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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表明自己是女孩儿的父亲,结果他用膝盖顶我下盘。他一直揍我,直到有人进来说我妻子和女儿来了。组长知道我说的都是实话后,便叫我滚蛋,连旬道歉或解释的话都没有。
因此我希望当局能留意以上所说的事,要求尼曼组长和两名巡警为这次凌虐无辜老百姓的事负责。
工程师,斯图雷·马格努松
官方评注:尼曼组长不记得有这件事,斯特伦和罗森奎斯特巡警表示知情,他们认为当事人当时举止
怪异,对孩子不利。但他们只要求马格努松上车,后来便放他走了。当时辖区警局里的五名巡警,均否认看到当事人受到欺凌,也没注意到尼曼组长曾走进拘留所,他们认为组长根本没去。不予起诉。
勒恩把报告放在一边,在笔记上写了点儿什么,然后继续看下一份控诉书。
斯德哥尔摩,司法部风纪处
上周五,十月十八日,我到住在厄斯特马路的好友家参加派对。晚上十点左右,我和另一位朋友叫出租车回家,我们站在门口等车,这时两名警察从马路对面走来,问我们是不是住在这栋大楼。我们说不是。
他们就说:“那就滚开,别在这边闲晃。”我们解释是在等出租车,昕以没有走。警察就粗鲁地抓住我们,把我们从门口推开.还一直叫我们走。我们说出租车已经叫了,但两名巡警还是强行推着我们走在他们前面,我们反抗时,其中一人便拿出警棍打我的朋友。我想保护朋友,结果也挨了几棍,然后他们两个都拿出棍子拼命揍我们,我一直希望出租车赶快到,这样我们就能逃走了,可是车没来,最后我朋友大喊:“我们最好快逃,要不会被他们打死。”我们跑到卡尔拉路,坐巴士回了我家。回到家时,我们两人浑身是伤,我的右手腕开始肿起来,淤血得很厉害。我们决定去那两个巡警工作的警察局控诉,便搭出租车去了。两名巡警不在,不过我们跟一个叫尼曼的组长谈了。他叫我们等巡警进来。巡警一点钟回来了。接着我们四个人——两名巡警和我们两个——一起被叫到尼曼的办公室,我们把经过重述一遍。尼曼问巡警有没有这回事,他们矢口否认,组长当然采信他们的说法,叫我们最好别污蔑两位辛苦老实的警察,如果我们再这样,就不会轻易饶过我们。然后他就叫我们滚蛋了。
我觉得尼曼组长的处理方式值得商榷,我听说的句句属实,我朋友可以作证。我们并未喝醉酒,我周一请公司医生检查我的手,他写了一份证明,附在此信中。我们并未查出两名警员的名字,不过我们可以指认他们。
奥拉夫·约翰松敬上
勒恩并不了解医生所写的术语,不过看来这位约翰松的手腕会肿起来,是因为体液渗出所致,若不自行消肿,就得刺穿皮呋引流,这样一来,从事印刷工作的患者就只好暂停工作了。
接着他把官方评注看了一遍。
尼曼组长表示有此一事,并说自己可以帮柏格曼及合格伦巡警出面证实他们一向勤恳执勤。两位巡警否认拿警棍殴打投诉者及其友人,他们指出对方态度蛮横,而且目中无人,足以推断对方醉酒了,舍格伦巡警表示其中一人身上飘着浓浓的酒味。不予起诉。
女职员已经不再摔档案柜的抽屉了,她走到勒恩身边。
“尼曼组长那一年的资料全找完了,除非要我再往前找。
“不用,可以了,把你找到的给我就行了。”勒恩低声说。
“你还要待很久吗? ”
“再一下,把这些看完就好了。”勒恩说,女人走开了。
勒恩摘下眼镜擦亮,然后继续往下看。
我是一名寡妇,独自工作抚养一名四岁的孩子。
我工作时,孩子便待在托儿所,自从一年前先夫车祸丧生后,我的精神及健康状态便一蹶不振。
上里期一我跟平常一样,把女儿送到托儿所后便去上班。公司下午发生了一些事,我就不多说了,但那件事令我非常生气。公司医生知道我的精神状态不佳,便帮我打了针,叫出租车送我回去。我回到家后,觉得镇定剂似乎没生效,就又吃了两颗安眠药,然后去托儿所接女儿。我才走了两个街口,便看到一辆警车停住,走下两名警察把我推到后座。我因为吃药的关系有点儿昏昏欲睡所以走路不太稳从他们的反应来看,大概以为我喝醉了。我试着跟他们解释,并表示自己得去接孩子,但他们只是一味地嘲弄我。
