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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觉得这种日子比较好过? ”
“应该是吧。”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手上的烟,随手把烟屁股往没喝完的啤酒里一扔。“我最恨人家这样子干了。”他又不知道想到哪里去了。“我最恨见到送回吧台的酒杯里漂着烟屁股。恶心死了。”他的眼睛盯着我,好像想要瞧出什么端倪,“你能帮我点忙吗? 我可以雇用你。”
“我不大明白,你雇我要干什么? ”
“你是说现在我只能等待喽。我最恨等待了。我上高中的时候,跑步上学,四分之一里。当然我那时候比较轻。我烟抽得很凶,我十三岁学会抽烟,在那个年纪,你什么都敢做,天不怕,地不怕,好像什么东西都保护着孩子,难怪他们都觉得他们永远也不会死。”他从盒子里拿出一支烟来,但只拿出一半,又推了回去。“我喜欢赛跑,但是我最讨厌等待比赛开始的那段时间。有的人会吐,可我不会吐,因为我喜欢比赛。我只会想小便,比赛完之后,我也会跑去小便。”回想起往事,他不禁摇了摇头,“我被派到海外也一样。我不在乎打仗,可是等着上战场的那段时光,我总是不免要胡思乱想,难熬得很。我现在又回想起那段时光,想起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其实,这跟现在的难题又有什么关系呢? ”
“我了解你心情。”
“等待,跟谋杀没两样。”他往椅背一靠,“我要给你多少,马修?”
“什么多少? 我又没做什么。”
“你给我不少建议啊。”
我劝他提都别提。“这杯酒就算你请客好了。”我说,“这样就行了。”
“成交。”他说着,站起身来。“说不定将来我会有麻烦你的地方。”
“尽管说。”我说。
他出门时还跟丹尼斯聊了几句,我把杯中的咖啡喝光。隔两张桌子的女士已买单离去,报纸却留在桌上。我把报纸拿过来看,又叫了一杯咖啡跟一杯波本,把波本倒进咖啡里,让咖啡有点甜味。
下午,等我把女招待叫过来的时候,酒吧里的人已经多了起来。我给她一块小费,请她把账单给我。
“没有账单。”她说,“那位先生已经付了。”
她是新来的,所以不知道斯基普的名字。“他真的太客气了。”我说,“可是在他离开之后,我又喝了一杯,这总该有账单吧? ”
“你去问丹尼斯好吗?”她说。
在我还没开口之前,她就去帮别的客人点东西了。我跑到吧台,把手指往后一指,跟丹尼斯说:“她说我那桌没有账单。”
“她说的是实话啊。”他笑道。他常常笑,好像一天到晚都能看到很好笑的事似的。“德沃把所有的账都付掉了。”
“不可能。不管怎么说,在他走了之后,我又喝了一杯,我叫那个女服务员给我账单,可是她却叫我来找你。是又出了什么事吗? 我到底有没有账单? ”
他的嘴咧得更大了,“只要你想要账单,我会给你一张,但是今天不行,你现在一张账单都没有。德沃先生付得干干净净。”
“总共多少钱? ”
“八十块出头的样子。如果你想知道详细数字的话,我可以算给你看,要不要? ”
“不要。”
“他给我一百块钱付你们的酒账、给莉迪的小费和抚慰我惶惑不安的心灵。我猜想你又点了几杯喝的,但我知道一百块是足够了。”他又开始微笑,“所以你不欠我们一毛钱。”
我没跟他争。如果说我从纽约警察局里学到什么东西的话,那就是人家给我什么,我就拿什么。
第五章
我回到旅馆,查了查有没有来信或是留言,结果什么都没有。看门的是一个来自安蒂瓜、手脚很灵便的黑人。他说他不怕热,只是想念舒爽的海风。
上楼后我洗了个澡。房间热得要命,其实我房里有空调,但是制冷系统好像坏掉了,只觉得热空气一直在房间里打转,还有一股化学药品的气味,屋里依旧是又湿又热。我索性关了它,把窗户全部打开,但是,好像一点帮助都没有。我瘫在床上,睡了一个小时左右。醒来之后,我又得再洗一个澡。
