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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小股潜又市的第一桩差事,又市说道。
「但,又市——难道你已有什么盘算?」
「这你无须过问。给我听好,无论如何,你都给我好好活下去。若将小命给丢了,我可不饶你,就算你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我也要追去同你算帐。平安抵达京都后,告诉一文字屋仁藏,稻荷坂只右卫门就交给我又市来收拾。头儿从前已支付过我太多酬劳,我这小股潜这回就不收分毫——倒是……」
若我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往后就有劳头儿收拾了——
「记住了没有?」
「三长两短?又市,你……」
「当然不会有什么三长两短,这条烂命我还想好好留着。去吧,快给我上路。」
还不快滚?又市朝底板使劲一踏。
半浮半沉地倚在岩石边的小舟剧烈晃动,将又市溅得浑身湿透。
同样被溅得湿漉漉的林藏缓缓起身。
「又市。」
「别再给我唠唠叨叨的。咱们江户人可没什么好性子。」
「什么江户人?你根本是武州人。」
话毕,林藏跳上土堤,一溜烟地爬向石墙上。
月光在他身后探出了头,林藏霎时被映照成一抹黑影。
又市抬起头来。
逃离京都时,也是在如此夜晚。当时你背后挨了一刀,你那姑娘给人从盾劈到了腰。姑娘都断气了,你却仍死命背着她——
那夜,我可辛苦了。
你虽说我是个好逞强的窝囊废。
但我可从没在你眼前落过一滴泪。
而你,却每回都哭得稀哩哗啦的。你说自己丢不丢人?
——林藏,是不是?
「你也给我好好活下去。」
抛下这短短一句,霭船林藏便转过身子,飞也似地奔上桥头。
就这么头也不回地逃离了江户。
【参】
当天,南叮奉行所定町回同心志方兵吾甚是忙碌。
平日,志方对町方同心这职衔与职务并无任何不满,但当日可就厌恶难耐了。不仅案发处拥挤不堪,还得被迫仔细端详这种东西——教他巴不得卖了自己的同心身分。
志方站在麴町自身番屋的白砂上。
身旁站着冈引爱宕万三、下引龟吉与千太、小厮、以及番屋的大家、店番(注12)和番太(注13)。木门外则挤满了看热闹的人群。
全都是为了——一睹这种东西。
任何事都比不过争相目睹这种东西更为不敬。不,该说任何想看这种东西的人,本身的人格就教人起疑。难道世风业已败坏到如此地步?
思及至此,志方再也按捺不住满腔怒火,喝令龟吉与小厮即刻将看热闹的人群尽数驱离。此景当然教人动怒。不发顿脾气怎么成?
紧接着,又差了个信使赶赴奉行所求援。此事绝非志方一人所能处置。
抬头仰望。
一如多数自身番屋,此处亦建有望楼。
然而,望楼四方——
却挂有四具死尸。
死尸俱已发黑,双脚遭人以粗绳捆绑,自望楼四角倒悬而下。
死状之凄惨,实难名状。
「是今晨发现的。」
万三说道。
「令晨——?这可就离奇了。自身番屋四时皆有人留守,不分昼夜,当时番太理应在场,亦有遗人巡守。如此看来,昨夜似有怠怱职守之嫌。」
绝无此事,大家回道:
「昨夜巡守亦一如往常,丝毫未有懈怠。」
「若是如此,何以无人及时发现?有人攀上屋顶,本当有所警觉。何况不仅是攀上,还悬挂了死尸。且不仅是一具,竟多达四具。若有人留守屋内,岂有毫未察觉之理?大家瞧瞧,死尸并非悬于人迹罕至之深山野地,而是番所望楼之下。勿忘此处乃自身番屋,乃是为维护町内治安而设。」
是,大家短促应了一声,旋即又低头跪下了身子。
「怎了?难不成真有懈怠?」
「绝、绝无此事。昨夜,不,直至今晨,皆有捕快留守此处,亦有人巡视屋外。孰料……这……唉,竟然——」
竟然无人察觉——大家再度下跪致歉。
「倒是。」
万三开口打岔道:
