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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团伙-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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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站了起来,用大衣裹紧身子。 
  “好了,再见吧。”她毫无表情地说。 
  她从头至尾都不曾与塔彭丝打招呼,甚至在这告别的时候,她连正眼也不看一下塔彭丝。她扭过头来又疑惑地看了汤米一眼。 
  她刚走到酒店大门,就迎面碰上了一位个子挺高、一头白发、脸胖胖的男人。那人意外惊喜地叫起来,随后扶着她的手臂,一同走出了门厅,一边极为亲切地交谈着。 
  “真是个绝世美人,是吧?”埃斯特科特说,“可是却长着个蠢兔的脑袋。有传闻说,她就要嫁给勒康伯里勋爵了。刚才在门厅里的那位就是勒康伯里勋爵。” 
  “他看起来可不像那类值得女人去嫁的好人。”塔彭丝评价道。 
  埃斯特科特耸了耸肩。 
  “我想,爵位的诱惑力还是挺大的。”他说,“再说呢,勒康伯里还不至于是个穷困潦倒的贵族。嫁给他后,她便可以养尊处优。说句实话,没人知道她的身世如何。我敢说她的名声并不如她人这么美。不管怎么说,她待在这儿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她没有住在旅馆里。我曾试图打听她究竟住在什么地方,而她却冷冰冰地拒绝回答我——她拒绝我的态度是相当粗暴的。也只有她才能那样做得出来。上帝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看了一下表,啊地叫了一声。 
  “我必须走了。真高兴与你们再次相见。我们应该找个晚上在伦敦相聚痛饮一次才对。再见了!” 
  他急匆匆地走了。这时,一个侍者手托盘子向他们走: 
  来。盘内故着一张未落款的便笺。 
  “先生,这是给您的,”侍者对汤米说,“是吉尔德·格伦小姐叫送来的。” 
  汤米把便笺拆开,十分好奇地看着。信封内页上歪歪扭扭地写着几行字。 
  我不能肯定,但我想您也许可以帮助我。您要走那条路去火车站。您能否在六点十分去一趟摩根林荫道边的白屋? 
  顺致敬意。 
  吉尔德。格伦汤米对那位侍者点了点头,在侍者走后,他把便笺递给了塔彭丝。 
  “这简直太离谱了!”塔彭丝说,“这是因为她还在认为你是神父?” 
  “恰好相反,”汤米沉思着说,“我想这是因为她最后确定我不是牧师。喂!你看那位是谁?” 
  汤米讲的“那位”是一个长着鲜红色头发的年轻人,他看起来桀骜不驯,穿着一身极不合体的旧衣服。他已进入屋内,一面跟舱地快步向他们走过来,一面咕哝着什么。 
  “真是活见鬼!”那红头发的年轻人大声吼道,“我就是要说——真是活见鬼了!” 
  他一屁股坐在靠近这对年轻夫妇旁边的一张椅子上,极不高兴地看着他们。 
  “让所有的女人都见鬼去吧,我就是要这样说。”那年轻人说道,恶狠狠地看了塔彭丝一眼,“嗅!简直是有意作弄我。让我离开这家酒店到外面去折腾。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难道人与人之间就不能推心置腹地交谈一下吗?为什么我们必须控制自己的感情呢?为什么我们一定要毫不走样地像其他人那样假装笑脸、那样说话呢?我并不认为这是讨人喜欢或者是出于礼貌的举动。我感到这就像卡住某人的咽喉,让他慢慢地窒息而死。” 
  他停下来喘了一口气。 
  “你这话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呢?”塔彭丝问道,“还是针对任何人而言?” 
  “当然是针对特定的人。”那年轻人冷酷无情地说。 
  “这就非常有趣了,”塔彭丝说,“你能再给我们讲详细一点吗?” 
  “我的名字叫赖利,詹姆斯·赖利,”那红头发的男人说,“你们应该听说过这个名字。我曾写过一部宣传和平主义的诗集——不是我自夸的话,颇有点小名气。” 
  “你写过和平主义的诗?”塔彭丝显然很吃惊。 
  “一点不错——有什么疑问吗?”赖利先生挑衅地反问道。 
  “噢!没有。”塔彭丝仓促地回答道。 
  “我这人一生酷爱和平。”赖利先生语气坚定地说,“让战争下地狱吧:还有女人,女人也应下地狱:你们刚才看见了那个在这儿扭来扭去的活宝吗?她称自己为吉尔德·格伦。哼!吉尔德·格伦!只有上帝知道我是多么地祟拜那女人。我对你们说,倘若她的心是肉做的,她就应该体谅我的心。如果她能倾心于我的话,我将百倍地爱她。但如果她要把自己卖给那个臭粪堆——勒康伯里的话,哼!那我就立刻亲手杀死她。愿上帝能拯救她!” 