洗完后,我打了个电话找弗兰。接电话的是她室友。我告诉她我是谁,然后等了好久好久,弗兰才来接电话。
我邀她一起吃晚餐,如果还有兴致的话,饭后再去看场电影。“可是我今天晚上不行,马修。”她说,“我有别的计划,下次再说好不好? ”
我挂了电话,有点后悔,早知道就不打了。我穿上衣服,照了照镜子,确定我不用刮胡子之后,就出门了。
街上也是热得要命,不过再过几个小时就会凉快下来。而且,街上全是酒吧,无论如何,它们的空调比我家的强。
很奇怪,我没有朝着酒吧去。我的心情不大好,声音沙哑,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我会一口气灌几杯。但现在我却东逛西逛,也没打算找个地方歇歇脚。我甚至进到几家酒吧里去,但是,没点东西又跑了出来。
我还差点跟人打了一架。在第十大道的一家地下酒吧里,一个浑身横肉、少了几颗牙齿的大块头,跟我撞了个满怀,他的酒洒了我一身,我却很反常地接受了他的道歉。其实事情没那么简单――他本来就想找个人打架,我也准备好要教训教训他。他的一个朋友却从他身后抓住他手臂,另一个挡在我们中间。我就在这个时候回过神来,接受他那毫无歉意的道歉,迅速离开现场。
我朝东走向五十七街。几个黑人妓女在假日饭店前拉客。我仔细打量她们,态度比以前认真得多。其中一个像是戴了黑檀木面具的妓女,眼光毫不避讳地扫着我。
我只觉得胸中有一股按捺不住的怒火,只是不知道是谁或是什么事情把我激怒的。
我走向第九大道,还是回阿姆斯特朗酒吧去。见到弗兰坐在那里,我一点也不惊讶,就好像知道她一定会在那里似的。我在酒吧的北边找了张桌子坐下来。弗兰背对着我,根本没注意我已经进来了。
她坐的是一张两人桌。她的伴是一个我不认识的人。我只瞧见他有一头金发,两道金眉,一张年轻开朗的脸庞。他穿了件蓝色短袖衬衫,上面还有肩章。我记得大家管这种衣服叫猎装。他抽烟斗,喝啤酒。她点的是一大杯烟雾缭绕的粉红色液体。
可能是龙舌兰日出。那一年特别流行龙舌兰日出。
我的眼光转向吧台,见到卡罗琳坐在那里。散桌差不多都坐满了人,但是吧台还有一半是空的。对酒保来说,星期五晚上只有这么多人,算是很清闲的。门边,也就是在卡罗琳的右边,有两个人畅饮啤酒,大谈棒球。她左边是三张没人坐的高脚椅。
我坐上中间那一张,点了一杯双份加水的波本。帮我倒酒的是比利,他随口跟我聊了两句天气。我喝了一口酒,偷偷瞄了卡罗琳一眼。
她不像在等汤米或其他人,也不像几分钟前才进来的样子。她穿了一条浅黄色七分裤跟无袖的背心上衣,浅褐色头发梳得很整齐,配着她小小的脸庞,让人看着很舒服。她不时从粗重的杯子里喝一些黑色饮料。
那不是龙舌兰日出。
我喝了点波本,斜眼瞧了弗兰一眼。我为自己的怒火中烧感到生气。我跟她有过两次约会,彼此都没有感觉,身体里也没起什么化学变化,顶多就是送她到门口而已。今天晚上我刻意要找她,但她却说她有别的计划。结果她却坐在这里,跟“她的计划”一块儿喝龙舌兰日出。
只是我到底在生什么东西的气?
我想,她大概不会跟他说,她明天有事,必须要早起吧? 我敢说这个穿猎装的英俊小伙子绝对不用在楼梯下跟她说再见。
这时候,我右边传来一阵软绵绵的声音,“我忘记你的名字了。”
我转头瞧了瞧。
“我相信我们两个见过,”她说,“但是我实在想不起你的名字。”
“我叫马修·斯卡德。”我说,“你说得没错,汤米为我们介绍过。你是卡罗琳。”
“卡罗琳·奇塔姆。你最近见过他吗? ”
“汤米? 出了那件事之后就没再见到他了。”
“我也是。你们都去参加葬礼了?”
“没有,我想去,但是没去成。”
“你为什么要去?你不是不认识她吗?是不是?”
“不认识。”
“我也不认识。”她笑了。但是笑声中听不出任何高兴的意味。“吓了你一跳吧?我没见过她。我那天下午本来想去的,但是,我没去。”她的牙齿咬住下唇,“马修,请我喝一杯酒好不好?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