到了警局,组长也听不进我的话,只是叫警察把我关到牢里“睡个够”。
牢里有按铃,我一直按却没人来,我大声喊叫想找人去照顾我的孩子,可是没人理会。托儿所六点钟就关门了,如果到时候不去接孩子,昕里的人会很紧张。我被关入牢里时都已经五点半了。
为了打电话到托儿所确认孩子有人照顾,我只得努力引起别人注意。我宴在气坏了。
他们一直到晚上十点钟才放我出去,那时我已经急疯了。我的身体尚未完全复原,目前还在请病假中。
写信的女人还附上自己的住址,还有托儿所、公司、医生及警局的住址。
信后的评注如下:
信中昕指的巡警乃汉斯·斯文松及约兰·布隆斯特洛姆,二人表示他们是基于善意。尼曼组长声称该女子神志极度不清,语无伦次。不予处置。
勒恩叹口气把信放下。他记得他看过一篇访问警政署长的报道,谈到风纪处三年来收到了七百四十二件申诉信函,其中只有一件送到检察官那里采取法律行动。
这到底能证明什么啊,勒恩想。
署长把这件事公诸于世,只是显出他的愚蠢罢了。
下一份文件很短,用铅笔大大地写在笔记纸上。
亲爱的风纪处:
上星期五我喝醉酒,这没什么好奇怪的,我以前也喝醉过,警察把我关起来让我在警察局睡到天亮。
我是好人,不会乱惹麻烦,所以上星期五他们带我去警局时,我以为会跟以前一样到牢里睡觉。可是我错了,因为以前我在警察局里见过的一个警察到牢房里把我狠很打了一顿,我很吃惊,因为我又没做错什么。
可是这个警察却把我骂了一顿,我确信他是局里的头头。他打我又骂我,昕以现在我要告这位组长的状,让他别再为非作歹。他很高很壮,外套上有金色条子。
乔卡·约翰松
官方评注:投诉者屡次在各辖区醉酒闹事,信中所指警员应该是尼曼组长。尼曼表示他从未见过此人,但对他的名字颇为熟悉。尼曼组长否认自己或其他任何人在狱中对投诉者施暴。不予处置。
勒恩在笔记上做记录,希望以后能看得懂自己写了些什么。只剩两份要看了,勒恩摘下眼镜揉揉酸疼的眼睛,然后眨眨眼,继续往下读。
我丈夫出生于匈牙利,因此不太会写瑞典文,我以妻子的身份帮他写这封信。我丈夫长年受癫痫之苦,现在因病退休。由于生病之故,我丈夫有时会发病跌倒,通常他会预先感到快发病了,就待在家里,可是有时无法预知何时要发病。医生给他开了药,结婚这么多年,我也很清楚怎么照顾他了。我想说的是,有件事我丈夫永远不会做,也从没做过,那就是喝醉酒。
他宁可死也不会去沾烈酒的。
我丈夫和我想报告一件上周六他从地铁返家时发生的事。他在地铁时感觉自己就快发病了,于是便急忙赶回家,没想到途中还是发作了。等我丈夫清醒时,人已躺在牢里了。那时他觉得好多了,但需要吃药,而且很想回到我身边。警方等了好几个小时才将他放行,因为他们一直以为他喝醉酒,可是我丈夫向来滴酒不沾,怎么可能酒醉? 他们放他出来之前,先叫他去见组长,我丈夫跟组长说他是生病,不是喝醉,可是组长根本不想听,骂我丈夫说谎,还叫他以后不准喝酒,说他受够我丈夫这种外国醉鬼了。我丈夫瑞典话说得不好,实在不能怪他。我丈夫告诉组长他从不喝酒,那位组长不知听懂没有,反正他大为光火,一拳把我丈夫揍倒在地,踹他,又把他推出门外。后来我丈夫回来了,我当然担心了一整晚,打电话找遍所有医院,可是我怎么也没料到警方竟然把病人抓到监狱,还把他当成十恶不赦的罪人痛打一顿。
我女儿告诉我——我们有个已婚的女儿——可以向你们报告这件事。虽然事情在七点钟就结束了,但我丈夫回到家时已经过午夜了。
埃斯特尔·纳吉
官方评注:投诉中的组长是尼曼。尼曼表示记得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