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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脸一红,用手捂住耳朵,他轻轻的掰开我的手,柔柔的说:“我还想好了求婚的方式。”
我被他勾起了好奇之心,可是,我绝对不好意思问出口。
他眼中是洞悉一切的了然,好笑的点点我的额头,津津乐道,“花和香槟自然不可少,不过我还加了一件道具。”
“是什么?”我还是忍不住问了。
“要不我们先排练一下?”他调皮的眨眼。
我挑衅般的笑,“好,你拿得出戒指,我立刻就答应。”
他的眼睛一瞬不瞬的紧紧盯着我,低低的嗓音如有魔咒般,“闭上眼睛。”
我顺着他,慢慢合上双眼。
仅过了几秒钟,他的声音在我耳畔重现,“亲爱的,这下可以睁眼了。”
我缓缓睁开眼,眼前并无异样,我斜眼看向晖,他狡黠的笑,忽而打了个口哨。
“汪汪,”小狗莎莎欢叫着跑出来。
经过多日的相处,我对小狗的惧怕心理缓解了许多,不仅敢用手抚摸它柔软的毛发,甚至有时还协同向晖帮它洗澡。而它表达亲昵的方式无非是舔舐脚掌和手心,那般酥酥痒痒麻麻的感觉,常常让我笑的蜷缩成一团。
莎莎的头颈中挂着一只精巧的小竹篮,它屁颠屁颠的跑到我面前,伸出脖子。
向晖从篮中取出一物,深邃双眸锁住我,握住我的腕骨,单膝跪下,缓慢的,虔诚的,说:“叶子,嫁给我好吗?”
我心头一跳,此刻我能清晰的听到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声。
我只当他是在开玩笑,没有想过他会来真的。
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应对,我之前种种嚣张的表现在对照之下完全说明我不过是只纸老虎。
我抽回手,理了理鬓发以减缓紧张的情绪。
向晖似乎比我还要紧张,他先是泄愤似的喝了一大口水,然后神色复杂的盯牢我,生怕会错失掉任何一个表情和动作。
我曾经在火车上接受过他送的一枚银戒,也半真半假的要求他将来用钻石的来换,当初的一句戏言成真的时候,我反而有些退缩。
“叶子,你不相信我。”向晖有些沮丧的说。
我支支吾吾的转了身,“向晖,我还没有准备好。”
身后一片寂静。
良久,那个温儒的声音再次响起,“叶子,你要是再不答应我,我以后可就有求婚恐惧症了。”
一记闷笑自我鼻中溢出。
我回头即撞进他清澈的眼,他揉着我的发,淡淡的笑。
既然早有了共度一生的决心,我还在害怕什么。我伸手取过戒指,在指尖转圈把玩。
向晖的眸色加深,迅速捉起我的手,半逼迫半哄骗的将戒指套上我左手无名指。
“不带你这样的,怎么可以强迫人家的。”我横他一眼,极度不满,我这不是还在考虑吗。
他眼中笑意满满,是阴谋得逞的得意样。
我举起手,仔细打量了下,故意气乎乎的说:“不行,钻石太小了。”
向晖瞥我一眼,飞快的答:“等正式求婚时再换大颗的,这是我现在能力范围内的最大限度了。”
我笑的没心没肺,晃悠着双腿,“你有没有听说过新三从四德?”
