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抓到特纳弗罗的一点儿把柄了吗?”局长急切地看着他问
“关于凶手——没有一件确切的证据。在凶杀发生时,我相信他肯定是在别处。从另一个角度看——请允许我在说出我的想法之前再思考几个小时。”胖胖的警察把一只手放在额头上说:“嘿,我刚才都被疑问和问题搞昏了。”
“你必须清醒过来,查理,”他的局长以一种和蔼但有些焦虑的口气对他说,“警局的名誉正面临考验。如果这些人来到我们这个平静的小城并在怀基基互相残杀的话,我们必须向他们证明他们不能逍遥法外。我就靠你了。”
陈鞠躬说:“恐怕你只有如此了。很感激你如此看重,我将会充分发挥我有限的智慧来办此案。现在我要向您说晚安,这一夜就像没完没了的争吵一样令我疲惫不堪”。
他走到外面破旧的大厅里,这时斯潘塞刚好从外面进来。陈看了看表问:
“‘大洋号’已经开走?”
“是的。它开走了。”
“我相信我们的朋友谁也没上船吧?”
“我一个也没有见到——我猜我是第一个到那儿的,虽然他们中的一个曾出现过。”
“哪一个?”
“那个阿伦·杰伊斯,他从格兰特大酒店坐一辆轿车来的,收起了他的行李。船离港时,我听到他低声咒骂。我帮他把行李搬上车,他就回海滩了,他让我给你带个口信儿。”
“什么?”
“他说他会乘下一趟船离开,谁也阻止不了他。”
查理笑着说:“如果他敢尝试的话,我就让他有好受的。”
他走下台阶来到街上。在月光下,他看到那斯文的流浪汉史密斯向他走来。
“这主意不错,警官,”这位绅士说道,“你们开车把我送到警察局,然后再把我轰出来,我怎么回到我的卧室去呢,今天晚上我已经走过一次了。”
查理把手伸进兜里拿出一枚硬币。“你可以坐电车回去,”他建议说。
史密斯低头看着硬币说:“一角钱,我可不能上了街车后给售票员一角钱,一位绅士要有一元钱才体面。”
虽然很疲倦,陈还是笑了。“真对不起,你说的可能有道理,但我相信这次最好还是只给你车钱。时间很晚了,你今晚应该可以用一点点面子就能保持你的尊严。”
史密斯倔强地摇头说:“我必须有一美元才够面子。”
“你是指你必须买杯酒?”陈耸耸肩说,“如果你对这个硬币不满意,那我只好收回来了。”他朝车子走去,“真抱歉,我的方向与你棕榈树下的卧室相反。”
史密斯跟在他后面说:“哦,好吧,可能我有点太敏感了,把硬币给我吧。”查理把硬币给了他。“就算是一笔借款,探长,我舍记下来的。”
他说完就匆匆地沿着贝塞尔街朝国王大街方向走去。查理一只脚放在油门上,眼睛一直看着他,最后他下了车跟在他后面。空荡的大街亮如白昼,他很容易就会被发现,但陈是这方面的老手,史密斯的破鞋大声地拍打在空荡的人行道上,但警探就像穿着丝绒拖鞋般无声地移动着。
流浪汉到了国王大街向右拐了过去,查理跟在他后面,不时在门房间躲闪着。目标到达福特大街的拐弯处时,查理焦急地等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史密斯会不会在拐弯处停下来等候去怀基基的车呢?如果那样的话,这场追踪就会一无所获。
但是史密斯没有停下来,相反他穿过街道,沿着福特大街快步走了下去。月光照亮了他摆动的大帽子以及他穿着可笑的丝绒上衣的肩膀。查理的兴致立刻又来了,流浪汉这么晚了要去做什么呢?
陈选择了大道上与史密斯相对的一侧——这边更黑一些,也更符合他的目的一跟在目标后面走了下去,经过了都只是露出一丝微光的檀香山的几家主要商店,他们继续向前走着。史密斯走到怀丽旅馆的入口处,停了下来。陈藏身于对面的黑暗的门房处,看见他向旅馆的门厅内张望着。这地方空无一人,只有一个看门人坐在大玻璃窗后面的一把椅子上打着盹儿。流浪汉在那儿犹豫了一会儿,似乎改变了主意,又转过身向回走。惊慌之中,查理把自己胖胖的身躯紧紧贴在身后的门上,以免被发现。
但他是安全的,史密斯毫无怀疑地快步走回了国王大街的角义,在那儿等候去怀基的车。查理一直藏在那儿,直到车来,他看到流浪汉坐上车走了——也没讲究一美元的面子。
陈慢慢走回警局。这意味着什么呢?很明显当罗怕特·菲佛告诉侦探他的住址时,他也是在向潦倒的史密斯先生暗示,而且史密斯有紧急的事情想马上见到这个演员。
当局长走下哈利卡瓦·黑尔大楼的台阶时,查理已上了他的小车。
“我以为你已经回家去了呢,查理。”他说道。
“我被耽搁了一阵。”陈解释说。
他的上级急切地走过来问:“有什么新发现吗?”