「深夜——约丑时三刻(注14)时,曾有人于此处木门外互殴。是不是?」
是,番太诚惶诚恐地回答道。
「由于实在过于嘈杂,大伙儿便外出察看。只见四五名一身脏污的醉汉正打得不可开交。虽说不过是互殴,但如此深夜,总不能任其滋事扰民。依常规——应将其强押至板间盘问,但碍于人数众多乱了手脚,就这么教他们给逃了。是不是?」
番太再次畏缩地绷紧身子。
「只能眼睁睁看着那伙人作鸟兽散。毕竟,总不能为了追捕倾巢而出,放任番所无人看守。那么,想必就是……」
死尸就是那段时间给挂上的?志方问道。是,众人异口同声回答。
「也仅能如此推测。诚如大人所雷,若人都在屋内,岂可能没察觉?」
「但——」
这可不是桩简单的差事。
「唉。只能说——教人给乘虚而入了。孰能料到,有人胆敢将死尸挂在番所的屋顶上?大人办案心切,小的不是不能理解,或许听来像是狡辩——但大人千万别再责怪大伙儿了。」
「住嘴。万三,这可是对官府最恶意的骚、骚扰,不,已形同谋、谋反,简直就是践踏王法。」
这小的也清楚,万三诚惶诚恐地回道:
「若不尽快逮捕真凶,势将有损奉行所颜面。不,较这更是严重。此等恶行——万万不可宽贷。」
就连小的也给激得满腔怒火哩,万三语带忿恨、咬牙切齿地说道。
「嗯——」
眼见万三这副神情,志方多少冷静了下来。
任谁见了,都要认为如此暴行不可饶恕。
可查证过这四人的身份了?志方问道:
「查过。右乃新富町长吉长屋的鸢职(注15)辰五郎,其后乃根津片町之当铺滨田屋之仆佣阿缟,左乃根岸町损料商号阎魔屋之小厮巳之八。正中央的,则是受雇于这条小巷弯过去那头一家名曰伊势屋之小馆子的阿睦。这姑娘——小的也认得。」
「你认得——?」
「是。」
志方心中一阵沉痛。
原本不过是无名死尸,听到名字,才想起这几人原本也是血肉之躯。
「这阿睦,据说不久前还在深川一带干扒手。原为川越农家之女,因町内有亲戚为其担保,方得于此寄居——不知是去年还是前年,也不知契机为何,突然与原本的狐群狗党断了往来,就此金盆洗手,认真干活。虽说不上体态有多标致——但也是个人见人爱的可人儿。」
「够了。」
再听下去,心中只会更难捱。
「这四人有何关联?」
毫无关联,万三立刻答道。
「毫无关联——?」
「是。或许是未经查证——但再怎么想,也应是毫无关联。不仅年龄各不相同,行业也毫不相干。」
鸢职、当铺、损料屋,就行业来看,四人生前也应无往来。
「可有家人?」
「辰五郎从未成家,又是个打零工的鸢职。」
「打零工的——鸢职?不是町火消的人夫?」
「并不是——虽不知其打火时都干些什么样的活儿,但仅限于人手不足时充当人夫,且游走于众组之间,并不隶属于特定头目。至于阿缟,虽年已二十有八,仍是小姑独处,双亲早已亡故。当舖老板已是个高龄八十的老头儿,店内大小事实际上均由阿缟代为打理。巳之八乃飞驿出身,似乎是赴阎魔屋习商的学徒。」
「似乎——难道无从确定?」
「是的。目前虽能确认身分,但尚未与商家之任何人详谈。毕竟事发至今仅一刻半。」
有道理。
或许,目前能判别身分,已属佳绩。
虽不愿卒睹,志方仍抬头仰望。
只见这名日阿睦的姑娘正挂在上头。
不,如今甚至难以看出,这具尸首生前是个姑娘。
「着实令人发指。」
「的确是——天理难容。」
是否该将尸首卸下?万三问道。
虽然巴不得尽快将之卸下——
「得再稍后一阵。死后仍遭曝尸受辱纵然堪怜——然而或许仍得供其他同侪详加查验。如此残虐不仁之恶行——必得以王法制之。想必不出多久,便将有同侪前来。」
志方虽这么说,但依然不敢进入番屋。
毕竟上有尸首,谁愿在其下啜茶?
果不其然,旋即有持大刀之小厮随行的与力一骑、笔头同心笹野、以及多门与钤木两名同心赶至现场。幸好已事先将看热闹的人群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