他一手插进裤兜,一手轻点我的鼻尖,“哦,我倒是不知,你说出来听听。”
我定了定神,促狭的笑道,“你听好了。”我放慢语速,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所谓新三从四德就是,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错了要盲从;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花钱要舍得,太太打骂要忍得。”我一口气讲完,稍作喘息,又说道:“你要能做到,我才答应求婚。”
他低头沉默不语。
我无意识的摩挲靠在沙发上的抱枕,有一下没一下的。
他的视线好似胶着在我身上,好像又不在我身上,对着我大眼对小眼,唇边逐渐泛起笑容,冷不防一个热吻落在我唇上,直把我吻的七荤八素,晕晕乎乎,才意犹未尽的咂嘴,“老婆的话肯定要听,前提是你一定要先成为我的老婆。”
“讨价还价呢,”我娇嗔着将他的脸推向一侧。嘴上虽是在骂他,心中注满了狂喜。
他的声音不疾不徐的传来,双眸灿灿若天边最亮的那颗启明星,“想想哦,以后天天有人做菜给你吃,手艺还不差。要是晚上加班的话,还有人接你,顺便奉上宵夜。”他紧握我的手,递给我一个笑容,带着别样的蛊惑,“而且每天还变翻花样。”
我咽下口水,居然用这招来引诱我。
他脸上的笑自然的停驻着,我没能抵制住诱惑,脸上飘起淡淡红晕,垂眸低声说:“那好吧。”想想一毕业就有人等着娶我,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向晖装模作样的掏掏耳朵,“太轻了,没听到。”
“不说了,”从牙缝中挤出声音,我懊恼的捶着沙发,好不容易才鼓足勇气说出口,却被他轻飘飘的抹煞掉。
向晖冲着我坏坏的笑,凑过来捏捏我的鼻子,然后手勾到我耳后,缓慢的低头,熟悉的气息包裹住我,我气恼他刚才的不正经,头一偏,那个温柔的吻擦着腮边而过。
向晖不急不躁的抓起我的手,用眼神示意,“戴上了我送的戒指,你就再也跑不掉了。”
我无声的笑开,他总是这般自以为是,霸道不容别人质疑,也就是这样一个他,独一无二的他,慢慢的渗透到我心里,住到我心上,任斗转星移,再无法割舍。
我浅笑着抚上他的胸口,喃喃:“戴上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取下。”
他一下将我紧紧拥进怀中,几乎搂的我喘不过气来。
他就这样抱着我,也不知过了多久,一段悠扬的音乐声响起,向晖这才松开我,接起手机。
在当时,手机铃声除了手机自身携带的旋律,稍微够得上档次的还能够自己输入曲谱。向晖的手机铃声就是我在网上查询了两小时,又花了近一小时的时间一个音符一个音符键入的《你的眼睛》,因为喜欢,加上这首歌对于我和向晖又有着非凡的意义,所以,我不允许他换掉。
向晖的话很少,大多数时间是认真的聆听,即便开口说话,也将声音压的很低,只见他面色大变,不时蹙眉,手指无意识的敲击着桌面,像是遇上了极为头痛之事。
等他挂了电话,仍是心神不宁,和我说着话,眼神就不知飘忽到了哪里。
我随口问道:“有心事?”
他勉强笑笑,“小事而已。”
既然他这么说,我也就不再追问。
我忽而羞涩的绞着衣角,眼睛盯着地面,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音量说:“向晖……下个月……国庆节的时候……你陪我回次家……”说完,长吁出一口气。
他在一分钟以后才反应过来,“你刚才说什么?”
我实在是弄不懂他究竟是真没听清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抑或是神思恍惚根本没有听见,我有些不悦的抬头瞪他。
向晖轻笑起来,低低缓缓的,“叶子,你终于愿意带我回去了。”
我不好意思的再次垂下头,和向晖相识相知近三年,父母仍是不知道有他这号人的存在,每次老妈在我耳边唠叨林森有多好时,我总是忍不住想站起来反驳她,可每次还是把话重新咽回肚中。
为了这事,向晖没少在我跟前抱怨,说什么我不重视他啊,不带他见家人摆明了就是心怀鬼胎想着借机踢掉他,又说我不给他机会在我双亲面前表现,总之他别扭起来也让人十分的无奈。
我们约定好,由我先在父母那里露点口风,让他们有个心理准备,省的到时凭空带回一个人,把他们吓着。之后再一起去我家附近的超市选购礼品,当然,我肯定是最称职的参谋。
凡事都安排妥当,就连到时要说的话,和如何应付老爸老妈各种刁钻古怪的问题我们都事先想过了,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事情的演变竟会如此出人意料。
如果我能早一些发现向晖的反常情绪,如果我在他接到电话的时候刨根挖底儿的追问一番,如果……也许一切都还有回转的余地。但世上真的没有后悔药可以吃。
这一生,从这一天起就改变了。
第三十四章
无法厮守终生的爱情,不过是人在长途旅程中,来去匆匆的转机站,无论停留多久,始终要离去坐另一班机。
周末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郑重其事的把爸妈召集到餐桌前,一本正经的说:“我有事要宣布。”
老妈并不当一回事,她打着毛衣,不时的在老爸身上比划着,她习惯了我咋咋呼呼的个性,完全无视我的存在。
我气急败坏的大吼,“你们到底要不要听我说?”不听以后可别后悔。
还是老爸给面子,他不动声色的笑笑,“乖女儿,啥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