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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紫
楔子
我以为自己不会再想起我和他那段早已迷失在俗世尘埃中的往事,若近若远,似是而非,我以为我能够忘记,以为可以摆脱,以为它早已远离了我,其实,它却一直藏在我心里。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我排著队拿著爱的号码牌……”
直到听完整首歌,我才不慌不忙的接起电话。卯足了劲和我比耐心的人,舍汪然其谁。
那几乎能震破耳膜的大嗓门!我把手机拿开一寸有余,仍能听的清晰分明。
我努力消化着汪然所汇报的惊人事迹,顺手将一头长及腰际的头发全部捋到脑后,心里第101次发誓,一定要找个时间去剪了这三千烦恼丝,是谁说女孩子家一定要长发才显得温柔迷人,害我这一留便是七年。
“叶子,你那头好吵。你在哪里?”
我张了张嘴,若是实言相告,会不会遭她的一顿臭骂?
“你不会又去那里了吧?”汪然在电话里惊呼,我轻笑,知我者汪然也。
“……我对你无语。你这是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
其实我亦是无语。可是后面那句话让我几乎无地自容。
“小姑娘你又来了啊。还是老规矩么?”王大娘笑吟吟的招呼我,我“嗯”了一声,算是应允。
就算我不承认也早已是不打自招。“叶子,不是我说你,这么多年了你吃不腻么?”
不腻么?我抬头看了眼堂前的金字招牌,“王大娘米线”五个大字闪着异样的光芒,不可思议,这家的米线伴随了我七年的时间。
深吸一口气,手中的筷子随意在碗里搅动。
明明刚才饿的要命,却突然没了胃口。
“然然,我是不是很傻?”憋了半天,我终于吐出了一句话。
“……”
如数付了米线的钱,我拿起包起身,对不起了王大娘,其实我也不想浪费,可是……
好不容易挤上公车,我长吁一口气,上海的交通年年说要整改,可年年还是这副德性。
忽然眼角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进了我才走出的小吃店,不禁低呼一声。想要再看的清楚些,公车已经摇摇晃晃的开动起来。
电话里传来然然的声音,“死叶子,你到底在没听我说?”
“然然,我……我好像看到他了。”我并不确定。
“哦……”她拖着长长的尾音,“哪个他?向晖or林森?若是前者,想必你是大白天见鬼。要是后者嘛,本大师断定你们今生有缘有份,你还不快点追上去。”电话那头的她一定用手拨拉着齐眉穗,这都成了她的招牌动作了。
“你就不能说点好听的。我怎么就交了你这么个损友,遇人不淑啊。”我故意唉声叹气,没料想她轻描淡写的用一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把我给顶了回去,口舌之争,我永远落下风。
“我眼花,成了吧?”我不以为然,“向晖现在在国外可是如鱼得水,混的是风生水起,还回来干吗?”
“你确定自己不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想,导致精神恍惚,睹物思人……”她还要往下说开去,我大叫一声“stop,”引得众人纷纷注目,“我知道你文化底蕴深厚,嘴皮子功夫了得,我怕了你了。为了节省电话费,本姑娘决定现在就挂机;哼哼。”
我想了想又对着电话吼,“晚上我在网上等你给我说今天的事,我警告你别再放我鸽子。”说完立刻摁下了off键,不给她任何反驳的机会。
说起汪然,不得不感叹人与人之间缘分的奇妙。初中时候仅有的一年相处,性格迥异的我们却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之后,她回了天津,从此一南一北的两人靠着鸿雁传书维系这段珍贵的友谊,当然我们也为中国的电信事业和交通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仔细算来,我们认识有十多年了。怎能不让人感叹岁月流逝,人生苦短。
回到家里,连叫了几声“妈,妈,”皆无回应,想来老妈又去研读中央的第144号文件,今天的晚饭怕是又没了着落。
