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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是,多亏你戚大小姐的帮忙。既然如此,你就留下来面对那两位主角,大爷我可是要回长安去了。”冷如风还真受不了这疯丫头,没事哭哭笑笑的,对他是一忽儿冷、一忽儿热,像是将他当成小狗似的,高兴的时候便笑着对他招手和他说悄悄话,要是不高兴就对他冷嘲热讽、又踢又踹。他看他还是回长安和太武侯退了这门亲事,省得将来麻烦。
石头不安的看向外头,狐疑的问萧靖,“干爹,爹和娘这次真的不会有问题吗?”
“放心啦,你爹没那么蠢,这种机会他一定会好好把握的。”萧靖笑道。
“是啊,小子,你甭担心。这次要再不行,大不了把嫂子弄昏送回黑鹰山不就得了。”战不群豪爽的哈哈大笑。
石头白他一眼,“谁负责弄昏她?你自愿啊?”
战不群一听,忙闭上嘴猛摇头。开玩笑,嫂子那母老虎谁敢惹她啊。一想到这里,他忽然警觉到此处不宜久留,要让嫂子知道这事他也有参一脚,只怕以后他在黑鹰山就没好日子过了。
其它人像是心有灵犀,忽然都变聪明了,一下子走的走、躲的躲,纷纷决定这几天还是别睡悦来客栈的好,以免让大娘见到,可能会被砍成十段八段,煮成人肉大餐!
※ ※ ※
杜念秋在镇外追上了赫连鹰,却见他只有单骑一人,并无其它手下。可她并未多想,只是冲上前去大叫,“赫连鹰,你给我站住!”
赫连鹰听到她气急败坏的叫嚷,一下子勒停了马,掉转马头。“你怎么了?”他奇怪她怎么会在这儿。
“不准……不准走!”她紧握双拳,抬头怒目瞪视高高坐在马上的赫连鹰,“你这个没良心的王八蛋,不过骂你两句,你就走人!随随便便闯进我的生活,现在二话不说人就走了,你到底把我当成什么?!”
赫连鹰眼底闪过一丝奇异的神色,脸上却依然面无表情,“你不是赶我走吗?”
“我叫你滚你就滚,那我叫你去死,你怎么不去死一死?笨蛋……”骂到这里,她忽然鼻头一酸,多年的委屈全涌上心头,“你要走是不是?好啊,你走好了!
这东西还给你,我不要了!”她扯下黑玉石,忿忿地将它丢还给他。
赫连鹰反射性的伸手接住,看清手中的东西后,他脸上不再平静,火冒三丈的瞪着她。蓦地,他策马离去,什么话都没说。
看到那链子成拋物线划过天空,她才知道自己在冲动之下丢出了什么;可她后悔也来不及了。等她见到他策马从她身旁离去,她更是不敢相信的呆在原地,泪水无法抑制的掉了下束。
笨蛋杜念秋,你不是来留他的吗?这下看看你做了什么好事!笨死了!笨死了……
她越想越伤心,只能一直掉泪。
不知过了多久,马蹄声又折了回来,她还没来得及回头,就被人拦腰抱到马背上,黑玉石被挂回她的脖子上。
“不准你再拿下它,听到没有!”赫连鹰在她耳边咆哮,“不准!”
