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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爆炸-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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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知道了。我会学她。”

卓君慧说:“我刚才和老贝交换了看法,从某种角度上说,我们的一六○小组是现存世界的最大危险。我们创造了远远超过时代的科技,对于还未达到相应成熟度的人类来说,它其实是一个时刻想逃出魔瓶的撒旦。当然,我们也不能因噎废食,把小组解散。但要做更周密的防范。我想再次重申和强化小组的道德公约。第一条:一六○小组任何成果均属全人类,小组各成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为人类中某一特殊群体服务。第二条:鉴于我们工作的危险性,小组成员主动放弃稳私权,在大脑联网时每人都有义务接受别人的探查,也可以对其他人进行探查。你们同意吗?如果同意就请起誓。”

每一个人依次说:“我发誓。”

司马完又加了一句:“我再也不会重复过去的错误。”

他们在誓约上郑重签字。

史林急急地说:“我能不能提—个动议?”大家说当然可以,“我想,我们的下一步工作是把终极能量用于全世界,当然是和平目的。能源这样紧张,把这么巨量的干净能源束之高阁,那我们就太狠心了!如果这个冰窟窿不扩大,战争早晚还会被催生出来的。当然,把终极能量投入实用前,要先对人性进行彻底净化。”

大家都互相看看,没有作声。屏幕中的贝利茨叹口气:“我们会向这个方向努力的。不过,你说的人性净化恐怕是另一个终极问题,现在还看不到胜利的曙光。和人打交道不是物理学家们的强项,不过,让我们尽量早日促成吧。”

' 完 '

《有关时空旅行的马龙定律》

大二那年,一个盛夏的满月之夜,又恰逢我的20岁生日。身材伟岸、英俊倜傥的富家子马龙(体育系的硕士生)已经定在今晚,要用9999朵玫瑰、9999枝蜡烛外加99只中国古典情歌,在外语系女生宿舍楼下向我公开求爱。我却独自一人去攀登物理实验楼的楼顶,打算向我心仪的男人开始正面进攻。

杨书剑。物理系硕士生。他还有一个身份:大马的铁哥儿们。

物理实验楼是一幢即将报废的建筑,白天人都不多,晚上更是空无一人。昏黄的走廊灯下,墙角堆放的旧设备像一群丑陋的魔鬼。我今晚是一身性感打扮,露脐的吊带小背心,紧箍臀部的超短裤,漂亮的皮拖鞋。在暗影幢幢的大楼里,这可算不上是安全的穿戴。好在月亮已经升起,银辉从窗户里洒进来,伴我爬上六楼。从这儿再上楼顶就只能攀爬墙外的一段铁梯了。我从楼道窗户里探身向外看,月色下的六楼显得比白天更高,让我心中忐忑。当然这影响不了我的决心,我咬咬牙,从窗户里跨出去,紧紧抓住头顶上的铁梯横档。

实验楼与我住的外语系女生宿舍成丁字形排列,两楼怀抱处是一座音乐喷泉广场,上百个黄铜喷头汇成喷泉之林,强劲的水柱会伴着音乐欢快地跳舞。不过它只在节日开启,现在,广场上三三两两散布着乘凉的男生女生。我瞥见一辆华贵的红色跑车亮着大灯开过来,在广场处停下。司机先下来,然后一位高个男人从右边潇洒地跳下来,两人一块儿开始卸货。我认出那是大马的身影,不用说,他们此刻搬卸的就是那9999朵玫瑰和9999枝蜡烛了。

虽然我根本没打算在他的99只古典情歌后露面,但实打实说来,这会儿我心中仍涌出一股异样的热流。

我爬上七楼楼顶,努力跨过女儿墙,还有意响亮地咳嗽一声。大马早就说过书剑有一个怪僻:凡是晴朗的夏夜,尤其是月圆前后,他总是独自一人到这儿的楼顶上进行月光浴。因为来这儿必须攀爬墙外铁梯的缘故,轻易不会有外人来打扰他。其实他的爱好并非是月光浴,而是“敞开怀抱,让每个毛孔与星空息息相通”,在这种状态下他的思维最敏锐,最放松。大马时常向人吹嘘说,就在他的铁哥儿们光着屁股晒月亮时,一座理论大厦已经顺利奠基。那座大厦叫“时间量子理论”,一旦建成,能把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统一起来,到那时,杨书剑的名头儿会比爱因斯坦和波尔还要大一号。而且,最令人振奋的是,时间量子理论的成功还能直接带来一项神奇的发明——时间机器。

