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忽然能明白为什么竹喧会在瞬间沉沦,袁朗的五官不算出色,但是组合在一起如同石雕般深刻。他的笑容不是林森那样的阳光,不若向晖那般沉静,而是给人一种溺死人的温柔,甚至带一点邪侫,对,邪侫,就是这个词。
幸好这样的男子并不是我所喜欢的类型,否则绝对会被生吞活剥,万劫不复。
突然有一点同情竹喧,此人,会是她生命中的劫数,她,在劫难逃。
“这个……给你……不是我的……是……我朋友的……”我有些语无伦次,好好的话到了我嘴里,反反复复的来回几遍,还是没能说清楚。估计此刻在外面的竹喧有抽打我的冲动。
袁朗懒洋洋的斜了我一眼,用两根手指把信夹了过去。动作一气呵成,我打赌他定是个烟鬼,他要不抽烟的话我就把叶紫两个字倒着写。
“明白。不就是你的信嘛。”他漫不经心的回了句。
我嘴角一阵抽搐,“不是我的,是我朋友给你的。竹喧,你的明白?”情急之下,总算说完整了一句话。
“明白,明白。”他的笑意好像加深了,有两个小小的米窝若隐若现,真是要人命的邪恶。他修长手指微挑,拈开了信封。
我张大了嘴,他不会是想取出来当众朗读吧?
我下意识想落荒而逃,竹子啊竹子,你千算万算也没想到这个袁朗彪悍程度更在你之上吧。
“袁朗。”头顶上方传来一个声音,似曾相识,“叶紫?你也在这。”我脑中顿时一片空白,“你们认识?”此刻,袁朗手中还举着那封信,我想找个地洞把自己埋起来。
怎么会在这儿碰上他。
仔细思量一番,他们一个是文学社社长,一个是文艺部部长,互相认识也不足为奇。
“这位同学是来给我送东西的。”袁朗有意无意的挥动着手中的信封,眼睛微眯,露出如同狐狸般狡黠的笑容。
真无耻。我恨恨的瞪向他,却堪堪与向晖的目光齐平,见他若有所思的点点头,似乎是将我方才的嗔怒尽收眼底。
百口莫辩。他心里会怎么想我?想到这,我对袁朗的憎恶又加深了几分。
咬了咬唇,我丢下一句话,“你们聊,我还有事。”
我几乎是看着自己的脚尖走出的阅览室,同时心中也顺便问候了袁朗的祖宗十八代。
“下次再有这种好事,拜托大小姐你不要再找我。”我把满腔的怨气都撒在了竹子身上,竹喧先是委屈的扁了扁嘴,随之嘴一咧,凑过来,“叶子,你完了。你喜欢上了向晖。”
“一边去。”两朵可疑的红云飘上双颊,我不自然的背过身去,一颗心在刹那间要涌出胸腔,向晖正站在我身后,面上看似平静无波,我不确定他究竟听到了多少。
“你……你……”他到底是什么时候来的,我纠结在自己的情绪里,又怕他真的听到了竹喧的胡言乱语,一时语塞,又变成了结巴。
“叶紫,今晚是声乐社的例行会议,你不会是忘记了吧?”向晖似是不在意的笑了笑,顺手寄给我一份文件。
我松了一口气,又有些怅然若失,讪讪的看了眼文件,懒懒的回应,“不会忘的,刚想过去。”说完拖着竹喧就想离开这块是非之地,向晖伸手拦下我,似笑非笑,“声乐社该往那个方向,而不是这里。”
我窘的满脸通红,从这里走不是不能到声乐社,只不过要绕过大半个校区,学校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一般在没有自行车代步的情况下,没人会放着小路不走偏生行远路的。我这个时候根本找不到理由来反驳。
“我……我……我要先陪竹子去办件事。”我以为能说的理直气壮,却是声怯气短,无端落了下风。
“不用了,叶子,你有正事要做,先去忙你的吧。”竹喧冲着我暧昧的眨眨眼,关键时刻,她居然抛弃了我。
“喂,你……”她二话不说,扭头就下了楼梯,我烦躁的直想抓头发,竹喧什么都好,就是不够讲义气。
“呵呵,那我们一起走吧,顺便将有些情况先和你通个气。”向晖的笑容很明媚,像是初升的太阳般暖曦,常常让我会有瞬间的失神。
我强迫自己移开视线,冷冷的问道:“学长,为什么我的名字会出现在歌唱大赛的名单中?”