杜念秋哇的一声,抱着他直哭,“我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不会再拿下它,再也不会了……”
这女人……若不是看在她眼泪汪汪颇有悔意的份上,他非把她痛揍一顿不可。
等她一哭完,他就要回去拆了那几个家伙的骨头,都是他们对她胡说八道才害他遇到这种事,真他妈的一群混帐!多年后杜念秋是在一年后才终于看到他剑柄里放的宝贝。让她错愕的是,那宝贝竟是他多年前从她发上硬拿走的凤凰玉簪。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将它带在身边,就连他误会她的那十四年中都没有丢掉。
说不感动是假的,于是她接着一个月就听话的穿著保守了些。不过也只有那个月而已啦,因为黑鹰山实在太热了。不过她穿得少,可怜的就是其它人了,个个都不敢正视她,要不然就有得他们受了。
黑鹰山?对啊,她当然回到黑鹰山了,条件是要赫连鹰收手,不再和各族交战。至于商队安全,那简单,只要挂上大唐风云阁的旗帜便成了。而赫连鹰本就不想再有人伤亡,也就同意了这项作法。再者,他发现他的娘子很会做生意,和他走了趟丝路,一路上那些难缠的国家部族,全被她三言两语就搞定了。
现在丝路上开了十多家的悦来客栈,他那些手下个个成了掌柜、跑堂、下厨的,全都做得满心欢喜,因为不用再博命!再加上手底下都有个两下子,也不怕有人闹事,久而久之,悦来客栈的生意便越来越好了。
至于石头,那就真的是另一个故事了……
转自Pinepro's Gate
辨识:Ithuriel 校排: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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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洁明……
风中琴迷……OOXX杂记
OOXX杂记
写《风中琴迷》这个故事的时候,黑姑娘决定尝试新的写法,以片段回忆的方式不断带入现在的生活,方自在与风琴的回忆时间并没有照着正常顺序在走,有时是十八岁,有时是十九岁,有时又是十七岁,因为我总认为人在回想往事时,通常是想到什么就是什么,应该是不会依循时间顺序去回想,至少我本人是不会这样的。
也是因为没有按照时间顺序来回忆,黑姑娘很努力在写,生怕有人看不懂,所以烦恼担心了很久,不过总算是完成了。也许有人会看不习惯这种叙述方式,也许有人根本搞不清楚他们两人到底是几岁相遇+几岁恋爱、几岁分开,但看在我很努力且尽心的份上,就请多多体谅,原谅我的写作功力不够,黑姑娘定会改进的。
方自在和风琴其实跟了黑姑娘很久,为何如此说呢?是因为在黑姑娘【 BBS,专业言情小说论坛】
第一次尝试写长篇小说时,这两个人物就在黑姑娘的脑海中出现了。
一开始的方自在是比较吊儿郎当的,而且毫无穿衣品味,经过几次的“转型”,他的职业也从服装店老板、医生、歌星,一直到现在的小提琴家。当然,黑姑娘也将他的个性修正了一下,因为一个男人如果到了三十岁还像个痞子,那大概很难吸引人去喜爱吧。至于风琴,她仍是个外刚内柔的女子。
黑姑娘很喜欢这两个角色,所以在动笔的时候,总觉得要写的东西太多,最后仍有许多没有写出来:从他俩的相遇,到十年来各自的生活,然后是重逢后的日子,各自的背景、性格和喜爱的东西,以及对事物的看法等等……
曾有人问过黑姑娘是如何写出十万字的?刚开始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事实上一本书才十万字,如何能写出两个人的人生?因此,十万字根本就不够表达!
言情小说注重的是男女之间的爱情,我相信大部分读者想看的,就是各式各样的爱情,以及快乐的结局,不是吗?
顺便提一下,其实黑姑娘我是难得有清醒的时候,感冒时就更惨了,在《风中琴迷》完稿前,黑姑娘竟感冒了,头昏眼花、浑身无力的,不过还是在生日前夕将故事写完了。
生日当天盛阳高照,等黑姑娘回过神来时,才发现自己面对蓝天、白云与大海发呆了整个上午,真是浪费生命啊。
感冒仍然未好,奇异的是喉咙除了感冒【 BBS,专业言情小说论坛】
第一天很痛之外,第二天就不痛了,虽然沙哑,但还是能发出很大的声音,所以话还是很多,可怜了那些三更半夜还要被我以电话骚扰的朋友,在此感谢她们的好心。
《风中琴迷》是黑姑娘的第十一本书,还是老话一句,希望它能带给大家一、两个小时的快乐与轻松。下一次黑姑娘要写的是【魔力ESP】系列的第三人欧阳青,欲知故事如何发展,敬请期待新书问市啰!1) 由Metropolitan的Shiu辨识、校对,冰儿扫图、排版和后续校对。2) 转载时不得删除此段。3) 不得未经冰儿同意而任意转载。4) 请网友不要擅自将此小说转贴到bbs区。5) 请勿在小说放上一个礼拜之内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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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洁明……
风中琴迷
楔子
风天行年岁已达八十高龄,留着一把白长的胡须,喜穿中国唐装,爱喝陈年高粱,目前人住英国乡间,在台湾有一位性情暴烈的儿子风烈军,和外表娇弱可人、脾气却同样不好的媳妇沈雪凝。
让他最庆幸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