我随手打开了电脑,登上QQ,一个企鹅头像不停跳动着,双击点开,一行小字映入眼帘,“叶子,我回来了。”
是他!真的是他!我的心猛烈的震荡了下,手指下意识的将QQ界面放大到全屏状态。
这个四年来未曾亮过的头像,此时的签名档已从“叶子,我走了,原谅我,”变成了现在的“这一生情愿为你画地为牢。”
尘封的往事如流水般瞬间充斥了我的头脑,那些甜美的,痛苦的,惆怅的,心酸的记忆缓缓浮上心头。
与此同时,另一个QQ发来了笑脸问候:“叶子,我今晚加班。不能陪你了,不要太想我哦。”我信手点了个“抽打”的表情回敬,凝在嘴角的笑容却有些勉强。
另一端,汪然的QQ如约亮起,我眯起双眼,抬手敲下一行字:begin now……
第一章
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
那一年的八月,气压很低,骄阳似火,一丝风都没有。
原本该在空调房内享受美食的我,此刻却被堵在离家门已不足百米的小区花园内。相较于林森的气势汹汹,我一脸的悠哉。
“为什么骗我?”林森怒视着我,寒气逼人。忽然觉得他的眼神比冷气更好用,很快我身上的汗水都被吓了回去。
“我骗你什么了?”我无辜的眨巴着双眼,明知故问。
“把你的录取通知书拿给我看。”他扯住我的书包肩带,而我死活不放。
我小心翼翼的陪着笑脸。“和你是一模一样的,有什么好看的。”
他冷哼,高大的身形往我逼近,我吓的退后一大步,“给你看就是了,干吗这么凶?”我颇不情愿的从兜里掏出通知书扔给他,惴惴不安的垂着头,准备见势不妙立刻拔腿就跑。
我见他气急败坏的打开信封,一张白净的脸孔在瞬间涨的通红,一会又呈铁青绷紧状,我暗叫不好,刚抬腿,手臂就被他强有力的手臂钳制住,我虽然疼的眼泪都快流出,仍是嬉皮笑脸的说:“看完了就还我,我还指望着这通知书去报到呢。”
“你……”林森飞快的低头咒骂了几句,我没有听清,自然也不会细问,下意识的挣扎了下,却被他抓的更紧了。
“叶子,你有没有心?”
我笑的云淡风清,耸了耸肩,“林森,你不了解我。”
“我不了解你?”看着他快抓狂的表情,我极度无语。这个人对谁都能保持冷静有礼、理智温文,唯独面对我时会时不时被我气的暴跳如雷,有的时候我也会检讨自己,是否真的对他太狠太绝?
我嘴角微勾,摸了摸下巴,抬头望天,嗯,万里无云,是个好天气。
“我最讨厌的菜是?”
“青椒。”
“我最喜欢的颜色?”
“紫色。”
“我最迷的球星?”
“巴蒂斯图塔。”
“我最喜欢的歌手?”
“张信哲。”
“……”
“没话说了?”
“……”
“你还说我不了解你?”
此时小花园中人逐渐多起来,左邻右舍抬头不见低头见,被人瞧见我们这个样子总是不甚雅观,我得下帖猛药速战速决。我笑着摇头,“林森,那你知道我喜欢什么样的男孩么?”
“……”在短暂的沉默后,他很有自信的开口,“我这样的。”
我哑然,头皮一阵发麻,很好,自恋到一定程度也就成了一种美德。
“林森,从一开始我就拒绝你,因为我一直都知道你不是我想要的。”说的够明白了吧,其实我不是没有心,我的心在遇到我喜欢的人之前,会收藏的很稳妥。
他深吸了口气,一拳垂在树杆上,“我以为有一天你终会被感动。”
没错,高中三年,每次晚归都有他送我回家;如果没有他给我补习,我的成绩不会突飞猛进;就连老师和家长都几乎将我们视作一对,又因我学业的进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默认我们的“早恋”。
可是感动毕竟不是喜欢。感动生爱和因同情生爱一样,都令我难以接受。
“林森,不要再把时间浪费在我身上,没用的。”话说到这个份上,我想我们连普通朋友都没法做了。
他淡漠的眼瞳轻扫过我,我没来由的焦躁起来。见他缓缓举起手,我认命的闭上眼睛,心里却暗道:林森你要是动手打我,你就不是个男人。
手掌忽一紧,顿觉多了件东西,我睁眼瞧去,是林森把录取通知书塞了进来。他面无表情的做完这一切,轻轻的道了声“再见”,随后转身离开。
我望着他的背影,原本该为终于摆脱他的纠缠而感到高兴,可不知为何涌上一丝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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