“哦,是我替你报的名。”他笑的没心没肺,似乎这是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
“为什么?”我追问。
“听你唱过一次,觉得你的音色不错,能冲击前三名,不参加比赛可惜了。”他扬起眉,笑着说。
我傻气的问:“你什么时候听过我唱歌?”
“就是你报考社团的时候。”
我悄悄抹了把汗,差点以为是某次戴着随身听在人工湖自娱自乐的丑事被暴露了。可是……我张了张嘴,这样的比赛压力一定很大,我能够克服怯场的老毛病么?如果我还是不能,那后果谁来承担。但是我望着向晖充满企盼的双眼,拒绝的话说不出口。
他指了下我手中他刚才拿给我的资料,“这次的校园歌唱大赛,按照惯例在决赛之后,公布得奖名单之前会有声乐社成员的友情表演,内容是情歌对唱,你也要参与,两人一组,一会去了社团,会抽签决定同谁配对,演唱哪首曲目。”
我粗略扫视了一下,这些歌曲都是脍炙人口,大街小巷经常播放也是去K歌必点的曲目,难度倒不大,重点是要和谁对唱,如果这个人是向晖……我不敢想象,脸唰的一下就红了。
半个小时之后,答案已知分晓,我抽中的正是向晖那支签,而我们要演唱的曲目是:《你的眼睛》,原唱许茹芸,熊天平。
第十四章
爱,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不曾被离弃,不曾受伤害,怎懂得爱人?爱,原来是一种经历,但愿人长久。
初赛就在这周三的晚上,我选择的歌曲是张惠妹的《蓝天》,阿M沙哑而充满爆发力的嗓音素来是我的最爱。
评委都是声乐社的成员,所以我本身就占据了一定的优势,不过是过个场而已,毫无悬念的进入到决赛。
决赛就不同了,票数完全是由当天观众无记名投票生成,所以,在距离决赛还有整整俩周时,就传来有人拉票的消息。
竹喧为我着急,早早的在系里拉帮结队的搞关系,连威胁带撺掇的勒令他们一定要把票投给我,甚至将这层关系发展到了袁朗那头,我一笑置之。
说到袁朗和竹喧如同火箭升天般的快速发展,也算奇迹。
大大咧咧的竹喧恰恰对上桀骜不驯的袁朗的胃口,他们的故事成为校园的一段佳话,故事的女主角竹喧自然成为焦点人物,连带我的回头率也比往日高上数倍。
竹喧同袁朗确定恋爱关系之后,和我混在一起的时间大大减少,刚一开始我还没觉得什么,后来吃饭也落单了,一下课就找不到她人,再后来寝室里听不到她的喧哗声了,我才觉得有些不习惯。
将写给汪然的信一折为二,塞入蓝色信封,准备一会下去吃饭的时候寄走。汪然对颜色有一种近乎疯狂的偏执,所以我尽量满足她视觉上的冲击。
“寝室要装电话了,每人交三十块钱押金给我。”我刚从床铺爬下,室长梅玫就把手一摊。
“真的?太好了。”寝室中一片欢呼雀跃声,终于可以告别用小喇叭喊名字的艰苦岁月,我们受管理处阿姨的气也受够了。
“竹喧几百年都见不着人,你们谁先替她垫付?如烟,你一向手头阔绰,就你吧。”
“凭什么是我啊?”柳如烟不情不愿的掏出一张百元大钞,梅玫笑嘻嘻的接过,“就凭你们俩的关系铁。”
此话一出,我们都乐了,谁都知道柳如烟和竹喧两人撞在一起就像吃了火药似的,言语上互不相让,梅玫这样说,分明就是在暗讽。
“人家现在有帅哥男友罩着,自然是乐不思蜀。”说话间,还夹带着浓浓的醋意,又把我们逗乐了。
“英子,我去吃饭,要不要一起?”自从竹喧重色轻友抛弃我之后,我同程英走近了许多。她是个内向的人,又独来独往惯了,跟谁都不会刻意接近。要不是同为金庸迷,我们也不过是点头之交。
“嗯,”程英随手将披散的长发扎成个马尾,抓起了背包。“叶子,明天我有事要出去,上午的大课要是点名的话,你帮我挡着。”
“没问题。”这种事情我不知替竹喧做过多少次,早已熟门熟路,见怪不怪。我顺口问了句,“你要干吗?”程英的神情立时扭捏起来。“我……去买火车票。”
“哦,要回家啊,记得带盐水鸭回来哦。”程英是南京人,一个学期回去的次数屈指可数,但凡她每次回家,我们总会要求她带些土特产回来以饱口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