的。」他的手指从一栏的上边滑动到下边,没找到要找的东西,便将那卷轴书一端卷起来,展开到另一端。「哈!你看——」
那段记录找到了,同一种古体笔迹,写在发黄的纸上。这一年,至高会讨论了如何处置那五十枚银币,有人建议:因为我们拥有粉比这更珍贵而擂要数算的财富,这些银币便应当埋入泥土并将其忘却。但至商会的表决结果是:把它们储藏在sanquetum【注】中,直到另有决定。
那些古怪的字母在他眼前晃动起来。埃勒里没精打采,他又给累得疲惫不堪了。怎么回事?他心里使劲挣扎着。
五十……他忘了数那两摞银币了。不过肯定没有五十吧?
「剩下那些银币怎么样啦,记史人?」
这位老公务员露出不解的表情:「剩下的(咂嗒!)?不,客人,这我可不知道了。只有老师——赞美世界,让他继续留在我们中间吧——他才可以进那间禁室。那些银元是保存在那儿的,跟那部圣书一起。」
「对了,那部圣书。那书名是什么意思呢?」
「《姆肯书》【注】?」
「『姆肯』?我记得老师说的不是『姆卡』吗?」
记史人为自己的错误整起了眉头。「按照以往的记载——当然都是根据回忆写的——人们认为那本丢失过的书是《姆肯书》。就是说,根据那些这样认为的人们的说法,是有这么一部书。而其他一些人(咂嗒!)认为没有。不过,老师,还有以前他父亲,都是这么叫的——『姆肯』。后来,五年前,在『多鸟之年』,老师找到了那部丢了的书;他重新研究了以往的记载之后,认为我们从来都把那书名给读错了也写错了——应该是『姆卡』,不是『姆肯』。打那儿以后,我们就都管那部书叫《姆卡书》了。因为所有事情,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呗。」
「但这书名是什么意思呢?」
老人耸了耸肩:「谁知道啊?名字总要有个意思吗?」
又过了一会儿,埃勒里告辞了,他去找到了老师。他问是否可以借一头驴,稍稍离开山谷一段时间。
「你会回来的,」那老师说道。既非询问亦非请求。
「当然啦。」
「那么去吧,埃尔罗伊,世界与你同行。」
埃勒里不清楚自己出于什么动机,不开他的车,而骑着一头奎南的牲口跑这一趟,这么远的路,骑着驴又不见得很舒服,就更让他想不明白了。最后他想到了,只不过是一种合情合理的感觉,促使他做出了这个选择。在先知的土地上,要学先知的样子骑着走。(而且还是一种原始的骑法:没有合适的鞍子,只有一块旧损的毡垫;草绳做的、已经磨烂了的缰绳和嚼子;一根长苇秆就代替鞭子了。)
他也想象不到,那位店主奥托·施米特看到他这个几天前的顾客「骑着一头小驴驹子」来了,是否会比当真又见到了他更惊讶。结果是,店主的嘴抿着,圆圆的脸上满满地绽开了欢快的笑容,那一团拢须险些被扯到耳根去了。
「是你呀!」他叫道。
「你好,施米特先生,」埃勒里边说边从驴上跨下来。「这头『闪电』拴哪儿呢?」
那矮胖的小个子男人赶忙迎上前来。「这边儿,这阴凉地儿。我来给它弄一桶水,弄点儿面包。哦,你带草料啦。来吧,我来给你弄好。好啦!奎因先生,对吗?还是基恩?我的天,你去哪儿了?你怎么骑着这头笨驴过来了?你的车怎么啦……?
埃勒里走进店里,吸着凉爽而潮湿的空气,那空气中混合着古老的木头、桂皮、咖啡、醋、丁香和煤油的芳香。每一样东西都还像他上次见到时那样:螺旋状盘绕的粘蝇纸,富兰克林·D·罗斯福褪了色的彩色照片,磨损的柜台,台面上嵌着那根铜尺(埃勒里好奇地想到,不知多久以前,那些印花布、帆布、方格花布、原色平纹细布,曾经在这条尺子上量过?),老式的汽水冷藏箱……
他在一张桌子旁边坐下来,立刻就产生了畏缩的感觉。要骑着一头精力充沛的公驴在沙漠上跑上三个小时,那种在中央公园的马路上偶尔慢跑一两回的训练,是不怎么够用的。
「哦,我的天哪!」施米特先生匆匆跑进来,带着微笑,「你找到我告诉你的那条路了吗?你到了拉斯维加斯啦?喔!就因为这个,所以你才骑着驴吧?我敢打赌,你赌色子把车给输了。要么就是让老虎机给吃啦?要么——当然,这不关我的事。」
埃勒里不置可否地笑了笑:「能弄点儿东西吃吗?不然我要吃那头『闪电』啦。」
「没问题,你知道的!你还真有运气!比尔·霍恩,哦,你不会认识他的,他每周一次从哈姆林去拉斯维加斯的时候,路上都得特地往这儿绕一下。我把我的配给票儿给他,他就给我带肉回来。嘿!比尔今天早晨从这儿路过,给我带了些牛排,这可是自从我在老家不再卖肉以来见过的最棒的肉啦。来点儿前腰片儿,或者再加两个鸡蛋,怎么样?还有炖好的土豆儿,我可以按乡村风味儿炸一下,我还烤了一锅梨馅儿饼哪……」他跑下去了,显然是绞尽脑汁琢磨着再添点儿什么花样儿。
埃勒里咽咽口水。
「噢,对啦,」他说,「能先来点儿咖啡吗?」又补上一句,「跟我一起吃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