“我还在原地踏步。”侦探叹气说。
“对本案你并非像你所说的毫无线索爬?”局长焦虑地问道。
陈点头说:“我现在是坐井观天啊。”
“那就爬出来,查理,爬出来。”
“我正计划快速爬上去,”侦探说着启动了车子,终于快速驶向他在蓬奇鲍山的家。
第十二章 谁也不是傻瓜
夜幕即将散去,灰色的雾气笼罩着怀基基。流浪汉史密斯轻轻打了个哆嗦,躺在沙滩上的身体动了动。他伸出手,似乎是在梦中拉过一条并不存在的毯子盖在他衣着破旧的瘦弱的身躯上。他翻了个身。咕哝了儿句,又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了。
灰色的雾变成了粉红色,东方山头上的一小块天空变成了赤金色,几块像夜晚一样黑暗的云朵变得更加醒目。史密斯睁开双眼,逐渐地由梦境回到了现实,看清了周围的景物。他并不喜欢睡在沙滩上,但不知为何今天并没有往常那种醒来后意识到自己又身无分文的痛苦。发生了一件好事——或者说就要发生了。啊,是的,他向头上的黄槿树笑着,大树向他洒下一片桃红色的花雨,昨晚他躺下时这些花还是黄色的。他更想要的是葡萄柚和一杯咖啡,但是花朵与此情此景更协调。
他坐了起来,东方天空的金黄正在扩大,太阳已经露出了一个小边。与天空相匹配的闪着金光的海浪拍打着雪白的沙滩,在他的左方耸立着死火山戴蒙德角。由于一直感觉自己也像死火山似地快要熄灭了,他对戴蒙德角有种同病相怜的感情。他又想起了昨夜发生的事情,幸运之神牵着他的手把他带到了那个避暑屋窗前,他下定决心要抓住这次机会。
他站起身,脱下仅有的几件衣服,露出了里面已经磨损了的泳裤。鼓起所有的勇气,他跑到水边跳了进去。冷水的刺激使他恢复了生气,他勇敢地挥着双臂。至少热带海滩教会了他一件事情,那就是游泳的技术。当他破浪向前时,虚度的光阴离他远去,从前的理想又回来了,他开始计划将来。他将赢回从前的自我,他将离开这个反正他也没打算呆下去的令人消沉的地方,他将重新做人。那能让他重新回到正路上来的钱终于来到他的掌握之中。
温暖而友善的太阳爬上了东面的天空。他游出去很远,越游越感觉精力充沛,最后他回到了浅水处,小心地走着,以免碰到珊瑚。他从他的洗澡间一大海——又回到了他的卧室——沙滩。他坐了一会儿,背靠着一艘废弃的船的船帮,他晚上就是在这下面过的夜。火热的太阳像是他的毛巾,他休息着,心情舒畅。一种甜美的、懒散的感觉传遍了他的全身,但是不,不——这可不行。
他穿上衣服,从兜中拿出了一小截木梳,梳了梳他的黄胡子和头发。已经梳洗完毕,下一步该吃早餐了。他的头顶的树上褂着成串的椰子,通常他不得不以此为早餐。但今天可不行,他微笑着想道。在晨曦和美景之中,他慢慢朝蒙娜旅馆走去。这景致过去也是使史密斯先生沉沦的原因之一,每次他想要描绘它的时候,都会灰心地丢下画笔。为自己天分的不足而悲伤。
在旅馆外的沙滩上,一个早起的流浪儿躺在那儿弹着一把铁吉他唱着一首轻柔的歌曲。史密斯立刻朝他走了过去。
“早上好,弗兰克。”他说。
弗兰克转过头来。“你好!”他神情恍惚地说。
流浪汉坐在他旁边。突然,弗兰克看着他,黑色的大眼睛里闪着热切的光芒。“今天我个打算给游客唱歌,”流浪儿说,“我只为蓝天演唱。”
史密斯点点头。这话从任何其他人口中说出来都会是夸张和作做的,但是流浪汉非常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