  说到这儿,他突然站起来,飞快地跑了出去。 
  汤米扬了扬眉毛。 
  “真是个感情冲动的绅士。”他小声地说,“好了,塔彭丝,我们可以走了吧?” 
  他们出了酒店,外面空气非常凉爽,这时一阵薄雾慢慢袭来。根据埃斯特科特指引的方向,他们直接朝左面走去。 
  几分钟后,他们来到一个拐角处,路牌上标着:摩根林荫道。 
  薄雾渐渐变得愈来愈浓了。潮湿灰白的雾气形成小小的旋涡不断地从他们身边漂流而过。他们的左侧是用高墙挡住的墓地,右侧是一排矮小的房子。这时,他们停住了脚步。一排高高的灌木树篱横在他们面前。 
  “汤米,”塔彭丝胆怯地说,“我感到有点心惊肉跳。雾这么浓——这地方又这样寂静。我们似乎到了前不巴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任何人都会产生这种感觉的,”汤米同意道,“我们好像与世隔绝了。这是浓雾产生的效果,我们无法看清前面。” 
  塔彭丝点了点头,“现在只能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在人行道上的回音了。 
  听!那是什么声音?” 
  “什么是什么声音?” 
  “我仿佛听到我们身后响起了其他人的脚步声。” 
  “你像这样神经紧张,待会儿,你还会看见鬼魂呢!”汤米和蔼地说,“你不要紧张。你是不是害怕那幽灵警察会把他的手搭在你的肩头上?” 
  塔彭丝发生一声刺耳的尖叫。 
  “汤米,请不要再说了。你的话反倒使我想起了那一件令人毛骨依然的事来了。” 
  她扭头朝后使劲伸长脖子,竭力朝紧紧包围着他们的白蒙蒙的浓雾深处望去。 
  “那脚步声又响起来了,”她耳语般地说道,“啊!现在离我们愈来愈近了。汤米,这一次你不至于会说你没听见了吧?” 
  “我确实听到有什么声音。是的,是从我们身后发出的脚步声。我猜想,会不会有其他人也走这条路去赶火车他突然停下脚步,一动不动地站着。塔彭丝也吓得屏住了呼吸。 
  他俩面前的浓雾犹如舞台幕布被人哗地一声拉开,在离他们不到二十英尺处,突然出现一个巨人般的警察。这似乎是鬼魂从烟雾中猛然显形,一会儿不见了,一会儿又出现了——这也可能是这两位观众极度恐惧所造成的幻觉。随着那浓雾滚滚后退,背景渐渐清楚,恰似舞台效果。 
  眼前出现一个身材高大、身穿蓝色制服的警察,一个竖立的鲜红色邮筒,路的左侧还慢慢现出了一栋白色楼房的轮廓。 
  “红色、白色和蓝色,”汤米说,“构成了这该死的图像。 
  塔彭丝,别害怕,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因为这时他确确实实已看清那警察是个真正的警察,并且,他根本不如刚才在迷雾中时隐时现那般高大。 
  正当他俩准备继续前进时,身后响起了一阵脚步声。一个男人急冲冲地从他们身旁走过。他到了那栋白色楼房的大门前,上了台阶,抓起门环连续吟吟地敲打着,门终于开了,他走了进去。这时,汤米他俩正好走到那位晋察站的地方,他的目光一直在注视着那个男人。 
  “刚才那位绅士似乎有急事。”那警察说道。 
  他说话的语气显得缓慢而严肃,似乎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做出这样的结论。 
  “他是那类总是雷厉风行的绅士。”汤米评价道。 
  那警察慢慢地转过头来,用疑惑的目光打量着汤米。 
  “他是你的朋友?”他问道,语气中透露出明显的怀疑。 
  “不,”场米说,“他不是我的朋友。我只是偶然认识他的,他叫赖利。” 
  “是吗?”那警察说,“好了,我应该走了。” 
  “请您告诉我白屋在哪儿?”汤米问道。 
  那警察的头向旁边一歪。 
  “这儿就是。这是霍尼科特太太的住宅。”他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显然是想给他们提供点有价值的信息,“她是个神经质的女人,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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