虽然大马的话一向颇有水份,但这些话大致不差。剑哥确实是一个不世出的天才,是当代理论物理学的希望之星,物理系的教授们公认的。

我今晚来这儿找剑哥是一场赌博:如果剑哥不在这儿,而是在音乐广场帮他的铁哥儿们上演那场求爱秀,我就输了。不过,以我的直觉,他——因为某种隐秘的心理——今晚不会去那儿的,而我的直觉一般相当灵验。我果然赌赢了,楼顶中央躺着一个瘦小的身影。

我想我的示警足以让他穿好衣服了,就慢慢走过去。但我想错了,等我走近时,那家伙仍从容自得地躺在地上,枕着双手,两腿交并,足尖轻轻摇晃着。月光沐浴着他的身体,活脱是一位浪里白条。他的双眼在月光下灼灼闪亮,当我走近时,那双目光慢慢转到我身上,“厚颜无耻”地盯着我,一动不动。这个场面让我未免尴尬,也有点恼火。虽然今天是我擅自闯进他的私人领地,但他如此这般也算不上绅士风度吧。不过我在半秒钟内就弄明白了——这位仁兄虽然一眼不眨,实际并没有看见我,他肯定深深陷在他的思考中,还没从中跳出来呢。我又是好笑又是着恼,大喝一声:

“杨书剑!”

以下的过程让我忍俊不禁。在我的断喝声中,他目光中的“一片清明”忽然被震碎,变成一片混沌,然后又逐渐澄清——他惊叫一声,像蚱蜢一样敏捷地跳起来,匆匆抓起地上的衣服,背过身去穿好。我忍住笑向旁边走了几步,给他留一点私人空间。等我转过身来,那家伙已经穿戴整齐,虽然仍多少有些尴尬,但总的说已经恢复了往日的从容。他笑嘻嘻地说:

“是丁洁小妹啊,失礼了失礼了。我刚才只顾思考,没有看见你,真的没看见。”

我讥讽地说:“你不必解释,我绝对信。否则,我这身打扮只换来一个男人死鱼样的眼神,我的自尊心会受不了的。”

他用目光刷过我的全身,衷心地夸道:“真的,你这身打扮非常漂亮,非常性感,活脱一位月亮女神。哪个男人对此目无涟漪,一准是太监——这也是一条有力的反证,证明我刚才确实没有看见你。你……是为一会儿的露面做准备吧。大马说你已经答应了,在他唱完99支古典情歌后,你会像七仙女一样从空中冉冉而降。”

我干脆地说:“那是他自说自话,我只是没有明确拒绝罢了。我根本没打算在那个场合出现。”

剑哥一愣,沉默了,目光复杂地盯着我,显然把我这个表态看得很严重。过一会儿他笑着说:“小妹,千万不能这样啊。你已经‘考验’过他两次,今晚如果再闪他,大马肯定受不住的。”他虽然面带微笑,但口气非常认真,含着明显的责备。“听!恐怕他已经开始了。”

夜风送来时断时续的歌声。仔细听,确实是大马带磁性的声音,唱的是“跑马溜溜的山上”。这位帅哥的歌喉确实不错,他曾后悔自己选错了专业,本该学声乐的。这会儿剑哥轻轻揽住我的肩膀,带我来到女儿墙边。远处的广场上,大马的求爱秀的确已经开始了。他一边唱着歌,一边倒退着走,在地上摆放玫瑰和点着的蜡烛。烛光已经画出了小半个巨大的心形。刚才我看到的红色跑车不在现场,应该是被他打发走了。晚读的学生都被吸引过来,挤在心形烛光之外,挨肩擦背的,至少有几百人。大马唱完了那首歌,立起身来,展开双臂,对着女生宿舍放声大喊:

“丁洁丁洁我爱你!”

围观的好事者们大笑应和,汇成滔天的声浪。

大马再次弯下腰,边唱歌边摆放玫瑰和蜡烛,动作潇洒而舒展。这会儿他唱的是另一首:“在那遥远的地方”。他的位置太远,这边听不太清,但歌声像从云中飘来,伴着清风明月,朗朗星空,别有一番动人的意境。剑哥立在侧边悄悄观察我的表情,小心地说:

“小妹你看,大马确实是真心的。”

我讥讽地说:“是吗?你看他摆放玫瑰和蜡烛多熟练,据我所知,这样大场面的求爱秀,对他应该不是第一次吧。反正以他的家世,不在乎多买几千只玫瑰和蜡烛。剑哥你坦白告诉我,他的动人歌喉打动过多少姑娘?我是他女友名单上的第多少位,两打之后?”

剑哥对我的话使劲摇头:“小妹,你这样说对大马是不公平的,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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